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誓死

赤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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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多谢王爷!末将必誓死杀敌,冲军破阵,绝不辱没王爷威名!”刘海一脸的感激,双手颤抖地接过了那张腥红色的鬼头面具。

    自青川一战后,原本银色的面具便变成了血红色,或许是浸入的鲜血太过浓烈,怎么洗也清洗不去,再加上面具原本制作的就是狰狞凶恶,戴在脸上真是格外的恐怖骇人,如同九幽地狱的夜叉猛鬼,让人望而生畏!

    蓝宇如今也不想再戴这劳什子鬼面具去吓唬人,胜负成败皆在今日一战!胜则可激励士气,扭转战局,长驱直入,一战定乾坤!败则满盘皆输,万劫不复,除了千里逃亡,别无他途!

    即然事已至此,那这张面具,对自己也没什么大用了,此战无论胜负,蓝宇都想靠自己的实力去战斗,用自己的双手,用手中的赤血剑,亲手斩下张天顺的头颅,祭奠春夏二女在天之灵!哪怕是血染杀场,也在所不惜!

    刚刚在黑风岭赠枪之时,蓝宇留意到刘海脸色有些黯然,料想其心中必然是有些想法,算来他才是刘秀的亲军统领,终日鞍前马后,不离其左右,乃是唐王身边最受宠信的心腹爱将,不料却得不到那支先皇御赐的屠龙宝枪,心里肯定是非常难受,有被人冷落漠视的挫败感。

    蓝宇于是兴起了将鬼头面具送给他的念头,鬼面杀神的两个象征,一是鬼面,二是屠龙枪,如今把同样是唐王象征的鬼头面具送给他,也算是最佳的安抚之法,何愁刘海不忠心耿耿,以死相报!

    不过,这次却是蓝宇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即使蓝宇不送鬼头面具给刘海,他依然会誓死忠于蓝宇,绝不会有任何不满和异心,这一点绝对不容置疑。

    刘海自小便服侍刘秀左百,几乎是与其一起长大!刘秀被册封唐王,并出京领军西北,刘海又追随唐王南征北战,出生入死,多次在战场上合命相救刘秀,其忠心又岂是一个破面具可以换来的?

    蓝宇自遭到爱人无情的背叛后,早已是性情大变,多疑而寡恩,残暴而噬血,再加上所习练地天魔诀可以无穷无尽地吸收天地间所有的灵气,包括怨气与死灵,他现在身心中皆是允满无尽的仇恨与怨气,体内原本纯正纯阳的真元现在已经渐渐在魔化,而蓝宇行事作风早已是无所不用其极,为一已之利即使将天下人皆屠尽杀光也绝不会有半分的愧疚之心!

    受体内魔气的影响,潜移默化之下,蓝宇对任何事情都是多疑而善变,根本不会轻易地相信任何人,基至是自己的想法都会前后矛盾,虽然他自己并未察觉到自己的改变,就如同此次出战的策略,也是再三改动!

    蓝宇最初曾想,依靠天魔诀改头换面的功法,易容成敌军将领,偷偷潜入敌军中将张天顺及其他大将斩首,而后再引军冲锋,必可轻易击溃敌军!

    但后来一想又有些担心,万一官军营中主帅大将全数被杀身亡,全军士气低靡之下,战力虽然会大降,很容易一举击溃,但同样的也会引起大规模的溃散和投降,如此一来,岂不是没法实战检验新式骑兵的威力?

    其实  ” 看书”^‘网同人kanshu。 真正的原因却并不是为了检验新军的威力,而是蓝宇的潜意识隐藏的那丝魔心在作祟,他的心中现在极端之渴望鲜血和杀伐,渴望吸收散布于天地间那无穷无尽冲天的怨气和死灵,就连腰间的赤血剑也是不时轻轻地颤动,似乎在提醒蓝宇一定要多杀几个人,好可以让它也可以饱饮鲜血,如果照这种情况发展下去,蓝宇一定会被体内越来越浓的魔气所彻底魔化,而变成一个彻头彻尾失去本体神智的魔头,界时即使是大罗金仙下凡,也是无药可救!

    身体出现这种极端危险的状况,蓝宇却一无所觉,依然昏昏厄厄,我行我素!他只感觉到体内的真元越来越雄厚,越来越强大,强大到可以轻而易举的开天劈地,翻江倒海,那种强横到极点的绝世威力,就算是毁天灭地也是随心所欲!天地万物,世间生灵在他此刻的眼中也只不过如蝼蚁般卑贱无比,除了自己亲近的人,其余的随时可以毫无怜惜地碾灭摧毁。

    隔得老远,行进中的近卫骑兵斥候便已发现整齐列队地五千有些怪异地骑兵大队,一看旗号便知是唐王直属的中军骑兵,迅速便打马回报张天顺。

    张天顺一听斥候回报,心中大讶,五千骑兵?五千骑兵就敢与自己七万大军对阵,刘秀莫不是得了失心疯?是不是逃昏了头,慌不择路?还是实在咽不下这口恶气,掉过头来准备与自己决一死战?

    不过,疑惑归疑惑,这绝好的战机可是可遇而不可求,转瞬即逝!即然唐王一心求死,那倒不如成全他!一战定乾坤,速战速决,一举将其歼灭,斩下他的头颅也好回青川交差!

    此时,心情兴奋的张天顺根本没想到青川早已是三度易主,又重回了黑甲军的手中,而自己率领的七万大军,也已变成深入的孤军,随身携带的干粮也仅够不到六日之用,幸好一路上还有未收的庄稼可以让战马勉强裹腹,否则此时战马连奔跑的气力也没有了,更别提高强度冲锋作战了。

    更可气的是,探察的斥候并未将蓝宇骑兵颇有些怪异的装备禀报给张天顺知晓,一方有心,一方无备,一方心存死志,背水一战,士气如虹,一方心存轻视,人疲马乏,队形散长,攻守不宜!两相比较之下,这场数量和实力都不成比例的战斗的结局似乎已经揭晓了。

    不过,张天顺和季信以及军中诸将,却并不是这么想的,志得意满的一众将领,个个奋勇,人人争先,情绪亢奋地上前请战,一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都想先一步将敌军击败,最好是能将唐王刘秀的头颅斩下来,那就太好了!到时夺此天大军功,官升三级不说,封妻萌子,光宗耀祖,那才是最重要的!

    “传令各军,火速布雁行阵准备迎战!前军骑兵居阵首阻敌,后军步军摆阵两翼殿后!传令各军主将,一定要步步为营,稳打稳扎,要保持住强大的契性,要承受住逆军的猛烈冲锋!今日之战,务求完胜!

    本帅今日誓要将逆军全数围歼于此地,斩唐王头颅献于皇上!”来不及细想,两军之间的距离已是越来越近,张天顺果断而狠辣地下达命令。

    军令一下,战鼓应声擂动,令旗随风摆舞,传令兵纵马扬靴,快速穿行各营之间,很快官军的阵形迅速随之大变,人喊马嘶,烟尘翻滚,冲天的杀气四处弥漫,一场滔天血战即将拉开帷幕!

    黑甲军与近卫军所摆的阵形虽然完全相反,一方是全力攻击,一方是全面防御,但两军阵前不断升腾的阵阵冲天杀气却说明了这场大战,必然是惊天动地,不死无休,必须以一方的彻底溃灭为结局!

    原本照阵法来讲,锋矢阵与雁行阵,皆是攻击力非常强悍的阵形,所不同的是前者适用的军队是兵力较少,但战力较强悍,或者是实属无奈之举,将全军兵力集结成一把锋矢,如一把尖刀刺向敌人心脏,以求一举击溃或是冲散敌军阵形,获取最大战果或是突出重围,一般情况下只适用于骑兵,而且是士气高昂,战力不欲的精锐骑军。

    而雁行阵,则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对于兵力的要求不高,即适用于少量兵力防守作战,也适用于大兵团围剿作战!步兵、骑兵,或是步骑混编皆可适用,可以随时发起冲锋,以兵力优势,从各个方向突破敌阵;也可以随机应变,分兵突击,例如由骑兵突入敌军阵营,打乱敌军阵形,制造混乱;而两翼步兵则迅速掩上,自左右包围敌军,骑兵自阵中穿插迂回,以快速高效的机动能力,大量杀伤敌军有生力量;而步军则步步为营,渐渐收拢包围圈,慢慢蚕食鲸吞,以求可以遂步将阵中敌军兵员慢慢消耗殆尽,获取整场战役的完全胜利。

    从目前两军兵力、战力比对来看,张天顺的决策不能说不是最佳的选择!雁行阵也确实可以将近卫军的全部优势淋漓尽致的发挥出来。但是可惜的是,两军的实力对比实在多了很多难以预知的变数,更糟糕的是,张天顺对这一切却全不知晓,于兵法中所说的知已知彼的决胜要诀,却是落了下风!

    要知道两阵对阵,除了天时、地利、人和之外,最重要的决定因素无非是士气、战力、装备、将帅而已,前三者自不必说,两军相差无几,而后四者却如天差地别,相距甚远,此消彼长之下,一场大战还未交兵,结局似乎已经完全注定了……

    随着近卫军中军派出的传令兵四处传令,号角、战鼓声也震天动地般响彻晴空,彩旗飞舞处,前军骑兵迅速结拢成束,居于阵锋,后军步兵快速沿两翼,顺着官道两侧的田地结成雁行双翼,坚定有力的向前快速推进,而对面三里外的黑甲骑军却依然无动于衷,静静地观望着……

    申时已至,初秋地烈日正是最炙热的时候,大地似乎都被烤焦了,空气中弥漫着丝丝烟雾,不断地扭动升腾,两军对阵处方圆十里之地,一切事物似乎都在一瞬间停止,整个战场安静的可怕。

    空气中除了阵阵流动的热浪袭人,就只有越来越浓厚地积聚于虚空之中的那一片片冲天而起的血腥杀气,一个个近卫步军方阵迈着沉重而低沉地步伐和着激昂的鼓点,缓慢而有力的向前挺进……

    “王爷!”刘海已将鬼头面具戴好,扭过头来低唤蓝宇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