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一章 明克镇

韦小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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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八十一章 明克镇

    “好吧,有什么事情,请说。 ”英雄眼泪的任务,碰运气的成份更大些,算不上什么急事,很可能到最后,费列格象前面七十二位前辈一样,一无所获也有可能。

    “是这样的,在明克镇、塔瓦镇四周,半年前来了一伙盗贼,非常狡猾,人数大约有两百左右,杀死杀伤多人,而且还抢走了不少的牛羊牲畜和粮食,您看……”

    费列格一皱眉:“这种事情应该是由治安官负责吧,而且明克镇还有一只千人大队,两百人的盗贼,应该不成问题的。 ”

    “唉,大人,此事说来话长,请随小老儿到镇公所一叙,可否?”听老约翰说话,应该是受过些教育,难怪能当上镇长,在这偏僻的地方,识字的人本就不多,能读过两本书,已经算是有大学问的人了。

    “好吧。 ”反正进魔域森林也不急这一时半刻,费列格点头答应,他倒想看看,两百个毛贼,会有什么怪异的地方,治安官不行,连一个大队的骑兵也不行?

    镇公所坐落在主街上,位置算是镇上最好的,可条件却很差,只有对门三开一进的小院。 对开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边上的小门也就成了装饰,失去了作用。

    正面是镇公所办公所在,房间极大,里面除了两张桌子,几把椅子外,再无它物,连装文件的柜子,都是空的。

    两侧的厢房,左侧应该是文书、户籍等人的办公地,右侧就是治安官的公办所在。

    “大人请坐,明克镇太穷,没什么可以招待两位的,只有丘陵地区的特产石蛙涎还算有些名气。 ”老约翰说道。

    从柜里取出一盒透明地液体,对了些白开水,送到两人面前。

    这石蛙涎费列格倒是听说过,在奥克西姆城中,也算是顶极饮品,没想到原来出产地是这里。 看看这座镇公所就知道,除了当地特产,老约翰也拿不出什么东西来。

    “老人家不必客气。 有话请说。 ”费列格说道,礼下于人必有所求,这老约翰把最好的东西都拿出来了,肯定是有事要说,可区区两百毛贼,应该不算什么大事吧。

    “大人,我们明克镇地处偏远,又是丘陵地带。 不太适合种植粮食,每年出产的粮食,除了自己用外,已经所剩无几了,至于特产。

    就这石蛙涎还能值点钱,可是数量也有限得很。 帝国派驻到这里的治安官,带有五十名治安军,算来已经是足够用了。 ”

    老约翰娓娓道来。 这方圆两百公里内,一共两座小镇,人口都不是很多。

    本来生活还算安定,虽然不富裕,倒也能过得下去,每年产的石蛙涎,还能让百姓过年过节,吃上点好东西。

    自从大陆战争开始后。 明克镇设立了征粮处,玛雅帝国不是产粮国,所有的地区,在粮食方面的产量都差不多,既使是这里,也需要上交一定量的粮食。

    这本来没什么,老约翰和镇民们也能理解,将口粮留下。 其余地上交到征粮处。 帝国还会用金币补贴给百姓,还算合理。 至少没让百姓吃亏。

    坏就坏在这治安官和征粮处大队主官这两人身上,他们本就认识,有些后台,打仗不行,征粮却是最拿手的。

    原定的五十名治安军,一千骑兵,可实际到达这里的,只有二十名治安军,骑兵更是不足四百。

    如果是在和平时期,这样吃空晌,倒也没什么,甚至连帝国君主,有时候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将这样的好事分给那些曾经为帝国作出巨大贡献的功臣子弟。

    这两人到镇上,欺男霸女,扰得百生不得安生,这样的事情,大家也可以忍了,毕竟平民是没办法同贵族斗的,只要作地不过份,少出人命,即使告到上面,也是不了了之。

    偏出了两百马贼的事情,这股马贼,人数不多,战斗力也不强,却狡猾无比,每每攻击在明克镇的要害上。

    开始的时候,还只是抢些粮食牛羊,后来胆子越来越大,居然攻击了运粮队。

    连续两次失粮,征粮官不敢杀贼,却把这份损失加到镇民身上,粮食本就不多,如果上交两倍的粮食,到了明年,这方圆两百公里内地百姓,怕要饿肚子了。

    老约翰不敢求费列格主持公道,只求他能消灭这股马贼,让百姓不必交双倍甚至三倍的粮食。

    费列格出生的小村庄还算富贵,从没想过,还有生活如此艰难的地方。 库卡镇上就有贵族,而且还是亲属关系。

    弗吉斯勋爵一家为人还算不错,至少不会作出强抢民女这类事情。

    “好吧,我答应你。 ”不过是两百毛贼,看过那骑士身上地伤痕,费列格非常有信心战胜他们。

    听老约翰讲,治安官和征粮官不敢杀贼,村民组织的联防队,只是些乡野粗汉,也能起到很大的作用,就知道这股毛贼的实力有多弱小了。

    这样的毛贼,别说只有两百人,就算有一千人,费列格也不怕,他们看到自己身上的魔法袍,马上投降都有可能。

    “老丈,可知马贼的老巢在哪儿?”费列格认为,这是一件非常容易作到的事情,随便出手打发了,也花不了多长时间。

    老约翰摇了摇头:“不知道,也没人知道,这股马贼来去如风,没人知道他们地老巢在哪儿,征粮官和治安官,在开始的时候,也派出过部队,本想拿个功劳,可这股马贼太狡猾了,让官军损失了几十人,他们就再也不肯派兵了。

    ”

    这倒是个麻烦事,不过有飓风在,方圆两百公里,对别人来说,可能面积不小,可对费列格说,一两天内,应该可以找到。

    “好吧,我会去消灭他们。 ”

    事实上,费列格这次遇到麻烦了,马贼象是能够预知他的到来般,当他和玛娅,骑着飓风四处寻找马贼的时候,马贼完全消失了。

    平时三两天就会有一次马贼攻打山村,或者伤人抢劫事件发生,可是费列格转了三天,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两百公里方圆面积不大,飓风已经跑了三圈,将这一片区域踏遍了,别说大股的马贼,连小蠢贼也没看到一个。

    费列格开始后悔答应老约翰了,每天无所事事,到处乱转,这根本就是浪费时间嘛,即使没有任务在身,作为魔法师,他也不能把时间这么浪费。

    “魔法师大人……”费列格正在后悔的时候,后面传来呼叫声,而且声音越来越远,谁让飓风的速度这么快呢。

    听到呼喊声,费列过转过身来,向回跑去,远远的,看到两位身着兽皮,手持开山斧,背背弓箭地两个猎户,向这里疾奔而来。 两人都是身材魁梧地壮汉。

    “两位有什么事情?”

    “魔法师大人,您就是为了消灭马贼而来?”猎户问道。 费列格点点头,奇怪的看着两人,这里是丘陵地带,几乎没有大型地野兽,怎么会跑出两个猎户来?

    “太好了,终于找到您了,我们是塔瓦镇刺猪村的猎户,昨天才听说有人要帮我们消灭马贼,就马上赶来,好在终于见到您了。

    ”两人喘着粗气,一身的灰尘,看来跑了不短的路程。

    “哦?你们知道马贼的老巢?”费列格大喜,终于不必在此浪费时间了。

    “是的,刚刚知道。 ”两人连忙点头。

    原来这刺猪村,就在魔域森林的边上,那里的位置不好,很少会有冒险者从那里进入森林,所以不能象费列格家乡那样,靠开旅馆过活。

    不过从刺猪村进入森林,不过十公里远,就有大量的刺猪,村名也是由此而得,这个小村只有十来户人家,祖祖辈辈靠着猎取刺猪为生,在这两镇里,算是生活比较安定的地方。

    由于不产粮食,征粮队也不会找他们的麻烦,最多收取几头刺猪,改善一下伙食罢了。

    这两位猎户,是村中最好的猎手,胆子又大,敢于深入魔域森林。 其实森林的外围,是很少有野兽的,只有进入深处,才有大量的猛兽。

    两人不喜猎猪,更愿意杀虎猎豹,是方圆几百公里内,最为出名的猎人。

    十天前进入森林,意外发现一座小山,山上有不少人,他们很是奇怪,谁都知道,魔域森林中是不适合人生存的。

    靠近了才发现,这座小山,正是马贼的老巢。

    小山不高,却非常陡峭,只有一条小路可以上山,很窄,只能容两人一骑通过,易守难攻,如果不是山下的野兽吼叫声,他们还真的未必会注意这里。

    按他们本意,应该到镇上,向治安官报告,派出官兵剿匪,回到村中才听说,这几日,有一位魔法师带着女随从,正在找马贼,这才赶来。

    随着两人进入森林,行了三天,才找到地方,这里果然隐秘。 魔域森林的面积太大,除了野兽,很难有人找到这里。

    这里属于野兽区的边缘,野兽不多。 普通人不敢来这里,强者进入森林修行,至少也要到低阶魔兽区,不会在这里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