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宠物

沐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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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晴最近因为太闷,脾气变得特别别扭,尤其喜欢折腾秦越。本来秦越皮粗肉厚,对着辛晴特别没皮没脸,但辛晴段数太高,饶是他也顶不住。

    比方说挑剔秦越的厨艺。秦越从认识辛晴以后就秉持着“抓住她的胃等于抓住她的心”这个原则,多方学习,厨艺早就磨得炉火纯青,但辛晴还是挑剔个没完。清蒸螃蟹吧,她挑剔这蟹明明是青色的,蒸熟了怎么就变成了红色?鸡蛋吧,明明是鸡生的,为什么吃起来完全没有鸡的味道?麦当劳吧,明明什么鸡都有,为什么就是没有肯德基?

    秦越无语问苍天,麦当劳没有肯德基关他什么事啊!

    再比方说挑剔秦越的穿着。秦越一米八几的标准模特身材,常年坚持锻炼,倒三角身形,不论穿什么衣服都帅到不行,他因形象问题经常穿西服,可人家辛晴嫌他这样老气。某一天硬逼着他穿t恤加破洞牛仔裤去上班,秦越拗不过她,只好阳奉阴违,想着去到哪里换身西服,回来的时候再穿这身回来应付她。可没想到人刚出门,车子走到一半,辛晴打电话来了,说是穿t恤必须打领带,让他回来,她要帮他打领带。

    就是这么折腾他也无所谓了,最要命的是不让碰!

    秦越只要一有那意思就遭到辛晴的横眉冷对,两手揪着自个儿的睡衣骂他色狼,要是他来硬的她就哭,边哭边指责他不疼她了,变心了,只顾自己的高兴不顾她感受了,俩黑黝黝的眼珠子怒气腾腾地瞪他,让他又气又萌。

    再这样下去,这日子没法过了!

    秦越不敢再拖,赶紧带辛晴去宠物店挑宠物。

    “养狗?为什么要养狗啊?我不要,到处掉毛不算,还随地大小便,脏死了。我才不要服侍它们呢。”辛晴从进宠物店开始就不乐意。她喜欢猫猫狗狗没错,那也仅限于玩,玩别人的还好,要自己来服侍喂养,对不起,她不乐意。

    秦越嫌弃她懒骨头,搂着她坐在沙发上哄道:“成成成,你就负责玩,剩下的大爷我包了可以了吧。”

    “再说吧。”其实辛晴觉得猫狗这些生物,寿命都没有人类长久,活得再久也不过十来二十年,从小baby的时候开始养,当成自己的心肝宝贝一样,结果最后,自己还得面对它的死亡,伤心伤情伤身。她受不了这些,所以宁可不去养。

    但秦越兴致勃勃,她也知道他是为了让她开心,也就不十分反对。

    先抱出来的是一只刚满月的萨摩,在地上小心翼翼地走路,瓷砖地面很光滑,走没几步小萨摩就两脚滑开,肚皮贴在地面趴着不肯走了。

    “挺可爱的啊,怎么样?”秦越抱起来,放在辛晴手上。辛晴摸了摸小狗的毛发,狗狗很乖巧地趴着。

    店主笑着说:“萨摩耶是所有狗种中最漂亮的品种了,吐舌头的时候感觉就像在微笑,特别惹人喜爱。耳朵尖尖的有时看起来像只雪狐狸。”

    辛晴摸着萨摩耶软软的小身子说:“不要,毛发太长,要经常梳理,我不喜欢。”

    “不喜欢长毛发的狗啊?那我推荐别的吧。”店主脾气挺好,抱走了小萨摩,又去挑别的犬了。

    事情要真是不喜欢长毛换短毛这么简单就好了,辛晴目前处于极度别扭的状态,切切实实让店主领教到了什么叫做抓狂。换了条短毛的柯基,嫌人家又矮又短;换条腊肠,说一听名字肚子就饿;抱来斗牛,说一看就想起贱狗;再换条吉娃娃,辛晴直接扭头,说这种狗小气鸡肠最要不得。

    店主额角的青筋已经非常明显了,最后还是忍了,再去找。

    秦越觉得非常对不起这位店主,叹气说:“小晴,不要欺负人家店老板,开门做生意不容易啊。你有没有自己喜欢想要的狗?”

    辛晴斜睨了他一眼,想了一下,说:“小京巴?”

    秦越一听就扑上去啃她:“调戏我,嗯?!”

    辛晴扑哧笑出来,倒在沙发上喊救命,秦越也不敢太放肆,毕竟在人家店里,只是扑到她呵她的痒。

    辛晴正伏在沙发上笑着,忽然一只毛茸茸的小犬飞奔过来,两只前爪搭在沙发边缘,“哈哈哈”喘气,粉嫩嫩的舌头长长地吐出来,十分兴奋,冷不防伸头舔了辛晴的脸一下,让辛晴一下子懵了。

    “这种是哈士奇,原先是作为雪橇犬的,非常的友好机警,如果是作为宠物的话,它可是最有精力的了,能连续玩好几个小时都不累。”店主从里面跟着走出来,微笑解释。

    辛晴认真看着这种一见面就偷香的小家伙,两只眼睛湿漉漉的非常明亮,四只脚不时地交替抬踏,仿佛在说:“我也要玩,我也要玩。”

    辛晴抱起小家伙,认真地看了看,小家伙扭动着身体低头去舔辛晴的手,辛晴一高兴,就对秦越说:“就它吧,不要小京巴了。”

    店主如释重负,但秦越在付钱的时候却开始嘟嘟哝哝地挑剔了,什么“小色狼”啊,什么“小情敌”啊,什么“京巴的对手”啊,听得收银的小妹妹一头雾水,又被大帅哥扁嘴偷看旁边抱狗的美女的委屈样萌得不行,差点就把刚收的钱当做找零的钱重新递给秦越。

    自从小狗买回来后,辛晴的别扭症状果然消退了,但秦越依旧郁闷,因为那只可恶的小色狗抢了他在辛晴心中的位置!

    虽然辛晴不太愿意养小动物,但一旦开始养了,就心肝儿宝贝地疼。之前说懒得护理,现在全是她一把手在弄,洗澡喂食遛弯,全是她。小哈士奇仗着女主人的地位竟敢对男主人撒野,不是拿男主人的高档皮鞋当磨牙骨,就是把男主人的定制西服当睡垫,气得秦越追着小哈士奇要教训它,被辛晴呵斥,骂他没肚量,秦越有气没得出,于是轮到他开始闹别扭,非得辛晴哄他才罢休。

    不过小狗崽淘气归淘气,有时还是挺能哄人的。虽然经常狗仗人势,但也知道这个家出钱给他买肉骨头的还是这个男主人,所以等玩累了静下来后,小家伙低着头磨磨蹭蹭走到秦越脚边,乖乖地伏在地上,头枕在秦越脚背上,眼睛时不时往上瞄,模样真让人又好气又好笑。秦越抱起它小小软软的身子,假装凶恶地说:“再淘气把你扔出去!”

    小家伙哪里会怕它,不过想着以后自己的肉骨头,给点面子给他,伸出小小粉舌舔他。

    秦越以为它臣服了,便高兴地把它放到自己身上,单手抱着,继续看电视。

    辛晴从浴室里出来,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副情景:秦越一身休闲的家居服,窝在沙发里看电视,那只老是跟他不对盘的小哈士奇趴在他胸前睡得呼呼作响,秦越的手托着它的小屁股不让它滑下去。辛晴慢慢走过去,也盘腿坐在秦越身边,凑上去用手指点点小家伙的鼻子。好梦正酣时被骚扰了,小家伙的鼻子左右扭了扭,打了个喷嚏,又继续睡。

    辛晴被它可爱的小模样逗笑了,靠着秦越的肩膀笑。秦越一手托着小狗的屁股,一手揽着辛晴,闻着她刚沐浴后的芳香,心神微荡,他为了转移一下自己的注意力,说:”小晴,给小家伙取个名字吧。”

    辛晴放松着身体靠在他身上,说:“好啊,取什么名字好呢。”

    “小色狼、小淘气、小笨蛋。”秦越低着头看狗,嘴里说出的名字没个好的。

    像是对秦越故意使坏的不满,小狗睡梦中低低地嗷一声,狠狠打了个喷嚏,鼻水全喷到秦越身上,然后蹭了蹭就又睡回去了。

    辛晴扑哧一笑:“活该!”她把小狗抱到自己怀里,摸着它软软的小身子想了一会儿,说,“叫威猛先生!”

    秦越立刻嫌弃:“切,还威猛先生呢!”

    但是,不管秦越嫌不嫌弃,反不反对,这名字也就这么叫下来了。于是每次遛弯的时候,辛晴每叫一次“威猛先生”,秦越就觉得丢脸一次。当然很快秦越就不丢脸了,也没法丢脸,因为辛晴不让他跟着一块儿去遛狗了。

    事情其实是有缘由的。两人婚期将近,秦越特意请了个法国出名的婚纱设计师为辛晴设计婚纱。接受邀请的法国设计师克洛艾兴致勃勃地带着自己先前几件得意作品到了a市和辛晴见面,让辛晴穿自己先前的作品试试,结果没有一件能穿得下。本来就很囧的辛晴在听到翻译告诉她克洛艾喃喃自语的意思后更加无地自容。

    克洛艾非常苦恼地咬唇:“我明明有按照秦给的尺码改动的呀。”

    辛晴觉得就算有地缝她可能也不够苗条钻,于是拼命吸气收腹,可惜还是没法穿下哪怕一件,于是心中暗骂秦越,都怪他!

    两人和好后,秦越大展手脚,做了一顿丰盛的大餐给辛吃货,这个“小晴,你尝一口”,那个“小晴吃吃看”,辛晴吃得眼睛都眯起来了,抱着圆鼓鼓的肚子对秦越说太想念你的厨艺了。没办法,人家在美国虽然也是大厨伺候着,可那些外国饮食哪里能满足辛晴的中国胃。

    秦越一听顿时心都甜得化不开,自此更加起劲卖力,每天上厕所对着镜子喊口号:“为辛晴服务!”中华饮食精髓,蒸焖煮炸煎炒爆,八大菜系轮番上阵,凉的热的交替来,吃得辛晴天天表扬秦越有本事。

    于是在辛娘娘不吝啬的赞美和秦小哥儿受表扬后的奋发上进,辛娘娘的体重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外人看了只敢说她丰腴好看,直到如今穿不下美丽的婚纱。

    辛晴回去后严重警告秦越不准再做好吃的给她,从今天开始要节食减肥,如敢抗命,老娘不嫁给你了!

    秦老总感到事态严重,立刻表决心说再也不敢拿高糖高热量的东西给她吃,为支持辛娘娘的减肥大计,全家一起吃面条啃萝卜喝酸水。

    威猛先生狗小志气高,主要是没搞清楚状况,围着辛晴“哈哈哈”地转圈,于是辛晴就握着威猛先生的两条前腿说:“威猛先生,我们俩一起跑步减肥!不要秦越跟,讨厌他,都是他害的!”

    说完还瞪秦越两眼,可怜秦小哥儿自觉委屈,跟在辛晴身后说他知道有一项运动不辛苦而且能大量排汗,是减肥瘦身的绝佳项目。

    准备洗澡的辛晴回头高兴地问:“是吗?什么运动?”

    秦小哥儿献宝一样附在辛晴耳边说了两个字,辛娘娘眉开眼笑点头,但是很快晴转阴天暴雨倾盆,把秦小哥儿一脚踹到阳台跟威猛先生一块儿养蚊子。

    至此,菜市场的大叔大婶们生意锐减,秦奶爸唉声叹气除了买青菜就是买青菜还是买青菜。卖猪肉的张哥儿和卖牛肉的杨婶儿担心地问:“小哥儿,怎么这几天买那么多青菜?家里养了兔子?肉今天也不买吗?怎么,家里有困难?被老板炒鱿鱼了?哎呀要不你就先赊账,你张哥和你杨婶儿都信得过你!”

    秦越双目含泪有苦难言,他如今真成了草包,肚子里除了草就是草还是草,但是辛娘娘的懿旨不可违背,不能为了吃肉没了老婆!于是他毅然决然地拒绝了好心的张哥杨婶,远离那伤心的肉摊。

    辛晴每天下午都牵着威猛先生沿着小区街道一直跑,绕过广场,进去公园,绕一圈再回来。可怜小家伙正在长身体的时候,不知道自己的一时兴奋断送了自己的美好时光,光运动没肉吃,跑两步就没力气了索性趴在地上赖着不走了。辛晴骂了几次,开头还会听,后来索性不听了,女主人你不能克扣我的口粮,这样是不人道的,这样是不符合中国创造和谐社会这个伟大目标的!它趴在地上不肯走,辛晴干脆找个背包背起它,权当做负重锻炼。

    于是乎,从辛晴家的小区沿路,绕过广场,进入公园再绕回来这一段路,老百姓们都知道有一个爱狗如命的女青年,舍不得狗走路,宁可自己背着。

    这天,辛晴跑完步,把威猛先生从背包里抱出来,聪明的小家伙知道到家了,不用跑步了,哈士奇天生的精力充沛又奇迹般回来了,它开始在小区里撒丫子疯跑,几个熟识的小孩子们都认识威猛先生,都很喜欢它,便也开始追逐起威猛先生来。辛晴在小区空地里做一些简易的小操,忽然听见有人叫她。

    辛晴微微喘着气,抬头看过去,竟有些微怔愣。怎么可能?

    这个人,她已经好几年没有见过了,他的面容和记忆中已经不太一样,大概是头发呈现不正常的黑,脸上生出了皱纹,走路不似年轻时那么轻快。

    辛晴先是惊讶,然后随着那人越靠越近,辛晴的脸色便越来越冷。

    “小晴啊!”那人伸出双臂想要拥抱她,却被辛晴冷冷地闪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