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赵云鹏重回滨北

婧昕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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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云鹏无论如何也没想到,来到滨北后会碰上百富实业破产。媒体到处都在传播着这个信息。出租车上,报纸,还有电视。晚上在宾馆的电视里竟然出现了百富大厦门匾被拿掉的镜头。画面是过去英百富曾经意气风发的样子。

    “爸,听没听说,百富实业要拍卖了。我觉得我们可以考虑考虑。这是个进军滨北的机会。”

    天成过来对他说。

    这小子,商业灵敏度不低。这确实是个好机会。但他怎么可能用这样的手段进军滨北呢?

    晚上,赵云鹏在宾馆的房间里接待了魏老爹。三句话就唠到了百富实业。

    “我上次来时,他们还不错的呀!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

    赵云鹏说。

    “是呀。都是他弟弟百强家惹的祸。卖不出房子,就搞个买房赠奥迪A6。后来贷款的启明银行行长受贿被牵连进去,几年来共计两千多万。他们哪有这么多的利润?只好破产抵债了。没几天就拍卖了。”

    “我在报纸上看到公告了。”

    魏老爹:“听说不少外地客商都来了,跃跃欲试的。”

    赵云鹏:“我知道。两处房产,六个超市。”

    魏老爹:“其实是有赚头的。你想,就算百强的房产亏了,还有百富的呢。百富的不会亏,两下就闹个平。那些超市可是不得了,在滨北是最好的位置,也是最火的,最先开起来的。后半年建瓴当代理董事长,进行了一些改革,不管是代理商还是顾客,都很满意。还打算搞农商对接,绿色食品外销。咳,产业到了别人手里,一切就都成虚话了。”

    听了这些,云鹏并没反应。他到这里来,只是为了一桩心愿,对这些并没有兴趣了。

    魏老爹也在宾馆住了一宿。第二天,赵云鹏说要去胜利,他说不去了。和邻居屯的纠纷,法院要进行调解,现任的支书希望他参加,帮着拿个主意,他不能不去。天成见说,也想去,老爹答应了。

    第二天,他们就分头行动了。魏老爹和天成去了市法院,赵云鹏打了车去胜利。很快,就到了。

    胜利和裕山屯一样,既不靠山也不靠水。庄稼已经收获,一马平川,一眼看不到边。中间修起了国道。他来时脑海里涌现了很多画面。吃活的炖了酱的泥鳅,红彤彤的富有象征意义的锅包肉。

    云鹏要找的人家已经搬进了新居。楼盖得还算不错。外墙有瓷砖,凉台也是结实的半截砖混结构,不是糊弄人的从底到上的玻璃墙。听郭家兄弟说,尹红梅的老公年轻时是个不错的钢筋工,后来从七楼摔了下来,摔成了脑震荡和癫痫,腰的第三节也纽带拉伤,不能站起来,只能终日坐在轮椅上,因此在动迁时,给他家分了个一楼的房子。

    云鹏在房栅头见到一个端了一盆汤的中年农村妇女,也和他走了一个方向。

    “大妹子,这里有个叫尹红梅的人吗?她的老公叫贾实诚。”

    这个女人立刻笑了:“真是巧,我就是上他家去的。跟我来吧。”

    走到另一个房栅头,她站住了,对着里面喊道:“贾家婶子,有客人来了。”

    “唉,来了。”

    屋里有人回答着。随着声音却是一个轮椅上的轱辘出了来。赵云鹏知道这是尹红梅的老公贾诚实了。赶快上前握手,并把手中带来的来的礼物拎到一个三匣桌上。

    “不行。没有这么干的。还没说什么呢,就收礼物。”

    贾老爹推辞着。

    “不,老兄弟。”云鹏说。“红梅是我下乡躲灾时的贵人,你是她的老公,你就也是。”

    贾诚实听了客人的话,心里咯噔一下子。明白了来人的身分,心里说:“几十年了,就是担心这一天。但这一天还是来了。”

    “春妮娘,你去叫一声大娘吧。”

    老汉吩咐跟进来的女人道。

    “大娘那里去了?刚刚我来取姜和葱时她还在这里。”

    “她跟着大帮去捡场了。”

    老爹说。

    捡场是指去捡拾地主人拉在庄稼地里的庄稼。每年都有勤快的庄稼人在秋收后去捡拾地里来不及收获的苞米和黄豆,近几年大机器收割,拉下得更多,每个人一天捡回来的,比那外出打工挣的并不少。

    按说今年老贾家收入的够多的了。虽然因为贾老爹跌倒了,贾老太没出去卖苞米,减少了些收入。进入了秋收后,他们还想多干点,也就多收入些。多年来养成的习惯让他们闲不下来。

    看来去的地场并不远,没过一个点尹红梅就赶了回来。她听了春妮的话并没有多想。自从她嫁了贾诚实,就不断的有媒体来采访她。好像她多么伟大,干了件多么出类拔萃的事,只有她自己/自己的父母和屯里的老书记魏老爹知道个中的原因。

    这次,她的做法还是既定的:客气的回答他们的问题,请他们吃顿地道的农家饭菜,请求他们不要把她当成高尚的人物来表彰。他们都是很通情达理的,不勉强她不愿意的事。所以,这么多年来,她的生活才会很平静,也没有愧对贾诚实,让他委屈。

    但她这次见到的并不是呼呼啦啦的拿着摄像机和麦克的人群,出现在她面前的竟是一位满头白发、风度翩翩的老者。尹红梅很是吃惊。

    她在这人身上感受到了几乎一生在思念的感觉。这感觉初始时让她朝思梦想,后来令她魂牵梦绕,最后让她心如死水,以至于恨他牵他梦他,让自己变成一个怨妇。现在,她已经彻底走出了那个阴影,已经忘记了这个人。他却为什么还要出现在她的面前?

    “红梅,你好!”来人潇洒的伸出手来。红梅的手没有伸,而是将手下意识的背到了身后。她是见过世面的人,不像只在农村头朝黑土背朝天或者只是一生只知道抱来苞米秸和豆芠添了灶坑在八刃的大铁锅里贴大饼子的人,见了生人就缩起来或将手藏起来。但她现在不想和眼前的这个人有任何的瓜葛了。

    “你是谁?我不认识你!”

    红梅冷冷的说。

    来人不依不饶的:“红梅,难道你忘记了。我是云鹏,赵云鹏啊!”

    贾老太继续摇头:“不认识。”

    “那阵,你家在魏老三家的前院住,院子里种了一排丁香树,我来时正是花落的时候,满地都是厚厚的白白的顺着雨水淌着的丁香花瓣,你还说它们像冬日里的雪那么洁白,希望我们的人生也要那样。你还……。”

    “够了。我都不记得了,你走吧。”

    刹那间混浊的泪水涌上了贾老太的眼眶,并沿着她像地垄沟那么黑而深的皱纹流淌下来,流进了她的嘴里。

    她恨他,怨他,在那个被挂了一串破鞋被批斗被游街被一群小孩子撵着满屯里跑的时候,他在哪里?在那些凄风苦雨的夜晚,她将泪水洒满了枕头的时候,他又在哪里?

    云鹏没有如愿吃到尹红梅做的任何吃食,没到午间,就灰溜溜的回到了宾馆。他没有一点点的饥饿感。本来自从进了七十岁后,血糖高起来,他对饭就不很亲了。儿子赵天成和魏老爹还没回来。他们来电话说,调解结束,对方就请他们吃饭了。如果他没别的事的话,他们也要派车来接他。他说已经吃过了,想自己走走。在家里时,这个时段是他的雷打不动的睡觉时间了。但今天他却不想躺下。他走出了宾馆。

    这是个六十年代的建筑。四层的带有游廊的拱形建筑,高高的空间给人一种开阔的感觉。不管是外墙还是内里,全是用石膏做成的向外凸起的云卷形的花纹,用淡雅的橘黄色涂成,看去很是舒服。

    大门外,蹲着两尊硕大的本色的石头狮子,不管是形态还是须毛,都雕刻的活灵活现,给人威严和肃穆的感觉。这座建筑,云鹏并不陌生。他从裕山回北京时,英家哥三来送他,他们就住在这里。他那时急着要回去,但心里也在惦记红梅。那天他满囤子找她,一是要还她,那不是她的书。是她借了几次、起誓发愿一定要还才借来的,还有他要跟她说几句话,告诉她将来他还会来,接她去城市过好日子。但哪里都没有她。

    来得突然,走得也更突然。那天也是这个季节,天上也飘着零星的雪花。他到处去找她。但她不在。和他相处得好的几个小伙伴们说,她去捡秋了。也就是和今天一样的活。但那时的捡秋实际上捡不到多少庄稼,每天的收获只是几穗苞米和一筐甜菜叶子而已。大队里分配的粮食,仅够他们一家三口人的吃食,而他一个壮年的小伙子,几乎就吃去了他们口粮的一半。

    他记得每顿饭,她的妈妈都会在八刃的大锅里贴上一圈用苞米面做成的大饼子。但那大饼子的颜色却是不同的。金黄色的一小半,那是给他吃的,而剩下的一大半则都是黑黄的。那是参杂了甜菜缨子的颜色。有时还有白菜叶子,颜色是白不出溜的,那是秋菜的叶子,是队里撇在地里不要了的。

    他终于在临走之前见到了她。他紧紧地握着她的手。她的手像锉那么粗燥。他知道,她是为了让他吃饱吃好把自己的手变成了这样。

    “你要走?”

    尽管他给她家造成了那么大的负担,她的眼中却是那么地不舍。

    “是啊,挺急。”

    “又有恶事吗?”

    “不是。听父亲的语气,不该是坏事。有人出头保他了。”

    “太好了,谢天谢地。你终于可以回去过安稳的日子了。”

    “不是我自己,是我们。我回去安定了以后,就回来接你。”

    “真的,我会有那么好运气?”

    她脸上的红云变得更红了。

    “当然。你不相信我?”

    “我相信。”

    “这个是《红楼梦》,我刚看完。还给你。它是我们的见证。”

    云鹏将书递到她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