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 不守规矩

雨中飞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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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是在蝙蝠帮住的还好吗,怎么会跑出来的,是因为还是放不下他?”

    跑出来后,我们本来一路无话,直到走出皇宫很远后,小五才突然对我问起来。

    “我是陪夫人出来的,只是碰巧遇上了他。”我声音挺淡,并没有告诉小五真相。

    “陪母亲大人,那她呢?”小五挺惊讶的追问道。

    “我和夫人走散了,不知她的去向,不过,我想她应该已经回去蝙蝠帮了吧?”我一笑,还是瞒了小五真相。

    毕竟叶墨是蝙蝠帮帮主孩子的事,对小五还是一个很残忍的打击,所以在叶墨没有承认他们前,我不想说出真相。

    虽然坏人总要人来做,但我不想来充当这个坏人,我当初帮过他一次,现在我已经没办法帮他第二次了,没准,这一次还是我害了他。

    “叶墨是放弃你了,你答应我的要求是否可以算数了?”

    马车又走了一阵,小五才又突然对我提起当初的要求来。

    “嗯,等我回去后。我的婚礼,要在王鼎山举行。”我坐在马车中,抬起头,静静的说道。

    王鼎山才是我的天下,从现在起,我再也不要轻易为了别人,丢弃了我的天下。

    “小五,前面应该是蝙蝠帮了吧?”我感觉到路程差不多了,掀起车帘一看,已经到了我们之前住的那个小县城,到了蝙蝠帮的边缘了。

    “嗯。”小五点了点头。

    “车夫,停车。”我得到小五确认后,我叫停了车夫。

    “干嘛?”小五看我叫停了马车,就疑惑的追问了一句。

    “我要回王鼎山去看看了。”我对小五回了一句,然后跳下了马车。

    “为什么,你不是答应我……”小五有点不高兴,跟着追下车,质问起我来。

    “小五,谢谢你搭救我,不过,还得给我点时间考虑,而且……,我是不会再去蝙蝠帮的,除非……”

    我沉下脸,淡淡回了小五一句。当然我没有告诉他,蝙蝠帮其实也是他的天下。

    我现在是不会涉及他的地盘的,只要他不绝情的过来侵犯我,我们还能保持现状,尽量井水不犯河水。

    “蝙蝠帮做了对不起你的事吗?”小五皱着眉不高兴的问道。

    “小五,凡事多为自己考虑一分,别把所有的信任都给一个人,免得别人在背后黑你时,无人替你报信。”我转过身,背向小五,对他叮嘱了一句。

    “你这话什么意思?”小五不解的在后面追问道。

    “小五,如果有一天,帮主和帮主夫人找到了自己的孩子,你一定要好好的和他们的孩子和平共处,如果你实在受不了那种被冷落的气氛,就回来我这里,记住我这里会是你永远的家。”

    我转过身,看着小五微微一笑道。

    到最后我都没有把真相告诉小五,只是给他给了点小提醒。

    也许就是这点小提醒让小五心里有所怀疑,没有强制将我带回蝙蝠帮,让我离开了。

    从凌国回来,我并没立即会王鼎山,反而是去了盛灵,不过给王鼎山用飞鸽传书送了一封信,告诉他们我已经平安离开蝙蝠帮,去了盛灵。

    盛灵如今不知道什么情况,也许需要肖杰他们过来帮忙,所以最好通知一下他们。

    来到盛灵皇城,发现大街上,四处都呈现出了一片繁荣的景象,并没有我想的糟糕。

    看来盛如云还是很会打理朝政的,四处呈现出的景象都表明,如今的盛灵比当初他父皇在世时要好的多。

    “来,买胭脂啦,买胭脂啦,天下第一胭脂铺,每天限量十盒胭脂,售完就无货了。”

    悠闲地转了一圈后,在街头,我突然被一家特殊的胭脂店吸引。

    一个不大,且不奢侈,和华丽拉不上边的小店,是一个四十多,五十来岁的小老头坐在店里,柜台上果然就摆了十盒胭脂。

    如果说这只是一种营销手段,这限量版的东西,毕竟谁都稀罕,所以能吸引来客人并不稀奇。不过奇就奇怪在,他的胭脂卖的比谁家的都贵,但门前客人却拥挤成了人墙。

    “这胭脂究竟有什么特别的?”我找了一个女的,问了一句。

    就算是限量版,起码也要有点特色吧,要不再怎么限量,估计也没人买。

    “第一胭脂铺卖出的胭脂,全是带特殊香味的,而且香味还会根据主人体质有所变化。”

    “还有,还有,胭脂铺子的胭脂用了还会让人神清气爽,皮肤越来越好,脸上的斑斑点点都会没有。”

    旁边有个人还抢着先前那个女人的话,对我说起了这胭脂的好处。

    “有这种好东西?”我讶异的抬头,自言自语的嘀咕了一句。

    “当然有啦,让开,让开,你要买,就去后面排队。”一个男人推了我一把,对我吼道。

    “还有男人?”我微微一笑,摇了摇头,不过也难怪,真要是那么神奇的东西,有男人也不奇怪,毕竟人以悦己者为荣,谁都在乎自己的容貌,不分男女。

    “给我来一盒。”前面一个男人伸手边去摸着银子,边对掌柜的叫着。

    而就在他拿出银子时,我已经抓住了那盒胭脂,并顺手拍了一锭银子在桌上。

    “你这个人怎么可以这样,这胭脂我已经买了。”那个男的急了,叫嚷着向我扑了过来。

    “俗话说,女士优先,再说了,这胭脂水粉,本就是女人所用之物,公子作为男士,就绅士一点,让给小女子我了呗。”我抓着胭脂,还是笑着回了他一句。

    “掌柜的,这个人不守规矩,你难道不要维护一下秩序吗?”

    后面也有人看到我抓住胭脂了,开始妒忌的叫了起来。

    “这位小姐,如果你喜欢本店的胭脂的话,还请明早起早过来买,这一盒已经让这位公子先一步买下了。”

    那个掌柜的还真是依照下面那些人的要求,叫着和我提起了意见。

    “掌柜的,你只认东西卖出去了就是,管他谁买走,我又不是不给钱,何况我给的也不比别人少。”

    东西到了我手里,哪还有拿的回去的道理,何况我是给钱买的,听他那么说,我便是不客气的拒绝归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