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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月光朦胧。
大房所在,辛柏武站在正厅之中,背对着来觐见的家奴和另一人,脸色晦暗不明。
“那两个行商呢?还没找到?!”
屋子正中,站立着的小斯一脸惊恐:“没……找遍了汴梁,都没有踪迹……”
“混账!”辛柏武转身怒喝,八字胡胡乱的波动起来:“这么点小事儿都办不好,老夫养你干什么吃的?!”
小斯身旁那人迅速上前一步:“相公息怒,依某来看,那两个行商,怕是那一日被十一郎揭穿把戏之后,自觉有负相公,便带着那一百两银子跑了……”
畏罪卷款潜逃,被他说得很是委婉。
辛柏武满脸阴寒:“区区百两银子,老夫还不放在眼里,辛蘖那老小子已经安排了影卫军守着小十一,前两日又来通告二月十二祠堂定论,这分明是要逼老夫将那三千亩良田让出去!三千亩良田啊!老夫经营了三年,岂能就这般送回去?!岂能就这般便宜了辛蘖?!”
堂下站着那人,却是眼珠子滴溜溜的转动起来:“相公,这般说来,重要的就是十一郎手中的地契罢?既如此,何不直接找人取了那地契来,或者,直接毁了那地契。到时死无对证,相公再给族老们送礼……”
也是,族老们可都是些求稳的老家伙,要是再奉送上些许好处,不愁事情不成!
辛柏武眼睛慢慢的亮了起来:“好你个杨休,颇有杨修之智计!老夫果然没看错你!”
辛柏武边说,一边大步走下来,拍了拍杨休的肩膀:“就这么办,就按你说的办!你去安排,最好是能将地契拿到手,实在不行,就毁掉地契!”
………………
天亮,整片天空都还带着夜晚的深蓝色,显得宁静而空旷,这般蔚蓝的天空,代表着今日一整天的好天气。
一大早,辛羸便带着响儿和三十六来到了西坊勾栏间的足球场。
经过了昨日那五十多人的免费宣传,如今在场外徘徊的人越来越多了,密密麻麻的,不下百人。
可惜,这百来人,相对于整个汴梁一百四十万人来说,简直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看着这么点观众,辛羸眉头皱了起来,不行啊,等这样慢慢的发酵,辛家庄决赛那天,鬼知道能有多少人过去呢?
看来自己还是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不行,得再加一把火!
眉头紧紧的皱着,辛羸坐在地上,往后靠去,静静的看着天空,脑海里面却开始回忆起后世那些堪称神话的广告……
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就收脑黄金……
神特么脑黄金,当初差点被这句广告词折腾成疯子……
我们不生产水,我们只是大自然的搬运工……
“系统,我能指定范围,然后你来进行搜索,可以这样么?!”辛羸寄希望系统。
系统沉默着。
好吧,这就像问能不能学武功那次一样,属于不可能的是么?
“十一郎,愁眉苦脸的,是在想什么?!”
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声音响起,辛羸只觉得内心突然一荡,抬头朝着声音传来的地方看去……
尼玛啊!
“司马云?!”辛羸满脸惊讶,内心莫名的发慌,以至于声音都有些颤抖起来:“你来干什么?!”
“看足球啊!昨日突然有好多人跟说书先生一般,说新出了一个蹴鞠的玩法,还说这名为足球的新玩法是西园辛十一发明的,我便过来看看!没想到,十一郎还真的在这里!”
司马云温声细语的说完之后,却是抬起头,仔仔细细认认真真的看着辛羸,大眼睛呼哧呼哧的,仿佛会呼吸一般。
辛羸微微一懵,他承认,这一刻,他真的心动了!
要是被老炮知道,老炮那小子估计会大叫:震惊!辛羸这小子居然对男人心动了……
对啊,震惊!
辛羸咧开嘴笑了起来,笑得很舒心。
前世最牛比的广告是什么?最吸引眼球的广告是什么?
是脑黄金?是农夫山泉?是喂自己袋盐?!
不不,最牛比,最吸引眼球的,无疑就是:震惊!×××××××啊!
那特么神一般的震惊,不知道骗过多少流量,至少,辛羸就被震惊坑过无数次……
看着辛羸天真无邪的笑容,司马云陡然脸红了一下,又迅速的恢复原样:“十一郎?怎么突然笑了,还笑得那么开心?!”
十一郎看见我就笑了诶!本来愁眉苦脸的,看见我就变得那么开心了……
啊,不对,我现在是男人啊!十一郎……是有龙阳之好?!
不对不对,十一郎定是早就知道我乃女儿身了,否则那首武陵春,为何会用“日晚倦梳头”呢?
男儿家可不会梳头的!哪怕是柳七写词也不会用小女儿词汇的,定是因为发现我是女儿身,就用送给我的词,来隐晦的提醒?!
定是如此!
想到这儿,司马云的脸又红了一下。
辛羸听到司马云的问话,抬头,在看向司马云的时候,满心的欢喜全都化作了无奈。
麻痹,我是造了什么孽啊?居然对男人动心了,居然被一个男人勾引的荷尔蒙旺盛?
好像,司马云这煞笔,还是个Gay?!
“额,偶有所感,想起年前的趣事,一时失笑,失礼了!”辛羸憋着内伤,连忙认错。
年前趣事?!
借口,真是拙劣的借口!
司马云愤愤的想到,她回去之后,可是查过十一郎的过往了。知道十一郎疯了三年,二月初才好的……所以,年前能有什么趣事?!
一定是他不敢直说!
不敢直说的话,听说文人都很喜欢用诗词来表达心意……
“十一郎,那首武陵春,我……”想到自己还在扮演男子,那句‘我可喜欢了’被她迅速吞了下去。
“那首武陵春,深得我心,十一郎,不若再送我一首小词?诗也可以的!”说完,大眼睛又呼哧呼哧的盯着辛羸。
“额……今日没有文思……”辛羸下意识的拒绝。
“十一郎可是不喜欢某?所以,才吝啬诗词?”司马云一脸哀怨。
辛羸一脸蛋疼,大哥,你别这样好么?就算你愿意做受,我也不想走后门啊!
“真是文思不足……”
“胡说八道,十一郎西园连续三次七步成诗,怎会文思不足?”司马云不依不挠。
得,服了你了。
辛羸无语,带着不情不愿,想着随便来一首,管他什么时代的,最好是来一首已经出现过的,那既没损失,还能彻底让司马云对自己的诗词不抱希望,也就免了日后的麻烦。
当即,辛羸随意开口:“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辛羸知道,这是一首北宋的诗词,可他不知道,这首词的作者秦观,现在不过十岁左右……所以,这首词,现在是第一次出现!
司马云听完这首词,眼睛一点一点的亮了起来。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怪不得,怪不得十一郎那么愁眉苦脸,却看见我就满脸欢喜了!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这是以牛郎织女一年一见做比喻,那么,十一郎在暗示什么呢?
念着词句,想着不着调的东西,司马云慢慢的眉开眼笑起来。
辛羸目瞪口呆,他懒得搭理这疯子了,尽管他内心深处有种想跟司马云多呆一会儿的冲动,可他的理性,在剧烈的抗议。
于是,趁着司马云发呆的机会,辛羸转身朝着周三郎一群人走过去。
“十一郎,这首鹊桥仙,取名了么?”
辛羸装作没听到,脚下走得飞快。
司马云满脸傻笑:“就叫,二月初七赠吾至爱?”
于是,名字定下了,以至于百年之后,二月初七,也因为这首词,成了一个备受青年男女追捧的节日——小七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