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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不要住这种地方,不要在这里生活,她要回家,她要爹地,她要妈咪,她哇哇的哭,哭着要走……乔森见状,一点都不生气,反而哈哈地大笑:“不愧是她生的,和她第一次来这里的反应一模一样,她也是这样哭着要回去,可不久之后就习惯了。乐乐也别怕,住一段时间你就会喜欢这里,就会发现这里其实是一个很美的天堂。”
“不,不要不要不要……”乐乐反抗着,拒绝着,大闹着。可是,反抗无效。她被乔森带回吊楼,交给老师,开始了严厉的训练。
每天她五点钟就要起床,如果敢不起床,老师的鞭子就会抽到她的身上。起床之后,她要学习扎马步,要学习跑步,要学习游泳,还要学习爬树。如果爬不上去,她还要挨打。
她一身的伤,伤痕累累,哭也没有有理她,生气绝食也没有人哄她。她格外的想念墨翟,想念薛冰,想念哥哥……她不停地叫,不停的哭,可是哭破嗓子也没有人理她,更别想回去……和她当时计划的,完全不一样……多少个夜晚她都会梦到墨翟,多少个夜晚她都会梦到哥哥追在汽车的后面,多少个夜晚她从梦中哭醒……
乔森见状,心疼她,也心狠地交待手下:“不用怕她哭,越哭越练,她什么时候忘记墨翟一家,你们什么时候把难度降下来。她是我的女儿,也只能是我乔森的女儿,她心里能记住的爹地只有我乔森。”
难度一天比一天大,运动量也一天超过一天,乐乐累极了,早上爬不起床,晚上倒床就睡着,连梦都很少做。时间一晃过去三年,她习惯了岛上的生活,也习惯了超强度的训练,她变得结实,也变得坚强。
她的同龄人都不是她的对手,哪怕是很胖的男生,她也能轻而易举把他们打倒。她成了岛上第一的小主人,受着各种小人的拥护,她也很喜欢乔森,见到他就爹地爹地地叫。
时间的推移,成长的更新,她忘记了墨翟,忘记了薛冰,对哥哥的记忆也不那么清晰,只隐隐觉得好像曾经有那么一个人在身边……哥哥却没有忘记她,自她走后,就一直在找她,要么委托墨翟,要么委托风扬,要么自己学着寻找……
他拜了风扬为师,风扬把自己的所长全部教给他。他拜了老鬼为师,老鬼一年教他一点,三年的时间没把他培养成医学大家,也让他认识了近千种的药材,和一些简单药物的配制。他还拜了一名拳王为师,三年不辞辛苦地苦练。
墨老问他:“为什么要这样辛苦?墨氏集团有你爹地打理,就算你长大,他也会帮你,不会一下全部丢给你。你不用这么卖命,你要好好享受你的童年。”
哥哥却摇头,除了墨氏集团,还要找到乐乐。乔森那么厉害,他要从乔森的手里抢回乐乐,他就必须比乔森更厉害。乔森一天天老去,他一天天变得强壮,所以等他找大,等他找到乐乐,他就一定可以打败乔森,把乐乐带回来。
六岁那年,哥哥入学,薛冰终于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墨沉!
妹妹的消息莫要沉下,乐乐的消息莫要沉下,她们都要回来,都要回来……墨沉记住了自己的名字,也在笔记本上写下了这一件事“乐乐,妈咪今天终于为我取了一个名字,叫墨沉。她说,你和妹妹的消息都不要沉下去,要浮起来,要平安地回来。你在那么远的地方,都不会知道我已经有了名字,如果你找回来,还叫我哥哥,那要怎么办?乐乐,今晚你会做梦吗?我去你梦里告诉你,我叫墨沉,你要叫记住,如果有一天你回来,一定要找墨沉,墨沉哥哥!”
趴在笔记本上面睡着,薛冰进来看到这篇日记,心里说不出的难受。三年,墨翟又像找妹妹那样,花费了巨大的财力和物力都没法找到乔森,他怀疑乔森用的名字不是真名,编造的事实也不是真实,害得他一直找不到。
薛冰也在三年前重新进入了娱乐圈,进入娱乐圈的目的是害怕乐乐忘记她。她想着乔森那么有钱,家里一定会有电视,有电视乐乐就一定会看。不管看什么,万一看到她,乐乐就不会忘记她,就会记得要回来看看她。
想法总是很好,却不知道乐乐的生活环境会那样的恶劣,根本没有电视,天天在泥里滚树上爬,不是打架就是练枪,累了就跳到海里哗哗地游一圈,一个十足的女汉子。她也不叫乐乐,她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穆灵雪。
穆是她妈妈的姓!
她十五岁那年,乔森出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身上带着严重的伤。问他怎么受的伤,他不肯说,问别人,别人也不肯说。因为受伤,乔森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她十八岁那年,乔森的身体败落到了极致。
因为他身体的败落,很多人离开了他,去寻找新的主人发财致富。乔森不难过,事世就是这样,也让她走。她却不走,一直陪着他。她二十岁那年,乔森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他死的那一夜,岛上的人各种疯狂,抢钱,烧房,把能带走的全部带走。
等她从悲伤中回过神,眼神就只剩一片废墟!
她埋葬了乔森,带着自己不多的私房钱离开了这个生活了二十年的地方,她全然不记得过去的事情,也不记得背上的疤痕是怎么来的……她却记得乔森,记得乔森给她安排的训练,记得乔森给她说过的话:“不想被别人欺负,你就要变得强大,没有谁可以守护你一辈子。能守护你一辈子的人,只有你自己。日后我不在了,你就离开这里,找一个自己喜欢的地方生活。我的朋友不适合你,我死后你别指望他们帮助你。”
带着这些话,带着不多的私房钱和不多的枪支弹药,她离开了岛上,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这里灯红酒绿,高楼大厦,有橱窗,有餐厅,还有许多说不上名字的东西……她无所不好奇,一日一日在街上游走,也发现自己的钱越来越少……
她必须找一份工作赚钱,必须有一个固定的住所,必须让自己活下去。可是,她没有学历,她不会电脑,她学的汉字、学的英语、学的数学都很有限,只够自己能看懂,做不了什么正经的工作。
她能做的,洗碗,服务员……一个月又没有多少工钱,不够她花两天……她必须找个赚钱的工作,可是什么工作会赚钱呢?她向旅店的老板娘打听。
老板娘见她长得不错,又见她身上有一股说不上来的气质,觉得男人会喜欢,就对她说:“夜总会!”
“夜总会?”夜总会是什么地方?那里有什么赚钱的?她会打架,会爬树,会玩枪……她做不了精致的细活,但可以做保镖之类的硬活,她身手很好的,真的很好。
老板娘勾勾手指,等她凑过来,她才贴着她的耳朵说:“夜总会里面有很多有钱的男人,你长得这么好看,应该很容易就会撞到一个。如果他让你陪一夜,你就要二十万。如果他想让你长期陪,你就慢慢要。记得要首饰,带钻的首饰,日后都能变现很多钱。”
乐乐明白了她的意思,眉头一蹙,恶心道:“你想让我去做那种事情?”
“你不是想要赚钱多的工作吗?除了那种工作,这世上哪里还有你说的那种赚钱又快又容易又钱多的工作。”老板娘苦口婆心地解释,也是真的看好她,都是女人,都知道年华易去,何不趁年轻的时候多捞一把。
乐乐却摇头:“不行不行,那种事情不能做,太恶心,太伤风败俗。再换一个,赚不到那么多钱,比那个少赚一点也行!”
老板娘白了她一眼:“笨丫头,我告诉你,这个世上没有钱才是伤风败俗。你如果不想去做那种事情,那就可以去卖酒。卖酒知道吗?就是把好酒推销给客人,然后自己赔客人喝一杯半杯。买你酒的客人多,你拿的提成就多。比不上那个赚的多,也是比普通的工作要多赚很多。当然啦,你赔酒的时候,被客人摸一把两把,也是正常的。”
乐乐陷入了沉思,这个好像可以,她能喝酒,跟着乔森的时候她没少喝酒,长年又是艰苦的训练,所以她的酒量还算很大的。至于摸一把两一把,她有身手,怕是没那么容易摸到她。
她点点头:“这个可以试一试!”
“要去试的话,得先去打招呼,得让经理准你进去。然后,你还得买几身性感的衣服,不能穿成这样。你现在捂得严严实实,衣服颜色还那么灰暗,感觉就像个尼姑一样。你必须打扮的花枝招展,脸上再化化妆打扮打扮自己。”老板娘一边打量她,一边告诉她。
她点点头,表示可以接受,手上的钱也够买衣服。一会儿就出去买买买,再问:“K市哪家夜总会明气最大,卖酒最多?”
“还能有哪,当然是天上人间,去那里的土豪最多,挥霍的钱都跟纸一样甩出去,清洁工每天扫地捡的钱都够我这个店开业一年的收入。”老板娘说得好羡慕,就恨自己老了三十岁,不然她也得去试试。
乐乐又点头:“行,那我买完衣服就去那里看看,行的话我今晚就过去。赚了钱,一定不忘记老板娘的指点。”
老板娘一听,开心了,又拉住她说:“穆小姐,要我跟你说,你的实力,套个有钱男人一点问题都没有。可惜,你意不在止。不在止就不在止,我们不靠那个,但是你一定要知道,在我们这个K市最有钱的男人就是丁大少。如果他在夜总会,你一定要想办法靠近他,你要能哄得他的开心,一个晚上就够你赚一年的钱。”
“好,我记住了,丁大少。”不知道会长成什么样,如果长得太难看,她可没兴趣侍候。和小时候一样的观点,男人必须好看,不然,不靠近,不理会。
老板娘又说:“丁大少去夜总会玩的时候,一般不是一个人过去,他一般都会叫很多朋友。那些朋友有的有钱,有的没钱,但是有一个朋友的钱比他还要多,他的名字叫墨沉。”
“墨沉?”这什么名字啊,怪怪的,乐乐歪歪了头,没多大兴趣,名字都不好听,人还能好看了。
老板再接着说:“对,他叫墨沉,不是我们K市的人,是S市墨氏集团的少当家。他啊,今年才二十岁,可是已经修完了博士学位,他懂电脑,懂生意,还懂医,据说打架还是个能手,据说还没有女朋友。因为是个天才,所以早早毕业就回S市接手了墨家的产业,和丁大少有生意的来往,就时常会来这边玩。所以,你如果要是有机会碰到他,一定要记得讨好他,他的钱多的可以买下半个国家。”
乐乐记住了,也对他有了兴趣,会打架耶,她喜欢会打架的!
回客房拿了一点钱,她就出门逛街,挑选衣服。跟乔森在一起生活的时候,乔森并没有经常给她买衣服,她只有一两套好看的礼服,其它的都是武术服,方便练习功夫。
所以,她已经习惯穿宽大的衣服,紧身的衣服穿在身上好看是好看,可是太勒了!
“这么不舒服的衣服,也有人穿?”试了一套黑色的紧身裙,前面包着后面包着,前面凸起来后面翘起来,线条描绘的极好,却是极不舒服,扭一扭身体都感觉被什么绑住了。
店员听她这样说,脸色就很不好看:“这么漂亮的衣服,怎么会不舒服,怎么会没有穿,你要买不起,就不要试。弄脏了我们店里的衣服。”
“你再说一遍!”乐乐生气了,冷下来的脸阴沉阵阵,直视店员的目光阴戾如刀。她只是钱少,只是省着花,只是不想沦落的没有底线。她试这身衣服,也肯定是买的起。她想要更多钱,以她的身手,她偷都能偷到富有,只是不屑做而已。
店员有点怕她,可见她寒碜的样子,还是觉得她没钱。没钱的人,牛掰个屁啊,她又不服,仰着下巴没好气地白了乐乐一眼:“我说,这衣服你买得起就买,买不起就不要试。弄脏了,以后我们不好卖。”
“卖”字刚说完,乐乐的右手忽的就伸出去,抓着店员的衣领哗的往下一撕。顿时好好的衣服就变成了碎片,从中间敞开,里面的内衣和风衣全部露出来。
店员完全傻了,捂都不知道捂。店里还有其它的客人,也有男人,见到这样的风光,无不在调皮的吹着口哨。店员这才回神,伸手捂住,可是那么大的破洞,她怎么可能捂得住。
气得,就要撞乐乐!
乐乐怕撞吗?轻轻一闪,闪到她的身后,照着她的后衣领又是重重一撕,刺啦一声后面又摔破一长条。整件衣服就剩两个袖子套在身上。其他店员有惊有吓有笑,其它顾客却是先惊后笑。
都是捂着嘴笑,店员气坏了,眼泪滚出来,恨恨地瞪了乐乐一眼就转身往更衣室里跑。有人叫来了经理,经理是个年纪不大的男人,见自己的店员被人欺负,也不问明原因,直接就冲乐乐耍横。
乐乐哪能受这种气,一个伸手又去撕他的衣服,他完全没有防备,和店员一样的遭遇,胸前开了一个大大的天窗。可是他是男人,受不得这样的侮辱,挥起拳头就朝乐乐打来。
“小心!”好心的客人提醒乐乐。
乐乐不着急打他,左闪一下右闪一下,闪一下就把店里的衣服扯下一堆,闪了五六下,店里就已是一片狼藉。等她玩得差不多,她再迎着男人的拳头而去,一把握住,反手一推,嘎巴一声,骨头断了。男人啊的一声惨叫,软倒在地上。
其它店员全部吓坏,也有店员早早通知了大老板。大老板是个中年妇女,很利落,见过场面的样子,她见店铺损失惨重,又见乐乐身手了得,自然是不敢再来硬的,只能陪着笑脸问:“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就把这位大小姐给得罪了?”
乐乐一五一十的说了,然后从包里抽出票子,放到大老板的面前晃了又晃:“你说这么多钱,我买不买得起这件衣服?狗眼看人低看别人可以,看我,我可是容不得!”
“是是是是,小孩子不会做事,得罪了你,还请你大人大量。这衣服,你不但买得起,穿着还好看,你要不嫌弃它便宜,我就把它送给你。对了对了,我记得还有几套不错的衣服也挺适合你,你稍等片刻,我就这去给你找。”
出门的时候,乐乐一分钱没花,拎了七套时尚的衣服出来,还不领他们的情,一边走一边骂:“该死的东西,不给你们一点瞧瞧,你们就不知道我穆灵雪是什么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