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 被指控

南方有二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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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刻,时间仿若静止。不论是尖叫声,还是警察和消防员们冲上去的动作,都像电影里的慢镜头,被拉得很慢很慢。

    那一刻时间又如策马奔腾,似乎一下子就过去了,有两个警察一人抓住了她的一条腿。我和其他人的心都揪在了一起,惊呼后松了口气儿。

    其他人也扑了过去想齐心尽力把洪秧拉上来,可她真的对这个世界毫无眷恋,一心想求死,竟然把她腰间的皮带一扯,再挣扎间她掉了下去,警察手里尽剩一条裤子……

    后续的事我不太像复述,回忆,因为那是一段特别痛苦的记忆,加上经常叨念死者,据说会让把她的灵魂捆绑在阳世,会让她在另一个世界过得不幸。

    我们绝大多数人也如洪秧临死前说的那样,我们都是唯物主义者,是无神论者,但当现实太过苦闷时,我们的灵魂还是得找寻另一个出口。

    我只记得洪秧不治身亡,几乎是摔下去几秒后就死了。

    当晚,我就被她妈妈指认为杀人凶手,毕竟她临死前最后一通电话是打给我的,也只有我一个人陪她在阳台。上面没有监控,没有能证明我没有怂恿她跳楼的证据,所以我的辩解显得乏力。

    我也没有想辩解的想法,说真的,就连我自己都觉得洪秧的死与我有关。如果葛言没因为我而设局陷害她,如果我提早察觉葛言的计划而拦住,更确切的说法是如果我没在上海与葛言重逢,没有一起去纽约出差,没有与他相爱,那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追本溯源,葛言有错,但我也难辞其咎。

    我向来知道这个世界太浮躁,生命太脆弱,可洪秧的事却让我感受太深刻。我突然觉得就这样被关进监狱也挺好的,至少能用这种方式来弥补我的愧疚和自责,也能用来逃避现实的世俗世界。

    所以对于洪秧父母的指控,我的沉默成了默认,我拒绝聘请律师,但葛言和周寥知道后,积极为我奔波。

    他们委托的律师来见过我几次,但我只字未言,最后这一次,律师也沉不住气了:“梁小姐,你什么都不说,不仅对你不利,也会伤害到为了证明你的清白而努力的人们。我虽然不知道你三缄其口的原因,但你应该想想你的家人。你的父母带着孩子从三亚赶过来了,他们每天以泪洗面,都不相信你会做出这种事。如果被判刑是你想要的,那你的家人就得承受别人的指指点点,你觉得你的孩子能戴着他妈妈是杀人犯帽子健康成长,你的父母能戴着女儿是杀人犯的帽子安享晚年吗?”

    律师的话让我麻痹的神经有所缓解,我想了想后,说:“你转告葛言,他不是很有钱吗?那就请他帮我爸妈和孩子移去精通华语的国家吧。去了那种地方,语言对他们的影响不会很大,又不会有人知道我的事,这就挺好的。”

    律师还想说什么,但我无话可讲,提前结束了对话。

    后来律师又来见了我几次,说原告要主张我死刑,若我还是默认罪行,那很可能会真被判死刑,毕竟这件事闹得很大,社会影响很恶劣。他让我好好考虑一天,若明天我还是不开口,那他会放弃替我辩护。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失道的我可谓四面楚歌,但还有真正关心我的人想破头皮的想救我,我是想认罪,想赎罪,可这对我的家人、朋友们也不公平吧?

    我的想法第一次起了动摇,在经过一夜的纠结挣扎后,我还是决定说明当天发生的事情。至于偿还有多重方式,不一定要采用这种极端的作风。

    律师第二天来见我,我把当天发生的事详细的告诉了他。

    我边说律师边记录,记录玩后律师翻看记录:“洪秧打电话给你求救,你赶过去救她的事能说得通,毕竟有你们前后出现在医院和到达顶楼的电梯视频,再加上她摔下去时,你披在她身上的外套也掉了下去,这更能证明你是在帮她,而不是救她。”

    我点点头,律师继续说:“我调取了她的病历,她产后得了躁郁症,还有抑郁,住院期间打过好几次镇定剂,出院时也开了缓解精神问题的药物。这能证明她是精神出问题后,受了她父母突然出现在外面的刺激,才跳楼的。不过……”

    “不过什么?”

    “洪秧的妈妈说门一推开,就看到你试图推她女儿。从你的立场来看,你肯定是要救她的,但他们的律师肯定会坚称你想推她下去,毕竟你们曾爱过同一个男人,又有过你们起争执的视频流传出去了,开庭当天他们的律师一定会拿这件事情做文章,你千万别慌,照实说就成。”

    “嗯,我知道。”

    “行,你能开口把真相告诉我,已经是朝胜利迈了一大步了。你也别有太大的思想负担,调整好心情,余下的事交给我就行。”

    十多天后,开庭了。

    我被带到法庭上时,看到我爸妈、周寥都来了,我妈一看到我就捂着嘴哭了起来,我爸搂住她轻拍背,在安抚她的情绪,周寥在给她递纸巾。

    葛言则在最后面的角落位置上坐下,我淡淡的瞟了他一眼就收回了视线。旭旭没来就好,我可不想让旭旭看到我这样。

    案子开庭,如我的律师所料的那样,对方律师果真抓住他们破门而入后看到我试图去碰她腿的事做文章。

    当天在场的医生和护士都出庭作证了,他们的说辞基本一致,说门一推开就看到洪秧站在护栏上,而我靠得很近,但不确定是想救她,还是推她。

    我的律师则说我和死者的关系很亲近,毕竟在她产前跌倒在浴室、打不通父母电话的情况下,第一个打给了我,我接到后联系了救护车,并立马赶去救她。

    律师还提供了钱子枫的车载记录,显示当天在堵车的情况下,我们从公司附近赶到她家,一般要一个多小时,但当天我们抄了小路,用了40分钟就赶到。若我真有杀人之心,大可拖延点时间。

    我的律师又申请新的证人,她家的保安也出庭了,证明我当天确实挺着急的想进屋救洪秧,保安最后还补充了一句,说他晚上巡逻时,好几次都听到他们屋里传来哭泣时或者是救命声,但他毕竟是打工的,又是父母和子女之间的事,就没多管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