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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筝醒过来的时候, 尽管身上还疼得不行, 环视了一下屋里的摆设,她还是感动得快哭了。
原因很简单,这屋里的摆设是她小时候在农村见过的啊!
这是个现代社会啊。
这里会有电灯, 电话,电视,电冰箱,电脑。
这里还会有各种现代化的工具啊。
这里是她被充空间库存的天堂啊。
最最重要的,这里有卫生巾啊……
太开心了,有木有, 太高兴了, 有木有。
管它有多么坑的过去,到了这个时代,就比什么都强了呀!
身上太疼了,青筝只是睁来眼睛看了下环境, 就又闭上眼养神了。
她是活过几辈子的人了,生过好几个孩子,太明白这种疼是什么原因了。这明明就是刚刚生产过去的宫缩痛。
一来就当妈, 这开局,也是挺有挑战的了。
重点还不是一来就当妈,青筝回忆完原主的过去, 也是只有无语可以形容。这就是个傻子吧。
原主家是典型的东北农村家庭, 父亲是村里小学的校长, 母亲是家庭妇女。家里六个孩子, 三男三女。这时代很普通的家庭关系。原主是三个女儿中的老二,在所有孩子中排行老五。低下还有一个小妹妹。
原主出生在五九年,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因为家在相对偏远的东北农村,往上一查,恨不能八辈儿贫农,村里不到一百户人家,都是乡里张亲的,运动的时候,也没有受到太大的冲击。因为成分好,家族也大,原主父亲又上过几年学,就莫名其妙的成了小学老师,之后更是当上了校长。
家里大哥是生产队长,二哥在镇上学木工,小哥一直在读书。三个女儿也有书读。原主长到十五岁的时候,看上了村里来的知青朱卫国,文文弱弱,一身书卷气的书生。之后不顾家里的反对,一直死追朱卫国。
原主就是以前电视剧里演的那种,完全是剃头挑子一头热的倒追的典型,也不管人家看不看得上她,也不管人家是不是跟别的女知青两情相悦,就是死追着不放,跟个二傻子似的。用东北话说,就是非常的虎。
这一追就追了两年,一直到运动结束,知青们开始陆续的回城。因为原主的大哥是生产队长,手里握着开介绍信的权力。朱卫国几乎没怎么犹豫,就抛弃了跟他谈了三年谈爱的女知青,娶了一直爱慕他的原主。
婚礼办得很简单,就是任家的园子里搭了一间半土房,也没置办什么,请了几桌村里的亲戚朋友吃了个饭,就算是完成了。朱家的长辈一个都没有出现。
结婚的时候,原主都已经有了身孕了。这时代,可是了不起了污点。
任家人也是无奈,才同意的这桩婚事。不然还能让她未婚生子吗?
就这,孩子生出来的时候,对外还硬凹说是早产了呢!有经验的大婶们一看孩子的大小就知道是不是足月的,只是都没好意思揭破罢了。
怀孕还不到五个月的时候,朱卫国哄着原主,要死要活的从任大哥那里拿到了介绍信,回了省城。说是等安顿下来之后,就回来接他们母子。结果,这一安顿,就安顿了几个月。
孩子快出生的时候,任大哥跟任二哥去了趟省城,找朱卫国问问,到底有什么打算。可是连朱家的门都没进去。家里的老太太说了,朱卫国已经接了朱母的班,进糖厂做工人去了。不会再回农村去的。而朱家也不会承认原主的身份,边个结婚证都没有,谁知道孩子是谁的。
朱卫国已经跟厂里车间主任的女儿订了婚,很快就要结婚了。让任家人不要再去找他了。
任二哥脾气爆,当时就要去厂里揍朱卫国一顿,打也要把他打回去。还是任大哥把他劝住了,他已经快三十岁的人了,什么看不明白,原本朱卫国就是把原主当跳板的,一个根本不在乎她的人,就算找回来,还指望着他能对自家妹子好吗?
这就么样儿,孩子还没出生呢。原主跟孩子就被抛弃了。
这样的事情,在那个年代,实在是太普遍不过了。不说哪个村都有吧,镇上也听过那么几例。乡亲除了感叹几句当事人瞎了眼遇到了渣男或是渣女,嘴损一点儿的人说让几句攀高枝摔断腿也就算了。
个人过个人的日子,还真没谁把这样的事情当是什么污点。跟那些打离婚的,出轨的什么的,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没了婆家,就只有嫁家了。三个哥哥都已经结了婚了。有三个嫂子加上老娘还有妹妹一大堆人照顾着,小妹妹跟着原主一起住给她做伴儿,除了虎脾气上来了,一直想着等孩子生下来要带着孩子去找朱卫国之外,原主的日子也不算是特别的艰难。
十九岁生日刚刚过去不到一个月就当妈,女儿生下来,有爹相当于没有爹。除了一间半,家图四壁的小土房之外,什么都没有了。
这就是原主的一辈子。
“行,挺好。”青筝了解了过去之后,稳了稳心神。还行,没什么大不了的。赶上了好时代,她不会过不好的。
“小筝,醒啦?喝点儿小米粥吧。有没有奶呢?”任大嫂端着两个碗进屋来,放在炕沿边儿上,叫着青筝。那两个碗里,一碗是熬得浓稠的小米粥,另一个碗里是四个扒好的煮鸡蛋。
“嫂子,我好多了。奶还没有。不过涨得疼。”青筝忍着疼,坐起来。
“涨啊,那就快下来奶了。没事儿,孩子你二嫂给喂过了,饿不着她。快点儿喝粥吧,吃点儿东西就有劲儿了。”大嫂是个爽利人,说话快人快语的。
“谢嫂子。娘呢?”青筝也不客气,接过粥来,边喝粥边找娘。
“娘去供销社给你买麻花儿去了,麻花儿下奶。”大嫂也不闲着,给孩子换尿布。换下来的尿布,顺手就给洗了,铺在炕上,炕是热炕,尿布放在上面,用不了多久就能烤干了。
“哦。”
“吃鸡蛋啊,别光喝粥,一碗粥能顶什么。”大嫂看青筝只捧着粥喝,把装鸡蛋的碗送到她跟前儿。
“吃不下了。”按照这边儿的老理儿,做月子的时候,不能吃咸了。粥是白粥,鸡蛋也就是水煮蛋,连酱都没有,完全没滋味。干噎,怎么吃得下去。硬咽了两个,青筝就实在吃不下去了。
“行,吃不下就放着吧。留着晚上再吃。没事儿你先躺着,别急着下炕。我就先回去了,你大哥快回来吃晌饭了,我先回去给他做饭去。”大嫂把碗筷收拾好,就回自己家了。正是春忙的时候,家里人都下地去了。就是为了照顾青筝的月子,才每天留下一个人在家里。要不然,都是把孩子往任母这里一送,全都要下地干活儿的。
大嫂走后没多久,任母就回来了,胳膊上挎着个小筐儿,里面放着四五个麻花儿。青筝还看到有几块儿猪骨。
回来之后,任母就把猪骨头下锅了,看着应该是要熬骨头汤。
“娘,你别忙活了,歇一会儿吧。”青筝倚着墙坐着,看老娘回到家就里里外外的忙活,还得看着任大哥家五岁的小儿子,任二哥家刚过周岁的小儿子,和任三哥家两岁多的儿子。小哥仨儿在院子里玩泥巴玩儿得开心呢。任母忙活完厨房的事儿,回到屋里,又拿出针线笸箩,开始做活儿。青筝看着她都觉得累得慌。
“我可歇不起,你是个没长手的,孩子都生出来了,就这么一个小破被儿,过不了多久天儿就要热了,我不得给孩子做个小薄被儿啊。”任母手上不停,训着自个儿闺女。原主干农活儿是把好手儿,干活儿跟不知道累似的,特别能干,偏偏就是不爱上学,不爱读书,更不爱动针线,说白了,就是精细点儿的活儿,一律都不擅长。
“还是我娘疼我。”青筝就看着老娘笑,拍马屁。
原主是不会针线活儿,但是青筝会啊,不只是会,还很精通呢。上辈子的原主,可是远近有名的绣娘,针线活儿好着呢。虽然后面的几十年,青筝基本上也没什么时候再动针线,但是技能还是保留着的。只是现在不能拿出来用罢了。
“现在知道娘疼你了?你要是早听爹娘的话,嫁给谷山,何必吃这样的苦。城里人心眼儿多,跟咱们就不是一路人,那公鸽子跟母斑鸠能过到一起去?”任母又开始唠叨,不用说,这就是在老生长谈着原主瞎了眼,非要嫁给朱卫国的事儿。
“……”青筝只在一边儿听着,也不出声儿。并没有向原主之前一样,家里人一提起朱卫国的事儿,就跟疯了似的狡辩。
“得,得,得,不稀得说你了。月子里不能哭,也不能生气,再落下病,这辈子都是个事儿。过去就过去了,以后带着我外孙女儿好好过日子。我跟你爹怎么也能养活起你们娘俩儿。”任母也是个嘴硬心软的。一看青筝不出声儿了,心就软下来了。
“娘,我知道错了。等我出了月子,我就找活儿去,以后我就带着我闺女过。不用你们二老养活我,以后,我还得给你们养老呢!”青筝多会说话呀。
“我有三个儿子呢,能用得着你个闺女养老?你要真能顾好你们娘俩,我就谢天谢地了。”任母脸上带了笑,显然被哄得很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