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胭脂好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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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瓷第二天白天没有去医院,去镇上办公室打听了一下当年秀秀的事,可毕竟十年过去了,上上下下领导都换了好几波人,谁会记得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最后辗转打听到秀秀曾在学校宿舍住过一阵子。

    沈瓷又去了当年的学校,也是凤屏镇上唯一一所初中,就在集市口后面,她步行过去,一路上仿佛什么都没变,路还是那么窄,地面还是凹低不平,就连学校门口挂的那块木牌子还是十年前的模样,而上面用墨水写的“凤屏镇初级中学”几个大字已经严重褪色。

    原来时间也并非能够改变一切,外面在日新月异,可那些无人关注的,偏僻而又荒远的地方却好像被时间遗忘了,十年如一日说的应该就是沈瓷面前这番寒酸的光景。

    她推开铁门走进去,可能是因为寒假还没结束,所以学校里面没有学生,门口看门的大爷窝在檐下晒太阳,背靠着墙根,眯着眼睛已经睡着了,脚边蹲了条狗,见沈瓷过来冲她叫了一声。

    狗一叫大爷就醒了。

    “你谁啊?”

    沈瓷立马递了烟过去。

    “我想过来找个人!”

    “大过年的学校都放假了,你来这能找啥人?”

    “学校的老师,或者校领导!”

    大爷把沈瓷上上下下打量了一下,抬了下眼皮:“城里来的?找领导有啥事?”

    沈瓷索性把手里剩下的大半包烟都塞到了大爷怀里,又跟他东拉西扯地扯了几句,总算弄到了校长的电话。

    校长姓万,沈瓷记得她十年前离开凤屏镇的时候还不是姓万的当校长。

    她直接在看门大爷那就拨通了电话,对方很快就接了,是个男的,普通话里有明显的口音。

    “喂,哪位?”

    沈瓷也不喜欢绕圈子,开门见山:“很抱歉打扰,我想打听一个人?”

    “谁?”

    “您还记不记得以前学校有个叫李玉秀的女学生?”

    对方似乎顿了顿,但很快又说:“不认识!”

    “麻烦您再好好想想,大概八九年前她因为精神出了问题而被学校退学了,但我打听到她后来又回来过,还在学校宿舍住过一阵子。”

    沈瓷试图用这些特征来唤醒校长的记忆,可他仍然一口咬定:“不认识不认识,一年那么多学生,谁能每个都记住!”言语里已经有诸多不耐烦。

    沈瓷还想再问点什么,可对方已经挂了电话,手机里传出嘟嘟嘟的忙音,她心里不免有些失落,线索到这里又中断了,大半天算是全都白跑了。

    沈瓷转身又看了眼看门的大爷,他已经眯着眼睛窝在墙根边又睡着了,太阳照在他粗糙的脸上,沈瓷笑了笑。

    其实她还认识他,十多年前他就已经在学校里看门,晚上总是拿着一只手电筒去后面宿舍巡逻,他养的狗就跟在后面,当然,肯定不是现在趴在他脚边的这条了,现在脚边的这条是黑色的,沈瓷记得以前那条是土黄色,高高瘦瘦的一只,可夜里一双眼睛却特别锐利。

    沈瓷推开旁边的铁门,吱呀一声,所有往事便如潮水一样涌过来。

    面前是一快用砂石铺成的空地,左侧竖了旗杆,顶端一面国旗迎风飘扬,而右侧是用水泥砌成的花坛,里面种了几束腊梅,花开花落,年年岁岁,好像一切都还是十年前的样子。

    砂石地空旷处便是学生们的活动区,升旗仪式,早操,毕业典礼,所有需要召集学生的活动都在这块空地上举行。

    沈瓷还记得这里曾办过很多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事件”,如XXX基金会拨款仪式,新校舍落成典礼,而空地一圈便是学生的教室。

    早年只有一个班级,教室是由废弃的庙堂改成的,里面放了几排桌椅板凳,墙上糊了一块黑板,三三两两有村民送来几个愿意念书的孩子,一个老师兼任所有课程,运气好的时候会有志愿者下来,但往往他们在这只能呆很短的时间,一周,半个月,能挨上半年的已经算是长了,因为凤屏镇实在太穷,而他们只是过来增加一点人生历练。

    教室里的学生数量也极其不稳定,多的时候一个班级能有二十来个,少的时候不满一半,旷课缀学的理由也是千奇百怪,有说是家里活儿太多要帮忙的,有说是猪要下崽所以得停课几天在家守着的,但大多数是因为家里太穷交不起学费。

    想想也确实是这样,多一个人就得多一张嘴,成天活儿不干还在学校里耗着,回头口粮没挣到反而还得花一笔出去,用当地人常说的一句话讲——“念书能干啥?能打谷子还是能刨玉米?”

    肚子都没填饱的人是没有资格认字儿的!

    特别是女孩子,女孩子就更没理由去念书了!最多给她们念个一两年,能识几个字就已经是极大的功德,往后再读初中高中那简直是异想天开,反正念书又不能当饭吃,而女孩迟早是要嫁人的,当然嫁的人也都差不多是镇上或附近的男人,等到了十六七岁的时候家里人就会给你留意了,看到合适的人家说一说,双方意见统一就择日办个婚礼,筵席摆在院子里面,村子里的人都过来吃一顿,娘家再从对方那边拿一笔他们认为还算满意的礼金,从此以后这个女儿便跟他们没有关系了。

    以后她再给夫家生一个两个或者更多孩子,守着把孩子拉扯大,下地干活养猪种庄稼,这样安安稳稳地在大山里度过余生。

    他们觉得这样并没有什么不好,反正祖祖辈辈都这么过来的,以后也将如此过下去,所以在当地人眼里女孩就不该读书,读了也是白读。

    后来情况好了一些,他们出不去,可外面的人能够进来,于是一批批慈善人士带着他们的“爱心”和“钱款”来了,两间庙堂重新被粉刷了一下,旁边盖了新的教学楼,后面是供学生住的宿舍,换了新的课桌和板凳,黑板也换了,甚至有了独立的阅读室和电脑房,每个学生也都能发到一套崭新的教科书,每本教科书的封面上都用很正的黑体字印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当时沈瓷还不懂这几个字是什么意思,现在想来全是讽刺。

    沈瓷穿过那片砂石地走到教室门口,门上挂的牌子还在——“初一班”,她曾在里面上过一段时间课,当时秀秀就坐在她旁边,两人是同桌。

    只是牌子有些生锈了,右边钉子还掉了一颗,所以看着铁牌有些往一侧斜落。

    沈瓷推门进去,空荡荡的教室,阳光从窗口照进来,一缕缕落在课桌上。

    课桌也都旧了,毕竟已经用了十多年,而这十多年来这里曾发生过多少事?

    沈瓷最终没有走进去,只是掏出手机对着里面拍了一张照,折回门口的时候那条黑色的大狗已经不见了,大爷独自坐在墙根边抽烟,就是沈瓷给他的那包,也不知是抽不惯还是什么原因,他脸上的表情好像有些纠结。

    沈瓷走过去打了声招呼,时间也不早了,她准备回医院,可刚走没两步听到身后大爷问:“你是李玉秀什么人?”

    沈瓷步子一僵,她没料到他会突然提秀秀,一时没回话。

    大爷又抽了口烟,烟灰落了一点在他棉裤上,他也懒得掸掉,眯着眼睛继续说:“她家不是没人了么,隔这么多年也没人来找过她,你是她谁?”

    沈瓷立马又走了回去,弯下腰凑到大爷跟前。

    “您是不是认识她?”

    “认识,怎么不认识,这学校上学的女娃没几个,我都记得!”

    “那您记不记得大概八九年前她在学校宿舍住过一阵子?”

    “就后头最靠北边那房间,住了大概一两个月,也是像这样的天,冷啊,大中午里头都晒不到太阳!”大爷眯着眼睛回忆,又抽了一口烟。

    沈瓷蹲得更低了。

    “那后来呢?后来她去哪儿了?”

    她问得有点急,大爷从烟气里抬头,盯着沈瓷看了两眼,他是肯定认不出她了。

    “你先说你是她谁!”

    “朋友,跟她一个村,从小一起长大的!”

    “那她身上遭的事你不知道?”

    “我十年前就离开这了,前几天回来听人说了一点关于她的事。”

    “那你都听到些啥了?”

    沈瓷轻轻吐了一口气:“她进了一趟城,回来精神就有些不正常了,后来被学校退了学,在村子里呆过一阵子,那段时间她奶奶也没了,后来被村里送到了镇上,但我上午去镇办公室打听过,她最后出现的地方应该是学校,既然在学校宿舍住着,那后来她人呢?”

    沈瓷觉得这事有蹊跷,大爷抽着烟就一直盯着她看,中间隔着一段烟气,看了好一会儿,沈瓷叹了口气。

    “好端端一条人命,活要见人死也得见尸啊!”

    大爷突然笑了一声,像是苦笑。

    沈瓷继续问:“您是不是知道些什么?”

    “没有,我啥都不知道!”

    “可您一直在学校里看门,后来她是走了还是被送去了别的地方,或者干脆死了,没有说法?”

    总得有个说法啊,又不是小猫小狗,可大爷却摇了摇头,那根烟已经快抽到屁股了,他还不舍得扔,掐灭了,一小截别在耳根后面。

    “这么多年了,总算有人来问起她了,可这事不是你能管得了的!你想当她走了她就走了,你想当她去了别的地方她就去了别的地方,你要若当她死了,她就已经死了吧。”

    大爷起身拎了自己坐的小板凳,步履蹒跚地开始往学校里走,贪玩的狗还在对面马路上晃悠,他朝狗吼了一声:“回来,成天野在外面当心被车撞死!”

    那条大黑狗立马就舔着舌头跑回来了,大爷带着他进了学校,铁门关上了。

    沈瓷一直记得他佝偻的背影,拎着小板凳,穿了件旧棉袄,那条大狗就盘旋在他脚边,穿过那片空旷的砂石地。

    夕阳西下,他嘴里喃喃:“有时候人还不如狗,不如狗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