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凤求凰(完)

不断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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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浩在床边守了朝歌一夜,当天空的颜色已经渐渐被黑色掩盖,一轮明月悄悄的挂在树梢上。

    “先生,先生,春喜已经准备好晚饭了。你们要是不是先吃,还是等孟公……”春喜在外面拍打着门扉,小声询问着、

    “你等等,随后我和朝歌一同去!”

    陈浩站在黑暗的屋子里,借着月光望着朝歌还昏睡的脸颊。轻声:“朝歌,醒醒该吃饭了!”

    朝歌依旧紧闭着双眼,没有丝毫反应!

    陈浩上前推了推朝歌,手刚刚碰触朝歌时候,被一阵刺骨的寒意惊的缩了手。

    怎么会这样,朝歌浑身上下一片冰凉。

    试探的用手察看朝歌鼻息。

    这一试可好,朝歌已经鼻息全无,浑身冰凉僵硬,根本死去多时。

    陈浩凝视着朝歌尸体,一下子怔住了,他仿佛又回忆起,不久之前,朝歌赤裸着双脚来他的店铺说要买双草鞋的少年。

    而今,才过了多久,朝歌就变成一个冰冷的尸体!

    “朝歌!这一次,是不是我害了你!”

    陈浩有些悲伤,又有些绝望。

    若不是他给朝歌十两黄金,朝歌说不定早就坚持不下去回家了。

    而不是现在一样……变成一具尸体。

    夜色的风带着浓浓的悲伤吹过陈浩的耳边。

    陈浩想起,朝歌生前最后说的话。

    请把我十两黄金带给婉君,然后为我准备一封休书,告诉婉君,我在京城已经又有相好,我要休妻。

    婉君还年轻,还可以找个好人家,不然以婉君性子,知道他死了,一定不会独活!

    朝歌,你放心,你托付的事情,我陈浩一定办到!

    ……、

    在楼下已经准备好饭菜的春喜,等了许久都不见楼上下人来,浑然不知道此时楼上已经空无一人。

    自由陈浩留下的三百两白银。

    银子是陈浩留个春喜的,孟公已经去世,作为孟公的书童,伴随着孟公的死亡变得无依无靠。

    三百两银子足以让春喜平平安安,好吃好喝过完一辈子了。

    也不枉他照顾他们这些日子。

    陈浩抱着朝歌的尸体从后窗跳下。

    踏着夜色寒风,驾驭着孟公的马车向着朝歌家乡奔去。

    “朝歌,我带你回家!”

    ……

    家开始的地方就是故乡,故乡是每个游子的最开始的地方。

    婉君已经泡好了酒米,经过一天发酵后就可以去市面上买,朝歌已经走了三个月,还没有听到半点消失。

    也不知道他在外面好不好。

    南城实在离天城太远了,根本无法打探什么消息。

    婉君一边担心着一边开始做着手边的活。

    自己已经不是富家小姐,很多针线的活都需要自己做。

    浑身上下都穿着补丁衣服,这里破了用布头补补,那里破了再用布头修修。

    反正时间久了,自己身上已经有三十七块补丁。

    望着铜镜中女子,婉君有些觉得好笑。

    自己现在哪里还是南城第一美人,陶婉君呢。

    和乡下农妇一点没有区别。

    婉君又看自己手,自己手原来了如白脂玉一般芊芊细手,而现在上面有好几个地方磨成碱子。双手变成粗糙不堪。

    已经不是原来弹琴的手了。

    可婉君不在乎,……有朝歌在,日子再难也是甜的。

    “嘎嘎!”老旧的木板门被人大力推开,发出悲鸣的叫声。

    婉君一抬头,发现自己娘亲陶夫人就站在不远处。

    她一身华服,浑身珠光宝气与这个有些简陋显得格格不入!

    陶夫人一脸嫌弃看着房顶墙角处还有蜘蛛结网和寒酸陋室,连坐的地方都没有。

    “婉君,这就是你背离父母,追逐的爱情吗,你看看你现在活成什么样子!”

    正在缝补衣服的婉君听母亲这样指着,一不小心针扎进了手指。

    “丝!”婉君吸允着冒血的手指,一脸淡然望着母亲:“母亲,我现在活的很好!”

    “你看看你现在现在样子,哪里还像一个千金大小姐!”

    陶夫人有些恨铁不成钢,从丫鬟哪里得知,婉君现在过得很不好,浑身衣服满是补丁,没有一块好料子。

    女儿到底是娘身上掉下来的肉,她……一个做母亲的怎么能看女儿吃苦:“婉君,和娘回家吧,再让你父亲说门好亲事,这里根本不是你这个大小姐应该呆的地方。”

    “娘,我不走,这里很好,朝歌去天城考取功名了,我要这里等他……”说到这里,婉君又低着头开始缝补衣服。

    “看你浑身上下连个好衣服都没有,这叫过得好。”

    “衣服破了我补一补一样能穿,娘我不觉得我过得不好。”

    陶夫人一脸失望望着铁了心的女儿,幽幽一叹:“你好自为之!”

    婉君低着头继续缝补着衣服,等母亲开门离开后,望着半开的房门心里满满想着是朝歌!

    朝歌,你在天城怎样,你怎么时候回来……

    “咚咚!”门外响起敲门声!

    “谁啊!”

    一个悦耳的女子声音响起,让陈浩心顿了一下,屋子里这位就是朝歌的发妻婉君吧。

    “你好,我是朝歌的朋友!”

    听到朝歌两个字的时候,婉君的美眸变得明亮起来,是朝歌,是朝歌,是不是朝歌回来了……

    她连忙放下手中的在缝补的衣服,明媚的小脸上一张朱唇裂开了弧度,飞快的跑去打开的门扉!

    “朝歌呢,他是不是回来了!”

    婉君一看陈浩身后空无一人,脸瞬间塌了下来,有些失望:“朝歌呢,他没回来吗……”

    “我叫陈浩,是朝歌朋友,他托我将这个带来!”

    说着,陈浩将十两黄金,还有一封信交到婉君手上。

    婉君没看装着银子的包裹,而是连忙打开陈浩递过来的信。

    朝歌给她来信了,信上说了什么……·

    信上只有短短十三个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

    婉君看后早已泪流满面,上面数字唯独少了一个‘亿’,无亿岂不是表示夫君对自己“无意”的暗示?她,心凉如水。

    哈哈,婉君多么想大笑,自己放弃一切去爱一个人,可是到最后就是这般下场。

    什么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统统都是假的,假的。

    “陈公子,能不能帮我带句话给朝歌!”

    “好!”陈浩紧紧握住自己拳头,指尖扎进肉里,提醒着自己,千万不能说,朝歌已经死了的消息。

    朝歌说过,婉君性格执拗,一旦知道自己已经身死,定然也不会独活。

    唯一的办法,…婉君对他心死,然后好好活下去。

    婉君想了想开口,道“一别之后,二地相悬。虽说是三四月,谁又知五六年。七弦琴无心弹,八行书无可传,九连环从中折断,十里长亭望眼欲穿。百思想,千系念,万般无奈把郎怨。”

    “我一定把夫人的带到!”

    说着陈浩驾着马车匆匆离去,他怕多留一会就会不忍心讲朝歌事情说了出去。

    婉君出门相送,站在门外悲凉望着蔚蓝色的天空。

    一堆大雁列出整齐的回家列阵,像剑簇一般的翅膀指向了南方,婉君失神望着大雁离去方向,一抹失意在眉头。

    她就这样站着,直到月上树梢,夏夜的风侵袭着她单薄的身体。婉君转身从酒窖里搬出一坛酒,打开酒盖,昂头酒喝下辛辣的酒水!

    喝着喝着,婉君哭了,她凄厉的哭着:“朝歌,你终究负了我!”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

    时未遇兮无所将,何悟今兮升斯堂!

    有艳淑女在闺房,室迩人遐毒我肠。

    何缘交颈为鸳鸯,胡颉颃兮共翱翔!

    凰兮凰兮从我栖,得托孳尾永为妃。

    交情通意心和谐,中夜相从知者谁?

    双翼俱起翻高飞,无感我思使余悲。”

    “哈哈,好一个《凤求凰》,好一个朝歌,我陶婉君绝对不会这样被打倒,我会活得比你更加潇洒恣意。”

    婉君不知道的是,在她家后山山沟处多了一个土包,在土包上长出了一颗梧桐树的幼苗。

    土包是一座坟,那里面埋着是一具尸骸,尸骸名字叫做朝歌……

    很多年后,南城来了一位显贵夫人,就是当朝女帝聂北北。

    北北找到婉君,道:“很多年了,我一直想来看你,但天星国事情一直很多,要平定四海安天下,一直没有时间。”

    “你来看我?”婉君有些奇怪,她并不认识如此显贵妇人。

    “曾经有个男人,为了一个女子灭六国。”

    “我想知道这个女人,到底是何种风华。为了给她一个锦绣江山宁愿毁灭天下。”

    “你说的那个男人是……”

    “他叫朝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