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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个人拨开人群冲了出来,那是两个中年人,一个年轻人。年轻人全身肌肉突突的结实得很,中年人一个是文弱的书生样,一个就结实的武士样。他们冲到海华面前马上单膝跪下。
那名管头一见他们大吃一惊,嘴巴张了张没说喊出来。细心的丽莎看到了,忙靠前去问道:“他们是什么人?”
管头一听,忙低声回答“大人,他们三人在我们这些人中很有威望,那两个中年人一文一武很是了得。而那年轻人有一股蛮力,虽然很鲁莽,但很豪爽,很多少年人都听他的。大人能得到他们的臣伏,这些人也一定心服口服。”
丽莎听到管头一口气说了那么多,不由奇怪的看着他。管头见丽莎看着自己,马上知道眼前这带着头盔的女人想什么,不好意思的笑笑“大人的条件实在很吸引人,我虽然是管头,但身份还是奴隶。我也希望能......再说我当这个管头也希望我们这些奴隶能够自由些。”说到后面,神色有点凄凉。
丽莎点点头“好好干,为自己争取幸福吧。”说完就转过头去看那三个人。她知道如果让奴隶主派人来管理的话,这些奴隶将没有任何自由,这位管头为人还蛮不错的。
看到跪在眼前的三人,海华这时才醒过来,忙问到“你们是谁?我不认识你们呀。”那两个中年人中武士马上接口说道:“主人,您还记得吗?小的是那努,在亚那城的一间旅馆前跟您......跟您见过面。”这个武士正是那个在海华离开亚那城时,查问他的卫队长,后来又为寻找海华而辞职的那努。
被那努这么一说,海华这才有点印象,恍然大悟的指着他喊道:“你就是那个在丽莎姐的旅馆拦住我问话的人!”
“是的主人,这位是亚那城的财政官葛史。”那努向海华介绍身旁的那个书生。
“参见主人,请主人收留。”葛史说完就和那努一起磕下头。
原本不想理那努他们的海华,一听葛史是财政官,不由大喜。因为自己就缺一个理财的人,扶他们起来刚想问他们为何会叫自己主人,那个在一旁傻傻的跪着的年轻人说话了。
“大哥,不是要去夺取这个城吗?我可以帮你哦。”说完就起身愣愣的盯着海华。
海华被这冷小子一打岔,也想起现在不是问这些的时候。忙大声喊道:“你们愿不愿意加入黑旗军?”
下面的奴隶们原本就被海华许下的条件吸引了,而且奴隶中很有威望的人都称这位黑旗军的首领为主人,那么跟着他一定不会错啦。于是下面一大半的人都跪下喊道 “我们愿意!参见主人。”
海华看到那些没表态的人都是十四五岁的少年郎,不由奇怪的问道:“你们不愿意加入吗?”
那些少年听到海华的话,呆呆的没有反应。而在海华身旁的那个愣小子,不好意思的说道:“大哥,他们都是我的小弟啦。”抓抓头,指着海华向那些少年大声喊道 “这是我的大哥,也就是你们的大哥大!还不快拜见!”声音够响的。
那些少年听到他的话,马上跪下拱手喊道:“参见大哥大!”那几千名未变声的童音听起来很悦耳。
海华苦笑一下,现在他感觉到自己好像变成了学校流氓团伙的大哥。看到那一张张稚气未退的脸孔,想到这样的少年也要上战场,不由摇摇头,心中觉得沉甸甸的。但他还是命令到“**、诺虎、诺豹、那努,你们各自挑领7000人进行战斗编组!葛史跟在我身旁做参谋!”
这四个被点到名的人,不由一阵欢喜。**三兄弟,是没想到在部下都被海华下令格杀后,马上就又有7000人的部下,比以前不知多多少倍。离梦想更进一步了,虽然他们从来没带过这么多人,不知能不能带好。但是这也是自己立功的机会,胜利后一定能封上将军,因为军中没有什么大将,于是三兄弟带着亲兵下去仔细挑人了,
那努很激动,虽然自己常常记着主人的容颜、名字,但主人并不认识自己,自己还是在主人报出名字后,才知道他就是自己寻找许久的主人,刚开始还不敢相信,主人容貌虽然变了许多,但还能依稀认出他就是在自己记忆中的主人。
自己还以为这样唐突的冒出来,一定会被考察许久,没想到一下只就获得这样的重任和信任。主人真的是个不凡的人。他不用下去挑人,几乎全部人都跑来表示要跟随他。也是,谁也愿意跟着自己熟悉的人。所以**三兄弟,看到一个好的都跑到那努那里了。
那努混了这么久,当然很会做人了。为了和那三个同样有任务的人不会太怪自己,而且也是为了战斗力的均衡。在那些强壮的奴隶中,他只挑了四分之一,**三兄弟每人分得一份。这三兄弟不由对那努大有好感。他们知道,如果那努要的话,一个好一点的自己都挑不了。
那努不知道自己无意中礼让的行为,为他们四人以后的友谊建立了基础。
在海华命令完后,那愣小子见海华提也不提自己,不由急道:“大哥我呢?”
“呃......你就带领你那帮小弟,跟在我身旁吧。”海华对这个自己不知道那里冒出来的小弟下了命令,海华到现在还没问他的名字,忙得忘了。而那小子,听到任务后就高兴的跑了,他到现在也没报上自己的名字。可能也忘了。
“糟,我忘了问他叫什么名字。”海华望着那小子的背影拍了下脑袋。丽莎笑了下“我帮你去问吧。”刚想离开,那个管头忙拱手说道:“主人,他叫抗仔,听他自己说这个名字是他自己取的,他是个孤儿。”管头见海华成了所有奴隶的新主人,也就跟着改口了。
“抗仔,呵呵,蛮好听的。哎呀,我还忘了他怎么会认我为大哥的。我没见过他啊!”
“还是我去问问吧,说不定他是大哥哦。”丽莎笑着说完就跑入人群。
海华对那个抗仔,充满好感,可能从他身上看到了以前活泼开朗的自己吧。相信丽莎也觉得他有点像自己,不然她不会特地跑去问抗仔的。因为她一向不和其黑衣众以外的人聊天。自己现在肩上的负担越来越重了,刚开始只有自己一人,接著有黑衣众300人,现在则有这里的6万人。活泼开朗?在成立黑旗军时,自己就知道这些将要失去了。海华刚想叹息,就听到身旁有一个人先叹息了。
葛史恭敬又拘束的站在海华身旁,他知道自己不适合战斗,也不会计谋。主人让自己留在身旁也是为自己好。他虽然明白,但还是很后悔自己为何不学一点计谋和军事呢?不然自己不会成为奴隶,现在也能当好主人的参谋。想到这不由暗暗叹了口气。
虽然这一声叹息很小,但逃不过海华的耳朵。海华笑着向他说到“葛史大叔......”刚喊出这话,葛史慌得忙跪下磕头,用恐慌的声音结结巴巴的说道:“主人......奴才......奴才不敢当主人这样的称呼!”说完连连磕头。
见到他那样子,在这一瞬间海华明白到自己的理想将要变质了。他读过许多历史,没有哪个时代能跳过历史运转的规律。奴隶社会不能直接到**社会的。就算强行建立**社会,也会在一瞬间崩溃。
不是说自己不愿意,而是这个时代的人自己不愿意。只有遵照历史的规律,推翻奴隶社会,建立封建社会。世界才能获得统一。虽然不合自己的理想,但对生存在着个奴隶社会的人来说,却是梦寐以求的理想。
“起来吧。”海华叹了口气说到。自己取得现在的地位,连说一句礼貌的话,都可吓得听的人跪下磕头,那自己获得天下后,又会变得怎样?海华又叹了口气,这条路是自己选的,只要是对的,自己就得走下去。
“是,奴才遵命。”葛史颤抖着爬起来,额头已经出血了。
“葛史,你以后不用自称奴才。”见到葛史又恐慌的想跪下,忙制止道:“你管理财政的能力可不可以?”
葛史见问到自己得意的能力,不由恭声应道:“主人,我的能力还可以。”
“还可以?有能力管理这座城市的财政吗?如果你是这城市的财政官,你有什么计划说来听听。”
“奴才有这能力!”葛史相信自己的能力,要不是亚那城主老是从公库往自己私库运钱,亚那城一定成为一个富饶的城市了。现在听到海华的问话,当然要卖力表现自己,不然自己有何资格跟随主人呢。
“这个城市,奴才虽然了解得不很详细,但奴才知道这座城市人口有200多万,奴隶10多万,整座城长30公里宽20公里。在东方大陆可算是大城市,如果能合理的运用劳力和土地,肯定能成为世界第一城,但是他们依靠世界大金山的支持,不大力开发和发展农业、科技。这城市的粮食、物资都是用金币换成的,您来的时候,也见到离开市中心的城区都变成荒地了。奴才认为夺下这城市后,一定要大力开发农业,只有农业兴旺,百业也才能兴旺。而且也能支持军队的扩张。这就是奴才的一点愚见。”
“嗯。”海华知道,商业虽然能带来利润,但战乱的时候,商业只是武器商人的专利。而且军队除了军饷就是军粮了,钱自己大把,就怕没有粮食可买。而且以前自己才300人,吃的问题很好解决,现在可是60000人了,没有粮食的支持,根本不能进行下去。
“很好,你就负责管理黑旗军以后占领地的财政吧。”
“啊!”葛史愣了一下,但马上跪下磕头,“奴才愿效犬马之劳!”
这时丽莎回来了,一见海华就笑道:“海华,你知不知道?抗仔他是在亚那城魔法学院,见到你的威风,从此就认定你这位大哥了。你还真是大哥,他今年才16岁,真难相信竟然长得这么壮。”
海华听到后,笑了一下。想到自己第一次跟人战斗,想到精灵娜娜,也想到了丽莎。看着身旁笑得很开心的丽莎,“只有丽莎姐姐才会跟以前一样的对待自己,要是所有的人见到自己都很恭敬恐慌的样子,自己哪受得了。”正胡思乱想的海华被丽莎的话,打断了。
“抗仔,他说是别人送给他一只鸡就被人抓了,接着被卖到这里来的。”
“我看是他偷了别人的东西吧。”海华皱皱眉说道,一只鸡就可以把人变成奴隶?刑法也太乱来了,看来要制定一部法律。“哦,葛史,你和那努又是怎样来到这里的?”
葛史恭敬的应道:“主人,奴才是......”
※※※
当海华他们一边听葛史讲述他的经历一边等待**四人编组军队时,在市区内的欧达斯正带着几千人四处找敌人,以期更多的消灭城内守兵。
欧达斯在投降重装步兵的告诉下,才知道这座城市有多大。一想到那些数字,欧达斯觉得自己的脑袋也变大了。几十公里长几十公里宽的城市,用走的走到何时?
“要是有很多马就好了。”欧达斯拍拍自己的坐骑,并看了看身后几千名因为盔甲重量而慢吞吞的步兵们。
一名耳尖的步兵,忙靠前来禀报道:“大人,这条街尽头转角有一个车行,可能没有马匹,但大人你们的马能......”说不下去了,在这个世界,骑兵不能允许自己的坐骑成为拉车的马匹。这是有辱骑士的尊严。当坐骑受了不能再上战场的伤或者衰老后,大都是亲手杀掉厚葬的,根本不会卖掉或宰掉吃了。
欧达斯当将军时,也亲手杀过几匹爱马。明白步兵不说下去的原因。如果自己还是当时的万骑长当然不会让坐骑去拉马车,但自己现在只不过是一名被解放的奴隶。而且也是黑骑军的一员。完全不用去理会那些什么的骑士精神。
欧达斯对那名士兵大喊“马上带路!”那名士兵一愣,但忙应道:“是!”就跑在前头了。他知道这位大人为了胜利完全不在乎什么神圣的骑士规矩。
这条街不长,一下就到尽头了,一转角就看到了一间门扉紧闭的车行。这一路来所有的门店都关上了,地上除了垃圾就是几具尸体。人都跑光了。这是那伙跑进城掠夺的拥兵们惹的,因为这条街离攻下的城门只有2公里。那帮家伙不但四处宣扬城门破了的消息,而且还喊着黑旗军的口号,到处打家劫舍。
欧达斯找敌人的时候,就亲手处死了那些家伙。本来欧达斯对海华下的格杀令还不以为然。等被救的人听到自己报出军号后,露出那像见到恶魔般恐惧和厌恶的神色。这才明白到那些败坏军队名声的人,一定要格杀,不然就算得到这座城市,也得不到这些居民的心。
“不知道黑衣众们有没有完成任务呢?应该还没有吧。”欧达斯自语道,因为远处还有吵杂的声音。
正想破坏车行的大门时,从街的另外一个转角,有五个人跑来,前面是一男一女两人。后面追着的是三个拿着刀剑衣甲鲜明的武士。
欧达斯刚想命人上去解围,转角又跑出两名骑士。一下子追上后面的三人,用长枪一枪一个,把三人刺倒在地上。在前面两人听到声音后,回过头来时,那两名骑士向欧达斯这比了个手势,就策马走了。
欧达斯笑着比了下手势,因为那两名骑士正是奉了海华格杀令的其他黑衣众。欧达斯没有理会那两个逃过一劫的人,径自破门搞到了十几辆马车。这些马车都很大,因该是货车。管他什么车能运人就行了。把马匹套上马车,刚想上车时,那两人走前来了。可能他们认识欧达斯他们,不然在这样的环境下是不可能靠近军队的。
欧达斯就是这样的想法下,等着他们靠近。等能看到样子时,发现果然是认识的。那个男的是向海华投降开门,献上钥匙的城门队长。等看到那个女的样貌时,欧达斯全身一震,不由张开口如被雷电劈中一样,全身颤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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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像了......”欧达斯低语叹道,看着那女人的眼神变得有点迷蒙了。那名女子长得实在跟欧达斯心中永世难忘的爱人一模一样。但欧达斯知道她不是她,虽然外貌一样却不可能是她。所以在他们两人来到欧达斯面前时,欧达斯已经强制恢复了平常的神色。
那名队长还没开口,欧达斯已经先道歉了,“对不起,那些黑旗军的叛逆没伤害到你们吧?”这里离城门只有几公里,在欧达斯编组军队时,队长早就跑入城了。而且欧达斯带着这些重装步兵,虽然自己骑着马,但也快不到哪儿去。
欧达斯在说话时,故意专注的望着队长,不敢把目光移向那名女子,但欧达斯却从余光中察觉到那名女子正大量着自己。欧达斯突然感到十分的不自在,正努力镇定自己时,那名队长说出让欧达斯完全忘记那女子存在的话,“大人,他们不是贵军的人,他们是这城市的城防军。”
“那三人是城防军?”不但欧达斯不相信,那几千名步兵也不相信,城防军怎么跟土匪一样迫害自己要保护的人呢?欧达斯突然想到什么,向一名黑衣众比划了手语。那名黑衣众马上翻身骑上一匹没有编入车队的马匹,策马冲向那三人的倒尸地。
冲到那里时,一个侧身,轻巧的把一具尸体提上马匹,策马转头奔了回来。所有的动作就像一幅美丽的画,步兵们心中都不由一阵赞叹,自己的骑兵队也没有这样熟练的马术。
那名黑衣众回来翻身下马,把尸体摆在欧达斯面前后,就淡淡的回到队伍里面,毫无一丝得意的神色。
那具尸体一看就知道是城防军的人,因为他盔甲上有一个和重装步兵们盔甲上一样的金色徽章。欧达斯确认后,心中一阵欣喜。凭他的脑袋一下就可以分析出,这是那伙第一个冲入城的强盗拥兵们带来的动乱。他们冲入城内为了方便抢劫,肯定会大肆宣传城门已破,并夸大黑旗军的实力。
那些城民一定是第一个开始逃跑,只要有一家人逃,其他的人也会跟着跑,谣言也跟着这些人扩散出去,并且也扩越大。而那些城防军被这些谣言所迷惑,接着可能看到那些分散在城市中执行格杀令的黑旗军。这些近百批的两人组合,更是迷惑了他们。在恐慌和听到那水涨船高的敌人人数,肯定不是逃就是开始变成乱兵。
欧达想到这,可以肯定这座城很快就可以占领了。他现在重要的是去夺取城门,一来可以防止敌人的进攻,二来可以让城民死心,乖乖的退回家中,不会在想逃走。
城民是城市存在的基础,要是城民都逃了,占领这空城有何用?
可惜的是不知道这城有多少城门,位置都在哪。这时欧达斯想到身旁的那名城门队长,不由大喜,抬头望去却看到一张美丽的脸孔和那俏丽动人好奇望着自己的眼神。
欧达斯呆住了,这眼神是这么熟悉,跟在梦中出现让自己魂牵梦绕的眼神一样,但又是这么的陌生,让自己觉得完全处在虚幻世界一样。突然心一痛,欧达斯知道有些事物不论它如何相似就算完全一样,也是不能代替原来事物的。
欧达斯在心中叹了一息,把目光移到那队长身上说道:“我叫欧达斯,隶属黑旗军麾下。现在整座城市已经混乱,而且你是投降的人。希望你能加入我们,帮助我们尽快占领城池,让这城市获得平静。”
那名队长叹了口气,缓缓的跪下,“属下叫德阿,愿加入黑旗军。”欧达斯马上扶他起来“好,我们的任务是控制城门,请你带路。”
“是,这是舍妹,梦霓。梦霓见过大人。”
梦霓文静的向欧达斯行了个礼,欧达斯这才知道这位女子不是德阿的妻子而是妹妹,不知为何心中松了口气,但也恭敬的回了个礼。欧达斯并没有打量她,行礼后马上喊道:“上车!”
身后的城门根本不用防守,一来城门锁了,二来魔狼被灭的消息没有传出去。谁也不会从那逃走的。
※※※
城中心的街道内,有两名拥兵团的人躲在一个昏暗的巷子里。他们右手上的利剑染有鲜血,左手抓着一个包袱,从包袱露出来的一条金项链,可以猜出里面都是财宝。
“大哥,怎么办?”一个壮汉问另外一个人。
那个看起来很凶悍的人心不在焉的说道:“什么怎么办?是说那些城防军吗?放心,他们跟我们一样。”
“不是,我是说......”还没说完就被那大哥打断了。
“是指那些老百姓吗?不用担心,来几百个我也能干掉他们。”
“大哥,我是说那些骑着马的黑旗军!”这小子见老大答非所问,声音有点高了。
“闭嘴!你想死啊?”老大紧张的压低声音喝道,刚说完,就听到一阵马蹄声。
吓得两人紧张的缩在墙角的阴暗处。这时马蹄声在巷口停下了,两道高大的影子投射进来。两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虽然担心心脏越来越响的跳动声被人发现,但却不敢伸手捂住胸口。
当两人觉得好像过了几千年那么久后,那两道影子缩了回去,接着听到马蹄声越来越远。等完全听不到马蹄声后,他们才大口的喘气。
那名拥兵神色沮丧的说道:“大哥,这城市迟早是黑旗军的,我们逃不掉的啦。”
“妈的,老子们是第一个攻入城的,凭什么要遭到格杀呢?”老大恨恨的说道。
“大哥,不如我们换装跟随城民逃走吧?”
“要换装就要舍去这些财宝,不然肯定会被怀疑。”老大说着摸了下那包裹。贪婪的目光亮了一下就暗了下去。“而且换装也不一定能逃过黑旗军的格杀!只要被他们看过一眼的人都不会忘记!”
另外一人哭丧着脸“那我们不是要等死吗?”他们看到自己的伙伴想被砍萝卜般的被黑衣众砍死后,早就丧失了反抗的意识。
“呸,要是魔法阵能用的话,我们现在......”老大的话没说下去,因为在他们的面前出现了一个魔法阵的光芒。
“万岁!魔法阵还有人能用,老大我们叫那人带我们离开吧?”
“好!”老大和那名拥兵提刀围了上去,想等那人出现后制服他,逼迫他带他们出去。
光芒消失后,出现了一个全身黑袍遮住的人,那两名拥兵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那黑袍人伸出的两只黑手制主了。全身上下都不能动也不能喊,只能用露出惊恐神色的眼睛求饶。
那黑袍人好像很欣赏他们两人惊恐的表情,很满意的看了一会儿,一声阴森的 “嘿嘿嘿,放心,我不会杀你们的,我只是想让你们变强而已。呵呵呵,不要怕。”
两人眼睛瞪得大大的,骇然的看着那人的黑手贴在自己的脑门上,突然一震什么感觉都没有了。
那黑袍人收回黑手,见到在那两人脑门的一个黑手印慢慢的没入脑袋,得意的笑了,“嘿嘿嘿,成功了。”边说边贴在那两人的耳边低声的说道:“杀,去杀光你们见到的所有生物。去吧。”那两人原本毫无神色的眼睛,随着那人的声音慢慢的露出凶光来。
在黑袍人刚说完时,两人突然挥剑向他砍去。黑袍人好像早知道会这样,所以一说完就往后倒跳一步,让两名拥兵的攻势落空了。“嘿嘿,很好,如果这法术不是六亲不认,倒是很好的。嘿嘿,海华就让我帮你快乐一点吧。”那两人还没有扑过来,黑袍人已经用魔法阵消失了。
这两名拥兵在眼前的那人消失后,在巷子里转了一会儿后,就慢慢的走出巷子,摇摇摆摆的分两头向大街两边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