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部落民的好日子2

硕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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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女人是葛什哈的婆娘,曾经也是他的嫂子。

    大森林里,还能生养的女人也是一种财产,他的亲生哥哥在一次打猎中被巨熊拖走后,这份“遗产”自然就被当时还是孤家寡人的葛什哈继承了。

    同时过来的还有“嫂子老婆”和大哥的儿子——就是那个稍大一点的孩子,今年刚满14岁。

    曾经,葛什哈打算让这个侄子尽快独立出去——不是因为他不喜欢这个哥哥的儿子,而是养活一个这样年纪的半大小子太困难——这个年纪的男孩似乎永远都吃不饱,却也没法挥舞石斧参加战斗和打猎行动。

    而且,葛什哈还有自己的两个孩子要养。

    不过现在情况不一样了,回来之前,索尼曾经格外嘱咐过自己,一定要把所有愿意跟着来的人都带走,特别是即将成年的男丁,只要进了城,帮商人们搬搬东西都能混口饭吃,根本不用担心养不活。

    而且现在还在战争期间,跟随自己的人越多,将来所得肯定也就越多,就算不能升成那个什么“平民”,至少不至于被那些表面上看着挺威风,其实地位并不比自己强多少的老灰衣兵欺负。

    索尼是个聪明人,他加入时间很早,会说天朝人的话,而且也算是救过欧扬一命,因此地位上升的很快,如今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就已经从最底层的奴隶被提升为庶民了。

    葛什哈也不笨,他很快就想清楚索尼的目的——这个人现在在欧扬面前很红,但毕竟是孤家寡人,身边根本没有能帮他一把的人,因此才会刻意拉拢自己。

    不过,这也不是坏事,葛什哈以前总是自诩不弱于扎彦,但在镇远城的几次实战训练,一进入团战就要挨揍,几乎从来没赢过,这样的成绩,想加入那个被称为“选锋”的精锐部队似乎有些困难。

    索尼的帮助,对现在的葛什哈来说也很重要,就当双方做个交易,这一把也不吃亏。

    葛什哈把背着的麻袋打开,露出里面的一小包精盐、一个装酒的葫芦、以及一把兽族大铁刀。

    屯垦兵得意洋洋的把精盐递给自己婆娘,一边带着炫耀的语气大喊:“今天吃烤肉!多放盐!”

    “盐!”

    “居然是盐?!”

    围观的部落民发出低低的惊呼,很多人的眼里露出嫉妒和羡慕混杂的情绪。

    “有这么细的盐吗?盐不都是那种黑黄色的块块?”

    有些小年轻不敢置信的问村中见多识广的老人。

    “这叫细盐!吃了能治病的宝物,跟我们常见的粗盐不是一回事!”有一个曾经去奥克领地给兽人服兵役的族老用夸张的语气解释:“这种宝物在畜生那里,也只有最强大的王子才可以享用,葛什哈这是发大财了!”

    “哇~~~”众人又发出一阵惊叫。

    葛什哈不识字,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享受衣锦还乡的满足感。

    屯垦兵把酒葫芦和大铁刀暂时放在一边,继续烧包的从口袋中向外掏东西——那里面还有几套麻布衣服,全部是从兽人身上获得的战利品,华夏人不要这种东西,老屯垦兵会首先去扒皮衣,因此这些衣服都便宜了参加过攻城战的新屯垦兵和部落兵。

    葛什哈分给自己婆娘一套,给自己两个儿子各两套——现在他们还小,穿起来裤腿都拖到地上了,不过是小问题,完全可以随便卷卷袖子、裤腿,然后拿麻绳紧紧绑在身上。

    另外还有一套,送给自己的侄子。

    这小子意识到自己也有一套“新衣服”时的惊讶表情,让葛什哈非常得意——在大森林土著眼里,任何纺织品都可以当货币使用。这样一套没有补丁,厚厚亚麻布缝制的结实衣服,虽说上面有两个洞(被子弹击穿后留下的痕迹),但仍然显得非常体面,足够在娶婆娘的时候穿出来炫耀一番了。

    土著少年实在没有想到,这个收了妈妈的叔父居然还能想起来给自己一套这样珍贵的衣服。

    毕竟是当娘的,婆娘看到自己的三个儿子都有了“新衣服”后,难以抑制地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哭什么!”葛什哈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大手一挥:“你和我大哥的崽子,身上的血跟我差不多,自然也算是我的娃,给件新衣服是应该的!”

    “这点东西就哭成这样,现在你还能怎么办?”

    葛什哈一边说着,一边拿起那把大铁刀,递给侄子,对着目瞪口呆的男孩叫道:“给你的,你要长成我兄长、你父亲那样的勇士!”

    现在,围观的部落民连惊叫的力气都没有了——送给一个还没成年的半大小子大铁刀!这是部落酋长的儿子都没有的待遇!扎彦上次带回来的铁器都要尽可能武装成年勇士呢,这个葛什哈出去一趟回来后,带回那么多宝物不说,居然还给自己侄子一把大铁刀!

    以部落民的观点,不论这个孩子实际水平到底如何,拥有一把铁质武器,毫无疑问就已经进入“勇士”的行列,可以参加部落的围猎、战争等活动,并且可以首先分到分量更大的猎物和更多的战利品!

    看到火候差不多了,葛什哈故意用最大音量喊道:“我已经投靠天朝大军了!今天咱们家吃烤肉,喝好酒!明天收拾东西,去天朝的镇远城,以后咱们就在那里生活了,等过几个月,我跟主子求求情,让你也加入军队当兵,咱们爷俩一起干,今后天天穿新衣服,吃饱饭的好日子还有的是呢!”

    没见识的侄子被葛什哈几句大话就鼓动的热血沸腾,他紧紧握住手中的大铁刀,面部表情异常激动,仿佛现在就要出发去城里,去过他想象中天天穿新衣服,吃饱饭的美好生活。

    “葛什哈!你竟然敢背叛部落!”一个强壮的年轻部落民突然大声叫道:“而且你居然还想带走部落的人!你的婆娘、崽子都是部落的财产,你不能随意带走!”

    新屯垦兵装作不屑一顾的瞥了一眼,这个家伙是扎彦的亲戚,以前曾经去兽人那里当过兵,因此平时一项自认为见多识广,根本看不起部落的其他人。

    甚至扎彦出兵帮助远征军攻城的时候,这个家伙都拒绝参战,用他的话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战胜奥克的王子,你们与奥克帝国为敌,都是去送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