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害怕

青梅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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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娜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

    这些阴暗角落里的,没有面目的男人们向她靠近,就像是从黑暗里忽然出现的魔鬼一样。

    她绝望地喊着救命。

    却被一把锋利的小刀轻轻拍了拍脖颈,她能感受到大动脉在那里动着。

    “我告诉你,这个地方没有人能被你喊过来,但是你的喊声让我觉得很不舒服。我最恨的就是听见女人这么大吵。”

    陌生人手里的匕首像条冰冷的毒蛇在在安娜的脖子上游走,她喘不过气,控制不住地抖动着。

    “不叫了?你再敢叫一声,我这把刀今天就有鲜血来擦了,啧啧,很久它都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了。”他的声音还是温和的,没有怒气表现出来。

    要多变态才能在嗜血的时刻还保持一副绅士的模样。

    安娜紧紧咬住牙关,省得自己发生一点声音,牙齿不听话的咯咯打架,她看着那人的眼睛,用一种近乎没有尊严的语气祈求他放过自己。

    “放过你?”史蒂夫笑眯眯地看着她,问道:“我有什么理由放过你呢?费了那么大的功夫把你弄来。”

    安娜哭着说道,“我可以把我所有的存款都给你们,我有一套市值几千万的房产,也可以给你们。”

    “啧啧,真有钱,可惜我不喜欢钱。我更喜欢看见你被折磨得不能死也不能活。”

    安娜感到了无边的绝望,“你们找错了人,我真的不是白乐天的最爱的女人,我也希望是,但真的不是。”

    她这时做这样的撇清,没有人会相信。

    但是为了活着出去,安娜拼尽了一切力气说道:“他最爱的是另一个女人,叫乔姗姗,是他新招的秘书。我绝对没有骗你们,你们就算真的把我怎么样,对他也没有任何的影响,他不会在乎的。”

    安娜记不清自己做了什么承诺才让他们放了自己一条生路。

    那种陷入无望,无边无际的黑暗时刻,她一刻也不想记起,她更不敢相信,自己答应了什么。

    这可能是她一生里做出的最重要的决定,也是最可怕的决定。

    足够将她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她明白自己早就坠入了白乐天的深渊里了,这个男人对自己的若即若离,招之则来,挥之则去,迟早会把她逼疯。那么不如她选择带上他,他们一起毁灭了算了。

    为了把安娜从史蒂夫手里弄出来,白乐天去拜会了香港最大的黑帮老大,请他做中间人。

    事情异乎寻常地顺利,白乐天再见到安娜时,她已经回到了他为她购买的豪宅里。

    像一个失了神采的苍白的瓷娃娃,安娜瑟缩在房间的一隅,一动不动,一言不发,只是浑身发抖。菲佣吓坏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白乐天进入房间,把她的头轻轻靠在自己肩膀上,慢慢拍着她的背,“都说出来吧,说出来或许就会好起来的。”

    安娜动了下嘴唇,她想了一会儿,“我已经完蛋了,你可能永远都不会要我了。我觉得自己无比肮脏。”

    白乐天摸着她的头发,“当然不是。”

    安娜抬起头,轻声问道:“你还能爱我吗,还会爱我吗?”

    白乐天眼里带着笑意,“当然会。”

    安娜从他脸上捕捉着任何一丝信息,想要判断他的话是真还是假。

    可是他的表情永远是那么淡然,她休想找出什么来。

    白乐天看着这个不断向自己索要一切的女人,隐隐觉得这一次会是他们之间的一个彻底了断。

    在进入这栋房子,见到她之前,他就知道了她要讲的台词。他知道了是谁忽然把她带走,又是出于什么原因将她放走。

    在香港这个地方,没有人会用这种事情来骗白乐天,因为代价太大,如果不能彻底把他从世界上抹除掉,那么就不要去招惹他。

    白文卿,用史蒂夫的身份进入香港,想在香港给白乐天致命一击。

    本以为弄死他心爱的女人,让他丧失斗志,再趁机会收拾他,就可以事半功倍。

    但是没有想到白文卿得到的情报错误,等他反应过来时,乔姗姗已经在机场准备离港了。

    既然如此,那就最大限度地利用这个安娜,只要她乖乖听话,他就可以绕她一条命。

    如果她不能帮助自己将白乐天的性命交在自己手上,那么他以后也有的是办法折磨她。

    安娜听见白乐天说还是会爱自己时,她几乎忍不住,要把事情全部告诉白乐天。

    可是她舍不得,她想再听白乐天多说一些这样温存的话。

    白乐天在她耳边问她,“不如结婚吧。”

    安娜不敢相信,她求证:“什么,我没有听明白。”

    “我说我们结婚。你因为我受到的痛苦,我会补偿给你幸福。”

    这句话,安娜等了一个世纪那么久远。

    她再也不敢将真相和盘托出,白乐天为她准备了一个美梦,一个她都不敢想的美梦。

    她绝对不能容许自己把这个梦破碎,哪怕成为他的太太,只有一天只有一个小时,她也要把这个梦做完了再醒过来。

    可是现在那个女人,竟然堂而皇之闯入她将要举办婚礼的场地,和自己的未婚夫一起坐着同一辆车离开。

    她手里紧紧攥着手机,脑子里不断闪回白乐天跟乔姗姗一起上车的画面。

    灯火通明的宽敞大厅,一个不足十岁的小男孩浑身赤裸,雪白的皮肤和一旁一身黑色皮衣的白文卿形成强烈的对比。

    男孩身上鲜红色的伤口更是触目惊心。

    在白文卿看来,此刻简直是这个男孩子最美丽的时光。

    苍白到发蓝的皮肤上布满了红颜色的血痕,他沉溺于这种异样的刺激的感官享受中忘乎所以。

    手里的鞭子在男孩停止挣扎时补上一道鞭痕,再痛饮一杯威士忌助兴,他玩得不亦乐乎。

    正在兴头上时,忽然有人给他递上电话。

    白文卿不耐烦地接过电话,“谁?”

    “是那个女人。”手底下的人告诉他。

    随意将鞭子往地上一扔,白文卿拿着电话走出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