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梦回

浅浅烟花渐迷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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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爆破,无疑是错误的决断。

    白玉石门除了在炸点变黑了些外,一丝裂缝都不曾有,我惊异于这种矿石的坚硬度。一时间想不到更好的办法,成晓也只能无奈妥协,暂时坐下休息,等体力充沛了,再另谋它计。

    神经稍一松弛,疲惫就纷涌而来,靠在山壁上打算闭目一会,没想这一闭眼就陷入了沉沉黑暗,难再睁开。从不知道梦境是怎么一回事,而这一昏沉就梦回了儿时年代。

    一个多月前,在心里默想陆续永远都不会知道我为何明知是死路,却还要走出去救阿蛮的原因,是因为,在阿蛮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如果阿蛮是个狼孩长大的,那么我就是森林的孩子。

    森林的孩子,听着似乎很好的名头,会有人问:是家在森林吗?是的,是家在森林,但不是房屋砌瓦,而是以天为被、以地为铺的原始生活。我是不知道被老虎还是狮子养大的,因为自有记忆以来,就与它们生长在一起了,由于我的存在,真正虎狮成一家。

    哪里来懂动物语言的天赋,是常年累月与它们生活在一起,才有了沟通的方式。或者说,最早的时候,我是不会说话的,只会学动物的叫声,但那时候我应该是单纯而愉快的。

    只是,岁月如水,成长是岸。左岸是渐行渐远的纯真,右岸是与日俱增的成熟,一边奔跑着畅快充满着祈盼,一边蹒跚着伤痛布满着挣扎。人生的俩岸,一个抚你入眠,一个将你唤醒。

    当那个将我唤醒的岸来临时,我的天空变成了黑暗,也告诉我什么叫绝望。

    虽然有老虎和狮子两种森林里最权威的亲人作后盾,但我还是看到了杀戮。而这种杀戮更多的来自于人类,虎狮是兽中之王,却永远比不过人类的狡诈。

    亲眼看着它们被屠杀,我无法表达自己的情绪是愤怒多些还是悲哀多些,而我的下场却不比它们要好。我被带出了森林,关在了笼子里,成为了他们赚钱的工具。

    可能是“狼娃”的噱头比较吸引人,所以我在供人观赏时都被冠以狼娃的名头,若只是这般倒也算是苟且偷生了,可人之贪婪与残忍是成正比的。他们在察觉到我的攻击能力后,就让我开始表演与野兽搏斗的戏码,若非我掌握了与动物沟通的窍门,那么我将死在兽的蹄下无数次。

    越来越惧怕人类,不光是这些关着我的人,还有那围观的人群。他们的脸上只有新奇与用看怪物的眼神,完全不会觉得一个不满十岁的女孩与野兽同处一室是游走在死亡边缘。即使与动物能用不为人知的方式沟通,也无法避免受伤,因为被放进笼中的野兽与我一样,都身不由己,被饿了很多天,猎捕的本能驱使它们“表演”给围观的人群看。

    而我,为了生存,只能穷尽一切方法来保命。当时的我,只有十岁。

    聿哥就是在这样的时机下,如天神一般走到我面前的。他从那些人手中买下了我,对我开口说得第一句话是:“以后你叫小九。”从此,我有了“小九”这个名字。

    从最开始对他的防备与害怕,到渐渐与他走近,花去了很长一段时间。如果说最早我对人类语言的敏感度源自于那些人,那么真正教会我说话的则是聿哥。也不算正式的教,他只对我说:你是人,要学会说人话,先从模仿开始吧。

    于是,他就成了我的启蒙老师,无论他说了什么,我都偷偷记下,然后私底下模仿练习。等到他提出要带我回家时,已经基本能简单交流。回到森林的怀抱,我有说不出的畅意自在,只是当看到虎狮只剩白骨嶙峋时,说不出的悲伤纷涌而来,眼泪默默地流淌。

    聿哥在旁问:你哭什么?

    我指指地上的白骨,说它们是我的亲人,他却摇头道:它们不是你的亲人,那才可能是你的亲人。他手指的指向是我与虎狮的窝,那处自我有记忆以来就躺着一具白骨,以前不明白那是什么物种,接触了人类后再回来发现那是人形骨架。

    聿哥平静地告诉我:那具尸骨可能是你的父母亲之一,也可能是拐卖你的人贩子,总之,它在这里,显然是被老虎或狮子吃了,论起因由,它才最有可能是与你最亲的人。小九,你要记住,若不想被人看低,首先你得将自己当成是人,假若你还当自己是动物,那么就留在这里吧,不用再跟着我了,因为人的社会你永远适应不了。

    记得自己是仰头那么问他的:人之本性是什么?

    贪婪、残忍、冷漠,是我看到人群的嘴脸,他们比这森林里的兽都还要来得可怕。

    在我问题之后,聿哥似有怔忡,眯着眼凝眸看我,良久之后他才说:人性本善,只是外在的诱惑改变了人性的初衷。所以在你走进人群时,需要裹上层层外衣,这外衣不光是你现在穿的有形的,还有无形的,包括人与人之间的防备,不要轻易相信人心。

    当时的年龄,在受教化极少的情况下,聿哥的话我其实听得懵懂,不太能理解其涵义,只从中获得一个讯息:除了他,别人谁也不能信。

    在我坚定地点头要跟他离开森林时,他似有些惆怅地说:小九,你这时的决定可能代表了一生,或者,森林的生活会更适合你,确定要跟我走吗?

    很奇怪他的反复,但我仍然坚定地再次点头。于是他指了那窝巢里的白骨,让我用布包起来,说是有用。我依言照做,并把虎狮的骨头也一并收了起来。

    自那以后,我成了聿哥的尾巴,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没过多久,他就告诉我那具从森林里带出来的人形白骨与我没半点关系,那人并不是我亲人,所以以人贩子居多。谈不上失望,因为我本就对亲人没太大概念,是与不是都无关我生活。

    聿哥说尽管我与动物沟通的本事不算天赋,但这世上没几个能像我这般,巧以致用,会是无人能及的秘密武器。他教我不光是沟通,还要学会利用音域来驱使动物,请最好的声乐师傅,不是学习音乐,而是掌握声音的本质。有些无法用嘴吹出来或者发出的音频,则借助工具。

    为了培养我的能力,聿哥带我走过了无数森林,偶尔看到有人会来找他,只需一个眼神,我就会默声走开到一旁,等那人离去了再跟在他身边。有时候想,自己很像是他的影子,总是尾随于后,在我以为可以做一辈子他影子,却有一天他站在某处高崖上对我道:小九,到了你该单飞的时候了。

    聿哥为我指了条路,给了我一只手机,还有不算多的一打钱。从此,我又回归了一个人的世界,这一年我十五岁,跟了聿哥五年。离开后,才知人间冷暖疾苦,飘荡的第一年,我接过聿哥三个电话,每一次他都只问一句话:小九,还能撑得下去吗?

    我的回答都是:能!第二年,聿哥只打过一个电话,也只问同样一句话,接到他电话时我真的很想求他带我一起走,因为当时我刚与街头的歹徒搏斗,一把匕首还插在小腹处流着血,可我咬紧牙关依然坚持说能。这次聿哥在电话那头轻赞了句:好女孩。

    倏然间有种直觉,他就在旁看着此刻的我,当我吃力地环转视线,终于在街头的某个位置凝望到熟悉的身影,泪夺眶而出。那是一种历经百转千回,终于看到亲人的酸涩由衷而发。

    随着聿哥一步步走近,我迷离着眼定定凝看,最终昏倒在他脚前。醒来时聿哥已经不在,他让护士留了一个录音笔给我,里面有一段他的录音,那些话,我至今仍然记得。

    小九,你像森林里被一路呵护长大的小兽,失去了属于兽的生存本能。你对敌人太仁慈了,否则不会躺在这里,当时你完全可以驱动周旁的野犬甚至草丛中蛇虫帮你,谁还能近你身?当初我之所以会买下你,是因为从你桀骛不驯的眼中看到了不属于你年龄的沧桑,有些像我。以后我不会再见你,当我再打你电话时,就到了你真正历练的时候,若那时你还没掌握生存法则,那么你必将面临死亡。

    感觉......聿哥像淳淳善诱教导的慈父,这是我看了好多电视剧后得出的总结。尽管聿哥的样子从我第一眼见他时就没改变过,永远都是二十七八岁的模样,三十来岁的沉稳,四十多的沧桑,从他身上找不到岁月的痕迹,而我倒是从只到他腰际长高到他下巴处了。

    自那后,我的十七岁、十八岁都是孤单的,就在十八岁即将步入年关时,终于等来了聿哥的电话。那是一次完全不夸张的生死劫难,以我十八岁的稚嫩完全应付不过来,若非聿哥及时赶到,我就真的一命呜呼在那个旷野里。

    聿哥看我的眼神中流露的是极其不满意,他也确实冷了声对我斥责说很失望,给我近两年时间,没有任何进步,对人心的设防低到不能再低,以至于一招涉险,差点命不保。他是拂袖而走的,看着那愤然而离的背影,我有种说不出的委屈。后来才知这次历练,是聿哥给我的成年礼,他用另外一种方式来让我领略成人的世界。

    从此开始学会用伶牙俐齿武装自己,学会脸上带假面,学会走在人群里时刻警惕,学会扮演不同的角色,学会笑着承受老天爷给以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