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致青春

东北来的流氓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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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离我们从卧虎山获救,转眼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月的时间。这期间,一中的校长特批了我和蚊子一个星期的假期,让我们俩好好的休息休息。因为卧虎山关东军地下要塞的事情,公安局和市里武装部的工作人员也找我们俩谈过几次,除了略去的古墓和私藏枪支的事情,我们一股脑的把经历的事情全部和盘托出。用蚊子的话说,我们哥俩这也是为世界反法西斯事业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冯小雨住进了医院,经过几次专家会诊醒了过来,可是醒过来的冯小雨却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整日里疯疯癫癫,满嘴胡言乱语。期间我几乎每天都去医院看她,见她这副模样,我打心里难过,可我却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祈祷冯小雨快点好起来。

    蚊子说我是杞人忧天,不应该对现代医学产生怀疑,癌症都能治好了,何况是冯小雨这点病?我更应该关心一下自己,胡山阴的笔记上记载的每个学过的人都会受到的诅咒,还有翻译官陈明遗书中提到的换命之术,都不是闹着玩的!

    蚊子说的这些,我也不是没想过,只是现在冯小雨疯疯癫癫的住进了医院,而学校那边,因为马上就要高考,学习非常紧张。每天跑学校和医院就忙的我脚踢后脑勺了,关于我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还是留作高考以后再去想好了。

    对我的做法,蚊子也不好多说什么,不过他表示,只要有用得着他的地方,尽管开口就是。我知道蚊子也是为了我好,毕竟我们从小一起玩到大,我们之间的关系,和真正的亲兄弟比起来,也就是多个脑袋差个姓,相信只要我有需要他的地方,蚊子都会二话不说的支持我。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五月末。迫在眉睫的高考如同一张病危通知单,让整个高三学年组的同学都如丧考妣一般拼了命的选题、做题。受到大家的感染,我和蚊子也临时抱佛脚的认真学习了起来,毕竟这场考试关系着我们未来的命运。

    而且在古墓中的时候,冯小雨就答应过我,如果活着走出来的话就做我的女朋友。虽然现在她连我都不认识了,可是在我心里,早就已经把她当成了我的恋人,所以我必须考上一所好一些的大学,然后找个好工作多赚些钱来,把冯小雨的病治好了。

    日子过的简单而充实,在学校和医院之间奔波了一个月之后,高考也终于如约而至。和其他的同学相比,我和蚊子应该是所有考生中心态最放松的。其实我一直觉得,高考这东西,和愣头小伙结婚一样,因为是第一次,所以结婚之前显得特别的激动,可是等到真正入洞房之后就会发现,也就那么回事。

    三天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等到考完了最后一门功课,从考场走出来的一刹那,我突然觉得心里空落落的。虽然高中三年来,我和蚊子基本上就没怎么好好学习过,甚至之前还一直期待着想要早点结束高中生活,可等到这一天真的来临的时候,竟然有些难以割舍。

    蚊子从考场里走出来,见我一个人发呆,拍了拍我肩膀道:“老胡,想什么呢你?”

    “没什么。”我双手使劲的在脸庞上搓动了两下,长出了一口气道:“只是有点伤感,高中结束了,咱们的青春也结束了,说不定几个月之后,咱们哥俩都不能再在一起上学了!以前天天都觉得时间过的太慢,可为什么现在突然想让时间停住,让我再好好看看。”

    蚊子也被我说的有些伤感,道:“每个人都要长大,这是逃避不了的现实。而成长的过程中伴随的阵痛,也许现在会让我们很难过,可是你换个角度想想,不经历风雨,怎么他妈见彩虹?老胡你也别想那么多了,是时候跟青涩的青春说拜拜了!”顿了顿,蚊子继续说道:“班里的男生约好了今晚组织个毕业酒会,咱俩也跟着去乐呵乐呵吧!”

    此话正合我意,自从在卧虎力山回来之后,冯小雨的事情让我的心情十分压抑,如果不是因为马上高考了,我早就拉着蚊子好好的喝上一场了。我俩一拍即合,当即伙同班级里其他的男生,分乘了几辆出租车,随便找了一家饭店,叫了一大桌酒菜。

    二十几个男生围在一张桌子上,天南海北的胡吹乱侃,每个人都喝了很多的酒,我和蚊子虽然有些酒量,可是连着灌了八九瓶啤酒,此时也是晕晕乎乎的,说话的时候舌头都有些发硬了。最后也不知道是谁先起头,唱起了周华健的,结果大家全都跟着唱了起来。

    也许是因为即将离别的感伤,也许是对青春的祭奠,我们唱歌的声音越来越大,每个人都撕心裂肺的喊着,发泄着。渐渐的,我觉得眼角有些湿润,而很多的同学,都已经是泣不成声,三三两两的搂在一起,嘴里说着连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意思的话。

    这顿饭吃了很长时间,从下午一直到深夜,等我和蚊子相互搀扶着走出饭店的时候,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多了。空旷的街道上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只有一盏盏路灯耸立在漆黑的夜风中,照亮了这座承载了我所有青春时光的县城。

    被冷风一吹,我和蚊子酒劲上头,只觉胃里一阵翻江倒海,赶紧跑到临近的路灯下,昏天黑地的吐了起来。等到胃里的东西都吐得干干净净了之后,才觉得舒服了一些。

    找了一块相对干净一些的马路牙子,我们俩并排坐在了上面。我从兜里掏出一盒哈德门来,扔给蚊子一根,我自己也点了一根。使劲的抽了一口,浓烈的烟草味道让我被酒精麻痹的神经多少清醒了一些,我看了看蚊子说道:“其实我一直怀疑,冯小雨之所以会变成现在这样,十有八九是因为我喂她吃的那颗黄皮子内丹的原因!前几天我又翻看了一下,冯小雨现在的情况,很像被夺魂了。”

    “夺魂?”蚊子抽了口烟,疑惑道:“难不成冯小雨丢了魂?还是怎么样?老胡,我说你有啥话你就直说呗!”

    我摇了摇头,解释道:“丢了魂是魂魄离身,而所谓的夺魂,说的是魂魄还在身体里,可是被极强的外力干扰,就会表现得疯疯癫癫,这是因为在外力的干扰下,本来的魂魄不能主导自己的意识和身体,用成语概括就是鸠占鹊巢。而如果一个人要是彻底被夺魂之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真得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了。”

    蚊子听的云山雾罩,不过他多少还是明白了一些我的意思,道:“老胡你就说该咋整吧,我要是真是被你打死的那只黄皮子阴魂不散,暗中捣鬼,那明天咱们哥俩就买两只烧鸡去医院。黄皮子最爱吃鸡,等它受不了勾引,从冯小雨身体里出来之后,咱们就拿萨满之印砸死他个王八蛋!”

    我苦笑了两声,对蚊子说,要是真有这么简单,我早就动手了。中倒是有关于怎么治疗夺魂的办法,只有用地龙角和凤凰胆做药引,然后再用御魂珠招魂就行。可关键是这三样东西,我他妈连听都没听过,更不知道是个什么玩意。

    冷风阵阵,吹在身上凉飕飕的,虽然已经六月份,可东北午夜的温度还是很低。

    反手扔掉了手中的烟蒂,我刚要招呼蚊子先找个地方睡上一觉,街道的尽头,却猛地传来了一声凄厉的救命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