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私想家

郭敬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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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我小时候是在四川自贡长大的。因为爸爸妈妈都是白天全职上班的关系,所以我在外婆和奶奶家待的时间比较多。

    小学的时候念书离奶奶家很近,所以中午基本上都是回奶奶家吃饭。奶奶是医生,退休了,住在医院分配的单位员工福利房里。院落的门口,有一棵很大的黄角树,大概要十个成年人手拉手才可以圈住它的树干。它虽然被一圈石墙围起来,但它的根实在太多太大,于是就翻出泥土,暴露在地面上,看起来像无数树枝搭成的一个巨大的鸟巢。我们经常在上面嬉戏游玩,把它的根当作我们的沙发。

    每一年的春天,黄角树都会长出无数的嫩芽,风一吹,就掉落一地,仿佛下了一阵黄绿色的雨。那些嫩芽实在太好看了,透明的粉红,粉黄、粉绿、透着一股子柔弱得一碰就碎掉的剔透感。而且看起来好新鲜,掉在地上都让人觉得似乎可以随时捡起来放进嘴里嚼一嚼——事实上,我们这帮小孩子,也真的经常嚼这些嫩叶子,因为它们看起来实在太像水果了。除了像水果,其实这些掉落的叶子,更像是花。因此女同学们也常常把它们捡起来,挑选好看的叶子,串在一起做项链,或者夹在书页里,虽然这些叶片很快就会枯萎发黄变黑,但书页里会留下清冽的芬香。

    在我少年时代的每一个春天,奶奶家院落门口,一两百米的范围内,地面上都是层层叠叠的这种翡翠般的花瓣状叶片。

    等这些嫩芽掉落光之后,夏天基本就到来了。真正的又厚又大的墨绿色树叶,就堆满了树冠,投下巨大阴凉的树萌。

    02

    外婆家比奶奶家更靠近郊区,从环境来说,可以称得上是依山傍水。外婆的家不是奶奶家那种楼房,而是自己修建的青瓦平房。坐落在山脚下,隔一条马路,就是河。我小时候最爱做的事情,就是跟在比我年长的哥哥姐姐后面,和他们一起去河边玩耍,我们用竹片编制的簸箕捞鱼、抓虾,用碎石瓦片在河面上打水漂。后来当我渐渐大一点的时候,已经可以一个人去河边玩儿了。我总能准确地在河滩的大石块缝隙了,找到石斑鱼,也总能在水草丰富的浅水区,捞到大大小小的玻璃虾。那些半透明的小指盖大小的虾子,经常被我们用油炸了之后,用勺子一勺一勺地吃,嚼在嘴里像是一把炒好的脆玉米,带着浓郁的河鲜香味。我曾经在河边弄丢过一只鞋,弄丢过中队长的肩章,弄丢过学生证和一把塑料羽毛球拍。

    我小的时候,这条河上只有两座桥,无论哪一座,都离外婆家很远,走路要走一个钟头。所以要到河对岸去的话,就得坐船。而且船并不是汽艇或游船,而是船夫用船桨划动的乌篷船,大概能坐二十个人,我想。我们区唯一的一家电影院就在对面,所以我就老坐船。小学的时候有一次放映《学校超级霸王》,张卫健和邱淑贞在里面扮演街霸里的各种人物,春丽的样子特别搞笑。那天我看完一场后没过瘾,就又看了一场,结果看完后发现,船夫已经收工回家吃饭了。我走了很久,才回到外婆家。

    去年我回去的时候,发现河上已经建起了新桥。而那个摆渡的船,早已经不在了。他们说船夫老了,划不动了,而他的三个儿子都不愿接班,嫌船夫挣不了钱,都出去闯荡社会了。

    我在河边走了一圈,没有发现什么绿油油的水草浅滩,河水都是发黄发绿的,再也看不到游来游去的玻璃虾和石斑鱼了。

    03

    上高中的时候,我去了另外一个县城读书。

    也就是说,我独立生活的日子,从高一就开始了。从那个时候起,我就离开父母,一个人生活,直到现在。我在高一的时候,住在学校宿舍,后来因为渐渐开始熬夜看书、听CD,憧憬着青春小说里的种种美好而小资的生活,所以在外面找了一所房子,一个人住。

    租的是一个矮小破旧的三层楼房,最上面一层被分割成好几间屋子,租给不同的学生。大部分都是从学校搬出来的高三学生,因为他们都喜欢熬夜背书做试卷,学校却雷打不动地十一点就关灯。

    一个人住的日子很惬意,但是也很孤独。

    这种孤独经过无数小说、CD、杂志放大和发酵之后似乎变成了生活里的主旋律。我在那几年里,写下了很多很多悲伤而脆弱的心情散文。那时候我不爱说话,朋友很少,喜欢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写文章或者看小说,功课也因此有所荒废,我从全年级的前十名变成前五十名。但那时候完全沉浸在自由生活的世界里,仿佛有一面透明的玻璃墙,将我隔绝在一个自得其乐的花房里。

    我的高中也在一条江的旁边,站在学校一条林荫道上,能够看见下面的江面,偶尔还能听见江上传来的号子声。

    学校周围都是高大的香樟,看起来很多棵都有上百的树龄了。早晨还会听见成群的鸟叫,叽叽喳喳的,窗外的世界每天都在一片清脆的鸟鸣声里渐渐变得明亮起来。

    这样的环境,的确是念书的好地方。山清水秀,人杰地灵。

    但不太好的地方就是离市区太远。

    大概骑自行车需要半个小时,才能到那条比较繁华的街。那条街上有个小书店,那是当时唯一能买到一些比较时髦、流行小说的地方。我最开始看安妮宝贝,看《萌芽》什么的,就是在那里购买的。其他的新华书店只能看到类似鲁迅巴金茅盾这样大文豪的作品。

    用我们当时的话来说,就是不够时髦。

    在那段高中岁月里,每月最开心的时候,就是月初我总会第一时间跑去那家小书店,询问各种杂志有没有到货,期待已久的新书有没有上市。有时候去一次不一定有,第二天又要去问。

    十几年之后,我自己开始主编一本杂志了,它也成为很多人、每个月的期待。

    我看着现在很多年轻的读者,总能想到当年,自己的模样。

    04

    到了上海后,开始上大学,写书,工作。然后出名,被采访,被拍照,然后更出名,继续被采访,被拍照。这段日子其实就已经没什么好写的了,因为我这几年的生活,就像是一出热热闹闹的狗血连续剧一样,放在全国读者面前,持续播映着。

    我成名啦,我受挫啦,我获奖啦,我负面啦……各种新闻各种镜头,将我的人生一帧一帧地捕捉下来,挂在镜框里。

    我还是一个人生活,独居的日子里,还是有很多时间都在看书,听歌。只是已经不再买CD了,现在都流行iPod,没有人再带上笨重的CD唱机,去唱片店买CD了。

    每天都会上网,工作上有一大堆的事情找我。因此也总能看见当下这个闹哄哄的,光速爆炸的社会。人们都生活得太快了,不知道自己每天都在忙什么,脑子里也不知道什么是对是错,但却噼里啪啦说个不停,因为你如果不发言说点什么,好像就已经跟不上这个时代了。所以总是有人在微博上不断地拍面前的餐桌,然后加上一句“吃饭了”。或者拍一张天空的图,再找一句文邹邹的英文跟在后面。

    人们迫不及待地表达着自己,但他们却找不到自己。

    今年夏天的时候,我存了一笔钱,买了个老院子。院子是民国时期遗留下来的,很古典,但却非常残破,是几栋华丽的废墟。装修设计师说,光是修复,就得花上一两年的时间。

    我说不急,你慢慢弄。

    其实买下这个院子的时候,我想的是,把这里做成公司的总部。这样大家就可以热热闹闹地挤在一个院子里,工作,生活,欢笑,哭泣。

    我想建造一个大大的家。

    因为我独居很久了,我想要有一个大家庭的生活。

    最重要的,还是我想在院子里种一棵黄角树,再养上很多的花,在中庭摆上一个CD唱机,播放一些过去的歌曲,它们也许会因为太复古,太不时髦,而变得重新时髦起来也说不定。

    但我想,那个时候,整个院子一定很美,满地都是黄角树掉落的,花瓣一样的嫩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