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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我腻了
真是要了老命。
隔天,整个大椒江的人都知道苏凛和我做了A。
拜他所赐,我又一次成为椒江的风云人物。只是这一次,名声不咋好听。
棒子气得再也没有鸟过我,我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我知道,他认为我彻底堕落,无药可救。
杨雪和我一样,很没原则倒在周子睿的枪下,还贱贱对我说:“馨宝我就是喜欢和他做,我就是喜欢他上我,我就是愿意为他贱,你说我这是爱上他了吗?是吗是吗?”
我鬼知道。
我没有杨雪这样的勇气说出这些话,敢沾染“爱”这样神圣的字眼。
我还有一点点羞耻心,我知道这不是爱,这就是动物之间的交配,是一种欲望的发酵,夹杂着那么一丢丢不值一提的好感。
可就那样一种感觉,引人神往,令人不自觉的堕落。
酒吧之后,我和苏凛又鬼混在一起。我们像藤缠着蔓,蔓绕着藤,黏黏糊糊分不开。一混,又混了半个月。
黄萌萌身体恢复之后,就离开台州回去上海读书。苏凛家里,又剩下他自己一个人。
早上他送我上班,下午他接我下班,下班后我们偶尔还一起去欧尚超市买菜,回到他家,我做给他吃。
我们越来越没道德底线了,有时候我在厨房做菜,他猴急了,也要来上一炮。
我勾着他的脖子,我说:“苏凛,再这么下去,我们真的成动物了。”
“我们本来就是动物,”苏凛不以为然,拍了拍我屁股,“乖,好好给爷做饭。”
我7岁开始就会做饭,爸爸经常出海,爷爷奶奶去世得早,我妈就知道鬼混。为了不饿肚子,我学会自己做饭。
后来跟着爸爸出海,船上的师傅烧的海鲜扇贝特别好吃,我性子聪明,一学就会。
一来二去的,我的厨艺就特别好。我想,也算是老天赏口饭,没让我饿死。
苏凛特别喜欢我做的菜,尤其是我做的蒜蓉生蚝,他特别爱吃,说比外面烧烤摊上的都要好吃。
生蚝这东西特别壮阳,他一顿能吃七八个。吃完后生龙活虎,晚上不睡觉就光折磨我。
他房子多租金多,天天不做事也饿不死,白天可以呼呼睡大觉。我不行,我白天还得上班。
和他鬼混的这段日子里,我常常精神恍惚拿错药,搞得病人投诉有意见。
病房里那老女人天天要骂我,说我吃错了药天天瞌睡虫上身。
没办法,我累啊。
白天上班精神受虐,晚上回去又被苏凛折磨得欲仙欲死。
想和他断,他偏不行,死活要缠着我,要么拿话哄我,要么拿钱砸我。不和他断,这么下去,我迟早会被他废了。
他说:“安馨你别闹,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田,该担心的人是我。”
我说:“苏凛我没闹,我真的累,我想好好休息。”
他说:“安馨,再陪我半个月,不,半年,不,一年……一年后我就放你走。”
我勾着他的脖子,看着他的眼睛,认认真真地说:“苏凛,如果我已经爱上你了呢?”
他一下就怕了。
从他的眼神里,我可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看到他的害怕。
“安馨,别开玩笑,一点都不好玩。”他一下推开我的手,一本正经起来。
他知道我没开玩笑。
我感觉受到了一万点暴击。
“是啊,一点都不好玩,所以咱们干脆结束这个游戏。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我收起失落,坐起来,笑呵呵地说。
我笑得很灿烂,假装自己半点儿心事都没有。
苏凛的脸僵住了,他怔怔看了我半晌,他说:“所以,只是个游戏?”
“不是游戏是什么?我是有多傻缺啊,还真的爱上你。放心吧,苏凛,我安馨不是那样的女人。”我假装大方得很,还不忘故作大度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他眼角有一丝失落划过,我几乎以为自己是看错了。
“安馨,我没在玩你。”他突然就说。
“不是玩是什么?苏凛,别闹,我们都不是三岁小孩。”我说。
他一下就收起失落,他也笑起来,笑得比我还灿烂,他像捶哥们一样捶了下我,还眨眨眼睛:“是啊,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
我突然就一刻都不想待下去了。
一切,就好像邓紫棋歌里唱的那样,“全都是泡沫,是一霎的烟火。”
“嗯,玩这么久也累了。要么从晚上开始吧,听说我家最近查了好几次水表,我回去看看。”我站起来,开始穿衣服。
“安馨,别闹,现在半夜十二点。”苏凛坐在床上,我没看他表情,但是我知道他在看我。
“没事,我打个车,很近。”我坚持要走。
我迅速穿好衣服,还把带来的衣服都收拾了收拾,放在我提来的行李箱里。
“安馨。”他在我身后喊我的名字。
我扭头,给他一个我最灿烂的笑容,我说:“干嘛?舍不得我啊?”
“切。”他很不屑的样子。
“我走啦。”我说。
“明天再走吧,都这么晚了,行吗?”他的语气,好像又妥协了一点点。
“别了,话都到这份上了,我还是回去睡个踏实觉。”我挥了挥手,拉着行李箱往外走。
“话到哪个份上了?不是一直在开玩笑么?”他追到客厅,我再往前走,他拽住我的箱子,“安馨,别闹了,好吗?”
我扭头,一字一句地看着他说:“苏凛,我没闹。陪你玩了这么久的游戏,我真腻了。再见吧,你找别人陪你玩。”
莫名就有些酸涩,差点儿就哭了,也不知道自己是因为什么。
苏凛就拽着我的箱子,也不松手,一双眼睛火辣辣的看着我,也不说话。
“行啦!再见吧!快回去睡吧!”我看着他,我说。
“安馨,你真不后悔?”他深吸了一口气,抬起头意味深长地问我。
“有什么好后悔的啊,你以为你是谁啊。”我装得要多不屑有多不屑。
“行!”他咬着牙说了一个字,终于松开我的行李箱。
我转身,潇洒利落地往门口走,傻逼似的,脸上一脸的泪,压根不敢回头。
真是作孽啊。
又一次在午夜,被人扔在大街上。这一次,还拎着个行李。
走出香格里拉大门口的那一刻,我有一种梦醒的感觉。
杨雪说,认命吧,女人总要被人玩的,不是被这个男人,就是被那个男人。所以,互相玩,最公平。
我以前不那样想,我觉得真情特别可贵,可贵到我想为我爱的人奉献一生。
以前我爱梁河啊,爱得那叫一个赴汤蹈火。
可是,结果呢?梁河死在陪酒女的怀里。
爱情是会捉弄人的,稍有不慎就害得你千疮百孔。可是各取所需,又与动物有何区别?
我心里迷瞪得很,但我半点都不后悔晚上的决定。
歌里唱得多好啊,“你早就该拒绝我,不该放任我的追求。给我渴望的故事,留下忘不掉的名字。”
一个人走在大街上,还真是孤独得像条狗。
路灯把我的影子拖得很长很长,我走着走着,突然听到了“喵喵”声。
我放下行李,扒开草丛,看到了一只可爱的白色小猫咪,眼睛圆圆的,还是蓝色,看上去像是波斯猫,身上脏兮兮的,应该流浪了很久。
猫儿很饿,冲着我一个劲地叫唤。我把猫儿抱起来的那一刻,顿时就有了回家的勇气。
苏凛,被我暂且忘在脑后。
我拖着行李抱着猫儿回到了家,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做大财。
我帮着大财洗了澡,吹干它柔软的毛发,发现它长得真是漂亮啊。
他瞪着他那双圆乎乎的眼睛望着我,我给他喂了纯牛奶,抱着他进了被窝,摸着他的头说:“睡吧,明天我就给你买猫粮。”
这一晚,我睡得格外踏实,大财从此成为我的家人。
大财之前一定也是别人的宠物猫,不知道是被遗弃还是走丢了。我养了它半个月,半个月后它的毛色越来越透亮,通体雪白像一个雪球,两只湛蓝色的眼睛望着我的时候我的心都快要被萌酥了,我渐渐爱上这个小家伙,它的存在足以让我忘记所有烦恼,包括忘记那个只想贪欢、不想负责的苏凛。
时间就这样从夏过渡到秋,天气渐渐转凉。
一个秋高气爽的周六下午,我把大财裹在风衣里,带着它去宠物医院打疫苗。
当我从出租车上下来、走上人行道的时候,大财突然从我身上一下窜下来,撒欢一般疯狂跑,跑到一个男人的身边。
那男人身高大约182光景,穿着一件银灰色中长款休闲西服搭配淡蓝色牛仔裤,脚上一双黑色匡威,看上去气质特别干净。
他蹲下身把大财抱起来,居然还对着大财亲了一口。
那一瞬间,我觉得仿佛像是我自己被占了便宜。
我立刻走过去,大喊着“大财”的名字。但是我怎么逗弄,大财都不肯从他怀里出来。
男人对我笑:“您好,这猫是你的?”
“当然是我的,不是我的难道是你的。”我怕他把大财抱走,于是赶紧从他怀里把大财抢过来。
大财心有不甘的“喵喵”几声。
“半个月前我的猫走丢了,和你的猫很像,毛色还有眼睛都很像。我想问一下,你的猫哪里来的?”这男人问我。
我突然意识到,他可能才是大财真正的主人。
我抬头定睛看他一眼,他五官精致得像混血儿,气质也挺好,不像是椒江本地人。
这不是关键,关键我觉得这张脸很面熟。我脑海里转了转,突然想起那天晚上在99酒吧差点儿被我强吻的那个男人。
看轮廓,真的还挺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