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中文网 www.50zw.so,最快更新荒村野尸最新章节!
第二百七十三章百花巷
宾玛又说道,“我们现在趴着不要动,如果半个时辰还不到家,阿爸就会来找我,我们只要撑到那个时候就好!”
“僵尸不会袭击我们?”
“这并非普通僵尸,而是童鬼!整个乱坟岗现在都笼罩在童鬼的范围内,只要我们动弹一步,就会陷入幻境,但只要不动,就会没事!”
不动么……算了,现在暂且相信宾玛,毕竟以我半吊子水平,对付一个那恒就够呛,更不用说比那恒还要强大的童鬼。
渐渐的,我能听到周围有孩童窃窃私语的声音,而且有模模糊糊的,类似眠歌的东西。
七月半,鬼开门,鬼门开了出鬼怪,鬼怪苦,买豆腐,豆腐烂,摊鸡蛋,鸡蛋鸡蛋磕磕,里面坐着个哥哥,哥哥出来上风,里面住着个奶奶……
这声音吵的我脑袋昏昏涨涨,恍惚间,我看见前方层层迷雾中,有一个人影朝我走来。
我觉得人影无比熟悉,是谁呢……迷糊中,她的脸渐渐清晰,正是戴月明!戴月明穿着一身鲜红色的衣服,在笑着朝我招手。
“小白,过来啊,你不是一直在找我么?”
我下意识的迈动脚步,可是宾玛却抓着我的手,“你要干什么!只要往前踏出一步,就会进入童鬼的区域,会死人的!”
“我的朋友在前面!”我急于挣脱宾玛的手掌,可是她却拽得更紧了,且焦急声道,“小白,你仔细想想,你的朋友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种地方,这一切都是幻觉,是幻觉懂吗!”
幻觉……对,没错,现在都是幻觉!我拼命揉揉眼,可是前面戴月明的身影,却是越发的清晰,我犹豫了,自己要不要相信宾玛。
就在这时,我听见戴月明站在远处朝着我喊,“小白,你快远离那个女人。她是一头蛇妖,不信你看她的眼睛!”
蛇……蛇妖?我浑身冷不丁一哆嗦,发现宾玛握着我的手,格外冰凉。我战战兢兢的盯着她的瞳孔。
渐渐的,我发现那瞳孔变成冰冷的三角瞳,宾玛的身体开始浮现出密密麻麻的蛇鳞,鳞片堆叠在一起,狰狞恐怖。
我吓得脸色蜡黄,赶忙甩手躲开宾玛,朝着戴月明的方向跑了过去。
身后,宾玛焦急的喊,“小白,回来!”
可是,刚才的一幕把我给吓坏了。当我即将冲到戴月明面前时,却看见她面上挂着诡异的笑容,用陌生的声音对我说,“欢迎来到百花巷。”
周遭景象变换,我看见自己身处在一个狭窄的巷子里。建筑有点像是北京城的老胡同,墙壁是青砖,瓦片泛着冰冷的青灰色,月光阴惨惨照射在路面,像是有一层积水。
巷道拐口,挂着三个白纸灯笼,灯笼上用红字写着百花巷三个大字,有孩童在巷口追逐玩耍,一个孩子抠掉另一个孩子的眼珠,另一个孩子不甘示弱的抓烂了他的脸。
咯咯的怪笑声,还有女人阴森森的声音在我脑海回响,欢迎来到百花巷,欢迎来到百花巷,欢迎……
一个小女孩堆在老旧的石阶门口唱:七月半,打火镰儿,火镰花儿,卖甜瓜,甜瓜苦,买豆腐,豆腐烂,摊鸡蛋,鸡蛋磕磕,里面坐着个哥哥,哥哥出来接鬼,里面坐着个奶奶……
一个老奶奶站在路口,将黄表纸放在火盆里,苍老皴皱的手,像鸡爪,我不敢停下来,因为我身后跟着人。
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一群哭泣的孩子,跟在我的身后,捡地上的纸钱,这些都是童鬼,而我们身处的,正是童鬼的世界。
家家户户,都有人在烧纸钱,灰烬飘飘扬扬的上了天,化成遍地的钱洒落,孩子们边哭边捡。
越往前走,哭泣声越多,吵得我脑袋都要炸了!这究竟是个什么地方?那童鬼呢,怎么不出来害我!
我不知走了多就,发现身后的声音渐渐弱了许多,一直走到最后,我终于忍不住回头,看见一个孩子还哭哭啼啼的跟在我的身后。
仔细看这个孩子的脸,正是昨天上午,被送来的那个小男孩!他怎么会变成鬼魂,不应该是僵尸才对的吗?
我看见,在前面的巷子的拐口,男孩的母亲,也就是那天的妇女,哭的撕心裂肺,那个小男孩撇撇嘴,也开始要哭。
我尴尬的扯扯嘴角问,“小朋友,你不去投胎吗?”
当这句话音刚落,周围景象顿时发生变化,此时我已经回到了乱葬岗。而在我眼前的,是一条蟒蛇死死缠着男童尸体,那尸体尖锐的爪子,镶入蟒蛇的腹部。
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我听见童鬼朝我呼喊,“哥哥,救救我!是这个女人把我给害了,如果不杀死这个人,我就没办法投胎,只能做一个孤魂野鬼!”
我依然记得,那个妇女声嘶力竭痛哭的画面,如果杀死宾玛,就能让童鬼成佛的话,那么我……
想到这里,我捡起地上的铁锨,一步步朝着纠缠在一起的童鬼与蟒蛇走过去。我能看懂,蟒蛇偌大头颅上,一双三角瞳正哀求似得看着我。
可是,我已经举起铁锨,朝着童鬼抓着蟒蛇的那只手,狠狠的拍下去!
这一铁锨下去,童鬼惨叫一声,整个胳膊都变形了。那蟒蛇顿时化作宾玛的模样,浑身脱力坐在地上,且腹部有五只深可见骨的爪印。
童鬼正用怨毒的眼神盯着我,腰肢被宾玛化作蟒蛇时勒断,正在迅速恢复,大概只需要十分钟,宾玛和我都要死在这里!
这时,宾玛气喘吁吁的对我说道,“小白,快跑,去找阿爸,让他过来救我!”
等找到陆离,估计你已经被啃的只剩下骨头了。我脸色冷肃的脱下自己的外套,旋即取来宾玛包里带着的腥臭血液,用手沾着,在外套上迅速画下密密麻麻的符咒。
刚才我已经认出来,这种血不是别的,正是纯正黑狗血,否则不会如此粘稠!而这陈年黑狗血,比起我的舌尖血来,要更胜一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