第二百二十六章 鞋都不给穿!

馒头天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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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馒头祝大家元旦快乐~~虽然说的晚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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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历了一个小小的插曲,常在天一行火急火燎的赶回明泉,一路再没发生什么意外。只不过他们也没法收回同伴的尸体,他们应该已经跟那些植物一样化为灰烬了。

    回到明泉后,王鹏先被送到缓冲区的医院救治,还好应急措施及时让他保住性命。熊鬼狩猎团众人对于死去的两名成员都很难过,在安顿好王鹏并处理好各自身上的伤后,他们便开始四处打听有没有在狩猎时打扮的跟土著人似的狩猎者,或者是这种打扮的新兴宗教。即便现在敌不过他们,起码也要知道自己的敌人是谁。

    结果是打听到不少奇奇怪怪的新宗教,还有些行事诡异的狩猎团,但却没有跟“土著”特征相符的。至于说报警或其他什么的,根本没用。因为现各地行政机构只能管理自己的城市区域,只要出了防御区进入野外那就属于无法之地,根本没人管。说实话,不是不想管而是管不了。现在人类都需要躲在防御圈内以求自保,野外依然是变异兽的天下,怎么去管?

    一时查不出什么线索,“土著”这事的调查陷入停滞。但常在天并不打算完全放弃,他相信只要这些“土著”是真实存在的,那迟早会发现他们的蛛丝马迹。

    在明泉市正在建设的新市区与老市区之间有一片市场,这里每天聚集着大量人流热闹非凡。这里买卖的东西也五花八门无所不包,小到针线纽扣过期糖果,大到高阶变异兽材料和武装机甲,应有尽有。这里说的好听叫自由市场,说的不好听就是“野市”,官方的叫法就是无证商贩聚集地。要放在毁灭日前的那些日子,这种地方就是大城管的杀戮场、打砸抢烧的多发地,但如今确是不会出现那种场景。因为野市里的商贩绝大多数是狩猎者,其中还有不少是有大势力在背后支持,毕竟有些东西寻常狩猎者想卖也拿不出来,比如动力装甲也就是俗称的机甲。狩猎者可不像毁灭日前的平民那么好欺负,要撵的他们鸡飞狗跳可能性不大,变成暴力事件的可能性却是非常大。因此明泉政府默认了这野市的存在,只要不闹事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有将其正规化的打算。放在以前者根本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这是常在天在野外遭遇“土著”袭击后回到明泉的第四天,因为团队里的成员死的死伤的伤,现在没法继续完成收集棘皮噬金鼠牙齿的任务,甚至这个任务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完成都难说。当然常在天也没有心情关心这任务的完成情况,如今最紧要的还是查清当时袭击他们的“土著”到底什么来历,为什么会无缘无故的袭击自己一方。一想到不知在何处可能有个潜这着的强大敌人盯着自己,实在令人无法安心。所以这些天常在天一直在四处打听,想要找到些许线索。而鱼龙混杂的野市无疑是个不错的选择,这里人多眼杂说不定就有人看到过“土著”,况且这里还有专门贩卖情报的情报贩子。

    “…你他咩的别什么都往嘴里塞,即便是吃货也要做一个有品味的吃货,品味!懂不懂!”

    正在打听情报贩子的常在天突然听到从嘈杂的人群中传来一声痛心疾首的呼喊。循声望去看见一青年男子正气愤的指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而那小女孩对于那男子的指责置若罔闻,只是一边定定的看着男子一边舔着手里的棒棒糖。二者对视数秒,似乎是那年轻男子败下阵来,无奈一叹后抓起小女孩的手,给了他面前摆摊的摊主一些钱,然后拉着小女孩离开。而那摊子是卖兵器的。

    按理说这野市人来人往熙熙攘攘,任何人在人群中都不显眼,只是这样一个小丫头出现在一个个都打扮的古里古怪的狩猎者中确实很另类,特别是她那单薄的翠绿色吊带连衣裙更是让人不注意都难。通常情况下狩猎者的着装跟鲜艳的颜色绝缘,谁也不想在野外成为变异兽的关注焦点,那可一点也不有趣。因此豆腐花翠绿的连衣裙在以深色灰色为主基调的狩猎者中就如黑夜里的灯塔一样引人注目。同时常在天还注意到这个小女孩似乎除了身上单薄的连衣裙没有其他衣服,并且还光着脚!想到现在已入深秋,天气不算寒冷却也凉意袭人,只给小女孩穿这么点衣服简直就是虐/待。

    在这个混乱的时代常在天什么样的“妖魔鬼怪”没见过,也知道有些人对年幼的小孩有特殊爱好。而面前不远这个拉着小女孩的男子恐怕就是那种人,如若不然怎么会有人如此对待自己的孩子或亲人,连鞋都不给穿!

    所以当年轻男子带着小女孩从常在天身旁经过时,常在天将他们拦下,指着小女孩对拉着她的男子质问道:“她跟你什么关系?为什么现在这天气却只给她穿这样单薄的衣服,还光着脚?”

    之前正在打量路边摊位上商品的年轻男子被突然拦住自己的常在天问的一愣,回过神随即用理所当然的语气道:“关系,当然是我的宠物咯,你有意见?”

    “你…你这个人渣…”常在天见眼前这男子毫不避讳的将小女孩称作宠物,还一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样子,被深深的震惊了!怎么会有这样的人,这人到底是有多无耻,多没有下限,多丧心病狂,叫他人渣都是抬举!

    “啥?我招你了啊,为什么骂人?”年轻男子莫名其妙,一副见到神经病表情看着常在天。

    “快放开这个孩子,把她交给我,否则我不光骂你,还要打你!”常在天正义凛然的威胁道。

    “孩子?”年轻男子疑惑的看了眼身旁专心舔着棒棒糖的小女孩,然后抬起头露出一副恍然的表情:“噢,原来你有这种嗜好,明明看你仪表堂堂,一表人才,竟然是个深藏不露的禽/兽,真是人不可貌相。”

    “这话该我说才对!”

    常在天正要爆发,却见面前那男子一脸鄙夷的表情拍着小女孩的头对她道:“看到了吗,以后离这种家伙远点,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也很危险。”

    “啊~”小女孩反应平平的应了声。

    男子对小女孩平淡的反应似乎不满意,气结道:“喂,你不要老摆出一副很好诱拐的呆萌表情,要是真被拐走我也很头疼的,虽说这概率很小。DOYOU明白?”

    “啊~~”小女孩依然用不带任何语气的单音节应着。

    “好吧,你不明白!”男子无力叹息:“总之一句话,真爱生命,远离怪蜀黍。”

    说“怪蜀黍”这三个字的时候,男子特别加重了语气,还将目光放到了常在天身上。这令许多不明真相的路人看向常在天的眼神都变了。

    “你含血喷人,我才不是怪…”常在天的欲辩之词戛然而止,因为他看到面前的年轻男子露出一副奸计得逞的奸笑,同时也意识到现在这样辩解似乎只会越抹越黑。这时他想起曾经听过的一句话:能动手,尽量不吵吵。以前还不认同这话,但现在突然觉得这话似乎挺有道理。

    就当常在天打算直接动手将这个牙尖嘴利颠倒黑白的家伙拍翻,救无辜萝莉于水深火热之中时,年轻男子却笑着摆了摆手道:“玩笑到此为止,不用摆出一副勇者斗牛氓的表情嘛,其实我是好人啦,真的是好人,看我这萌萌哒眼神~”边说着男子冲表情已经有些呆滞的常在天眨了眨眼。

    “你说什么?”常在天眉头紧皱感觉大脑有点短路,他怀疑到底是自己听错了还是眼前这家伙脑子抽筋了,牛氓是个什么鬼?萌萌哒又是个什么鬼?

    “瞧你这智商。”男子好不掩饰自己的鄙视之情:“简单的说这只看起来像萝莉的家伙其实只是像而已,它实际上是一只披着萝莉外衣的怪兽。所以你不用普照你的怪蜀黍光环。”

    虽然常在天没太听懂,但这不妨碍他领会其中的不屑之情。心情本来就很差的常在天忍不住怒道:“所以我问你到底在说什么?!”

    “我说什么不重要,但是你的武器再不收起来可就没法用了。”年轻男子挑眉一指常在天斜提在身侧的宽刃巨斧头。

    常在天提斧一看,发现他正打算拯救的那只小萝莉不知何时已来到他身旁,两只小手抓着不太锋利的斧刃一口咬了上去。还不急反应的常在天只听“嘎嘣”一声,就见坚硬的斧刃上留下一个小小的月牙形缺口。

    “这...”常在天不知说什么好,他这可是添加了硬化物质的合金斧啊,不是纵享丝滑的“得妇”巧克力斧!

    就在常在天愣神的短短一瞬间,小萝莉又在他宝贵的战斧上留下了第二个月牙。回过神的常在天下意识的甩动巨斧,想把这只萝莉型“食斧害虫”给甩掉。然而他却惊讶的发现这萝莉好像狗皮膏药般黏在斧头上,硬是没甩下来!

    “你那样可甩不掉它,要像我这样...”年轻男子捏住萝莉的脖子,另一只手抵着巨斧,然后用力一拽将萝莉拽下,随后跟变戏法一样取出一根棒棒糖塞进张牙舞爪的萝莉嘴里,她立刻老实下来。

    做完这一切,青年男子拍着萝莉脑袋笑道:“看吧,它只是像萝莉而已。”说完就拉着萝莉快速从目瞪口呆的常在天旁经过快速溜进人群消失不见。

    当回过神,常在天看了看斧刃上那两个大小一致的月牙型缺口,猛然想起一个问题:这修斧头的钱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