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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露在盔甲外的少许皮肤是通红通红的,似乎皮肤下面没了骨肉,完全是血液在流淌。
“枭面血尸!”曹魁顿时一个头三个大,这东西做土行的百年不遇一个,只听说吕四栽在了这东西手上,它力大无穷,又不惧怕那些粽子害怕的黑驴蹄子和黑狗血,着实是无比难缠。原本想,不去那危险的墓地就难以碰上,谁知道这光天化日,怎么生生地跑到自家院子里来了?
鲁尼原本就傲气无比,见了这怪物虽然有几分心虚,可是看它叫嚣的样子,依旧忍不住出了手,钵大的拳头带着风声正中这怪物面门。没想到,这一记重拳只是让这怪物微微退了一退,随即浑然无事地继续逼近过来。
它伸开了手,只一挥,鲁尼整个人就风车一样向后飞了过去,背撞在了墙上,一堵青砖的墙壁坍塌了大半。众人心惊这怪物的实力,可是鲁尼却大吼一声,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看起来除了被撞得有点发晕,也没有什么严重的损伤。
郭老四心里暗骂,这曹家从哪里找来的这么一个人形怪物。鲁尼吃痛下被激发了凶性,向着枭面血尸咆哮着冲了过去。枭面血尸也不纠缠,一个闪身,闪电般来到了曹魁的面前,它一张嘴,露出两颗獠牙来,把曹魁吓得魂不附体。
那血尸嘴里的臭味熏得郭老四都差点晕了过去,就在大家以为曹魁要吃亏的时候,这血尸却身形暴退,下一刻已经站在屋顶上,一个跳跃,等众人反应过来追了过去,它已经消失不见。
曹魁大叫一声:“不好。”拔腿先向刚才接待郭老四的屋子里跑去,诺索夫也跟着反应过来,嘴里骂着:“是调老虎离开大山!”
曹魁把郭老四送出了门,似乎刚才那么失态的不是他似的。当看到那羊皮卷还在桌子上,窗户还从内锁着后,他才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把郭老四从巷子里送到巷口,曹魁还试探郭老四,“郭老四,咱们什么都准备好了,你看什么时候出发?”
郭老四迟疑了下说:“我这边还有点事情,也要卖点东西赚点保命的本钱,不如我过两天招呼你好了。”
“也成,那你慢走。”曹魁眼看着郭老四离开,嘴角挂着一丝阴笑。
天津港,午夜。曹魁从一辆汽车里钻了出来,在车后面,坐的是诺索夫。诺索夫出了车门,站在海边打了一个响亮的呼哨,从五百米左右的海面上,亮起了刺眼的灯光,马达轰鸣中,一艘小汽艇开到了岸边,几个人从汽艇上拎起了几个大包裹,吃力地扔在了岸边上。
诺索夫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花旗银行的金卡,塞进了驾驶汽艇的那个人手里。然后不再理会他们,蹲下去,打开了包裹的拉链。里面装着一些设备和武器,有沙漠之鹰手枪和MI6口径的微型冲锋枪……
在那些油布里包着的,是一些固体的定向炸弹,用来对付那些厚重的石门。包裹里比较大的机器就是一台小型的铀发电机和一个类似于小雷达的东西。
诺索夫就像抱着自己最心爱的孩子一样把那个小雷达抱了起来吻了一口,“哦,亲爱的,看到没,太美妙了。这就是苏制的探测雷达,根据地下声纳的反应,能够勾勒出地下五十米左右的图形。那个藏宝图不是有缺损吗?不要担心,交给它吧,它能做得很好。”
曹魁装作吃惊状说:“太神奇了,诺索夫先生,这些东西真是太神奇了。”
“我们明天就出发,”诺索夫说,“曹,你们确定你们能搞到那个黄龙佩吗?哦,算了,搞不到也没关系,早点来跟我们会合,没有什么能抵挡得住浓缩炸药,尤其是那个时代的建筑。”
曹魁变戏法一样从车里拿出一瓶1983年的拉菲来,倒了一杯递给诺索夫,“干杯,朋友。”
诺索夫得意地大笑起来,一饮而尽,“曹,我希望下次的是茅台,我喜欢那个。”
刘季几个人,围坐在徐氏集团的小会议室里,灯光下,郭老四一脸郁闷。
“他们压根就没想到我会去那儿。碰巧,我见到了几个外国人,应该是美国人,我对他们有印象,曹魁曾经说过他们。”
“鹰之利爪,”徐克的脸色变了,“一群无耻的国际古董强盗,他们肯定是为了成陵来的。”从墓地逃生之后,几个人的意见一直不能统一,常盛经过几个人的同意,去刑警队汇报了自己的发现,可是队长说他是在扯淡。常盛纠缠了很久,队里也不接受他的说法,都以为这小子坏了脑子。
最终,还是徐克花钱找关系,给常盛批了个长期病假。常盛话说得明显,自己要找成吉思汗陵,是因为成吉思汗陵是国家的,谁要想自己落下什么,那他绝对不客气。
这不同于他们卖的玉盒,那是人家刘季家祖宗留下的,对这个他倒没有负担。
郭老四和徐克一个认为太危险,一个觉得去了会被曹家发现秘密,必须有了万全之策再说。
刘季一直都没有说出意见,直觉里,他觉得先祖既然推算过,就说明没错,这个陵墓一定会被自己和徐克挖掘出来,他有黄龙佩在身,更多了一些底气。
可是挖掘出来怎么处理,是他一直在考虑的问题。另外,他也知道徐克被自己家的墓吓得有了阴影,刚刚从中摆脱出来,再让他去面对另外一个更可怕的陵墓,也不太现实。
“去吧,奶奶的!”常盛激动得一拍桌子,“成吉思汗陵啊,不想去的是孙子,怎么着也不能让外国人把活做了吧!”
郭老四沉默了半晌,也慢慢说:“既然曹家已经开始动了,我们这样被动地等待下去也不是个办法。”
刘季把目光投向了徐克,见他面露难色,想了想,打圆场说:“这样吧,我、常盛和郭老四过去,有什么需要后勤的事情徐哥你来负责,我们做好准备,明天买些必需品,然后明天下午就出发离开北京!”
“成!”常盛激动起来。徐克见他们这么坚定,也不好再继续阻拦,拿起了电话,对下面开始发布命令,让手下去采买东西。郭老四还说出了他买电棒那个黑市商人的地址,高价买了三支功率更大的电棒,又购买了两个伊拉克自产的火焰喷射器。徐克害怕外国人对三个人不利,干脆动用了自己的海外关系,连夜找人订了三把97冲锋枪,还特意给常盛留了一套AK-47的零件。常盛拍着胸脯说:“没问题,只要零件在手,一分钟就是整枪!”
忙完了一切,天已经有些见亮,三个人蒙头开始睡觉。一直到中午吃饭,徐克才把他们叫了起来。除了已经整理好的东西外,徐克还拿了一个黑色的藤箱,放在他们面前,打开来看,里面放着一支棍子,不知道是什么金属做成的,不过看上去寒光凛然,在棍子边上,放着一把像枪尖一样的匕首。那匕首下面是个卡簧,看得出来,需要的时候这匕首能够卡在那棍子上变成一把短枪。
最里面放的是一把鲨鱼皮鞘的短剑,大概有尺许长短,刘季把那短剑拿在手里,感觉轻飘飘的,一按绷簧,那剑顿时从鞘里弹了出来,剑一出鞘,那剑身带的寒光似乎割裂了空气一般,让几个人觉得身上的皮肤生疼生疼。
刘季把剑拿在手里,挥舞了几下,剑碰到了大理石的桌面,顿时犹如碰到了豆腐一样,直直地切了进去。
“好剑!”郭老四一挑大拇指,心里暗想,要是那晚遇到那枭面血尸的时候有这把剑在,估计那怪物也得顾忌几分。
“剑名鱼肠,枪名暴雪。”徐克一脸肃穆地说,“都是我徐家先祖沙场遗留下来的兵器,饱饮鲜血。我听曹家人说过,窑里有的怪物也怕这惨烈之气,因此它们也是古怪东西的克星。这次就送给几位防身了。”
常盛一把想抓起那棍子,没想到自己单手近两百斤的变态举力却没有起到作用,他红着脸双手合力才算把棍子拿了起来,舞动了两下,心想,这般重量,在沙场上要什么神力才能支持得住?
四个人出去吃了一顿饭,徐克又把三个手机给了三人。这是特别定做的机器,只要机器在,不管什么地方都保证可以联系到自己。
三个人上了一辆徐克改装过的切诺基,全套动力其实已经换成了悍马,只是这下窑的事情不能过度张扬。何况,这次要去的地方可是蒙古人心目中的圣地。
常盛开着车,郭老四和刘季的目光盯在了驾驶台上那输入到车载计算机里的羊皮卷上,徐克和郭老四已经做了研究,上面有一个鲜红的箭头,指向了他们的目的地!车子出了北京,继续向北开去。
诺索夫五个人收拾得相当利索,他们的身上换上了一身特殊材料制作的保护服,看上去有点像美国漫画英雄蜘蛛侠的战衣。在北京郊外的一片空地上,曹魁站在他们前面,看着一架私人的小直升机从天而降,除了驾驶员的位置,剩余的空间正好能坐上五个人。
诺索夫满意地点点头,对曹魁说:“你们尽量快点,找到黄龙佩就马上赶来。不然,也许我们就自己拿着宝藏离开了。”这厮倒也真够无耻狡诈,现在听来是玩笑,可是真的被他们得了手,一定会自己携带着宝藏离开,就算到时候行内说起来,人家也是事先告诉了你曹家,到了那个时候,可不就只是玩笑话那么简单了。
看着直升机远去,曹魁冷笑了几声。黄龙佩,这东西我上哪里找去。就算我知道刘伯温在哪里定居留了后代,可是刘家的本事难道掐算不出来我的目的,还是放你们先去探探风险,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再对刘家下手也不迟。
他拿出电话,低低地说了一些什么,满意地笑了起来,根据家里的安排,自己的人早就到了那个地点。
山雨未至,风已满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