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她不要当扑火的飞蛾

微微一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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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1章:她不要当扑火的飞蛾

    简沫自认是个理性思维者,爱情里的唯唯艾艾,死去活来,在她看来是那么的可笑。

    “切,肤浅,你们知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滋味吗?说得好像你尝试过似的。”

    “我们怎么就肤浅了?看不见他的时候,脑海里时时刻刻都会浮现他的模样,总是忍不住翻看手机,想要看看有没有他的来电或者信息,要是没有的话,心里会莫名难过和失望,这就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最直白的表现!”

    “首先你得要有他的手机号码哦亲。”

    “!!!你是不是找撕?”

    简沫看着群里的火药味越来越重,觉得他们无聊又可笑。

    不过,她自己还不是一样无聊地棒着手机,看着他们聊冷仲谋吗?

    目光停留在那段文字上。

    看不见他的时候,脑海里时时都会浮现他的模样,总是忍不住翻看手机,想要看有没有他的来电或信息,心里莫名难过、失落。

    简沫的心“咚”地一下,像是沉醉着被什么敲醒了一样。

    她今天,不正是这个症状吗?

    上课的时候、吃饭的时候、甚至刚才在画图的时候,脑海里总会不自觉地浮现他那张英俊绝伦的脸蛋,又会时不时看看安静的手机,总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期待……

    简沫不自觉脸色绯红,心跳加快。

    她捂着自己的胸膛,感觉着那颗因为他而时常跳动不正常的心脏。

    难道她真的被冷仲谋这个反复无常,难以揣测,时而冷漠无情时而温柔体贴的男人给迷住了吗?

    这个念头在她的脑际里一掠而过。

    然后背脊一阵发凉。

    迷上一个他这样的男人,很可怕,而爱一个不该爱的男人,更可怕。

    她不想做那只扑火的飞蛾,明知道那是一个火坑,却偏偏要往火坑里钻,最后死在火里,连渣渣都不剩下。

    她简沫,现在还不是谈情说爱的时候,尤其跟冷仲谋这个男人。

    简沫心里有些烦乱,把手机微信关掉,翻开他发过来的信息,方才给了她温暖的每一个字,现在看起来都有些碍眼。

    她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把信息给删掉了。

    翌日。

    简沫向班主任请了假。

    上午到医院里去复诊。

    她本不想花这个钱来这里,打算着自己处理一下,但可能天气的问题,伤口有点发炎的症状,只好去医院了。

    简沫走出圣得大学的门口。

    一辆眼熟的黑色迈巴赫很快便映入眼帘。

    简沫看见这一抹黑,心不自觉噗通地强烈跃动了一下。

    只是那一下子,就足以让她感觉到自己那抹喜悦。

    他回来了?

    简沫看了眼四下没有其它回校的学生,所幸现在已经到了上课时间,她走了过去,玄铁下了车,笑咪咪地招呼:“太太早安!”

    她孤惑地看了眼后座。

    目光尚未到达冷仲谋惯常坐着的位置,就听闻玄铁说:“太太,我们总裁还没有回来,不过他特地吩咐我,早上来过来来载您去医院复诊。”

    简沫心底即是庆幸他没来,但又莫名泛动着一丝小失落。

    这种控制不住的心情让她觉得无措和惊慌。

    “我又不是什么娇贵的大小姐,你去忙你的吧,我自己去医院就好。”简沫说着转身要走。

    玄铁连忙上前拦住他。

    “太太,您就配合配合吧,要不然我很难向总裁交代,他的脾气您又不是不知道。”玄铁为难地劝说。

    玄铁高大彪悍的身形拦在她的面前,苦口婆心地请求,实在很惹人注目。

    简沫无奈,只能快快上了车,让他送自己到医院去。

    她实在不喜欢麻烦别人,而且麻烦的是冷仲谋的助理,她不会理所当然地使唤玄铁做事,更不想受他太多的恩惠和帮助,那样的话,到了她要离开的时候,就不能走得心安理得了。

    所以简沫到了医院外,坚持让玄铁回去做自己的事情,不用再等她,更不用随她进去。

    玄铁没办法,他很清楚简沫倔起来不是一般人能撼动她的,无论是大事抑或小事。

    简沫找到之前那个帮她缝针的医生。

    伤口的确有些发炎,医院建议她再打吊瓶。

    简沫摸了摸自己羞涩的口袋:“医生,给只能我开点药吗?开点便宜的药。”

    医生脸上露出惊讶:“简小姐,冷先生那边给我交代过了,一定要给您开最好开贵的药,那样你的伤口才能快点好,而且不留疤。”

    简沫默言一阵。

    原来冷仲谋连这个都帮她安排好了。

    她看着医生,清澈明亮的棕眸带着不容置疑和坚定:“还是给我点便宜的药就好。”

    医生很为难,眼前这个人是冷仲谋亲自承认的老婆,冷太太这个头衔就足以让他不敢掉以轻心,要是违背冷仲谋的意思,开她开便宜的药……

    “这是我的伤,我的身体,我自己作主。”简浅看出医生的顾虑,她坚定决断地道。

    医生如简沫的愿,给她清洗伤口,打了一支消炎针,又给她开出一张便宜的药单。

    简沫去交了费,领了药,打算离开。

    转身的时候被一个人碰到,手里的药掉到了地上。

    简沫正要弯身去捡,谁料一只穿着高跟鞋的脚,踩住地上的药。

    大红抢眼的鞋色,尖头,鞋跟至少高十公分,很有简妮的风格。

    简沫抬头一看,果然是。

    不是冤家不聚家?

    简沫的眸里沉了沉,嘴上勾勒上大方落落不失风度的笑意:“这位小姐,不打算把你的玉足挪开?”

    简妮穿着十公分的高跟鞋才跟将近一米七的简沫平视。

    她盯着简沫,眼底没有以前那么的嚣张跋扈,却是一脸的不服气,她仰着下巴,咬着牙,眼里是恨、是怨、甚至还带着一点掩饰不住的恐惧。

    “简沫,你有种,你真有种,我以前怎么就看不出来我的表姐那么恨呢?”她说着这话,眼里红红的。

    简沫根本不知道她话里有话是什么意思,对方每次见了她都找茬,这次肯定也不例外。

    以为她是替自己的母亲莫彩凤被打不值,简沫不想跟她争辩,浪费唇舌:“请你挪开你的脚,你踩着的,是我的药1;148471591054062。”

    简沫摆出冷脸,棕眸里不带一丝情感,这一家子,她都不想再理会。

    她用血的教训去跟他们撇清了关系,就不想再走回头路。

    简沫的冰冻语气,好像带着可怕的威胁一样,让简妮眼中掠过惧色。

    她不甘心,但只能挪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