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一丝可怕相似之处

孟子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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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云埋怨今天出门没看日历,一定是诸事不宜。不过她并没太多慌张,这里是医院,人来人往,保安很快就会发现有人被困在电梯里面。

    按了警铃,接通了电话,保安告诉她立即通知电梯维修工赶到现场。

    李狂风一直饶有兴趣地打量乌云,即使乌云发现他的眼神也不退却。“李先生,你家是在鹏城吗?你和你堂叔一直没来往吗?”

    “我是河南人,两月前来鹏城工作。堂叔和所有的亲戚关系都不睦,他也不和我们来往,我也是公安局打电话才知道他在鹏城。”

    乌云细思,确实以李至清的人品,很难与人相处好,还好他的亲戚愿意为他操办后事。“李先生,你现在哪里高就?”乌云不动声色地打探。

    “高就算不上,不过是小公司而已。”

    两人聊着,李狂风的家庭背景和身世经历,与乌云心中深藏的秘密并不相符,可能他们只是长相相似而已。这时电梯门被拍响,从缝隙中传来了声音,过了一会,门被撬开约摸一尺左右的宽度,空气透进来,乌云舒了一口大气。

    电梯恰好卡在四五层之间,因此电梯高出地面一米多,保安拿来梯子,乌云顺着梯子爬下来。

    周围挤满了围观的病人和家属,乌云回过身,李狂风也已经下来。“李先生,你现在和我去骨外科办理你堂叔的死亡证。”没有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不但死者不能注销户籍,甚至还不能火化。

    出具李至清的死亡证后,乌云便将肇事司机的手机号码告诉他,赔偿事宜由他们私下协商。

    当李狂风走后,张婷便一脸欣喜地拉住乌云,道:“这个就是我说的帅哥,你们说是不是长得比胡歌还要帅,真的是鹤立鸡群,不管有多少人,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他。”

    “喂喂,怎么你想脚踩两条船吗?看我不告诉你男朋友。”沈兰伸手敲着张婷的头顶。

    “沈兰,你要是告诉我男朋友,我可得将你的秘密说给乌云听哟。”张婷不甘示弱。

    “我没秘密,有本事你给我编一个秘密。”

    “真的,我可真说了,你可别恼啊。”说着张婷便脸朝着乌云,笑道:“乌云,你知不知道沈兰对那个警察很有好感,不如你把警察让给沈兰好了。”

    顿时沈兰的脸就变得苍白,忙道:“乌云,你别听张婷胡说八道,根本没有的事。”

    说来也巧,两年前沈兰和姚腾飞相过亲,但是彼此都没看上眼,所以也就不了了之。当沈兰得知沈腾飞在追求乌云后,莫名其妙地看姚腾飞又顺眼了,而且姚腾飞的家境与工作都比一般人强太多,因此每次姚腾飞来医院找乌云,沈兰都会心生不快。

    “沈兰,你不用顾忌我,我和姚腾飞只是普通朋友。”

    姚腾飞的相貌不算出色,只能说是五官端正,但胜在身材高大,并且语言风趣幽默,也算是个居家的好男子。但是姚腾飞完全不能引起乌云内心的绮念,那好像是鹅毛落入湖里激不起任何的水花,乌云是个很严重的外貌控患者。

    所以,在五年前她才会被一个男人的相貌给诱惑了。

    “你们分手了?”沈兰的语气中有些不易察觉的欣喜。

    “我们又不是男女朋友,何来的分手,沈兰,你好好把握吧,我祝福你。”乌云向她重重地点头。

    雨一直下,直到下班时仍是大雨倾盆,乌云钻出地铁就看见漫天的雨雾。烟波居离地铁站有10分钟的路程,乌云狠了心,径直冲入雨雾中,瞬间被淋成落汤鸡。

    一部黑色的奔驰在乌云的身畔停下来,车窗摇下探出一张英俊的面孔,乌云一愣,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两步。“乌护士,上车,我送你回去。”

    “不用,我快到家了。”酸涩的雨水滑入嘴角,乌云习惯性地去舔嘴唇。

    李狂风推开副驾驶的车门,道:“乌护士,你是害怕我对你有不轨吗?否则你不应该拒绝一名男士的好意。”

    “不是,我的衣裳都湿了,不想弄脏你的车。李先生,谢谢你的好意。”说完,乌云又大步向前跑去,但没跑出多远,雨停了。乌云抬起头去看,头顶上撑着一把黑色老式布伞。“这把伞……”

    这样的伞是上个世纪的产物,尖尖的铁头伞柄,黑色的布料,现在恐怕就是最偏远的乡村也不多见。乌云记起了这把伞,在那个暴雨的深夜搬家的邻居。

    “是你。”

    “是我?”李狂风脸上有些疑惑,他撑着伞,伞完全打在乌云的头顶,而他衣衫早被雨水淋湿紧贴在后背。

    乌云感到尴尬,那夜自己躲在窗子后面偷窥,当然李狂风是毫不知情。“李先生,前几天你是不是搬到烟波居,我在窗前看到你的伞。嗯,我记得这把伞。”

    “这把伞真有魅力。乌护士,想不到我们还是邻居。对,我才搬来,这里离我工作的地方较近。”

    刺耳的汽笛声响起,一个粗嗓门大声道:“前面的开不开车的,再不开老子可要撞上去了。”

    乌云回过头,只见公路上汽车堵塞了一条长龙,李狂风突地拽住乌云的胳膊,不由分说将她推到奔驰车中,然后汽车驶动。

    不知怎的乌云忽然松了一口气,身畔的这个人确实不是那个深埋在心底的秘密。那个人只是个穷酸的音乐家,他不叫李狂风,买不起价值百万的奔驰,也穿不起几万块的阿玛尼定制款。

    况且,他是回不来的,永远回不来了。

    奔驰在乌云的别墅前停下,乌云正准备下车,“乌护士,很高兴能成为你的邻居,以后请多关照。”李狂风伸出手。

    “也请李先生多关照。”乌云去握他的手,这只男人的手很软,手指形状也很好看,修长,指甲饱满,也很干净,皮肤比平常人要白,可以说是近乎苍白,能看清手背上几条青色血管的走向。

    但是他的指头却很硬,好像生有厚厚的茧似的。

    用手指头工作的人,可能是电脑工程师,也有可能是音乐家。

    乌云的心不住地往下沉,她终于发现了李狂风与心底秘密的一丝可怕相似之处。那个音乐家最擅长演奏里拉琴,所以手指头长满了厚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