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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数:3918 最新更新时间:2014-08-09 22:59:16.0]
我杀人是有原则的。
受委托而杀人,这是我的第一个原则。
为心情而杀人,这是我的第二个原则。
为杀人而杀人,这是我的第三个原则。
本来今天没有想杀人,但是我今天的心情很不好,所以你们属于第二个原则的范畴。
熊储保持原来盘坐在地上的姿势没有变化,长剑仍然横在膝上,然后不带丝毫烟火气说了上面几句话。
说话的时候没有烟火气,但是熊储的话音刚落地,现场已经是满天剑光。
仅仅一剑刺出,然后幻化出两个剑尖,然后就是一片剑影,然后就是现在的一片剑光。
一切都是这么虚幻,剑光好像从天而降,一般人不可能做到。
但是熊储长身而起,右手抓住剑柄反手刺出,就做到了。
熊储跟随逍遥子行动两次,就是这一剑,先后杀了二十七人,而且都是咽喉中剑。
当初逍遥子把熊储带回自己的驻地,就随手扔给他一把剑。
一把带鞘的剑,剑柄上还带着干枯的血迹,剑身上镶嵌着很多宝石,看得出剑主人生前不仅是位剑客,更是个有钱人。
当然也看得出,剑主人生前在逍遥子面前还来不及拔出剑,就已经被干掉了。
这并不是一把普通的剑,正是赫赫有名,让商洛武林闻风丧胆的落云剑。
“你拔出剑,刺向太阳。”
逍遥子很舒适地躺在一把简陋的躺椅上,左手还抓着一只酒囊对熊储说:“把这个动作练二十万次,你就是一个高手了。”
“怎么拔剑?怎么刺?刺哪里?师傅你什么都不教我,我怎么练?”
“你不需要知道怎么练,只需要练,在练的过程中,自然就明白要怎么练了。”
“一直刺太阳吗?”
“嗯,早上朝东刺朝阳,中午朝天刺艳阳,傍晚朝西刺夕阳……你问题太多了,都问的我忍不住作诗了……”
“你练了多少刺了?”
“第十一万四千八百六十三刺。”
“为什么把剑鞘扔掉?”
“为了随时可以更快的刺出一剑,我省去了从剑鞘里拔剑的那个步骤。”
“师傅,我已经练满了二十万剑”
……
“师傅,我每一剑都是两刺,这个动作也已练满了三十万剑了。”
……
“师傅,我每一刺出手就是三剑,光这个动作已经练了五十万剑了,我还要继续再练吗?”
跟随逍遥子以后的两年时间,熊储就练了这么一招。
一剑刺向太阳。
熊储今天全力以赴的这一剑,目的是杀掉身体右侧后方突然出现的两个人。
这是浑身带有凛冽杀气的两个人,而且突如其来。
浑身带有杀气,而且突然闯到自己身边,所以熊储没有犹豫,出手就是杀着。
但是,以前百试不爽,今天志在必得的这一剑,却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其实也不能这么说,而是突然从密林外出现的另外一个人飞身扑了进来,在电光石火之间同样刺出了一剑。
就是这一剑,竟然在一片虚幻的剑光中,找到了熊储的真实剑尖,结果两个剑尖撞在了一起。
熊储被撞得倒退六个大步,俊眉一动之间已经发现了端倪,这一下就有些诧异:“原来是你!”
“不错,正是我。”声音清脆悦耳,娇媚动听。
“原来你的剑法如此犀利,我真是愚不可及。现在想起来,也可笑得很,曾经还以为自己救了一个人。”
“不,那一天你真的救了我,不然也不可能再次见到你。”
对话之间,熊储身前出现了一个人,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原本带着斗笠和面纱,不过现在已经把面纱掀起来了。
一个看起来十六、七岁的美貌姑娘,粉脸白里透红,琼鼻高耸,美目如电,朱唇勾魂。
最令熊储梦魂牵萦的,还是这个姑娘的一双小手。
一双没有丝毫瑕疵的小手,美得让人目眩。
这位姑娘的面孔同样没有丝毫瑕疵,美得让人窒息。
但是,熊储没有勇气看人家的面孔,所以就记住了这双手。
其实,熊储记住的,应该是人家的右手,紧握着剑柄的,完美无瑕的右手。
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这个小姑娘在淡蓝色罗裙外面罩着一袭黑纱长裙。结果如瀑的秀发披在身后,如果没有风的话,根本看不见身后齐腰的长发。
“不要以为你救了人家一命,人家就要以身相许。”
这是逍遥子曾经对熊储说过的一句话,当时熊储满脑子里面都是那双手,所以有些失魂落魄,听了逍遥子的那句话之后还非常反感。
当然,那个时候的熊储,已经和那双手的主人说过再见。
其实在内心深处,熊储说再见的意思,就是永远不要再一次见面。
事情总是出人预料,这才没过多长时间,结果又再见了。
不错,现在俏生生站在熊储面前的,正是当初有过一面之缘,而且熊储还拔剑解围的夏芸姑娘。
逍遥子“死去活来”之后,在百忙之中还专门提到过她,于是就涉及到另外一股庞大而神秘的势力。
锦衣卫。
逍遥子是一个成名的江湖人,而且高居杀手榜第十名。
能够登上杀手榜,逍遥子自然江湖阅历丰富。
当熊储拔剑加入战团的时候,他就已经发现围攻夏芸姑娘的三个人,虽然算不上什么了不得的人物,但都是锦衣卫里面的好手。
不是什么绝顶高手都无所谓,锦衣卫这三个字就足够了,在很多情况下都比绝顶高手管用。
因为锦衣卫是皇帝身边的贴身护卫,也是皇帝的嫡系力量。
和锦衣卫作对,基本上就会被认为是和皇帝作对,那就是和朝庭作对,和国家作对。
一个和整个国家作对的人,活得绝对不会轻松。
所以江湖中人不到万不得已,很少有人愿意当面得罪锦衣卫。
那个时候的熊储,是初次行走江湖,对江湖上的事情一窍不通,而且还有与生俱来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见义勇为”的侠客之风。
熊储不知道自己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还为自己英雄救美的壮举欣慰不已。
不管怎么说,第一次行走江湖,就和一位美貌的姑娘有了一面之缘,事情还不算太糟。
有了一面之缘,就多了一份挂念,关键在于那双手令人难以忘怀。
虽然说过再见,有过“不再见”的意思,但是那个窈窕的背影,尤其是那双手,却在心中挥之不去。
熊储不知道的事情还有很多,而这些事情很可能就是致命的,所以逍遥子传下来一句话,让熊储每天念三遍。
这句话就是:杀手动情之日,那就是生命终结之时。
熊储可以杀人,也可以埋葬师傅,但是却不知道如何和女人打交道,更不知道如何和一个美貌姑娘打交道。
夏芸不仅是一个美貌姑娘,而且还是一个武功高强的美貌姑娘,所以熊储搜肠刮肚好半天,结果说出话来仍然辞不达意,显得非常干瘪无力:“你怎么来了?”
夏芸姑娘好像没有察觉什么,反而在熊储对面盘膝坐下来,一双洁白无暇的小手中已经没有剑柄,而是交叠放在小腹部这个位置,属于动人心魄的所在:“突然想到你了,所以就过来看看。”
虽然这一句话吐气如兰,宛如莺歌婉转,悦耳动听,但如果是一位老江湖,就能够听出来这句话根本言不由衷,简直就是破绽百出,驴唇不对马嘴。
刚好熊储并不算真正的江湖中人,更不是老江湖。况且他心中挥之不去的那双小手就在眼前,所以他宁愿选择相信这句话的真实性。
“我叫夏芸,你可以叫我夏芸,或者芸。”夏芸姑娘似乎没有额外心思,而是以自我为中心,继续自说自话:“今天过来,就是想感谢你上次仗义援手。”
熊储虽然不算江湖中人,也不知道江湖规矩,但是他却有自知自明。
刚才夏芸姑娘突如其来的一剑,而且后发先至,大概只有师傅逍遥子生前才能够挡住。如果这一剑直接刺向自己,活熊储应该变成了死熊储。
熊储知道,自己至少还需要埋头苦练相当长的时间,才有可能接下夏芸的这一剑。
至于和夏芸正面战斗,起码要和原来一样,用两年时间向太阳刺出一百二十万剑之后,才有一丝机会抗衡。
原本还准备安葬师傅逍遥子以后,就去寻找唐锲杀掉。夏芸姑娘天外飞来一剑,让熊储觉得有些心灰意冷。
“原来是夏芸姑娘,上一次我自不量力,实在是当不起你这一个谢字。”
说到这里,熊储的眼角余光瞟了一下身后的两个黑衣汉子,蓑衣里面袖口上的金丝线让他的心中顿时波动起来:“没想到夏芸姑娘和他们不打不相识,竟然和锦衣卫的官老爷形影不离。”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敌我之间也不能一概而论。”夏芸姑娘微微颔首:“这两位曾经想杀我,那个时候就是敌人。现在大家在一条船上,那就是朋友。你上次帮了我的大忙,人家都没有来得及问你的名字呢。”
名字,这是一个巨大的麻烦。
对于别人可能无所谓,但是逍遥子“死去活来”说了一番话以后,熊储就知道自己的名字问题,属于天下最大的麻烦!
现在,这双小手的主人,夏芸姑娘问起名字,这个麻烦可就来了。
“名字不名字,其实没什么要紧。”熊储发现自己的两个名字,或者代号都不能说,但是他从心底又不想欺骗眼前的美貌姑娘:“师傅叫我八郎,你就叫我八郎吧。”
熊储这一次真的没有说假话,当初逍遥子询问名字的时候,他也说自己叫八郎。这是为了让自己永远铭记八号这个耻辱的代号,同时纪念浑身污血斑斑的岚。
“八郎就八郎吧。”夏芸没有太在意:“听说霹雳堂分舵前不久死了不少人,最后好像只有三个人离开。今天过来才知道这些事情,所以过来想看看你还好不好。哦,对了。这里埋葬的,难道就是你上一次的同伴吗?”
在目前这种情况下,熊储不想听到逍遥子这三个字,所以决定不纠缠这个问题。
与此同时,他慢慢习惯了令人窒息的小手在眼前,头脑也清醒了许多,终于感觉到夏芸姑娘的话有很多漏洞,而且言不由衷,前后矛盾,继续下去没啥意思。
熊储关心的是,曾经发现逍遥子对锦衣卫三个字讳莫如深,因此纠正了话题:“上一次他们是三个人围攻你,今天只来了两个人,那就说说锦衣卫吧。”
“锦衣卫自然就是皇帝的贴身卫士,也是皇帝的一只手。”夏芸深深地看了熊储一眼:“至于这只手能够干什么,又具体干了什么,只怕谁也不知道。还有,穿着锦衣卫的制服,不一定就是锦衣卫;不穿制服的人,未必就不是锦衣卫。”
熊储不是江湖中人,至少目前他认为还不是,但这并不代表他是傻瓜。
夏芸好像说了很多,其实等于一切都没说。
毫无疑问,这个夏芸姑娘对自己有很大的戒心。
想到美丽小手的主人,夏芸姑娘对自己很有戒心,熊储已经有些气馁,更多的是失望:“这个地方偏僻荒芜,人迹罕至,应该没有几个人知道。夏芸姑娘,你们究竟过来干什么?”
令人窒息的美丽小手突然一晃,头上的面纱已经放下来,把自己姣好的面容重新盖住。
刹那间,熊储感到自己仿佛一瞬间掉进冰窟窿,四周已经杀气弥天,空气随之凝固。
因为夏芸双肩微动,身体突然站了起来,整个人仿佛已经出鞘的利剑:“不干什么,就是适逢其会,过来救你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