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马蹄踏过

陈思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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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薄雾朦胧,马蹄踏碎清霜。

    相较于人工饲养的马匹,野马的毛发更短,颈鬃短而自立。它们充满了野性,速度比普通马匹快了太多。

    我和童雪爆发出非人的速度,愣是接近了速度最慢的那匹小马驹。

    眼看被我们追上,这只机警的小马驹竟然抬起后蹄,猛地向我踹来。

    我轻松躲过,并一把攥住它的后蹄,向后猛地一拽。

    小马驹失去平衡,“砰”的一声摔倒在地。

    跑在前方的野马发现这一幕,竟然止住了马蹄,似乎在犹豫是要继续逃走,还是要想办法解救这匹群体中唯一的小马驹。

    很快,在最为强壮的头领带领下,它们竟然加速度向我们冲撞过来。

    马蹄在地面踏得“哒哒”作响,十来只野马冲锋下,气势浩浩荡荡、不容小觑。

    我却心中一喜,正愁怎么追上它们,居然主动送上门来了。

    眼看这群充满野性的马匹要撞了上来,我当即一个前空翻,稳稳当当地骑在头马的背上。

    这让桀骜不驯的头马出离了愤怒,它猛地直起身子,人立而起想要将我摔下去。

    我立即死死搂住它的肩膀,像蚂蟥缠上鹭鸶腿,甩都甩不掉。

    头马重重打了个响鼻,以种族特有的方式,宣告着它的威胁之意。

    虽然我明白这个意思,但却丝毫不以为意。老夫都骑在你身上了,还跟我神气什么?

    我看向童雪,她的身手也很利落,翻身爬上了另一匹马。

    随后我便有了飞一般的感觉——头马撒蹄狂奔,步伐起落极大,想要将我颠下马背。

    两旁的景物飞速后退,这种骑马的感觉让我感到很兴奋和新奇。

    于是我双腿猛地一夹,在它脖子上重重拍了一下:“驾!”

    不知道是不是气的,头马鼻子里哼哧出气,却没有停下狂奔的四肢。

    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骑马,和我想象中的威风凛凛有很大的区别。

    这匹头马野性难驯,拒不配合。马背上颠簸的厉害,我的屁股和大腿在马背上不断起起落落,硌得略微发疼。

    这都还算好,毕竟我皮糙肉厚,不放在心上。

    但他娘的男人胯下还有个要害啊,这样颠簸之下有点吃不住了啊!

    就在我准备收拾头马一顿,让它尝尝厉害的时候,它却干脆向地上一摔。

    不仅如此,它还有翻身的举动,想要用庞大的身躯将我压住。

    特么的,野马属大型有蹄哺乳动物,体重可达700斤。被这庞然大物这么一压,我怕是气都喘不上来!

    我干脆地从它身下翻身而出,避开了这一记“泰山压顶”。

    那将近700斤的庞大身躯压在地面,我甚至感到大地都在轻微颤动。

    眼见将我摆脱,头马立即就地一滚,四肢在地面支撑,站起了身子。

    不仅如此,它还高昂着头颅,趾高气扬地发出一声长嘶。

    “卧槽,藐视我?”我人都看傻了,老子居然被一头野马给藐视了?

    这让我不能忍受,瞬间飞奔上去。

    在头马的挣扎反抗中,我按住它的后背,再次翻身而上。

    这种不屈不挠的意志,让野马的自由再次受到束缚。

    眼看它要故技重施,我顾不得许多,控制着力道,拳头如雨点般砸落在它身上。

    强劲有力的拳头打在它厚实的肌肉上,发出一连串“砰砰”的声响。

    吃痛之下,头马发出愤怒和痛楚的嘶鸣。它再次摔下身子,想要将我压在身下。

    然而这次我学精了,直接双手环住它的小腹,滑溜地钻到它的腰腹上。

    腹部,是绝大多数哺乳类动物的脆弱点。

    我毫不犹豫,挥动拳头,接连砸了下去。

    这一套组合拳把头马伤惨了,不住地挣扎反击,却也只是徒劳。

    我很清楚,要驯服这种充满野性的生物,必须要使用强大的武力。

    我骑在头马的小腹上,像武松打虎一样,徒手打得它怀疑“马生”。

    我双腿死死夹住它身子两边,不让它翻身。而这个姿势,也让它的四踢难以发挥作用,踹不到我身上。

    只是片刻,头马便被打得吐出胃液和未消化的食物残渣,看起来分外凄惨。

    我停住了拳头,摸向它的头,它猛地一偏头,用嘴咬了过来。

    “还得打。”我干脆一拳打向了它的硕大的马头,而后再次对小腹发起进攻。

    片刻后,头马发出屈服般的低声嘶鸣,已经没了挣扎的力气。

    这次我再摸向它的头,没有任何反抗和阻拦。

    “听话。”我叹息一声,从它身上站了起来,走到一边。

    头马瘫卧在泥地上,和我一样,浑身都是泥浆,脏兮兮的。

    等到它休息一会后,我拍了拍它的脑袋:“老伙计,跟我走。”

    野马当然听不懂我的话,却低下头表示臣服,缓慢地踱着马蹄跟在我身后。

    我们返回了先前的小溪边,正见到童雪在和一匹强健的野马激烈搏斗。

    不仅如此,其他几匹野马也不时掺和,撅起马蹄子就往她身上踹。

    我看向身后的头马,它没有丝毫阻止的举动,甚至还鬼精鬼精地打量着一旁。

    我哭笑不得,看它这架势,应该是被打怕了想要溜。

    毕竟让它畏惧,用武力就可以办到。但要让它认我为主,却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办到的。

    就和乡下养狗一样。狗对主人忠诚,从来不是因为棍棒相加,而是朝夕相处的感情,以及住宿和喂养之恩。

    所幸童雪应付起来倒是游刃有余,毕竟野马最引以为傲的是速度,而不是战斗力。

    我将头马带到溪边,想让它喝点水漱下口。但它并不愿低下头去喝水,总不能强按马头吧?

    我叹息一声,捧了冰凉的溪水,为它洗漱口鼻。

    头马有点受惊,向后退开一步,但最终还是接受了我的好意。

    因为它自己无法洗刷口鼻,鼻腔中满是泥尘。我忍着恶心,将它的口鼻清洁干净。很快,它便舒服地嘶鸣一声,一甩长长的马尾。

    我在溪边采了一把紫苜蓿,喂到它嘴里咀嚼着。

    我拍了拍它的脑袋,头马大刺刺地向野马们嘶鸣一声,它们立即停下了攻击举动。

    童雪趁此翻身爬上那匹强健野马的背。

    “老伙计,跟我走吧,不会亏待你的。”我抚摸着头马颈上的鬃毛。

    它没有任何反应。

    我翻身爬到它背上,头马没有挣扎。

    我知道,我和它取得了最基本和初步的信任。棍棒加蜜枣大法,对大部分哺乳类动物都是适用的。

    尽管过程周折,但最后我和童雪仍是骑着两匹野马,继续出发。

    转头望去,那一群野马默默注视着这边。

    不知道他们的目光中,是否含有泪水?

    “架。”我轻轻一夹马背,驱使着头马前进。

    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小黑。

    我想像童阳对待小花一样,把它照顾好。

    薄雾散去,马蹄踏过柔韧的草茎,一路北上。

    我和童雪的学习适应能力很强,虽然没有马鞍、马鞭等东西,但骑术仍是进步得飞快。

    因为有了代步坐骑,这一去的速度很快,便踏入了北方丛林边缘地带。

    我和童雪翻身下马,找了处水洼,让两匹马饮水。

    “我们可以做一套马具。”童雪看向两匹马,显然对先前骑马驰骋的感觉很满意。

    我摇头,拒绝道:“野马应该有野性,你这样束缚它会和向家马退化的。”

    想让它们实心实意办事,那就要和它们培养感情,让它们把你当成家人。

    想到小花的忠诚,我便感到心头一紧。

    马的味觉并不好,所以对食物其实不挑剔。但有我在,它们还是能吃得不错。

    北方丛林的土壤肥沃湿润,各式各样的草本植物都非常丰富。

    我很快便找到乡下经常用来喂家禽家畜的一种牧草,皇竹草。两匹马吃得很满足,懒洋洋地跟在我们身后。

    人和马一样,都是需要休息的。

    古时候八百里加急,纵使有驿站换马,也有太多跑死马的例子。

    它们在驿卒的驱赶下,连跑死也不会停下脚步,可见其忠诚。

    我和童雪走在前头,没有马缰,两匹野马也跟在我们身后。

    这让我心头松了口气,它们未曾调头就跑,就是个好消息。

    进入北方丛林后,我和童雪异常小心,注意着任何蛛丝马迹。

    让我觉得不安的,不是没有任何发现。

    而是发现太多了!

    生火的痕迹,穿鞋的人类脚印、不穿鞋的人类脚印、狼人的足迹、野兽的足迹,短短时间我们都见了个遍。

    “这尼玛什么情况?”童雪皱眉,不解。

    照理说,北方丛林应该是险象环生,人类很难生存才对啊。

    我心中一动,开口道:“还记得先前和狼人和睦相处的陈宇吗?”

    童雪立即了然,面色凛冽:“你是说,他们有人掌握了和狼人和睦相处的办法?”

    “恐怕是的。”虽然有和狼人和睦相处的可能,但我却苦笑一声。

    这绝对不是什么好消息。

    就像大多数猛兽,能和它们和睦相处的生物,只有同类。

    狼人的朋友,应该也只有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