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吻别

含羞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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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云大学,是京城一所重点大学,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毕业季,人头攒动,读研深造的、出国留学的、找工作的,以及回家的。

    人们叹息着,这个年头大学生太不值钱了,即便是重点大学的大学生一样不值钱,江离就是这样一个廉价的大学生,他早就决定好了去路,回家工作,压力比较小,也方便照顾父母,怎么说,一张京城重点大学的毕业证在江离的家乡,一座风景秀丽的滨海小城,江城,到底有点分量。

    大件行李早已经通过铁路运输寄送回去了,剩下的就是一个旅行箱,陪伴他四年,来回两地十五次,这趟是第十六次,可能也是最后一次。

    其实他很喜欢京城,只是,这个城市似乎不喜欢他。

    同宿舍的舍友都已经走了,江离是最后一个,之所以这么晚,是因为他在等一个答复。

    他对暗恋四年的一个女生表白了,就在毕业典礼的当天晚上,本来这种事情对于性格内向谨慎的江离来说是不可能发生的,更何况对方是京云大学的校花,还是富家千金,真正的名门大小姐,但这一切地位的悬殊都改变不了他喜欢对方的事实。

    当然,如果只是很简单的关系,他也不会白日做梦,如果走进大学的那一刻没有迎面撞到对方,也就不会有今天。

    同校同系同班同桌,而且一下子就是四年,这在全国十数亿人中出现的概率为多少?

    他们成为了挚友,她是他在大学唯一的一个女性朋友。

    手机上显示来短信了,芦荟。

    亦如芦荟的丰美多刺,她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天生的美人,淡淡地出离尘世,微带荆棘,然而只要突破了那层尖刺,就会发现她的内心其实很柔软。

    “我到了。”

    江离蓦地抬头,就看见自动门轨道的另一边,一名身穿天蓝连衣裙、黑色丝袜的女生亭亭玉立,恍如当初,只不过双方位置互换。

    “打开手机蓝牙。”又是一条信息,两人彼此相望,都没有说话。

    一首音乐传送过来,吻别,张学友的吻别,而且是英文版,演唱者不是丹麦的迈克学摇滚乐队,而是芦荟。

    芦荟最喜欢唱歌,他最喜欢听歌,这是两人最大的共通之处,也是一切得以发展的基础。

    她突然上前,稍稍踮起脚尖,蜻蜓点水般吻在江离的薄唇上,迅速背着手后退,一步一句话。

    “我记得你的手机里已经储存了9999首歌曲。”

    “就让这成为第一万首吧。”

    “这是我为你唱的。”

    “是我唯一能留给你的。”

    “是我的答复。”

    “离。”

    “对不起。”

    “我的爸妈态度很坚决。”

    “我不能抛弃他们。”

    “我一个人支持不下去了……”

    芦荟猛地转身,向路旁停靠的一辆黑色宝马车冲去,泪水夺眶而出,一滴滴洒落在地上。

    既然如此,当初何必相见。

    江离的手指按了下去,芦荟的凄美哼唱响起。

    &reet(看着熙熙攘攘的街道)<(却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anypeople(这么多的人)

    allewhereeonelikeyouboy(像你一样的男孩)

    ……

    江离身子骤然一颤,丢下旅行箱,拼命跑起来,是啊,他怎么能这么残忍,让芦荟一个人去跟她父母理论,去承受所有的压力。

    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懂,江离你这个大、笨、蛋!

    黑色宝马车发动了,掉头,江离看到坐在后车座上透过后窗镜深情注视他的芦荟,精致的瓜子脸蛋上犹有泪痕。

    “芦荟!芦荟!”

    江离不小心摔了一跤,爬起来继续跑,追着开始行驶的黑色宝马车跑。<rulastsforever(他们说没有什么可以天长地久)

    黑色宝马车突然加速,在路口处转弯,一辆高速行驶的货车出现在江离前方不远处。

    嗤——

    车轮滑过地面的声音刺人耳膜,江离感到自己的身体不受控制地飞起,随即重重落下。

    血泊。

    他看到宝马车终于停下,芦荟冲出车子,向他的方向狂奔而来。<efaraway(请带我一起远走)<(请爱我吧)

    takemetoyoursoul(与你的灵魂相伴)

    紧攥的手机还在唱着,江离却什么都听不见了,他努力地伸出手,想抓住前方那人,牵起她的手,带她一起远走……

    “离——!”

    可惜。

    视线模糊,终是一片黑暗。

    “喂,阿离,你醒醒啊!老师,阿离好像中暑了,让我带他去校医室吧……”江离隐约听到有人在说话,声音很熟悉,又似乎有点陌生。

    他缓缓睁开眼睛,映入视线的是一张关切的脸庞,对方见他醒来,惊喜地道:“阿离!你真的醒了吗?刚刚长跑的时候,你突然就晕倒了,吓死我了!”

    “你怎么样?没事了吧?”

    “我没事……娜拉,你怎么会在这里,不对,你……”

    江离猛然睁大眼睛,环顾周围一圈,一道道既熟悉又陌生的面孔划过眼前,爱讲笑话的同桌郑晓华,严肃认真的班长李月然,体育老师阎立……

    当然还有近在咫尺的这位,张娜拉,和南韩国那位当红明星同名不同人,但说真的,在长相气质上,确有几分相似。

    “现在什么时候?这里是哪里?我不是在做梦吧……”

    张娜拉眉头微皱,伸手摸了摸江离的额头,疑惑地道:“没发烧啊。”

    “告诉我!”江离强调道。

    “好啦好啦,告诉你,现在是2007年五月,星期五上午,这里是江城第一中学操场,怎么样?要不要我精确到分秒?我说啊,你是不是网络小说看多了,于是友情客串一场重生穿越大戏?”

    江离苦笑,看这情况,恐怕十有八九真的重生了,否则就是他在做梦,现在还是不要随便接话的好,他准备起身,却发现双手按到的地方不是草地或跑道,而是柔软的什么东西。

    张娜拉见江离低头,脸颊微红,不待他看清真相,就推搡了一把,慌忙起身。

    “看什么看,还不快去跑步,一群兔崽子,谁敢偷懒,罚跑十圈!”阎立板起面孔吼道,围观众人一哄而散。

    阎立满意地点了点头,转而对江离道:“江离啊,你好好休息一下吧,学习固然重要,也要注意身体。”

    “偏心。”郑晓华嘟囔道。

    “嗯?你怎么还在这里,找扁!”

    “我是江离同桌,有责任……啊!立哥,我错了,错了,不要揪我耳朵……”

    “监护人,麻烦你了。”班长李月然瞥了江离一眼,对张娜拉道,旋即走开。

    在高一八班老师学生的眼中,张娜拉俨然就是江离监护人一般的存在,对他的照顾无微不至,让人称羡眼红。

    这不,张娜拉又向江离伸出了手,似乎生怕他自己不会起来一样。

    这一年,张娜拉十六岁,比江离大一天。

    江离条件反射般接过对方的手,一如既往的温暖柔软,张娜拉温柔一笑。

    突然,他感到脑袋一阵生疼,天旋地转,在张娜拉的惊呼声中,再次倒地。

    江离发现自己走进了一座音乐殿堂,无数光团在空中飘荡,如果认真数一遍的话,会发现整整有一万个,每个光团都代表一首歌曲,江离最大的爱好是听歌,尽管他本身五音不全,在他短暂的一生中,他总共收藏了万首音乐,全部储存在手机的32g内存卡里。

    他若有所感,手伸进离他最近的一个光团中,一段熟悉的旋律骤然响起。

    英文版吻别,演唱者:芦荟。<akemetoyoursoul……”

    江离再次睁眼时,嗅到的是消毒水的味道,看到的是雪白的天花板,还有目瞪口呆的张娜拉。

    “阿离,你醒啦,刚刚,刚刚……”张娜拉指着江离,吞吐半天,都没有说出一个所以然。

    “怎么了?哦对了,我怎么又晕倒了?”江离拍了拍额头。

    &nb’啥的……天啊,这……这是什么歌?”张娜拉先是满脸惊讶,表情十分夸张,旋即好奇地问道。

    “张学友的吻别啊,不对,是英文版的,由丹麦的……”

    “停停停!张学友是谁?有吻别这首歌吗?明明你mp3里的歌都被我听过……”

    “嗯?这么有名的……”江离突然止住话,作为和张娜拉从小到大的青梅竹马,对她的脾性再熟悉不过,她不是在演戏。

    难道这个世界没有歌神张学友?

    “王菲呢?”江离试探问道,他记得张娜拉最喜欢的歌星是王菲,对这两个字应该非常敏感。

    但张娜拉忽然一脸紧张,连珠炮似的问道:“王菲?哪个王菲?七班的王菲吗?你跟她什么关系?难道你和她……”

    “stop!娜拉,看着我的手,这是几?”江离晃动一根手指,道。

    “一。”

    “很好,一就是一,不是二,不要胡思乱想。”

    “可是一加一等于二啊。”

    叮铃铃——

    放学的铃声响起。

    “放学了,请同学们在回家的路上,走文明路,行文明车,遵守交通规则,开开心心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江离伸手给了张娜拉一个爆栗,扯掉被子,起身下床,没好气地道:“娜拉,走啦,放学了。”

    “欸——?!”

    江离率先走出校医室,站在门口,转头冲着张娜拉微微一笑,被阳光笼罩的侧脸,颇有几分帅气。

    虽然时间不多,他已经基本确信,他是重生回六年前,高一下学期的时候了,周边的人际关系大多没变,但世界,却发生了一些改变。

    比如,音乐。

    &e、天空之城、甩葱歌、恋爱循环、青鸟、sweetdream、gee、亡灵序曲、命运交响曲……太多太多,江离对音乐的涉猎范围很广,华英日韩,电视剧电影动漫游戏,经典流行纯音乐等,荤素不忌,东西半球,大江南北,上至古代,下至2013年,这些音乐自进入他脑中的那一刻,就从这个世界上永远消失了,连带着那些人那些事。

    较真起来,这大概已经不是那个地球,而是一个平行世界了。

    既来之,则安之,当网络小说中经常说的事发生在他身上时,他没有大哭大叫,也没有兴奋激动,而是很平静。

    既然上天有意让他重活一世,他就应该好好把握,把握自己,把握身边的人。

    芦荟,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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