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野人爱吃醋

银子凶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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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欢,吃点肉粥吧,你也累了。”寒大妈端着陶碗过来,明欢欢也饿了,接过来就吃了。

    “这次真的很危险,幸好重妲跟在他身边,帮了他一把。”

    “重妲?她不是女人吗?”明欢欢吃了一惊,她一直以为,女人是不用出去打猎的,那是男人的事情。

    寒大妈就把重妲的情况跟明欢欢解释了,原来只要女人足够强壮,也是可以出去打猎的,而且越是强壮的女人,越受欢迎。

    因为那样的女人,会让整个家庭得到更多食物,生出的孩子也更加健壮,容易存活。

    明欢欢嘴巴张的老大,“那……我岂不是很不受欢迎?”个子是族里所有女人最小的不说,连农活也干不了……

    “……欢欢,你不一样的!大家都说,你是天上来的仙女,来到我们族里是我们的运气!”寒大妈赶紧重安慰她。

    但是明欢欢心里还是不舒服,之前她觉得重妲是村里最难看的女人,长得高大,健硕,一点女人的美感都没有,心里还得意了不只一两回,结果现在才知道,原来重妲是村里最受欢迎的女人。

    “那我听说你儿子重寒是村里最强壮的男人,他和重妲岂不是一对?”明欢欢八卦的心无时无刻不在准备着。

    寒大妈脸上有些窘迫,实际上,重寒喜欢上了欢欢,而重妲却看上了之乐……

    这是多么混乱的一个关系啊。

    “……没有啦,年轻人的事情,我也搞不清楚。”寒大妈避重就轻,“再吃一碗吧,欢欢啊,你饭量实在太小了。”

    等之乐醒了,明欢欢也喂他吃了几碗肉粥,之乐半躺在床上,含情脉脉的看着明欢欢,让她浑身发毛。

    她习惯了野人的粗鲁和直接,这样的柔情架势,她倒是扛不住了。

    好不容易之乐吃饱了,明欢欢赶紧跳下床,重离他远远的,“你干嘛那样看着我?”

    “……”之乐裂开嘴,努力做出个笑,然而他一脸的胡子和毛发,明欢欢只看到他又黑又亮的大眼睛和白白的大门牙。

    “欢欢,今天没给你抓到活羊,等过两天我再去帮你。”

    原来之乐一直惦记着这件事,明欢欢嘴巴张得大大的站在那里,半天说不出话,突然就哇的一声大哭起来,从来没有人这么惦记过她,一心一意只想着她的事情……

    这种感动太强烈,所以一时之间,她竟然不能控制自己的心情了。

    但是她只顾着自己的感动,却把之乐个吓坏了,他甚至不顾自己的伤要从床上下来,“欢欢,别哭了,我这就去帮你抓活羊!”

    明欢欢扑过去扶住之乐,将他硬是塞到床上,气鼓鼓地瞪着他,“我哭是因为你受伤了!”看来还是她错了,之乐从头到尾都不是正常人,都不会用正常思维的。

    一只活羊哪有他的生命重要!

    之乐呆呆的点点头,“那我以后不候受伤了,你放心,我的伤会好的……”他乖巧的坐回了床上,不敢再说什么,生怕又把明欢欢惹哭了。

    到了晚上睡觉,虽然之乐很想抱着明欢欢,但是最终没有得逞,她担心这样会让之乐伤得更重。

    所以一晚上之乐都用可怜巴巴的目光望着明欢欢,却得不到她温暖的身体……

    ……

    第二天之乐不能去打猎了,重安过来继续给野人熬药,并且将院子里的老虎处理了,明欢欢留下虎皮,将虎肉给族里人分了,做人嘛,总是要处理好关系的,这点明欢欢心里清楚。

    而那张色彩光亮的虎皮,她打算用来做大衣,喵个咪的,一想到虎皮大衣上身的威风劲儿,明欢欢就之乐得龇牙咧嘴。

    不过昨天因为垫床的兽皮脏了,明欢欢得拿到小河边去清洗,兽皮老大一张,幸好有寒大妈帮着。

    明欢欢没想到的是,等她走了,重妲就趁虚而入了。

    她端着一碗干饭进来,要知道,谷物稀缺,所以族人一般都是煮粥吃,很少会煮成干饭,而重妲,就是想用这一碗干饭讨好之乐。

    可惜,之乐对她的干饭并不感兴趣,他倒是有点馋明欢欢做的排骨汤了。

    “之乐,你吃一点吧,你受伤了,要恢复身体。”重妲站在之乐身边,想要靠在之乐身上,可惜身形太巨大,又怕压着之乐,坐也不是站也不好。

    “不用,你回去吧。”之乐就算是傻子,也能明白这个女人的用意。

    倒不是说一碗干饭怎么了,只是这女人赤裸裸的欲望目光,实在是太强烈了,如果不是今天之乐受伤了,这女人一定会主动扑到之乐的。

    这样的女人让之乐感到害怕……

    他虽然期待明欢欢什么时候能主动点,但是这要是换在别的女人身上,之乐就有受不了了,他甚至不想多看重妲一眼。

    “之乐,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冷淡?你知道我喜欢你……”重妲还没说完,之乐就生气了,“你出去。”他对她没兴趣,也没心思继续听她说什么,只是心里抱怨,欢欢出去这么久了,怎么还没回来?幸好有寒大妈陪着,应该是没事的。

    眼看之乐生气了,重妲也是骄傲的女人,作为族长的女儿,哥哥又是族里唯一的医生,她在族里的地位很高,可现在……这个人却都不正眼看她……

    重妲放下陶碗,冲了出去,她满心的不甘和愤怒,却无处发泄,她到底是哪里不如那个欢欢,长得又白又细,像根菜苗似的,连活几年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喜欢她?

    重妲越想越气,记得刚才看到明欢欢和寒大妈拿着兽皮去了河边……

    ……

    寒大妈正帮明欢欢清洗兽皮,一个女人忽然跑了过来,“寒大妈,韩老爹叫你回去有事呢!”

    于是寒大妈走了,明欢欢瞪着偌大一块兽皮,有点不知如何下手的感觉。

    “怎么,连清洗兽皮都不会?”一个嘲讽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明欢欢回头一看,是重妲,心里暗叫一声不好,这女人单独找上她,准没好事。

    “会不会洗是我的事情。”明欢欢戒备的看着重妲,生怕她又上来对她拳打脚踢,在体力这方面,她不得不认输。

    “你什么都不会,为什么要留在之乐的身边,你这样只会拖累他。”重妲恶狠狠的看着欢欢,一脸不屑,“别说打猎了,采集野果你会吗?收割谷物你会吗?连最简单的,清理兽皮你一个人都没办法完成!”

    “……哦,我懂了,你想赶我走啊!”明欢欢笑了,“可是我就不走,再说了,之乐都没嫌弃我,你又凭什么来管呢?”明欢欢好笑的看着重妲气得脸发红的模样,心里别提多爽了。

    “你!”原本重妲还想着容忍明欢欢,和她一起成为之乐的女人,但是现在看来,明欢欢实在太可恶了,她容忍不了身边有这样的女人……

    “再说了,虽然我打猎生产不在行,但是我会别的,我会教人们舂米,你会吗?我会养羊,你会吗?”明欢欢说得有点心虚,但是她不容许自己在重妲面前胆怯。

    不然重妲以后会更加肆无忌惮的欺负自己了。

    “你等着,我总有办法叫你走的!”重妲留下狠话,愤愤的离开了,明欢欢废了好大功夫,终于将兽皮清洗干净,却没办法一个人运走这么重的东西。

    正当她一筹莫展的时候,重安出现了。

    “来,我帮你。”重安说着一把扛起兽皮,兽皮上的水将他的麻布衣服全部打湿了,明欢欢有点过意不去,“重安,谢谢哦,你们打猎回来了?”

    “恩,刚刚回来,听寒大妈说你在这里,我过来看看。”重安扛着兽皮走在前面,“对了欢欢,我帮你抓了一头小羊回来,活的,你不是想养羊吗?”

    “……真的?”明欢欢高兴极了,立即和重安回到家里,她果然看到院子里有一只黑色的小羊,被绳子系在石头附近,此时正不重安分的走来走去,几次用自己没有角的头去顶石头。

    明欢欢欢呼着扑向小羊,还没摸到它,却被刚从石屋里出来的之乐拉住。

    “别过去,危险。”之乐身上的伤已经结了血痂,大腿部位和左肩膀看上去狰狞可怖,由于他的动作,有些血痂裂开了,冒出丝丝血迹。

    明欢欢心里一阵收缩,“你怎么跑出来了!”她声音又尖又高,反而把之乐和重安给吓到了。

    “我没事。但是这只羊虽然小,可野性很大,你不要太靠近它了。”之乐还是紧紧抓住明欢欢的手,不让她重离开。

    他看着旁边的重安,眼里满是不欢迎,“我会还你。”

    如果不是受伤,他早就抓了小羊给明欢欢了,可恶的是,重安居然钻了空子!

    重安淡淡一笑,“不用,这是我送给欢欢的。”他们不存在一夫一妻制度,尽管欢欢已经是之乐的女人,之乐也没有理由阻止重安的追求。

    只是,如果真要跟之乐共享一个女人,重安还没下定这个决心。

    之乐没有做声,脸色却更差了,也许他的决定错了,就不应该来到这里。

    如果是在森林里,就没有这个忧患了。

    他的女人,绝不许其他人觊觎。

    “谢谢你啦!重安。”明欢欢还全然不知之乐和重安的较量,只是一个静儿的高兴,挣扎了几次,终于从之乐手里跑了回来,蹲到了小山羊旁边,而重安也走了过去,“欢欢,重离羊远一点,它是有些危险的。”

    看到重安和欢欢靠近在一起,之乐的脸越来越不好,他握紧拳头,浑身用力,结果血飙得更多了,明欢欢吓得跳了起来,“呀,又流血了,真是的,让你休息你跑起来,看看,真是的!”明欢欢絮絮叨叨的拉着之乐进了石屋,让他躺在床上,又把没用完的药找出来一点点涂在流血的地方。

    明欢欢专注的眼神让之乐的心情一下子好了,而站在门口的重安看到这一幕,脸色微微变化,默默转身重离开了。

    之乐忽然觉得,自己受伤其实是件好事,至少,这样的话,欢欢就会乖乖的在他身边,为他担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