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奉剑童子】

王梓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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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前摆着一个封包,拆开来看,有四枚小银锭,共计二十两白银。

    “唉!”

    赵瀚一声叹息,伸手把玩银锭。

    活了两辈子,他如今还是第一次,亲眼见到银元宝的实物。

    不似电视剧里那么规整精致,眼前四个银锭都非常粗糙,表面还有大大小小的密集气孔。

    赵贞芳已经能下地走路了,来到哥哥身边:“二哥,这些是银子吗?好多钱啊。”

    “是啊,好多钱。”赵瀚说道。

    赵贞芳疑惑道:“有了银子,二哥怎么还不高兴?”

    赵瀚自嘲一笑:“期望过高而已。”

    王知县既然送来银子,而且封装整齐、礼数周到,却又不将赵瀚召去见面,显然不愿再多有瓜葛。

    将一个有献策之功的孩童,如此煞费苦心的疏远,肯定是费映环在捣鬼啊!

    这又何尝不是费映环在表达诚意?

    用尽心思,只为招一家仆,自不是为了招回去打骂虐待。

    至少到了费家,赵瀚与妹妹不会过得很辛苦。

    赵瀚手心托着银锭子掂量,二十两白银,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勉强也能混下去。

    可兄妹俩真正需要的,是安稳的成长环境,而非朝不保夕的生活。

    罢了。

    ……

    时维九月,序属三秋,天气渐渐转凉。

    赵瀚推开房门,披戴着月光,去隔壁找费映环掰扯。

    “小兄弟请进。”开门的是魏剑雄,似乎早已等待多时。

    费映环正在点灯看书,听到外头的动静,笑问道:“汝兄妹二人,已经商量好了?”

    赵瀚回答:“商量好了。”

    “如何?”费映环又问。

    赵瀚说道:“小子愿与费家签订十年长契。”

    本来有些得意的费映环,听到此言顿时皱眉:“你要做雇工?”

    赵瀚说道:“正是。”

    朝廷为了扼制投献风气,曾在万历年间,将不跟主人共居的家奴,一律视为雇工进行分类。虽然没啥卵用,但也造成如今的雇工,多半都是投献田产之人。

    这种主仆关系,缺乏牢固的约束力!

    费映环问道:“为何?”

    赵瀚解释说:“小子不愿改名换姓。”

    “这个好办,”费映环指向魏剑雄,“老魏跟我十四年,至今也没有改姓。”

    魏剑雄立即捧哏:“没改。”

    费映环继续诱惑道:“我准许你参加科举,十五岁以前,若能考中秀才,便真正收你为义子!”

    “家奴也能科举?”赵瀚疑惑道。

    费映环反问道:“既是收义男,便入费氏正户。若单论户籍,与费氏子弟一般无二。为何不能科举?”

    赵瀚恍然大悟,原来这玩意儿可以操作。

    但大明就快完了啊,我考上秀才又有毛用?

    如果一帆风顺,十五岁中秀才,二十岁中举人,二十五岁中进士,再留任京官两年,刚好可以给李自成开门。然后被闯王抓住拷饷吗?

    不论如何,费映环已经表达出足够善意。

    条件丰厚到让人怀疑,赵瀚问道:“费相公为何如此抬爱?”

    费映环笑道:“见猎心喜,如此而已。”

    费映环也是没办法了,费氏已有两代不出进士,而他属于家族的独苗举人,偏偏儿子还是个扶不起来的蠢货!

    乍逢一个神童,自然要加以投资,今后无非三种结果。

    第一,伤仲永,小时了了,大未必佳。若赵瀚变成一个废物,费氏顶多养个吃闲饭的。

    第二,赵瀚今后是个良才,可以给费映环的废物儿子当家。

    第三,赵瀚是个栋梁之才,那就送去考科举,真正纳入费氏宗祠。

    古代望族经常这么干,特别是豪商大贾,每年都会挑选孩童进行培养。家奴做到极致,直接独当一面,成为整个地区商号的总负责人。

    这比去外面招人更有保障,因为家奴的户口,捏在主人的手里!

    而且,真正的大家族,不怕家奴反客为主。

    铅山费氏有很多分支,大部分都离得非常近,费映环所在的鹅湖费氏只是其中一支。

    如果哪天赵瀚跳反,欺负鹅湖费氏的孤儿寡母,其他费氏宗支简直要笑破肚皮。他们可以化身正义使者,打着清理恶奴的旗号,勾结官府将赵瀚下狱,然后一起瓜分费映环留下的产业。

    费映环死后,赵瀚与鹅湖费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必须全心全意辅佐小主人!

    除非,以赵瀚的实力,能把整个铅山费氏吃掉。

    赵瀚想了想,问道:“江西的秀才,恐怕不怎么好考吧?”

    费映环笑言:“确实。十五岁以前,能在江西考中秀才的,不说凤毛麟角,但也绝对不多。所以你要万分努力啊,成了可入费氏宗祠,不成就只能做费氏家奴。”

    我考个鬼的秀才,有那功夫读四书五经,不如多看几本兵法,多结交几个豪杰……

    赵瀚又问:“不知小妹有何安排?”

    费映环说道:“我有两女,次女今年七岁,令妹可做小女的玩伴。”

    赵瀚问道:“我该如何称呼费相公?”

    “便叫爹爹吧。”费映环笑道。

    “还是称公子好些。”赵瀚还在坚持,那称呼总让他感觉自己被包养。

    费映环指着赵瀚,对旁边的魏剑雄说:“这小子跟你当初一样。”

    魏剑雄昂首挺胸:“有本事的人,脾气自然要硬些。”

    ……

    翌日,众人南下。

    静海县政务繁忙,王用士分身乏术,并未前来相送。

    小妹大病初愈,由魏剑雄背着走,书箱暂让皂吏携带,至城外码头搭乘商船。

    费映环还是那副骚包模样,浑身收拾得雍容贵气,只凭那风仪就能唬住不少人。

    至于赵瀚……

    在没有回到铅山以前,都临时客串费映环的仆僮,也就是传说中的“童子”。

    头上疏两个犄角,打扮得比较中性。

    仆僮是一种风雅的存在,游山玩水、会客访友都要带着,经常出现在诗歌散文当中。有侍酒童子,专门奉盏倒酒;有侍琴童子,专门捧琴调音;甚至有侍渔童子,专门伺候主人钓鱼。

    当然,还有侍寝童子,某些家伙喜欢走旱道。

    此时此刻,赵瀚客串的是侍剑童子,专门跟在身边给费映环捧剑。

    登船之后,安置妥当。

    费映环把赵瀚叫来问话:“几岁开蒙?”

    赵瀚随口胡诌:“七岁。”

    费映环又问:“你已十岁,可曾考过童生?”

    赵瀚摇头:“未曾。”

    费映环再问:“不说四书五经,小四书总该读完了吧?”

    赵瀚说道:“小子家贫,小四书并未通读,都是家父教到哪学到哪。不过,家父借来的杂书,倒是胡乱看过不少。”

    费映环无奈,从书箱里取来笔墨纸砚,说道:“研墨!”

    赵瀚慢吞吞拿出墨条,凭借这幅身体的记忆,倒了些清水把墨研开。

    “写字,随便写。”费映环说。

    赵瀚害怕简繁体出错,捉笔写下一首《静夜思》,自认为书法还过得去,他小学的时候在培训班练了几年。

    费映环看得头疼不已:“令尊是怎么教你练字的?我那傻儿子都比你写得好!”

    赵瀚只能说:“家贫,爱惜纸墨,练字的机会不多。”

    “罢了,以后勤加练……”费映环突然盯着那首诗,惊问道,“这字体是跟谁学的?”

    赵瀚回答道:“家父所创。”

    费映环不禁拍手赞叹:“令尊乃书法大家也!如此字体,似台阁又非台阁,简洁稳重,不媚不俗,字形结构更是精妙。”

    呃,启功体而已,书法培训班都练这个。

    费映环连忙又说:“快多写几首诗,我要好生研究此体!”

    就算不将赵瀚重点培养,只当成一个童子栽培,费映环也是要亲自进行教导的。

    好的随身童子,可以作为主人的门面。

    可以想象这幅画面,几个士子结伴出游,身边各带童子跟随。突然,某人诗兴大发,唤童子研墨记录,自己的诗词绝佳,童子的书法又精彩,相得益彰多有逼格啊。

    因此,被主人看重的童子,往往不做任何粗活,由主人亲自辅导,闲暇时候专门读书练字。

    费映环此刻就在亲自辅导,谁知被启功体吸引,一路上都在研究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