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世界上最大的马种

陶良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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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丛里。

    小浣熊露出条毛茸茸的大尾巴,低头吃自己手里的野果,连身边有人经过都不知道。

    韩宣和老巴顿边走边聊,来到马厩门前。

    现在不是它们的休息时间,马匹都被关在屋子里。

    雪山牧场的马厩,是由詹森设计师在几年前设计而成,整体呈椭圆形,外部主色调是白色。

    一圈半圆形的屋子,正对着南边,前面是个跑马场,地面铺着沙子和泥土,这种搭配能有效减少马蹄磨损。

    墙边还有个三十多平方的鹅卵石水池,弧形墙面将半圆形的马场围合起来,顶部凿开一条水道。

    每当下雨天,水流顺势而下,落到墙边的浅水池中,为它们们打造出饮水、降温、休息的地方,供马匹在夏天嬉戏游乐。

    屋檐非常宽大,可以让马匹避雨,边上还储存着干草、秸秆等,菱角分明的屋顶设计,让建筑物呈现出简约的现代主义风格。

    再往前走,到达马儿们的居住室内,这里用松木围出一片透风、干爽的空间,有别于传统马厩光滑木面和水泥墙体,显得更现代、更清洁。

    马厩高度有四米多,每间都有十五个平方左右,即使是高大的夸特马,也能够自由舒展开来。

    韩宣很少来这里,心里感叹着酒店分星级,马棚居然也能分,看上去完全是马厩里的五星级嘛。

    饲槽固定在单间拐角,圆形水槽牢牢挂在墙上,这是为了防止马匹打翻它们,地上铺着厚厚的干草,隔两天就会有人来换一次,非常干净。

    老巴顿搂着韩宣往前推,嘴里说道:“走走走!我带你去看些好玩的家伙。”

    “什么东......喔哦,这是什么马?”

    来到栏杆前,韩宣被这匹马给吓了一跳。

    它如同大象和马的结合物,肩高两米以上,从头到底至少有两米六,鼻子凸圆,前额较宽,颈部修长有冠毛。

    皮毛像是白色的上等丝绸,脚部被纤细光滑的毛发覆盖,好比戴了个护脚套,浑身都是肌肉。

    韩宣毫不怀疑,史泰龙来了也会被它一脚撂倒。

    “它叫巴斯特,是英国的夏尔马(Shire-Horse),它们是世界上最高贵的挽用马,也是世界上力量最大、体型最大的马。”

    “据说十三世纪法国诺曼底公爵,就是用夏尔马的祖先当作战马,组成全副盔甲骑士,杀伤力非常恐怖。”

    老霍尔打开门,走进栏圈里,伸手拍打它前肢。

    笑着说道:“巴斯特比我高很多,我站在旁边时,感觉就像站到它肚子下面,每次过来打理巴斯特,总要找东西垫高双脚才行。”

    “我这次可以骑它吗,你可以跟我一块上来,巴斯特的背很宽。”韩宣摸摸它肚皮,夏尔马打了个鼻息,回头看向男孩,很快又转过头去吃草,性格非常温顺。

    老霍尔从门口拿把叉子,把硕大一坨马粪丢进墙角木桶里,摇摇头,嘴里小声说着:“夏尔马可不会跑,运动过度它们会猝死的,这**以前称为战马,因为中世纪时,武士都是穿戴着铠甲,只有夏尔马能驼动他们。”

    “等枪发明了之后,骑士这种职业开始没落,后来夏尔马主要在农业上使用,它们很能载运重物,五吨重的牧草它们都能拉动。”

    “想像用三头夏尔马拉的大车,载着整箱货物,从英格兰东边的郡区,在晚上的时间里整夜旅行,一直往伦敦前去贩售的情景,这在十九世纪是经常能见到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马的功能被车辆取代,夏尔马很是萧条,还差点绝种。”

    “在70、80年代又有许多人,开始努力恢复它们往日的光荣,可惜夏尔马繁殖起来挺不容易,死亡的数量一直比出生的数量要高,能碰见这几匹夏尔马真是幸运。”

    “几匹?你是说几匹?”韩宣疑惑道。

    “对啊,艾伯特先生介绍我们去买的,爱达荷州一个牧场主打算改行,他们牧场里一共有五匹,两头公的,三头母的,你爸爸都买下来了,出去往左就能看到。”

    重新往地上铺好干草,擦擦头上汗珠,跟着男孩走出去关好门,挥手跟巴斯特道别。

    “它们一天要吃18公斤的干草,10公斤谷物,能喝下113公升的水,每天照顾它们都是个不小的活。”

    老巴顿一匹匹帮韩宣介绍着,五匹夏尔马都非常有精神,年纪最大的才刚四岁。

    夏尔马价格很高,但老马的价格便宜很多,其它那些早被人买去观赏了,剩下五匹都被韩千山这土豪给买下来。

    用他话来说就是这么大的牧场,却没几匹纯血名马,说出去自己会没面子,阿拉伯纯血马、安达卢西亚马之类的名品价格太高,养残了浪费,夏尔马刚刚好,没事还能拉运货物。

    男孩以前不知道,自己老爹也有耍宝的时候。

    晚风从窗子吹进来,马厩里凉爽又干燥,雪山牧场里大多是美国花马和夸特马这两种当地最常见的品种。

    美国花马多色的毛发成为它们的主要特征,每一匹花马都是白色和其他毛色相混合的毛色,图案、形状与大小任意组合,因此每匹花马都具有独特的毛色,这也是花马有趣的遗传与迷人的魅力所在。

    听老巴顿介绍,夸特马非常有平衡感,而且很机敏,起跑时的速度快,善于急转弯,跑动时头脑冷静,性格善良、稳健,数十年来一直是牛仔们最喜爱的马种。

    夸特马不但以赛马闻名,而且在西部牛仔运动马、马展、役用牧牛马当中,也十分有名气。

    它们紧凑的体躯非常适合于绕圈、截牛、牧牛、绕桶赛、套牛犊以及其它的西部骑乘赛事,特别是涉及到活牛的项目。

    奥古斯塔镇每年十一月都会举办这些,约翰前年还夺得过套牛犊比赛的第一名,到现在还美滋滋向琼斯他们炫耀着。

    韩宣随着老巴顿一排排看过去,终于在角落边上,看中一头纯黑色夸特马。

    它的皮毛很亮,没有一丝杂色,身体呈流线型,正半眯着眼睛打瞌睡,不时甩动尾巴,驱赶蚊虫。

    不管怎么样,至少外貌挺出彩。

    男孩拉拉老巴顿袖子,点头道:“我就要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