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金丝甲

沈淮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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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悄然别过脸去,却看见回来的人脸色都不甚好。既然要做出反抗,便会有牺牲。我明白这个道理,然而真正面对的时候,却并不能坦然面对。

    我拍了拍朝晖的肩膀以示安慰,然后小心翼翼撕开他手上绑着的布条。那包扎简陋而粗糙,也亏得他能够忍住疼痛。然而就在我为他洒上药粉治疗的时候,伯鸿却站了起来,他身手显然比朝晖好得多,并没有带伤,甚至连身上都是干净的。

    他走到我们面前,眼神虽然阴沉,然而说话的语气却又是恭敬的,“沈姑娘,那些城门守卫已经被我们杀了,崇德城的百姓也多向我们靠拢,现在正是最好的时机,不如……我们去支援内城如何?”

    内外两城之隔,此刻犹如银河阻绝牛郎织女,内城现在究竟是死是伤,竟然没有半点消息透露出来。我为朝晖上药的手轻轻一抖,一时间有几分迟疑。

    伯鸿似乎看出我眼中闪烁的光,低下头缓缓说道:“苏裴安并不知道我们已经拦截下了那些城门的士兵,如果……”

    我微微皱眉,打断了他的话,“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只不过……”

    “沈姑娘,门主临走之前曾经说过,要属下无论如何都要保护姑娘的安危。”鸣烈听见了我们的对话,手中持剑缓缓走了过来,皱眉道,“此刻截断了苏裴安的后路,我们已经算是立下了大功。姑娘不谙武功,这些百姓多半也只是一时之勇,暗中拦截杀人或许可以一搏,但内城厮杀何等惨烈,带他们去,岂不是送死么?”

    鸣烈粗中有细,这番话说得没错。无论我多么想在森爵的身边,多么想和他一起并肩作战。然而我终究不能让这些人一起去送死,他们不像无意门其余的门人,三年蛰伏并非是浪费,这些平头百姓不过是一时的激愤。就连杀死十几个看守城门的士兵,也已经让他们折损不少。

    内城守卫是崇德城所有的精英,苏裴安早已察觉出崇德城内风雨欲来的气息,将精兵强将全都调遣回了内城。

    敌我实力相差如此之悬殊,就算是有心杀贼,只怕也已无力回天。

    然而伯鸿却笑了一声,“鸣烈大哥说这样的话,未免就太小瞧我们了。战场里除了主队人马厮杀之外,总也得有个奇兵吧?我伯鸿虽然是个贱民,不懂兵法,但说书先生的话本子却听过不少。就算只能从旁骚扰,对战局也是有所帮助的。”

    他身后的人纷纷站了起来,单膝跪地在我面前道:“沈姑娘,我们既然已经杀了官兵,日后就再也难以抽身了。若是杀了苏裴安,还能天涯逃命去。若是无意门输了,我们就只能死在这儿。”

    那人脸上满是鲜血,看我的目光竟是无限悲凉。我微微一怔,忽然想起了在崇德城外的那个小小村庄,所有的男女老少,也是用同样的目光看我。

    那是走投无路到了绝境的困兽,明知道必死无疑,便纷纷掉转了头颅,龇牙咧嘴面对猎人的目光。

    伯鸿低着头没有说话,就连鸣烈一时间也愣住了,他握剑的手都在颤抖,强忍住内心的激动昂扬。鸣烈和这些走投无路的百姓们不一样,他原本便是无意门中之人,浩空既然将他安排在我身边,想必他平日也深受浩空信任。

    对他而言,此刻在内城中厮杀的,才是他真正的战友和兄弟。鸣烈并非贪生怕死之人,正是因为如此,他心中的煎熬,只怕比在场的任何一人都更盛吧。

    我此刻正在为朝晖包扎伤口,最后将手臂上的伤再用干净的白布束好,我这才笑了笑,“这件事,我想听一听你的意见。”

    朝晖痛得直皱眉,然而见我低声询问,嘴角便扬起了一抹淡淡笑意,“沈姑娘心里已经有了谋断,何必来问我呢?”

    “谋端?”我嗤笑了一声,嘴角浮起了淡淡讥诮的笑意,自嘲道:“我这样的人,能够有什么谋断。从前我也以为自己有一番小聪明,然而今天才知道,小聪明是没什么用的。那只不过是用在无伤大雅之处的调剂,而这一局棋……实在让我觉得心力交瘁。”

    为何心中会忽然涌起这样的感伤和悲凉,就连我自己都有几分讶异。是因为自己的调兵遣将,却死了那些无辜的百姓么?如果我不曾下过那样拦截的命令,他们自然便不会死。我的仓促决定可以掌控别人的生死,然而我却无能为力为他们的生死负责。

    如果我此刻决定要去内城,那么这些此刻活生生站在我面前的人,又有几个还能活下来呢?

    我的手指在衣袖下颤抖,然而朝晖却轻声道:“沈姑娘其实已经做得很好了,何必在这个时候妄自菲薄。”

    他用手摸着自己的伤口,幸亏不是伤在同一个地方,伤口崩裂开来,用药粉也勉强可以止血。然而即便如此,终究还是痛彻入骨吧。他的手按在伤口上,慢慢说道:“姑娘其实心里也明白,这伤口就算不去碰,也一样隐隐作痛。这一群人杀了士兵,正是士气高涨,却也没有回头路的时候。”

    “若对内城一战有益处,其实对谁都是好事。就算真的舍身成仁,也好过日后苏裴安赢了,缓过神来,我们今天在场的人,只怕一个个只会生不如死。”

    他原本是坐在我身边,现在也站了起来,目光沉沉,“死伤是在所难免之事,沈姑娘不必放在心上。从朝晖混进无意门的时候,就未曾想过这条命能全身而退了。”

    所有人都齐刷刷看着我,就连鸣烈的目光都有所动容。而我的脸却像是被焰火灼烧,滚烫的都不像是我自己的了。我沉吟了良久,才站了起来,“诸位都已经这样舍身取义,那么碧清自然没有退缩的道理。内城一战已经持续了两个时辰,现在就算未分胜负,局势想必也已经分明了。”

    “我们今日齐聚此地,便不问生死,但求无愧初心!”

    所有人漆黑的瞳孔深处,此刻都像是燃烧了一支火把。

    说出这番话后,我只觉得自己浑身所有的力气都在这一刹那松懈了。然而人人整装待发,我自然不能在这个时候露怯。

    我从石崇的仓库里带来的武器多半都已经被浩空和森爵带走,不过我们人手本来也就不多,剩下的还够分配。只有鸣烈趁着众人不备,将我带到三楼,从一个抽屉里翻出一件丝甲来。

    我隐隐有些诧异,沈家当年何等滔天富贵,又因为父亲乃是振武将军。在神兵利器上我也算是见识过不少,这丝甲看似轻薄无物,然而却是冰蚕吐丝再混合金线织造而成。虽然轻薄,然而质地绵密,刀枪不入,算得上是上好的宝物。

    无意门三年蛰伏,筹集来兵器就已经算是不错了,又哪里会有这样珍贵的铠甲?

    鸣烈此刻也顾不得这么多,将手中的丝甲抖开披在我的身上,“这是森爵大哥临走之前留下的,这件丝甲藏在那些兵器之中,姑娘或许没有注意到,但是森爵大哥说,此物不同寻常,只怕是那个人留下来自备的。这样珍贵的东西,留给姑娘是最合适的。”

    我越发觉得难以理解,“此物珍贵,我也有所知。只是我不明白,如果是留给我的,为何森爵临走的时候没有告诉我,你又为何到现在才说?”

    鸣烈挠了挠头,“这……我也不知道。森爵大哥给我的时候嘱咐过,不到万不得已,不必拿出来。”

    不到万不得已,不必拿出来?我讲这番话仔细琢磨了一遍,心中霍然明白过来。森爵不会告诉我他留下了这样一件丝甲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我自然是不肯接受的。他要去内城与苏裴安正面交锋,我却在此地安然避日,如何用得着这样好的东西?而不到万不得已,若不是我非要去内城,这件丝甲就毫无用处,只会永远收留此地。

    若我早知有此物,想必会更加决意非去不可。

    他不愿意左右我的想法,所以只是叫鸣烈收藏此物,不到万不得已,不可声张。

    “姑娘还是将此物穿上吧,我去下面等候,等姑娘一醒来,我们就即刻去内城。那里有一条羊肠小径,鸣烈知道怎么走,又可以避开前面的激战之地。”他开口催促道,转身便欲离开。

    我却微微笑了起来,挑眉道:“内外两城交战,这一路以来你都和我在一起,又怎么可能会知道他们在何处布局,何处设下埋伏,又在何处刀兵相见?这些路径,是森爵告诉你的,对不对?”

    鸣烈苦笑了一声,终于道:“沈姑娘真是冰雪聪明,鸣烈一个大老粗,不管说什么都被姑娘给识破了。这的确是森爵大哥说的,他说姑娘或许并不会听从他们的劝告,但也并不是盲目送死之人。若是姑娘决定前去内城,我就将这些话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