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老板嘴里拔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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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爱情已经有了女主角,离成功只剩下一半距离了。我得加油。

    蒙眬中,有个男子将我紧紧箍住。他的头发随着身体节奏摆动而飞扬,他的汗水滴落在我的脸上,他的唇掠过我的额头我的鼻尖我的嘴唇。我听见了男性嘶哑沉闷的吼声,还闻见了他身上淡淡的古龙香。

    我想看清那个人的脸,无奈眼皮却睁不开。光影交错中,我只看见黑色的瞳孔散发出迷离却神往的光。

    在一次又一次的撞击中,我感到了火一样的热情,水一般的温存,触礁靠岸,眼皮沉沉落下。

    “I want nobody nobody but you,piapia,I want nobody nobody but you……”熟悉的手机闹铃声在六点五十准时响起,我皱了皱眉,伸手将手机随意一按,音乐戛然而止。

    唉,又做梦了。

    果然到了如狼似虎的岁数了,做梦一次比一次狂野,这次真实得跟切身体验了一样。还是老妈说得对,赶紧找个男人结婚才是正事,不能靠逛腐女论坛以及某些高清视频苦撑日子了。不然这“兽性”迟早有一天暴露,半夜出去狼吼一声,找个野鬼回来献出第一次可对不起我二十七年的守身如玉。

    我绝望地睁开眼。天花板一如既往的惨白。

    懒洋洋地眯了眯眼睛,理智一直告诉我,不行,得起床了,再晚起,又赶不上那趟金枪鱼罐头的公交车,赶不上八点半的打卡,赶不上给极品总裁泡咖啡,赶不上今年的年终奖了。

    我的存款好几个月不见动静,信用卡倒是一路飙升着……

    挣扎着将起未起之时,却瞥见了对面的镜子。

    紧紧闭了一下眼睛。

    镜子中的女人,头发杂乱,眼睛凹陷,口红残印涂满嘴唇四周,不错,这位堪比“如花”的女性就是我。

    我没有穿越。嗯,没有穿越。

    那为什么……为什么我的房间变成了宾馆的装修风格:白色被子,米黄色双层窗帘,暖色落地灯,以及我正对着的满墙的镜子!变态!

    额头上的神经突突地跳,头昏脑涨。

    咬了咬牙,我一鼓作气掀起白色的鹅绒暖被。

    Good,very good.

    梦想成真。

    白色床单上那抹红色的梅花在这暖洋洋的房间里开得煞是鲜艳夺目,让我眩晕得睁不开眼睛,只想睡死过去,不要醒来。

    我记得我爸的书房里挂着一幅梅花图,图旁的诗词是这样写的:

    白玉堂前一树梅,今朝忽见数花开。几家门户重重闭,春色如何入得来?

    请问,我这春色是怎么来的?

    啊,我这二十七年来,天地可证、日月可鉴,虽在花丛中过,却是片叶不沾身。上班时逛逛言语质朴、基本上反映各项身体机械活动的论坛,下班后下载点儿娱乐性运动型的视频,最多就是去酒吧看看一半忧伤一半明媚的帅哥。

    那简直比守着枯灯转着佛珠念着南无阿弥陀佛的老尼姑还洁身自好啊。

    我甚至怨恨过,既然所有的中国男人都希望自己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用的女人都是纯洁的,那为什么中国没有将“守宫砂”发扬光大延续至今?

    每次相亲的时候,我都恨不得第一时间告诉他们,其他条件比不上,但本姑娘绝对是原装出产,没拆封,只要你足够帅,性格正常,老娘还包退换。

    但为啥这个世道还是这么无常?

    倒是哪家采花大盗将如花似玉、温柔娴淑、天使脸蛋魔鬼身材的本才——这朵地球上最后一朵天山雪莲拿来糟蹋?

    纳命来!

    我狠狠地拍了拍桌子,顺带沾起一张黄色便利贴。

    上书:

    今天可放假半天,或你可申请辞职。

    你要让我负责,也可以。

    只要你愿意做我七岁儿子的后妈。

    落款是,林子松。

    我的衣食父母,总裁大人,结婚八年,儿子七岁,芳龄三十三的有妇之夫。

    林大人,纳命去吧。

    对了,我叫张耀华。

    我出生在一个拥党爱国、根正苗红的家庭中。我们家七点永远播放新闻联播;每年的国庆节,我们当过春节,每年的九一八,我们当过清明。我的父母相敬如宾、情如兄妹。寒冬酷暑我都在清晨五点半起床,晚上九点半上床。我人生中学会的第一首歌是国歌,第二首歌是国际歌,我妈看了1984年的春晚后,让我又多学会了第三首歌《我的中国心》。那时候我才三岁。

    我今年二十七岁。

    七岁那年,理应被老来得子的父母捧在手上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可是我病了两年,医生没有查到任何毛病。两年后我在没有任何药物帮助的情况下恢复了健康。

    九岁那年,我入了学。上学之后,我才知道世界还有另外的活法。越是没有过过别人的普通生活,我越羡慕。于是,我越活越叛逆。当然这种叛逆是在合理的叛逆区间。比如我永远不会在家里叛逆,我永远不会让老师请家长,我永远不让叛逆的消息传到我父母那里。

    我爸妈是我的死穴,就如同家里的那杆子标尺和扫帚是我的死穴一样。

    当我出落得和当年我母亲一样标致可人、落落大方的时候,我已经习惯了向我父母隐瞒我叛逆的一面,这样,我考入了离家千里的临西林学院。

    临西是个特别小特别小的城市,小到这个市几乎就是为了这个林学院存在的。当然这也证明了这学校很大很大。大家要明白,林学院如果不大到能容下很多很多树的话,就称不上林学院了。

    我在这里学比临西市还偏僻的专业——中文系。

    中文系对很多学校来说并不是冷门专业,但是林学院的中文系只有十五个人,一度有谣言,说学校要取消这个专业,因为这给人一个特别不好的印象,好像中文是门小语种一样。

    哦,忘了说了,我说的叛逆不是指我喝酒抽烟、上山放火、随便交友那种。对于我父母来说,这不叫叛逆,叫犯罪。

    我说的叛逆其实是心理活动,就是一种精神状态。

    如果用赵忠祥老师的画外音来说,张耀华就是一种猥琐的哺乳类雌性动物,在太阳刚升起的时候,便开始了对异性的觅食行动。这种动物对长得漂亮、毛顺温柔的雄性同类动物有着执着的追求。然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张耀华每天都在夕阳下失望地狼吼——四季轮换了好几圈,交配的时节已到来,而她还只能独自迈步在凋零萧瑟的荒原中……

    我的意思是,我爱帅哥,美男,绝色,正太。

    我却还没有男朋友。

    我的尺度又宽又窄,所谓宽尺度是说,年龄层可以很广,你可以是上至五十的“怪蜀黍”,也可以是下至十八的少年;品种可以不一,你可以长了一双妖孽的桃花眼,也可以长一双凌厉的丹凤眼;性格可以不一,你可以是来自北方的一匹狼,也可以是来自南方的一只猫。所谓尺度窄,那就是必须是单身。

    如果不是单身,我的叛逆就超了大纲。等着我的不是扫把和标尺,而是一丈白绫了。估计我在房梁上犹豫不决地探进头的时候,我爸就踢翻了我脚下的凳子。

    然而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好不容易看见了帅哥,都是名草有主的。而跟冤魂一样四处飘荡的孤魂,一般都不符合我的审美观。

    我大学的时候曾经暗恋过一个师弟。说是师弟,其实是同一届。只不过我长同届的人两岁,看他们一般都有一颗沧桑的心,不知不觉就有了大姐的风范。

    那位师弟长得深得我心。干净利落的头发,水水的单眼皮。眼睛虽小,人家却都当他眯着眼晒太阳。鼻子高挺,鼻孔却没有随它兄弟的体型生长成壮观的隧道。嘴唇红润,却没有娘的味道。这样的人,一般在我们这鸟不拉屎的不毛之地,就是神,就是天使,就是我们所有女性为之动容、所有男性为之动手的存在。

    可惜,他不停地在有女朋友和没有女朋友之间游荡。等他分手的消息传来,我迫不及待地抖了抖我全身竖起的鬃毛,准备全力出击时,他又是香肩环绕,美女相伴了。这又违背了我的基本原则。如此反复,我激荡不已的心一次次从高处摔下,最终在我们毕业的那年伤痕累累。乃至最后一星期,他终于没有了或清纯或妖艳的美女环绕,我也提不起狼人的兴趣了。

    但是这是我的初恋。如果说初恋可以包含暗恋的话。

    那个人叫什么名字来着?我好好想想,哦……好像叫王轩逸。真是人如其名,让人春心荡漾啊……

    毕业后,我到了北京。因为这里有更多的广阔舞台,呃,就是说,这里有更多的美色资源。

    我想,我的爱情已经有了女主角,离成功只剩下一半距离了。我得加油。

    手里紧紧攥着黄色的便笺纸,我跌跌撞撞地从那间富丽堂皇、由变态的各种镜子组成的房间出来,失魂落魄、眼神涣散地出电梯,进大堂。半路上还撞到了不少人,也懒得道歉,只想回家。

    最后一位被撞到的脾气显然不是那么好,拉了拉我的胳膊,嗤笑道:“小姐小心啊。”

    “小姐”这个词,在不太漫长的汉语演化过程中,跟“同志”“菊花”等词一样,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和色彩。宁可被叫大姐,也不要叫我小姐,何况是在这敏感的地点和时间里!

    所以,我抬起头打算用狠狠的眼神杀死他。

    我的眼神如小李飞刀般唰唰地以每秒千米的速度前进,忽然遇上了一双温柔似水的眼睛,一下子如同遭遇了软筋散化尸粉,刺啦刺啦地成了粉末。

    此乃帅哥。

    不过,这个人很眼熟。我眯着眼睛看。

    我有轻度近视,但是我坚决抵制隐形眼镜这种将异物强硬塞进我体内的方式。

    我的脑袋高速运转,动用了我这二十七年积累的帅哥数据库,不曾记得有这么一位大帅哥。

    对面那个人也将眼睛眯了一眯,立刻变成了月牙状,像动画片里可爱有趣的男生。

    我驻足在静谧的大堂里那么久,又鉴于我现在穿着打扮总体上跟被抢劫过没什么两样,所有前台服务员以及保洁阿姨都停下脚步来看我。

    我别扭地清清嗓子,问道:“请问我们认识吗?”

    这实在不是一种有创意的搭讪方式,好歹我也是广告公司的,这样恶俗的开场白,要是被我们林大人知道了,又得遭灭门之灾。

    但这位美男毕竟不是邪恶的以欺压我为乐的总裁,他歪着脑袋想了想,微微点了点头。

    这点头的幅度虽然小,我的眼睛虽然近视,我还是坚定地领会到了,这里面有暧昧的味道。即便我清楚,几个小时前,我身上还发生了另一出暧昧事件。

    然后,我娇羞地低头,将耳边卷卷的开了叉的头发别在耳朵后面,低声说:“我是张耀华。”说完又飞速地偷偷瞥了一眼这位帅哥。

    没想到这位帅哥的眼神越发迷离,执着地摇摇头:“不认识。”

    我焦急地抬头,怎么能反悔呢?只好连忙说道:“这个可以认识。”

    帅哥的眼睛又眯了一眯:“你好,我叫王轩逸。”

    这个名字如雷贯耳、振聋发聩,我目瞪口呆:“你去韩国了?”

    他不明所以地摇摇头。

    时光如梭,白驹过隙,指缝太窄时间太宽。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

    以上原来只适用于女人。

    一个帅哥在经过岁月的洗涤和沉淀后,不仅没长残,还长得越发阳光帅气。这实在让我愤怒。

    我一半的工资花在我的脸上,一半的工资花在身上。

    但它们和我的信用卡一样,赤字越来越大。

    我不由自主地感叹道,这个世界真不公平。

    我的家庭教育虽然良好,但不妨碍我的小人之心和所有大众一样健康且茁壮地成长。我希望所有我爱却没有时间或者没有心情来爱我的帅哥,发育得越来越一败涂地,生活得越来越颠沛流离,然后蓦然回首,他们发现,其实我也不错,最后他们一手玫瑰一手百合地追求我,到那时我要淡淡地说一句,不要迷恋姐,姐只是个传说。

    生活总不会是事事如意的,但是我们可以利用有效的资源,将不利转化为有利,化被动为主动,化鄙视为仰视。

    所以,我娇嗔地说:“我们是校友,很高兴在此重逢。”

    王轩逸望了望四周,又望了望我的全身,笑道:“再次重逢,不胜荣幸。小姐昨晚睡得可好?”

    我打哈哈地说道:“还好还好。以后叫我妖子,别人都这么叫我。给你我的名片,以后多联系。出门在外,老乡要多多相互照应。”

    说完,我便在包里翻腾名片。昨天和客户吃饭,名片夹肯定是带了的,只不过刚才走得匆忙,包包里一片混乱。终于摸到一个方形盒子,我大呼一口气,还好带了。

    我将名片盒拿出,刚想抽名片,瞬间全身僵住。

    我手里拿的是一盒十二只装的杜蕾斯,盒子尺寸和我的名片夹刚刚好。

    昨天之前,我一直是个冰清玉洁的女孩子,我守护这个身份很多年的同时,不会忘了给它买一份保险。所谓生产施工,安全第一,我在家里常备一份,没想到昨天早晨出门的时候,将它当名片夹扫入了包包。

    误会的意思就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发生了不应发生的会见。

    我捏着这盒杜蕾斯,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我心想,当年老爹将标尺甩下,老娘拿扫把在后面追赶,我的反应能力和应急能力都是很不错的。可是毕竟离家好多年,现在退步很大。

    王轩逸嘴边勾起了一丝诡异难辨的笑容:“这个名片很有创意。你在杜蕾斯工作?”

    震撼之余,我随机应变,急中生智:“你真有才华,我在鸿飞广告公司,近期正在给这个牌子做广告文案,今天过来调研。”

    王轩逸望着我的眼睛,差点儿要望到心里面。

    他们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我将窗户的朝向改了改,望向了大堂过道的深处。

    他说:“幸会。我也在这里做调研,有机会再聊。”

    说完,他便转身匆匆走了。

    我还在投入地想着,他的调研和我的调研指的是不是同一件事情?!

    可惜,没有要到电话。

    又是一次无效的擦肩而过。

    我失望地感叹人生变化无常,我仍然一成不变。

    然后,我忽然想到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昨天晚上,我买了保险没有?

    人的想象力总是无穷的,我也不例外。在不确定昨晚是否有安全措施的同时,我已经看见了医生凛冽嘲讽的眼神,手术室里冷冰冰的镊子钳子,还有躺在手术台上孤独无助的我在侧身时流下的一行清泪。而这行清泪未及蒸发,身下就传来一阵锥心刺骨之痛,我的孩子,我那不能在这红尘乱世中走一圈的孩子,我那不被上天祝福的孩子就这样永远地离开了冷冰冰的人世,还未及呼吸一口凡尘中的空气,还未及……

    呃,好吧,我承认,前两天复习琼瑶的小说来着……

    我正沉浸在悲伤的情绪中不能自拔,欢快的手机铃声响起:“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这首铃声还是我花了两块钱发送短信从彩铃公司下的,虽然不收通信费,也委实贵了些,而且现在这首歌在我如此饱满的情绪中半空插入,显得不伦不类,所以我决定下回直接从网上下首歌,比如永远播不完的央视大戏台湾本土巨著《意难忘》的主题曲,或者《哑巴新娘》什么的,一听音乐就跟吃了黄连似的苦,至少衬现在的景不是。

    一看手机来电,居然是林大人。

    既然他批了我半天假,那这半天就属于我的私人时间。我接不接电话,不涉及工作的事情,于是我淡定地挂了电话。

    我怎么可能给你机会,让你说对不起?

    我一定会捂着耳朵,摇着头说:我不听我不听。

    即便你抱着我晃着我说:你听我说,我……

    我也会执着地说:你滚你滚,我再也不要看见你。

    你用绝望悔恨的眼神看着我:你听我解释……

    我会梨花带雨地咆哮:我不要听你解释,你听见没有,我让你滚!

    然后你箍住我的手强吻我。

    我会胡乱地捶一捶你的肩,再顺势……

    “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唉,一定要把这歌曲铃声换了!

    我本想将电话挂断,但实在是太想让刚才YY的情景成为现实,我小心地接了电话。

    那边是如同死人心电图一样的平稳声音:“还在宾馆的话,收拾一下,到对面的咖啡厅来见我。”

    作为他这半年的行政助理,记住,是行政助理,不是秘书,我已经能在他各种四平八稳的语气中找出他的情绪。在他的措辞中,“还在宾馆的话”这句话说得相对快那么0.01秒,表示他对这个假设是否满足条件不是很重视,命令句中省略了主语,说明他现在有些气恼,这些告诉我们,不要在太岁头上动土,老虎嘴里拔牙。

    于是,我昂首挺胸地迈着坚定步伐,走出宾馆,走进了咖啡厅。

    早晨的咖啡厅没多少人,厅里播放着一首不知道是西班牙语还是法语还是意大利语的歌。曲子唱得异常伤感凄凉,当然这个凄凉和《哑巴新娘》的凄凉不一样。怎么个不一样法,呃,我想想,就像吴彦祖深情望着你说对不起,和吴孟达深情望着你说对不起的感觉一样。

    咖啡厅的一角是一株一米高的绿色茎状植物,植物后面隐着一张一人桌。要不是我的雷达对帅哥反应灵敏,还有那两个服务员不停扭转头的方向,我也不能在第一时间发现他。

    林大人今天穿了一件白色衬衫和米色的开襟毛衣,还像模像样地戴了副黑框眼镜。干净的手指在棕色的桌子上有节奏地敲击着,桌边一杯纯净水满满的,还未饮用。

    我走过去,坐在他的对面,唤了一声:“Roger。”

    Roger是林子松的英文名。他来我们公司的第一天,就要求我们抛弃以前尊称总裁×总的方式,大家也互唤英文名即可。本来我们这个外企公司被上任说一口流利中文的日本总裁管得相当国企,大家都习惯了×总的方式,忽然改口相当不适应。林大人上任当天就要我递交各员工的档案,让其过目。这就像公安局查户口到你家门口,问你家小孩叫什么名字,而你忽然大脑一片空白一样——我一个中文系毕业的人从未想过要给自己起个英文名字,所有我知道的英文名词“Lucy”“Lily”“Kate”甚至“Han Meimei”“Miss Gao”都在我脑中过了一遍,可惜公司人口虽少,俗气的英文名字倒是占了个遍。所以,我在交档案的最后一刻,闭着眼睛在我的英文名字这一栏写上了“Yaozi”。然而林大人在翻阅的时候居然用刻板的声音唤了我一声:窑子?

    要是这种唤法成立,那他昨天晚上真的逛了窑子。

    林大人抬眼看了看我,将桌上的那杯水推到我面前。我有些受宠若惊,平时只有我给他端茶倒水的份啊。

    林大人又拿出一盒药递到我面前。

    我双手接过,传说中的二十四小时紧急避孕药。

    彼此沉默了一段时间,整个咖啡厅只剩下淡淡的忧伤的曲子。

    我迟疑了一下,打开药盒,拿出圆圆的蓝色小药片。

    忽然想到那句广告:有些安全他能给,有些安全只有××能给。

    我觉得这个广告写得很好,可惜不是我们公司写的,不然我吃药的时候还能怀着自豪的心情。

    林大人看着我,平稳的声音有些波动:“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我愣愣地看了他一眼,不知道在这个情况下,我能说些什么。是说“你做得实在是太贴心了,我也正想买呢”,还是“你浑蛋,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昨天晚上的事情依稀记得,你情我愿,孤男寡女,干柴烈火,谁也没有责任,要怪就怪人的本能。

    要不是那个满肚肥肠的客户色眯眯地看着我,灌我酒,林大人也不会破例挡酒,更不会当众揽上我的腰,更更不会在客户的眼皮底下直接进宾馆。只不过为了保护我,假戏成真,说到底,是我害了他。

    我望着林大人,想起他到我们公司的那天,我在仰望完帅哥完美的正脸,更加完美的身材后,在博客里激扬文字,挥斥方遒:半年之内将他拿下。

    果然,我是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一言九鼎一诺千金的人。半年之内,我真的将他拿下了。

    我对林大人摇摇头,露出八颗牙齿:“这不是意外吗?再说,人总要成长。有您的点拨,以后我的感情生活更加幸福也不一定。”

    林大人蹙了蹙眉,看着我不说话。

    我觉得我说话可能太直白了,虽然人家留过洋,好歹建立的是中国式家庭,儿子也不是混血儿,对我这样的解释方法应该不太满意。

    我只好又推敲了一遍词句:“您真的别往心里去。我今天还在这里碰上了我的初恋情人,当初我甩了他,他心里难受得紧。他一看见我,悲从中来,喜极而泣,又失控地说要娶我回家。我被他这么一说吧,以前那些埋葬了的风花雪月的事情又复活了。我想我也是喜欢他的。到时候我们结了婚,组建了美好的家庭,开始幸福的生活,这幸福的生活还是源于今天的相遇,而今天的相遇多亏了您昨晚上的英勇牺牲。所以,您还是我们的媒人和贵人呢,以后要办喜酒,您可得给我们做见证人呀……”

    这个世界上很多人撒谎不打草稿,张口就来。但像我这样,说谎话的同时,自己都深信不疑,越说越兴奋的就不多了。展望一下未来,我甚至还有些莫名期待了。

    林大人的眉毛蹙得更紧,说了一句:“那祝你幸福。既然没事,明天按时上班。”

    说完之后,起身将羊绒大衣穿上,拿了车钥匙便走。

    我习惯性地站起身子,目送他离开。

    忽然想,这咖啡厅喝一杯白水收钱吗?

    到家洗了洗澡,睡了一下午。醒来时,已近黄昏。

    我打电话给周林林,让她出来陪我。苏大妈私房菜,不见不散。

    林林自从结婚后,在家相夫教子,看似是要做一个彻底的家庭主妇。在家天天上网偷菜,最后把儿子方磊也教会了。趁她上厕所,心智还不健全的方磊已经能移动鼠标帮她收菜了。林林狂喜,最后母子俩狼狈为奸,双剑合璧,偷得不亦乐乎的时候,被她老公方予可发现了。方予可没有办法,自毁前程地将公司的软件说明书交给林林,让她翻译成德语。我估计,方予可是放弃德国市场来保护他不到三岁的儿子了。

    我坐在餐馆的老地方等她的大驾光临。没过几分钟,丫头风风火火地来了。

    她坐下来,仰头猛灌一杯水。喝完后,舔了舔嘴:“四环路上的车多得跟肚子拉稀一样绵延不绝,公交车上人多得快要爆炸了,也不知道老娘有没有被前面那个猥琐男占便宜。电车男!别让老娘在大马路上遇见你!”

    我听她喋喋不休地说着,问:“你的车呢?”

    林林嘴巴一瘪:“被他没收了。”

    我挑了挑眉:“为什么啊?”

    林林目光斜视:“把车给蹭了。但那不能怪我,谁知道那边还有个垃圾桶啊,谁知道垃圾桶后面还有立牌啊,谁知道立牌后还有杆电线柱子啊。”

    我觉得方予可做的事情很英明。

    点菜的时候,林林要了两瓶啤酒。

    我说:“最近我戒酒。”

    林林说:“像我们这样的人是戒不了酒的,你看像我这样,偶尔还是要偷偷出来打打牙祭。”

    我猜她肯定没做过酒后出格的事情,所以说得这么轻松,于是我劝她:“喝酒容易坏事。比如,你喝醉酒之后,容易看错人,上错床什么的。”

    林林没反应,继续兴致盎然地看着菜单。

    我只好改了改主语:“比如方予可喝醉酒了,看错人了,上错床了怎么办?所以酒是个不好的东西。”

    林林终于跟预想中一样停下了动作,眼神一愣一愣地看着我:“你是不是看到什么了?你在暗示我?”

    我一怔:“我什么也没看见啊。”

    林林又问:“你什么东西也没看见?”

    我只好又说:“我真的什么都没看见。”我觉得我是越抹越黑,真对不住方予可。

    林林忽然咧嘴笑:“要是他喝醉酒,上错床,你帮我借根大棒槌就行。我让方予可这辈子就只有方磊一个儿子。”

    我听得汗毛竖起,不禁联想了一下林大人在家里被他老婆阉了小林大人的情景。

    在北京朋友不多,贴心的就林林一个。而我有太多东西要倾吐,又不知从何说起。

    想了半天,我漫不经心地说了一句:“林林,我昨天把一个男人办了。”

    林林哦了一声,继续吃肉。

    我又重复了一下:“我是说,我把一个男人办了。”我将“办了”两字着重强调了一下。

    林林抬头看我,嘴边还有一抹油腻。她掏出纸巾擦了擦嘴,看着我,半信半疑地问:“你指的办了是指圈圈叉叉,还是指卸胳膊卸腿地谋杀?”

    我将筷子舞了舞:“前者。”

    林林大呼一口气,又龌龊地打量了我一番:“行啊,三日不见,当刮目相看啊。谁这么荣幸啊?”

    我急急补充:“他有家庭。”

    林林调侃的眼神瞬间呆住。呆了半天,又说:“你给我看照片,我办了他去。”

    我想她真不像是从德语系出来的,她明明能将中文的丰富含义掌握得这么自如,连我这科班中文系毕业的人都自叹不如。

    我想了想,我还真有林大人的照片,今年公司聚餐时,我用手机拍了几张来着。

    我拿出手机翻看照片。

    林林看了我一眼,说道:“妖子,我跟你说,劈腿的人劈过一次腿,以后就会习惯性劈腿。这跟习惯性脱臼是一个道理。你破坏了人家半老徐娘的家庭,到时就有四分之一老的徐娘来破坏你的家庭。俗话怎么说来着,冤冤相报何时了,哦,不对,是冤有头债有主,不对,是恶有恶报,勿以恶小而为之……”

    我想收回表扬她中文好的话。

    林林继续碎碎念:“你也别害怕,就当是被疯狗咬了。你要不甘心,回头我找他老婆去,揭发一下他的行径。不能让他占了便宜还能偷着乐是吧?现在说是酒后误事,其实都是假借酒的名义,打着醉的幌子行事。不管三十岁还是八十岁,脑子里想的都是十多岁的少女。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人渣!听说我姐夫的老板就是这样。最后老板娘一时没想开,让别人有机会登堂入室做了正主。尸骨未寒啊!情何以堪啊!”

    林林俨然已经进入一个愤世嫉俗、心怀天下的角色中出不来了。我将照片递给她,指着手机说,就是这个人渣。

    林林骂骂咧咧地接过手机,盯了屏幕好一会儿,抬头说:“你说昨天晚上你办的是他?”

    我点点头。

    林林摸了屏幕好一会儿,才赞许地看了我一眼:“办得好!”

    我绝望地闭眼。我忘了,她也是个颜控。

    林林又开始苦口婆心地说:“他为什么去喝酒,就是因为家庭生活不幸福。但他找到了你,说明他内心深处需要你的安慰。在他最脆弱的时候,你给了他温暖,照亮了他暗淡的生活。救人水火之中,胜造七级浮屠。妖子啊,你上辈子积德啊,上天让你拯救这个误入尘世的不幸男子,你要加油啊。”

    我把手机收回,决定结账。

    林林跟老板娘说:“和以前一样,不要发票,送我们一听可乐。”

    老板娘说:“现在上头抓得严,你们有放弃开发票的权利,但是可乐是死活送不了了。”

    我本来心情就不太爽,立刻说:“有权不用枉做官,我要开发票。个人就行!”

    老板娘愤懑地转身开发票去了。发票拿到手,我们两个人趴在桌上刮奖。

    永远的谢谢惠顾。唉,老是拒人千里的礼貌,要是“伍元”“拾元”那有多好啊。

    惊喜都是姗姗来迟的吧,我想。

    我来北京的时候第一份工作是做电脑销售兼客服。公司一共就三个人,老板、提货的阿宝和我。虽然说我们已经到了科技发达的全球化时代,但某些时候售后还会接到“电脑怎么关不上”“QQ怎么登录不了”之类的问题。而我也会极其耐心地告知人家“拔电源是现今比较统一和流行的关机方式”“QQ今天来‘大姨妈’,罢工一天”等等。干了半年之后,我想像周林林这样的人都能考到北大,我为什么不试试用我二流学校三流专业的文凭去面试个牛一点的公司呢?

    于是我辞了职,向各类如雷贯耳的大公司和大单位包括四大、国有银行和水电系统部门发送简历。无奈简历石沉大海,我天天在家玩超级玛丽,一时迷失自己,沉迷于采蘑菇的小姑娘的角色,差点儿忘了自己要找工作的事情。当电话忽然响起通知我次日面试的时候,我心中多少还有些不甘不愿。

    因为面试要穿正装,而我在长期无业状态下渐渐沦为手无寸粮的贫民,于是当晚我吃完最后一袋泡面,奔到楼下那家常年以拆房搬迁为由,每天以最后一天大清仓的广告语吸引附近打工者们的丽娟小店那里,费了些嘴皮子,终于买了一件三十五块钱的白色衬衫。丽娟还特别表示,只此一次,下不为例。我立刻说好。

    面试的时候,偷偷瞄了一起来面试的人手里拿的打印资料才知道,我面试的鸿飞广告公司,是国内小有名气的外企公司。我对外企只停留在高薪待遇、员工能说“tea”绝不说茶的印象中,而对广告的了解也只停留在脑白金、黄金搭档和湖南卫视,实在是门不当户不对,所以我坚定地认为我是来做炮灰和分母的。我有点儿庆幸自己买了一件价钱低廉的衬衫,并安之若素地开始游离和想念家里的玛丽妹妹。

    面试的人居然是老板。他问的唯一一个问题,就是我是否会流利的日语。我诚实地道,除了“亚美蝶”和“空你急哇”,我什么也不懂。然后他就让我回去等通知。我想这出场的时间实在太短了,要是演戏,连盒盒饭都领不到,实在浪费我花三十五块钱买衬衫。

    没想到那天我上辈子积的德厚积薄发了,我居然进了这家公司。我的工作宗旨就是伺候老板,那个四十岁左右中文说得倍儿溜的日本人。

    我还记得我报到的第一天,我谦虚地跟老板说,我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工作,嫩了些,请多指教。老板却意味深长地说,嫩有嫩的好处。

    这位老板为了找到广告创意,将日本的某些事业延续到中国,每天过得相当声色犬马,歌舞升平,对我的动作也越来越不规范,从起初捋头发,发展到摸大腿,甚至暗示我到附近住酒店他可以打半价。

    我进入这家公司一个月后,知道这并非日企,说到底他不过也是个打工的,干得不行,最终还是会被拉下马,于是我每天入睡前都会祈祷。皇天不负有心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有人向总部揭发了其恶行,我们迎来了解放。

    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我的下一位主公到任时,所有的雌性动物都跟打了激素一样做了远距离围观。尤其是和上一任老板做过对比之后,越发觉得此男子只应天上有地上无。而我在后悔自己没有好好化妆就上班的同时被叫进办公室,以帮忙熟悉业务。那天晚上,我春心荡漾地在我春色满园的屋里写下博客标题——《呐喊》,并在文章里有条理有逻辑地分析道:我要打的是持久战,半年之内将其拿下,切不可急功近利。

    第二天,他无意间非常失望地告诉我,他当时以为张耀华是个男性名字,所以来之前没有特意叮嘱男性秘书的事情。没想到我是个女人。

    按照我对帅哥的认识,再加上他的那一番话让我怀疑他是否不喜欢女人。

    作为公司里唯一一位了解他行程的女性,我瞬间获得了很多女性同事的青睐。她们旁敲侧击,声东击西,一路拐了十八弯地打探林大人的爱好。第一次被问的时候,我还在为这种久违了的特殊荣誉感沾沾自喜,但每天这样死缠烂打软磨硬泡,我也就受不了了,于是我偷偷告诉了一位信仰比较坚定、春意特别盎然的Wendy姐,林子松性取向有问题,并让她对天发誓,不得外传。Wendy姐被打击得情绪失控,当天请了半天假。次日,所有女性,包括刚怀孕的Sylvia姐也出现了明显的不良情绪。当时我便知道,女人之间没有永远的秘密,只有永远的背叛。

    在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林子松将我叫进办公室,严肃又认真地告诉我,他虽然希望公司注重工作,不要关注个人隐私,但他更不希望听见各种人身攻击式的谣言。然后他说,他的性取向很正常,而且他结婚了,有个七岁的儿子。他每天按时下班,就是去接他的儿子回家。

    这又是个晴天霹雳。我们本来已经习惯了,平时揣测一下他和另一半的日常,已然从花痴女变成了腐女。再说,毕竟被男人抢走心上人,从萌这个角度来讲,我们也是可以随着时光流走,心平气和地接受的。没想到,他居然有家庭,还有孩子!

    于是,大家愤慨了,纷纷觉得Roger是被某个能说会道的狐狸精拐骗去的,现今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并幻想自己有朝一日成为他黑暗里的曙光,解救他于水火中。而我虽然曾在博客上宣扬自己要在半年内将他拿下,鉴于他是名草有主的异类,严重破坏了我的原则,我最后写了一篇“为了忘却的纪念”,第三十二次悼念了一场无疾而终的暗恋。

    而现在,我和Roger大人发生了我们公司所有女性幻想过的关系,但我还是没有成为他的黎明。

    因为昨天和林大人见过面,今天上班反而没有了多少尴尬。照样像杨威那样做平衡动作挤公交,下了公交又像刘翔一样跨栏飞奔过无数写字楼,然后放弃乘坐电梯,三步并两步地以博尔特的速度冲刺于步行梯,最终抢在8点29分在读卡器前听到悦耳的嘀嘀声。

    透过玻璃门,看见林大人已和平时一样在办公室办公了。手指头仍然在桌上打着有节奏的鼓点。晨辉布满了整个房间,将屋内所有的物件都镀上了暖色,让人觉得很从容很淡定。

    我踮着脚轻声在玻璃门外的办公桌边坐上,还没来得及脱外套,就听见内线电话响。按了一下免提,林大人四平八稳的声音就传来了:“进来一下。”我还没来得及答应,电话已剩嘟嘟忙音了。

    我调整了一下呼吸,揉了揉酸痛的脚掌,敲了林大人的门进去。

    观察一下林大人的面容,眉毛微蹙,嘴巴紧闭。今天他心情不好,诸事不宜。

    看完风水,我小心谨慎地问:“Roger您找我?”

    林大人仍然低着头翻阅资料,闷声说:“嗯。”

    我就被晾在他前面,一时局促。这就像考试前发试卷的那一刻,不知道考题的难易,但是不管如何,你都无法逃避的心情一样。而现在,考试铃声响起,监考老师却迟迟不发试卷,更加让人不安起来。

    等林大人看完资料,我已经快站成丰碑。虽然初冬的太阳晒得舒服,但是鉴于没有人是跟马一样站着晒太阳的,我还是腹诽了一阵。

    林大人抬起头来,眯着眼睛看我。说句实在话,不知道是阳光的原因还是角度的问题,居高临下地看他,简简单单地坐在朴素木椅上的林大人,春风和煦又成熟稳重,像是刚参加完颁奖典礼,又像是从海报里走出来的一样。

    他现在眼睛晶晶亮地看着我:“你这周加班吧,有加班费。”

    我就知道今天出门时,眼皮跳得这么厉害不是没有理由的。虽然我周末的时候80%的时间在床上度过,20%的时间在电脑前度过,其中也不乏在床上玩电脑,在电脑前趴下的经历,但是这也是比工作更有意义的生活啊!

    我春暖花开地笑道:“是两天都加吗?我昨天不是跟您说,我和初恋复合了嘛。本来打算这周末见家长的,时间也都约好了。不过要是公司有什么急事,我就和老人们都说一下,他们也能谅解。”

    我想我这话说得真是滴水不露,既表明了我愿意为公司效犬马之劳、不惜牺牲个人幸福的忠贞立场,又表明了公司如果执意要我加班,那就是以剥削员工剩余时间为乐,是断送员工的终生幸福创造利润的资本主义机器。

    林大人伸手缓缓地蹭了一下鼻子,然后将手懒懒地半掩在嘴上说:“这个周末是去大连出差,所有费用公司都可以报销,周末加班还能有两倍工资和加班费可以拿。我原以为你愿意去的……”

    我愿意!没等林大人说完,我踊跃地报了名。

    林大人嘴角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弧度正在扬起,我嗅到了某种阴谋的味道。但是,“anyway”,为了人民币,我就走一遭吧。

    这一天过得平平稳稳,下班前约了阿宝吃饭,算是感谢他帮我落实租房的事情。以前的房子离公司实在太遥远,每天花在交通上的时间就有两个小时。虽然我回到家也无所事事,但无所事事也有无所事事的做法。而这些做法里绝对不会包括,在公交车里跟别人做肉搏战之类的运动。

    阿宝通过这几年卖电脑积攒起来的人脉,在四环的地铁边上帮我找了一套四十五平方米的单身公寓,从公寓出发坐十五分钟地铁便到公司。因为是熟人,本来在这黄金地段需要两千五一月的租金现在只需一千五,差不多是我三分之一工资的价钱。想想一天也是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家里待着,这样一算,这个价位实在是为我量身定做啊。

    和阿宝在东来顺吃涮肉东扯一句西扯一句,话题由经济危机扯到猪肉涨价扯到猪流感再扯到人类的存亡再扯到人生的意义,最后阿宝跟我说,要是三十岁前我还没嫁,他就娶我回家。

    男女之间的事情就是奇妙在这种暧昧。我有幸听到这句作为红颜和蓝颜之间出镜率最高的台词,也算少了一件人生憾事。这就跟考试的时候老师许了你肯定能及格的保证一样,心里有了底,无需担心此次试卷难易程度,特安全特舒心。这个社会,确实很多场婚姻已和感情无关,能让友情绕过爱情直接升华成亲情,省心省力也未尝不可。但感情这种事情找个候补和备胎,听起来有些辱没神圣的爱情,就跟两个烂苹果没人买,凑凑对,打个半价买一送一促销,苹果要是有灵魂,怕是要终日以泪洗面。

    在这矛盾的心理指导下,我给阿宝的回复是:要是三十五岁之前我仍然没嫁,他也刚好单身,我们就听从老天的安排结婚吧。阿宝显然觉得三十五岁有些晚,虽然国家提倡晚婚晚育,但三十五岁生孩子危险系数比较高,到时候一尸两命,他很有可能从新郎官升级为鳏夫,这委实不太吉祥。然后我又举例佐证我的观点,现今社会很多人中年生子而且生活得很幸福,比如宋祖英、林青霞。阿宝立刻说,很多明星年轻时就偷偷生孩子了,一口气就罗列出了十几个。我震惊于平时只会捣鼓各种电脑硬件的理科生阿宝居然深谙娱乐圈门道,简直和娱乐周刊忠实读者的Wendy姐一样。但为了保全面子,我义愤填膺地指出了这些例子的真实性有待考证。

    最后我跟他在争论娱乐圈的是是非非中不欢而散。

    也许是因为东来顺的羊肉太腥容易上火,或者是因为昨天晚上铩羽而归败不下火,总之第二天我的右脸颊靠近鼻翼的位置,长了一颗硕大的青春痘,红彤彤地鼓在脸上,远远看上去像一粒肥肥的肉痣。

    发现这颗肉痣的时候,离飞机起飞只剩下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我慌乱地将换洗衣服塞进行李箱,又换上一身OL通勤装,匆匆奔向机场大巴。在车里我见缝插针地掏出化妆盒开始补妆,但无奈道具不全,这颗“肉痣”仍坚挺地茕茕孑立于我的平面脸,让我分外绝望。

    到机场航站楼时,发现林大人已站在临近跑道的大玻璃窗下。如果我站在玻璃窗外,肯定会把他当作橱窗模特而驻足观望。他穿了一件银灰色的衬衫,套了一件黑色的薄毛衣,黑色的西裤上有直直的笔挺的裤线。他的左手挂着一件深色的呢子大衣,右手拿着一杯星巴克的咖啡。侧面望过去,似乎还能看见睫毛上挂着金色的晨辉。

    他周围没有一个我熟知的同事或者客户。这不禁让我遐想,他这么单独和我出差,是什么意思?

    像我这样二话不说奉献自己,奉献完了二话不说吃了避孕药,吃了避孕药又二话不说地恢复上班的人,按道理来说,怎么看都像不爱惜自己身体的女性。我故意让自己表现出职业小姐或者热衷于“419”游戏的高手。我想林大人要是对一个游戏人间的女人感兴趣的话,那只能说,林大人不过是比上任老板多了层面具而已。

    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感叹道,所有的老板都是龌龊的,只不过不同的老板有不等的龌龊暴露期而已。

    正当我得出这么哲理的普世真理时,我看见有一枚小正太穿着一套蓝色的NIKE童装,欢快地奔向林大人。林大人俯下身,给他翻了翻竖着的外套领子,擦了擦他脸上的汗,又弯下腰,给小正太系了鞋带。

    我嘴巴张成O形,还没来得及合上,又跟看舞台剧似的看到一贤良淑德的女子从舞台的另一侧袅袅娜娜地走向林大人和小正太。说她是贤淑女子,那是因为她全身的打扮无不符合这样的称号:首先她的头发一丝不乱地都梳向脑后,扎成一个貌似叫发髻的形状;其次是她穿着一身紧身的高领毛衣,毛衣外的黑色外套上别着一枚兰花状水钻胸针;而构成这种气质的最重要特性来自于她环着的类似于阿富汗毛毯图案的披肩。披肩这种东西对于我来说既不算衣服又不能当床单,一度认为这是比耳钉项链还要单纯的装饰物,而用得着这种装饰物的除了那些走红地毯需要露整个后背乃至股沟的女明星外,就是纯粹需要借助它们得以提升明星般气质的贵妇。

    这位贵妇保养得甚好,皮肤光洁,弹指可破,怎么看也只有二十多岁的年纪。公司姐妹们没有说错,林子松果然被一只狐狸迷得神魂颠倒,只不过这只狐狸乃高贵的优等品种白狐,而被青春痘、信用卡账单、各种水电杂费困扰的我们属于食物链最底端的杂草,连动物也算不上。

    这明显是一家三口的家庭旅游,将我拉上,就像名门望族旅游,将保姆管家捎上一样。

    而我也如同英国管家绅士地朝贵妇和林大人点了点头,然后又如同菲佣一样跟小朋友眨了眨眼,调皮地说了一句:“Nice to meet you.”

    贵妇和小正太显然有些受惊。但贵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我扫描一遍淡定地朝我颔首一笑;小正太拉着林大人的手,糯糯地说道:“爸爸,你怎么还带了个女人出来啊?”

    我手一抖,心想小朋友真是童言无忌,口无遮拦,什么叫“还带一个女人”啊。

    林大人揉了揉小正太的头发,低头说:“叫张阿姨。张阿姨是爸爸的好朋友。”

    我心想,去你的好朋友。我们最多也就到过性伴侣这一阶段,连朋友都不是,甭说好朋友了。如果是好朋友,为什么不给我涨工资?

    但我当然很傻很天真地望向小正太,点头示意,我确实是你老爹的好朋友。

    小正太长得有些像去年春晚跟周杰伦一起跳舞的,那个以模仿周杰伦为乐的孩子。当然,我不是周杰伦的粉丝,但因为春晚过后,无数个娱乐电视台换汤不换药般请他耍宝,看他在不同的舞台唱同一首歌,我也就记住了他的脸。只是小正太显然没有这么心高气傲,有点儿小大人的味道,当然还没有到演员叮当的境界。所以,总体说来,我还是有些喜欢他的。我不是说了吗?我对帅哥的欣赏不受年龄约束的。

    小正太的眼睛长得跟林大人很像,都是晶晶亮的黑瞳。他笑眯眯地看着我,跟我打招呼:“张阿姨,Nice to meet you,too.”

    旁边的贵妇伸出手,想摸摸小正太的头,以示欣慰和满足。没想到小正太头一偏,钻进林大人的另一侧,偷偷地瞥了贵妇一眼,细声说:“我的发型很酷的。”

    这个孩子明显跟爸爸比较亲近,刚才被林大人揉得排山倒海也没吱一声,现在反而闹脾气了。

    贵妇的手尴尬地停在半空中,收也不是,伸也不是。

    于是,我特善解人意地伸手握住她的手,自我介绍道:“您好,林夫人。我是Roger的行政助理张耀华,您叫我妖子、小张都行。事先不知道这次您全家一起出门,多有不便,请多包涵。”

    话说我真不知道这周末干吗去的,所有的日程安排里都没有今天的行程。为此,我还特意事先托运了航行违禁品刀具,以防止在大连宾馆发生一些老板和秘书之间屡见不鲜的不雅桥段。

    所以说,做一个洁身自好又能保住饭碗的秘书,不,行政助理,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扯远了……

    贵妇笑逐颜开地眯着眼不说话。

    倒是小正太煞风景地说:“张阿姨,你看我哪里像她啊?不要随便把别人当作我妈妈。”

    我倒吸一口气。老板是我的衣食父母,按这个辈分排下来,老板的孩子也就是我的兄弟姐妹,我照样惹不起。我只好生生将这质问受了下来。

    林大人虎了一下脸,皱着眉头跟小正太说道:“林思聪——”

    林思聪噘了噘嘴,“哼”了一声,不满地望天去了。

    林大人转过头和颜悦色地跟我打招呼:“过来介绍一下吧,这是孩子妈妈的朋友,也是我们这次项目的投资方中天集团的王经理。”

    王经理显然不太满意林大人的介绍方式,脸上闪过一丝不快,但很快就笑得云淡风轻了。

    从小时候起,我爸脸上四十三块肌肉中随便一块肌肉运动,我都能如慢镜头加放大镜般一眼识破,并很快从这些肌肉运动里的任何一种复杂组合中分析出,他老人家下一步要做的动作是打我还是骂我,如果打我标尺的厚度会到多少。所以,察言观色是我从小练就的生存技能。我很快从王经理这瞬间的表情变化中感觉到了,所谓的朋友是有猫腻的,我心眼小但不表示我缺少。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我又不是孩子他妈。

    话说中天集团在业界以高待遇著称。我只知道这个集团做房地产,投资各类购物中心,但再细节一些的东西就不清楚了。说到底,就跟我看移动一样,我只知道人家每年奖金拿到手软,但永远不清楚他们具体的业务和各项资费标准。

    我认为林大人抱了一棵大树。这棵大树枝繁叶茂,我们大家都好乘凉。

    所以我狗腿地又朝她点了点头:“王经理您好。”

    王经理莞尔一笑:“叫我Kelly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