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两杠三星

毛边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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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的棍子,不硬一点怎么行?”方天宝用手捋了捋那根高尔夫球棍,然后冷笑一声,道:“没想到,当年疯子的保镖,也就只有这么两下子。太让人失望了。”

    六小龄童一听“疯子”二字,顿时身子一颤。就好像,方天宝说的这个人,是他命中克星一般。

    “好,老子当年让你老爹伤了一根肋骨。今天,老子就要你的命,这也算父债子还。”六小龄童将手中阴风刀放在手臂上轻轻一揩。顿时,刀面又传来一阵叮铃铃的细小声音。

    没错,这种声音,方天宝似乎曾经也听到过。

    小时候,有一次,妈妈给过他一枚真正的银元。那时候,方天宝问妈妈,这银元怎么才能分出真假来?妈妈笑着道:“傻孩子,你用手捏着这银元,然后用力吹一口气,再把它放到耳朵边听一听。”方天宝照做,然后,他果然听到了一阵清脆的“铃铃铃”的声音。

    阴风刀,之所以也会发出一股“铃铃铃”的声音。其实,它的原理,也跟银元是一样的。六小龄童这把阴风刀,不仅造型独特,而且它还是经过了独特设计的。它的刀身,其实有一半是空心的。

    刀身空心,而且刀面露出几条细缝。所以,阴风刀在挥舞或者是劈砍时,因为有风产生对流,自然就会发出阵阵风啸声。

    阴风刀除了刀身有缝隙外,它还有一个巨大的特点。那就是,这刀的刀背和刀把,都是用贵重的纯银打造。

    所以,六小龄童这把造型奇特的阴风刀,如果有人识货的话就该知道,它最起码价值十多万。

    “去死吧,兔崽子!”六小龄童见方天宝想退缩逃跑。于是,他双手握刀,迎面就冲他后脑勺劈了过去。

    方天宝没有回头。他也来不及回头。他只是通过墙壁上的影子,看见了刀,并且闻到了冷冷刀锋。

    他将脑袋微微一偏。只听“嗽”的一声,那把价值十多万的阴风刀,垂直而下,差点儿就把方天宝的肩膀给劈去一半。

    好险!

    方天宝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袖子,一块长约二十厘米的布条,被那阴风刀

    劈落了下来。

    “**你妈,老子刚买的正版佐丹奴,就……”方天宝看着自己的破烂袖子,表情有点儿像愤怒的小鸟。他不仅摸到破布条,而且,他还摸到一手鲜红且温热的血。

    糟糕,自己胳膊中招了。

    果然是阴风刀。方天宝万万没想到,那阴风刀的路线,竟如此诡异。他自己明明已经避过了六小龄童刚刚那一刀。可,他的袖子,竟还被垂直划破了。不但袖子破了。而且,他的胳膊,也被划出了一条长长的细小伤口。

    方天宝转头,看了看自己右臂的伤口。

    顿时,他突然就有些纳闷了。***,看这伤口,也不像是被那阴风刀的刀刃所伤啊。奇怪,自己的胳膊,到底是如何被划破的呢?

    “哈哈哈,不好意思,我可爱的贤侄。我刚才忘了告诉你了。我这把刀,之所以叫阴风刀。那是因为,它不但是一把刀。而且,它还是一把喜欢搞些小阴谋的刀,哈哈哈……”六小龄童将刀收回,他站在原地,哈哈大笑的起来。

    面具下面,他的笑声,听起来让方天宝感到阵阵鸡皮和惊秫。

    没错,阴风刀除了刀面部分是空心之外。而且,它的刀背,还镶嵌着一些细小的银丝。这些银丝,就如同一个个细小的鱼钩一样,布满了刀背。而,正是这些细小的银丝,和刀面本身奇怪的结构。所以,阴风刀才会发出阵阵奇异的响声来。

    刚刚,方天宝虽避开了阴风刀的正面刀刃。但是,他的胳膊,却被那阴风刀的刀背小银丝挂破了。

    血,慢慢地从方天宝的胳膊伤口溢出。

    那一刻,方天宝感觉,伤口除了有阵阵痛楚外,还有一股火辣辣的皮肤被烧蚀的感觉。这种感觉,方天宝从未有过。

    “什么意思?难道,自己最近西红柿和水果吃少了,自己的皮肤免疫力也跟着下降了?”方天宝心里暗自道。

    等等,除了伤口有些疼痛感外。好像,自己的头,也有些发晕了。难道,是刚刚自己发力过猛,脑部瞬间缺氧了?没可能啊,刚刚,自己就挥动了几下高尔夫球杆而已。怎么可能,自己这么快就会有疲倦感呢?

    没错,此刻,方天宝除了感觉伤口有炙热的灼伤感外,他还感觉到阵阵头晕目眩。甚至,他感觉墙上的六小龄童的影子,看起来都有些开始模糊和凌乱了。

    “你,你的刀,有毒……”

    方天宝刚刚想明白是怎样一回事来。突然,只听到“扑”的一声,有人从后面,用木棍直接把他敲晕了。

    “混蛋,真他妈没用,连个毛头小子都搞不定,还不快把他装袋子里去……”六小龄童用脚踢了一下地上的一个黑衣大汉。然后,他大手一挥,又从外面冲进来几个汉子。

    这些汉子,穿着一身军装。他们做事麻利,作风硬朗。房间里那些被打翻的东西,他们都戴着白色手套,将它们一一复原。几分钟后,这里的一切,平静完整的跟刚刚一模一样。就好像,这里从来就没有打斗过一般。

    当,他们将方天宝装进一个大帆布袋子里去的时候,其中一个汉子撸起了袖子。他的胳膊上,赫然露出了一个刺身。

    这是一个奇怪的刺身。这个刺身,看起来像一把火炬。但,实际上,它是一只毛笔。

    没错,是一只红色毛笔的刺身。

    “把袖子放下来,小心让人看见!”六小龄童看见了那只“毛笔”,他重重地给了那个大汉一脚,算是对他办事不严谨的惩罚。

    “六哥,我们把这家伙,怎么弄?”那个“毛笔”大汉屁股被踢了一脚,自己也是吓了一跳。而且,他还被吓得有些头晕犯傻。

    “弄你娘个头,先弄到我养猪场再说……”六小龄童说完,飞身一跃,便从封元凯家的别墅三楼,跳到了楼下。

    到了一楼,他身形一闪,迅速坐上了那辆军牌吉普车里。三下五除二,他就将来时的行头全部换掉。

    当他对着吉普车里的观后镜整理发型的时候,镜子里面,呈现的则是另一个人的形象。那个人,没有面具,而且脸瘦小而细长,他的两只眼睛炯炯有神。尤其是他那柳叶弯弯的细眉,更是他的招牌特征。难怪,此人外号六小龄童。看他长相,的确有些酷似六小龄童。

    此刻,六小龄童已不是黑衣人的打扮。他的身上,已经披上一身笔挺的军装,他的肩牌上,赫然闪烁着两杠三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