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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丰宇在电梯里时,还在祈祷覃老爷子多留莫绍蘅几分钟,但是当他打开房间门,看到坐在沙发上一脸面无表情的莫绍蘅,他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侥幸,尤其对方还是莫绍蘅,若是只靠侥幸两个字,根本不可能让他在莫绍蘅身边存活这么多年。
“绍蘅!”齐丰宇叹了口气,几乎已经做好了承受暴风雨的凌|虐。
“谁的主意?”莫绍蘅站起身,走至吧台边倒了一杯酒,端起酒杯轻轻晃动,酒杯中鲜红的液体,在灯光下散发着诱人的光芒。
齐丰宇忽然觉得周围的空气十分阴冷,杯中装着的也并非是令人沉醉的美酒,而是潘志杰的新鲜血液,他低头道:“抱歉,是我没有看好他们。”
莫绍蘅神色沉静,将酒一饮而尽,沉声道:“把人给我带过来。”
“是!”齐丰宇立刻吩咐手下将潘志杰带来,随后他回到房间,见莫绍蘅心情似乎还算平静,便好奇地问,“绍蘅,对方是什么人?你也知道,潘志杰就是个不成气候的货色,就会走些旁门左道。”
莫绍蘅看了他一眼,神色淡淡。
齐丰宇心头不好的预感越发强烈,他未等莫绍蘅开口,快步走进房间,待看到躺在床上连睡着了也皱着眉头的覃桓昔时,想要做了潘志杰的冲动再次涌上心头,他紧握着双拳,竭力控制蔓延的怒火。
潘志杰被人带上别馆的最高层,原本他还抱着一丝侥幸,或许只是齐丰宇找他,让他把之前送过去的人再带回来,但是当他看到坐在沙发上的男人时,他心如死灰,浑身一软便跪倒在地:“莫、莫爷……”
莫绍蘅只是静静地注视着玻璃杯里艳丽的液体,连一个眼神也没有施舍给跪在他面前的人。不过“莫爷”这个称呼倒是提醒了他,或许真的是好久没有让人这么称呼他了,以至于连阿猫阿狗都敢动他的歪脑筋。
“处理干净,别让他惊扰了其他宾客。”莫绍蘅看了潘志杰一眼,起身回了房间。
“唔……”潘志明刚想求饶,保镖立刻眼疾手快地捂住了他的嘴,他想挣扎,却惊恐地发现自己无法动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莫绍蘅消失在客厅,他立刻调回视线,将最后的希望寄托在齐丰宇身上。
齐丰宇瞧着他浑身瑟缩,轻笑道:“真不知道该说你是幸呢,还是不幸?或许你该庆幸,你现在还身处覃家的地盘,绍蘅断不会让覃家的地板沾染血迹。不过潘少不负‘情圣’盛名,眼光果然独到,覃少的确是今晚最耀眼的那个人。”
齐丰宇眼神一冷:“在覃家的地盘,绑架覃家的小少爷,潘少胆子见长啊!”
潘志杰仿若雷劈,再也感受不到齐丰宇的愤怒,脑子里浮现出一张精致绝伦的脸庞,那人虽然一身贵气,他也以为只是哪家娇生惯养的小少爷,只要莫绍蘅喜欢,料想对方也不敢有丝毫反抗之意。
潘志杰怎么想也想不到,那个人竟然是覃老爷子捧在手心里的覃家小少爷,他也知道自己肚子里没几滴墨水,覃家的小少爷,那是和他们这群不堪造就的富二代两个世界的人,对方是天才,而他们只是外人眼中的草包。
所以潘志杰尽管对这样的寿宴满是排斥,却也迫不及待地攀着家族关系进来了,他的目的也只是想要出去后,彰显自己的身份地位,毕竟他是参加过覃老爷子寿宴的人,至于寿宴上发生了什么事,那就不是他感兴趣的了。
因此,潘志杰自然不会看到覃桓昔的演奏,也不知道极负盛名的天才小提琴演奏家覃桓昔究竟长什么样子。其实他也不是没想过,只是他的脑容量和对人的认知素来浅薄,试想小小年纪就拥有如此非凡的成就,定是个一板一眼的呆子,无论如何,也不该是那副漂亮到极具诱惑力的样子。
潘志杰对着那张脸,曾经下过最猥琐的定论,这么漂亮的人,就该躺在床上任人蹂|躏。让那张漂亮的脸蛋布满迷人的情|欲,最好还能让那双清澈的眼眸哭出来,红润的嘴唇发出令人血脉喷张的呻|吟,再在那具洁白无瑕的身躯上留下“辉煌的战绩”。
然而此时此刻,潘志杰面对深刻在脑子里的漂亮脸蛋,再也起不了任何旖旎的念头,他颤抖的身躯开始不受控制地痉挛,脑子里脆弱的迷人小妖精摇身一变,变成了挥着鞭子的恶魔,一鞭一鞭抽得他血肉模糊。
潘志杰忽然觉得这间金碧辉煌的房间,变得阴森恐怖,周围的墙壁和家居摆设开始扭曲,形成一张黑洞洞的血盆大口,朝他挤压而来,阴影将他笼子,最终,他还来不及尖叫一声就被吞噬了。
潘志杰失去意识前,心里仍在不断地告诫自己,快逃,他必须逃出覃家,否则他一定会被覃家吞得连骨头都不剩……
“真是没用!”齐丰宇抬脚踢了踢潘志杰,对侯在一旁的手下吩咐道,“先将人带回莫宅,别引起其他宾客的注意,绑架覃少爷的人,明天我要在莫宅一并看到。”
“是,齐爷!”手下们迅速将人带了下去,房间里恢复安静。
齐丰宇转头望了一眼紧闭的房门,决定暂时不要打扰莫绍蘅,便离开了房间。覃桓昔消失这么久,覃家还是一片太平,想来莫绍蘅已经安排妥当,否则依覃老爷子对覃桓昔的疼爱,早将这座大宅翻个底朝天了。
覃桓昔睡得很不安稳,他梦到自己在走钢索,身体在半空中摇摇晃晃,突然脚下一个不稳,便失去了平衡,整个身体开始往下掉。耳边是呼啸而过的冷风,他张开嘴想大声呼叫,却被刺骨的寒风堵得胸口发疼。
覃桓昔猛得睁开双眼,入眼的是奢华考究的天花板吊顶,水晶灯闪烁着璀璨高雅的光芒。思绪渐渐回笼,他立马察觉到房间里除了他之外,还有另一个人的气息。
覃桓昔循着感觉望过去,落地窗边的沙发上正坐着一个人,那人单手撑着额角,身前的茶几上摆着一杯酒,似乎是在闭目养神。从他躺着的角度,刚巧看到那人线条冷硬的侧脸,高挺的鼻梁,紧抿的双唇透着一股威严和冷淡,高大挺拔的身体淹没在沙发的靠背中。
这个人就算只是坐着,也难以忽视他的气势,不过此时在覃桓昔的眼中,不管这个人如何出类拔萃、引人注目,也掩盖不了他见到这人时,胸中不断翻滚上涌的情绪,真真验证了一句古话——冤家路窄!
覃桓昔放弃了挣扎,心安理得地躺着继续休息,反正他和莫绍蘅已经不是第一次在这种尴尬的场面相遇了。索性除了被攻击的后劲还有点疼,身体没有丝毫异样,没有让他和莫绍蘅之间变得更糟糕。
对于莫绍蘅,在没有见面前,他只是偶尔会想起这个人,毕竟莫绍蘅是他儿子的另一位父亲。如今见了面,他忽然觉得对这个人的心情有些复杂,当年的事怪不得莫绍蘅,自然也谈不上怨恨或讨厌。
如果他们之间只是一夜风流,他完全可以把这件事当成成年人之间的一场艳遇,毕竟莫绍蘅是他非常欣赏和敬佩的类型。在此之前,他也没有想过自己究竟喜欢男人还是女人,对那一夜也没有什么排斥感。
如果可以,他很想和莫绍蘅交个朋友,有这样一位各方面都超群轶类的朋友,相信他也能受益匪浅。可是他们之间却有了一个儿子,他不敢保证莫绍蘅知道真相后,会有怎样的回应,他不能拿儿子下赌注。
所以在找到儿子之前,他不想和莫绍蘅有任何牵扯,等将来找到了儿子,他会以出国深造为由,带着儿子去国外生活,相信老爷子也会赞同他的选择。说他自私也好,无情也罢,儿子是他唯一不能放弃的执念,比他的命还要重要,任何人都不能抢走。
正当覃桓昔闭目沉思之际,一只温暖的手掌轻轻地抚摸着他的额头,他睁开眼,对上另一双神色沉静的眼眸,他镇定地坐起身:“是你把我带回来的?”
莫绍蘅定定地望着他,沉默不语。
覃桓昔总觉得莫绍蘅的眼神有些意味不明,难道不是莫绍蘅救了他?那他怎么又会躺在莫绍蘅的床上?总不会是莫绍蘅派人将他绑过来的吧?这个念头也只是一闪而逝,莫绍蘅怎么看也不是如此无聊之人。
莫绍蘅将一杯温水递到覃桓昔面前:“喝点水!”
“谢谢!”覃桓昔接过杯子,刚睡醒喉咙确实有点干涩,他差不多将整杯水都喝光了,正准备将空了的杯子放到床头柜上,莫绍蘅伸手拦住他,取过杯子放回了桌上,他忍不住多看了莫绍蘅几眼。
覃桓昔其实是个挺会聊天的人,可是面对莫绍蘅,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而莫绍蘅却不是个多话的人,沉默的气氛显得十分尴尬,让他有种迫不及待逃离这里的冲动。
“时候不早了,你也该休息了,我先回去了。”覃桓昔刚掀开被子准备下床,一双手握住了他的肩膀,将他按回了床上,他疑惑地抬起头望着表情淡然的莫绍蘅。
莫绍蘅将人按回床上,拉高被子替他盖上:“睡吧,我去睡客房,明天早上我陪你去主院,覃老邀请我明日一早用早餐。”
“谢谢!”覃桓昔忽然笑了,瞬间明白了莫绍蘅话里的意思,他失踪了一个晚上,外面却风平浪静,想来莫绍蘅已经替他挡去了所有的后续麻烦,老爷子本就很欣赏莫绍蘅,莫绍蘅给出的理由,自然深信不疑。
覃桓昔也知道现在不是追究原因的时候,不过这件事情他也不会善罢甘休,之前是车祸,原身直接魂飞魄散。这次又是绑架,虽然这次好运地遇到了莫绍蘅,让他化险为夷,但是他可不敢保证,这种事情多来几次,他还有没有命活。
短时间内他可能找不到证据指认凶手,但他至少也该知道,究竟是哪些人屡次三番地想要致他与死地,也好有个防范。而且他也不是个以德报怨的好人,只要被他找到证据,他一定会让那些人身败名裂。
这具身体还达不到健康的标准,又经历了这么一番折腾,之前昏迷时,覃桓昔始终不曾放松警惕,睡得昏昏沉沉。现在终于可以安心了,身心放松的瞬间,倦意席卷而来,他很快就睡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