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开始

想素菲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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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静走后,公寓就变得空荡荡的了。

    琼得到了去摩根的实习机会,然后就搬出去了,选了一个离公司更近的公寓单独居住,虽然那里的房租要比这里和清欢她们合租更昂贵,但是琼还是选择了那里,一个原因是那里上班确实很方便,步行就能到,她本身家庭就不错,当初能当会长也是因为她父亲给学校有捐赠的缘故,所以对租房费用倒是一点也不在乎。第二个原因就是之前因为入会仪式上出的事情大家心里始终有个结,互相也不怎么聊天,与其住在这里每天见面都如鲠在喉,还不如干脆搬出去自己住。

    而戴维的暑期实习公司在洛杉矶,因此他就搬去了洛杉矶,要到实习结束才会回来,所以苏静一离开,整间公寓就剩下了清欢。

    难得清净的夜晚,清欢拿了一瓶冰镇的啤酒,一个人坐在院子里慢慢地喝着,从这里抬头还可以看见远处闪着霓虹彩灯的大楼,五颜六色的灯光交织在一起,给人一种光怪陆离的的感觉,却又充满着致命的诱惑。

    她仰头看着那些高楼上的广告牌,深呼吸了一口气,心里默念:华尔街,我来了。然后就将手里的啤酒一饮而尽。

    实习正式开始,清欢在刚开始的时候还每天战战兢兢地努力工作着,生怕自己哪里弄出点失误,引起旁人的嘲笑,毕竟这里的大多数人不是华尔街的精英就是常青藤的高材生,但是真正开始融入工作之后,她又觉得这些人不过也都是普通人罢了,和自己做着一样的工作,有时提交的计划书也会被打回来重做。并没有因为是名校出身就真的一点纰漏也没有了。

    而且真的进华尔街工作后,清欢也发现这个地方其实有点被过度的妖魔化了,当然这里不缺名人和那些权贵的子女,但是抛开这小部分的人,大多数其实都来自美国中产阶级,大学也不是什么常青藤的名校,很多人都是从公立大学毕业,然后去一些普通的公司工作上几年,积累了人脉和资源后,又辗转到华尔街来,慢慢地晋升到公司管理层的位置。

    不过这一部分人能在华尔街站稳脚跟,确实要花费比名校出身的人多得多的时间成本,常青藤的学生毕业时就有这些名企到学校招聘,而他们则需要先在其他的公司磨练上好几年,才能获得到华尔街工作的机会。

    这也是为什么有些中层的管理者,对刚来实习的名校学生要求几乎过于苛刻的原因,他们看着你的时候,仿佛都就在说,你不是挺牛吗?不是常青藤毕业吗?还要犯这种低级错误?这简直就是一件不可原谅的事情。

    凌晨的时候,清欢从一堆数据中抬起头来,揉了揉自己发涩的眼睛,看见还未做完的几十页PPT,有种不知道今夕是何年的感觉,她现在终于深刻体会到了,之前发邮件的时候,组长回复自己的多睡觉和多休息的善意了。

    正在她倒了杯咖啡来喝,准备继续苦逼得加班时,手机叮得响了一声,打开微信一看,却发现是苏静发来的,是一些照片,她穿着比基尼,惬意地躺在沙滩躺椅上的照片以及和怀特在海边的合照。

    “这个妖精。”清欢无语,恨恨地将手机扣在办公桌上,没有理她,继续埋首工作。

    由于是最底层的实习生,所以公司所有人都可以给你派活干,而且都是一些零碎的,缺乏技术含量的工作,即便是这样,也能每天都把人折腾到大半夜,而且当你辛苦把东西给人时,但凡被发现一点点的漏洞,还会面对毫不客气的批评。

    有好几次,清欢都觉得自己委屈得想哭,抱着文件眼泪直打转,但还是咬牙继续坚持。

    这天回到公寓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她只得在沙发上蜷了三个多小时,当闹铃响起的时候,默默催眠自己,这都是必经的,这都是必经的,熬过去就好了,接着立刻上楼洗了个澡,继续像打了鸡血一般投入到新的一天的工作当中。

    在上班的路上时,清欢收到弗兰克的信息,约她晚上一起吃饭。

    “没时间。”清欢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谁知道在几分钟后,弗兰克就回复了一条让她无法拒绝的理由:你难道不想实习完成功留在公司吗?难道不想向过来人多取一些经吗?

    她垂头丧气地耸拉着脑袋,天知道自己确实是急需一些有用的经验和建议,这段时间在投行的工作简直快要把她逼疯了,做的最多,却是最没用的,因为有用的项目别人根本不会交给你去做,但是如果你没有任何的成绩,最后实习结束的时候,很可能是不会被留下来的。

    最后她还是回复了一句:几点,在哪里?

    没过几秒就收到了弗兰克的回复:下午下班后我来接你,在46街等你,我的车你应该认识。

    清欢扶着额想了一下,觉得抽个吃晚饭的时间出来问题应该不大,就答应了下来。

    到了下班时间的时候,清欢离开公司拐到46街,果然一眼就看见弗兰克那辆骚包的跑车已经停在了那里,她快步走了过去,却在快要到的时候,脑海却依稀想起那个时候,经常会有辆深蓝色的跑车,也像现在一样,静静地停在街边的一个位置等着她。

    她脸上忽然出现了一种恍惚的神情,像是有些分不清楚这是现实还是幻境,脚下的步伐也顿了一下,直到身旁有辆车飞快地开过,呼啸的风声差点将她的裙摆掀了起来,然后就看见一个金发男子从跑车上下来,大步朝她走了过来。

    “你在发什么呆?不要命了吗?”弗兰克脸上出现了一种气急败坏的神色,“刚刚那辆车差点擦伤你。”

    “对,对不起,”清欢回过神来,喃喃地开口,“我在想事情,就没有注意到。”

    “我的天,你是疯了吗?过马路的时候想什么事情?”弗兰克扶额,有些生气地说,但是看见她眼下明显的黑眼圈后,却又叹了口气,将未说出口的责怪重新咽回了肚子里。

    将她塞进车里后,弗兰克开车来到了中央公园附近的一家餐厅,他们停好车过去时,远远就看见门口排了很长的队伍,这样的餐厅如果没有事先预定的话,那就准备好先饿着肚子等上两个小时了。

    但是他们到的时候,弗兰克却报出了自己预定的姓名和电话,应该是事先就准备好了的。清欢一边跟着他往里走,一边奇怪地问:“你怎么知道我今晚就一定会答应你一起来了?”

    “怎么说呢?”弗兰克耸耸肩,“要是我连这点预判能力都没有,不是白在金融圈混这么久了?”

    清欢无语地看了他一眼,她从来不懂这个人身上的迷之自信到底是哪里来的。

    “而且餐厅是我订的,就算你不来,我也可以约其他的女孩儿过来,这并没有什么直接的影响,对吧?”弗兰克毫不在乎地说着。

    清欢:“……”

    餐厅的装潢是那种金光亮丽的,处处透着一股精致的感觉,菜单是法文的,清欢盯着它有些一筹莫展,只好抬头问服务生有没有什么推荐。

    服务生立刻就热情洋溢地给她推荐了一款套餐,包含了红酒在内,一客136美元。

    清欢心里梗了一下,却也没有其他的办法,她根本看不懂法文,也不想在这样的场合丢人,只好心疼自己的荷包三秒钟,还是咬牙点了点头。

    弗兰克倒是很流利地点了自己想要的食物,看来对这家餐厅并不陌生了,等餐的间隙,他看了一眼面色菜黄的清欢,慢条斯理地开口,“看你的样子,这段时间不好过吧?”

    清欢见他主动把话题扯到自己实习身上,也乐得不用和他敷衍那些似真似假的情感问题,就点点头说:“我觉得我表现差极了,老板肯定很不满意我,实习结束后想要留下来的机会十分渺茫。”

    “为什么呢?”

    “因为他们总是给我派一些很琐碎,却没有用的工作,我每天累得像狗,却丝毫没有任何意义。”清欢不由吐糟道。

    “这种情况你向你的老板提过吗?”前菜上来了,弗兰克一边吃着金枪鱼沙拉,一边问她。

    “没有。”清欢十分老实地摇头。

    “那你为什么不去向老板反馈呢?”弗兰克无语地看她,“你进公司一没背景,二不会社交,别人扔给你的活儿你不管好坏都全部接过来做,换作是我,我也很乐意将那些琐碎无聊的东西交给你处理啊,可以节约我不少时间去处理那些更值得花费我的精力和时间处理的事情,多好的垃圾回收站啊,不用白不用,不是吗?”

    “可是那不算打小报告吗?老板会喜欢这种员工?”清欢犹豫地看了他一眼问。

    “我的天,你到底是哪里来的这种思想。”弗兰克朝天翻了个白眼,“这里是美国,如果你自己不给自己争取权利,没有人会帮你去争取的,到实习结束,你也只会做着这种分析数据做表,做PPT的繁琐工作,接触不到任何的项目!”

    清欢看着他,一时竟觉得无言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