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金缕曲

谁念西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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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眠月楼前的台子上,有四个不大不小的屏风,看起来似乎不成什么样子,但等到四个姑娘聘聘袅袅走上台时,底下的观众才看出点趣味。俗话说的好,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抢,抢不如抢不着。直白的将女人放在你面前,哪怕再倾城倾国,最多惊鸿一瞬;但若是朦朦胧胧遮上点什么,就算是姿色平平,也能勾搭的人心痒难耐。浸淫此道多年的老鸨,果然深谙男人这点小心思,这四个屏风不高不低正好将姑娘们遮住,透过灯光只能看到一个绰约曼妙的身姿,长相如何风采怎样,却是一点都看不真切。不过这并不妨碍底下的男人们浮想联翩,只看一个个会心的笑脸,就知道这一手玩的漂亮,甫一开场,便抓住了在座众人的心口嫩肉,场间气氛顿时热烈起来。

    那老鸨微微一笑,道:“从右向左,四位姑娘分别是桃夭、莲清、桂幽、梅凌。各位,看的如何了,若有中意的,大可以马上出价。”

    紫云那丫头红着脸,显然也是被这难得一见的光景吸引住了眼神,忍不住喃喃问道:“这些名字好奇怪啊。”

    狗剩微微一笑,轻声道:“哪里是本来的姓名,不过是青楼为了增加噱头的而改的艺名。桃、莲、桂、梅,四季花名罢了。”

    紫云似懂非懂的点点头,问道:“那为什么要改姓名呢?”

    狗剩耐心解释道:“这就像你出门买个瓶子。一样的青花瓷,是叫幽兰玲珑好呢,还是直接叫摆在门口瓶好?同理,这个姑娘如果真名是王翠花,难不成还要站到台上大声吆喝一遍翠花?再好的闲情逸致也被毁成渣了,更不要谈什么赚银子。”

    紫云掩嘴笑道:“少爷说的真俗气。”

    狗剩叹了一口气,道:“非是少爷我俗气,而是这一买一卖的事儿,本就俗气。”

    那老鸨的声音刚落,就看到坐在边上的一个发鬓微白的胖子抬手喊道:“桃夭,五十封。”老鸨的脸立马堆成了深秋的菊花,一封十两,这五十封,自然就是五百两。胖子的出手,不可谓不阔气,开门即红,让老鸨对这次的赏花会充满自信。

    胖子身旁的另一个和他年纪差不了多少的人却不甘示弱,紧接着举手道:“六十封。”

    那胖子脸色微变,哼了一声,道:“顾老爷子,你跟我抬什么杠,要想得抱美人归,直接喊到一百不就完了。”这人也不答话,摇头晃脑点着桃夭隐在屏风后的影子,道:“桃之夭夭,谁不想一亲芳泽?”

    这胖子瞪了他一眼,吐了口痰,直接抬手喊道:“一百封。”

    老鸨笑的简直合不拢嘴,恐怕她最愿意看到的,就是这些满脑肥肠的有钱人吃醋互妒。果然,这边喊了一百封,那边毫不犹豫的就加至了一百一十封。

    巧的是,又只是多了十封,这回任谁都能看出来这分明就是跟胖子故意较劲。那胖子恨恨盯了他一眼,道:“一百五十封。”

    旁边的那人哈哈一笑,自嘲道:“哎呀,齐老板家财万贯,真是让人不佩服都不行。也罢,我家葡萄架子搭的高,就不跟齐老板争这份艳福了,祝齐老板一柱擎天长枪披靡。”

    那胖子得意的笑了笑,四下望望,见无人再和自己争抢,便朝着老鸨挥了挥手。

    那老鸨会意,当下派出两个模样清俊的小厮将屏风后的桃夭姑娘牵至楼里,安置在二楼雅间,只等着赏花会结束,便任由这胖子自行采撷了。

    狗剩看的有趣,不禁呵的笑了一声。紫云丫头皱着眉头道:“少爷笑什么?”狗剩点了点志得意满的胖子,道:“我笑这胖子是个大傻瓜,他身边的那老家伙明摆着没安什么好心,纯粹是故意激将,好坑他银子。可怜这胖子真就任由他牵着鼻子往坑里跳,这样蠢笨的人,还不好笑?”

    紫云看了一眼桃夭渐渐远去的背影,不解道:“少爷是说那女的值不了这个价钱?”

    狗剩道:“先不说值不值这价钱,像这样的花会,真正的佳人自然要留在后面。那胖子随手就抛出一千五百两,显然也是有些底气的,但第一场就泄出去不少,往后要真的碰见什么勾魂摄魄的主,就算再心急恐怕也只能望洋兴叹悔之晚矣了。”

    紫云嘻嘻笑了一声,道:“少爷,您懂得可真多!”

    狗剩脸一红,嘿嘿笑而不语。

    接下来莲、桂、梅三位姑娘的争夺果真平静很多,显然那胖子后知后觉,终于也明白了身边那老不死的险恶用心,狠狠瞪了他两眼,出手就谨慎小心多了。剩余的十来个一是没有那般财力魄力,二是对前面的庸脂俗粉不感兴趣,场面看着有点不温不火。但那老鸨的脸上却寻不到一丝不快,笑吟吟的看着众人,似乎成竹在胸格外自信。

    几番叫价,这三个姑娘也纷纷花落人家,被请回楼内。老鸨嘿然一笑,竟是连上台做个总结都不用,直接挥手让众人开始下面四个花妓的叫价。

    这一下倒是令台下的众人纳闷的很,一时间交头接耳议论纷纷,都在猜想这接下来的四位到底什么来头?难不成还是新出的压箱雏儿?

    众人正在猜测,其中一个屏风后,已经站上了一个身材姣好的女人影子。看着果然多了几丝风情,那老鸨在一旁道:“绾绾姑娘,才十六岁正好年华。各位,青丝绾君心,切莫冷了姑娘的心哦。”

    底下的众人微微点头,相视一笑。

    紧接着,便又有一个身影站在了另一个屏风后,老鸨接着道:“袅袅姑娘,眉目清朗。聘聘袅袅十三余,诸君可要好生采撷。”

    底下已经有人低低笑出声来,静待下文。

    果不其然,第三个屏风后同样很快有人影静立,老鸨笑着道:“云云姑娘,歌舞奇绝。昨日乱山昏,来时衣上云,爷们儿们,一定要好好疼惜才是。”

    几个耐不住气的已经开始轻轻拍手,眼睛盯着最后一扇屏风,眼中闪着精光,目不转睛。

    仿佛已吊足了胃口,老鸨哎哟了一声,扶着额头道:“可真是不中用了,竟把这位姑娘芳名给忘了。唉,也罢,还是让姑娘自己出来介绍一下自己吧。”

    众人连带着正觉有趣的狗剩俱不自禁的愣了一愣,将目光投在最后一扇锦屏之上,场间静的出奇,呼吸可闻落针如雷,气氛微妙而诡异。

    这第二轮的出场比起第一轮,不但名字形式等下了番苦心,看着光影恍惚间佳人倩影便知含金量同样高出许多。但即便如此,规矩也还是得经老鸨吆喝后待价而沽才对,哪里有自行介绍自卖自夸的花样?这一下仿佛是海上用来钓鲨的钢钩嵌入了众位看客的心中,一些沉不住气的,几乎要双股离席,望眼欲穿了。

    紫云丫头不解其意,嘟着嘴道:“那老女人真笨,连个人名都记不住。”

    狗剩嘿然一笑,道:“不是记不住,而是记得太清楚,说出来反而没了意思。”

    紫云茫然的看着自家少爷,显然是没弄明白这句话的含义。狗剩也不多加解释,轻轻拍了拍她,示意不要多嘴,细心看就是。

    寂静的眠月楼前笙箫俱停,远处街巷上小贩的叫卖声似乎也变成了千里之外的轻声呢喃,夜风穿巷而过,吹动着巷子里两排嫩芽吐露的杨柳。众人屏息凝视,连眼都不眨的看着台上,似乎被拘走了魂魄一般。

    过了一会儿,众人似乎听到了一丝若有若无的叹息。

    不知哪里来的洞箫缓缓吹响,婉转动听,借着月光如水般倾泻下来。

    一首《金缕曲》。

    德也狂生耳。偶然间,缁尘京国,乌衣门第。有酒惟浇赵州土,谁会成生此意。不信道,遂成知己。青眼高歌俱未老,向尊前,拭尽英雄泪。君不见,月如水。

    箫声悠扬缠绵,洞穿了夜色灯火,轻轻蔓延到看不见的远方。便似经年老友在耳畔低低诉说想念,你看明月长空,你听此夜曲声。

    共君此夜须沉醉。且由他,蛾眉谣诼,古今同忌。身世悠悠何足问,冷笑置之而已。寻思起,从头翻悔。一日心期千劫在,身后缘,恐结他生里。然诺重,君须记。

    然诺重,君须记……

    狗剩听的有些呆了,他自然是不懂得什么音律,不懂得什么宫商角徵。但偏偏这首曲子似乎不讲求音律,就好像是两个人对坐畅饮,嬉笑怒骂,婉约豪放,一一付在酒水之中。饮入喉咙,是灼伤喉线,还是寒彻肺腑,都是那么的刻骨铭心。

    身世悠悠何足问,冷笑置之而已……

    狗剩呼了一口气,忽然笑起来,忍不住猛的一拍手,喊道:“好!”

    这一声好,瞬间将慢慢出神的众人都拉回了现实。椅子上坐着的一些老爷们斜斜一瞥,见竟是那么小一个孩子,顿时都笑了起来。心道不知是谁家的小孩儿没有管好,乳臭未干便来青楼凑份子,嘿嘿,倒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

    那老鸨瞪了一眼站在外围的狗剩,却没有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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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缕曲》,选自纳兰性德词《金缕曲?赠梁汾》。)

    这一篇中,可能会有一些小小的bug,比如,异世大陆哪来的赵州土,哪来的青眼高歌,哪来的娥眉谣诼……甚至会有人问,哪来的纳兰性德。是的,这里是一个异世大陆,本就不该有这些东西,就算有,我也应该合理的安排介绍,铺叠桥段,使之不会那么突兀。但,请各位原谅,因为情之所至,力有不逮。

    对于纳兰的喜爱,从我高一的时候就开始了。至今,也有了五年光阴。纳兰的词我不说都读过,但读的潸然泪下的,还真不少。他这么一个人,这么一个活在理想与现实双重夹缝里的人,实在很容易让后世的敬仰者像林妹妹一般眼泪儿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静坐的时候,常常在想,纳兰如果活在故事中,会是什么样?梁羽生先生的《七剑》里,有纳兰的影子,才气纵横中,略带着一丝侠骨丹心的江湖豪气,比较接近我对纳兰的认知。但也觉得不妥,因为纳兰的情,没有得到诠释与剖析。当然,梁大侠不是琼瑶阿姨,自然不可能将《七剑下天山》写成《情深深雨蒙蒙》。

    可是一直偏执固执的认为,纳兰之所以为后世铭记,不因为他“初入中原,未染汉人风气”,也不因为“自北宋以后一人而已”,更不因为那些“山一程水一程”的惊奇词章。若真要细细挑出一个原因,只能归于:“用情至深”这四个字上了。

    卢氏的死,是纳兰人生以及文学创作上的一个分水岭。在此之前,他哪怕有怨词,那也是带着股不羁狂放的洒脱,但卢氏难产去世之后,余下的,便只剩了“谢娘别后谁能惜”,只剩了“当时只道是寻常”。

    顾贞观有一句话描述纳兰的受欢迎程度,言道“家家争唱饮水词”,但他随后便唏嘘“纳兰心事几人知”。是的,人人都知道一生一代一双人,那谁能品味出“冷暖自知”四个字呢。现在的小男孩儿写情书为求雅致,往往填上一句“死生契阔,与子成说”,但真正能契阔生死的,掰着指头数也没有两个。可纳兰,却真真正正诠释了这句话的含义。无论是清明尽,纸灰起,还是独立残阳的细细思量,都充满了对亡妻的怀念眷恋,这一点,足以让混迹夜店嬉笑怒骂的现代人汗颜无语了。

    写《大雪》的时候,常常在想,这个故事里,一定要有纳兰的影子。我自有对自己斤两的认知,明白就算咳出血来,也无法将纳兰融入故事里,他那个人,那个情感,不是我所能够叙述,也不是我所能动笔捉摸的。但朦朦胧胧里,总觉得应该带一点意味儿,哪怕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也是好的。想了很久,终于下了决心,要将纳兰词摘上一两句,充入故事中,哪怕显得不伦不类,哪怕无病呻吟,也是好的。

    哈,这种畸形的文化诉求,当真是没有理由的。

    北京的纳兰故居,如今已是宋庆龄故居,我是从没去过的,但常常在地图上搜寻它的痕迹。我想,如今去那里的人,导游一定会谆谆教诲向宋庆龄女士学习,但从古旧的砖岩上,也一定能感受到一丝纳兰的气息。

    海棠花开依旧,望诸君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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