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重逢

他曾是少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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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素白今年已经年过七十了。

    七十载春秋,让这位老人几乎见证了大燕的兴衰变化。

    当然,她所见的一切终究只是这诺大天地中的一隅,但这也足够让她感受到某些变化——大燕新立时,茫州失陷,宁州以门户立于大燕疆域之上,与鬼戎、齐楚的冲突不断,宁州边塞常常的是烽火不息,胡素白的丈夫便是当年驻守鬼戎边防之地的士卒。在她与之成婚的第三个年头,一天夜里,她家的房门被人叩开,腰牌、衣冠、以及一代还算沉甸甸的银子被塞入了她的怀中。

    她的丈夫死了。

    在这并不太平的世道中,身为军人的妻子,对于这样的故事,胡素白听过不少,也为此给出过一些长吁短叹。而当这一切真的发生在她的身上,当对方将那些东西真的递入她的手中时,她方才明白天塌地陷之下,旁人的安慰与劝解都只是毫无重要的怜悯,只有依靠着自己才能走出这样的困境。

    胡素白抱着那丈夫遗留的衣冠哭了一夜,第二日便红肿着眼睛为他办理了后世。

    自成婚以来,边境的战局便愈发的紧张,丈夫少有归家,胡素白也未有来得及为他生下子嗣,反倒对方给她留下一对年迈的父母。

    胡素白的父辈犯过一些事,以至于她与母亲在父亲被问斩之后,也难逃厄运,被贬入了奴籍。

    胡素白的丈夫与婆家并不嫌弃胡素白的出身,胡素白这人并没有读过多少书,但也知这知恩图报的道理,丈夫死后胡素白没有想着改嫁,靠着省吃俭用,以及自己在别人府上做些零工,硬是支撑着这个因为独子战死而支离破碎的家庭,继续向前行驶。

    如今那两位老人早已驾鹤西去,胡素白也从妇人熬成了老妪。

    现在的她身子骨与精神头都大不如以前,很多时候独自做上一碗清面都足以让她耗去大半精力,更不提出去哪里做上些可以赚来钱财的伙计了。

    胡素白的命当然不算好,但好在也并不太差。

    约莫十八年前,在某个雨夜,正好做完一天的伙计归家的胡素白在暴雨滂沱的路边捡到了一个尚且在襁褓中的婴儿。那时,那孩子已经淋了许久的雨,眼看着是活不下去了。胡素白没有多想,便将还在带回了家中好生照顾,中间有些麻烦,但最后那孩子竟然奇迹般的挺了过来。

    不过这样的结果却也让胡素白忧喜参半,毕竟那时的胡素白已经年过半百,她并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能力照顾要眼前这个婴儿。但在询问过左右邻里,并无任何人愿意收养这孩童之后,胡素白还是下定了决心要将这孩子抚养长大。

    为此她还为他取了个她自认为很好的名字——胡乐。

    毕竟人这一生,在她看来,快快乐乐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

    之后的日子虽然辛苦了些,但祖孙相依为命苦中有甜。胡乐亦很是聪慧

    ,在八岁那年甚至表现出了不俗的修行天赋,胡素白闷头想了足足三日,最后一咬牙挖开了床榻下地面,从里面将当年她丈夫性命换来的银两拿了出来,将胡乐送入了白马学馆。

    那点钱财当然并不能支撑胡乐从八岁到如今这十年来的学资,但好在胡乐那孩子懂事得很,从十一岁开始便时不时做些伙计,亦或者在外寻到某些门路,总能在家里最需要的时候带回钱财。胡素白也曾怀疑过胡乐在外入了歧途,做了什么对不起良心的勾当,但在对方的多次保证下,才渐渐放下心来。

    可就在昨日,平日里最晚亥时便会归家的胡乐,昨日却整整一宿未有归家。胡素白一夜未眠,一整晚都站在房门口等着胡乐的归来,可她终究没有等到。她没有办法,只是记得胡乐说过昨日他要去白鹤客栈见一位大人物,若是一切顺利,他便会成为紫云宫的门徒。

    老妇人虽然年纪大了些,但也听闻过紫云宫的大名,自然没有理由去阻拦自己的孙儿。只是一日不待其归来,心中的担忧终究再也无法遏制,一大早便独自一人颤颤巍巍的杵着拐杖前往白鹤客栈。

    ……

    传说倒退三十年,这宁霄城可不是眼前这幅模样。

    宁霄城的重新规划与建设发生在三十年前,那时江浣水已经在宁州做了足足十年的州牧,三霄军的建立与边境的渐渐稳固,让这位州牧大人在那时终于腾出了手来料理宁州的内政,而扩建宁霄城便是他治理宁州内政的第一步。这其中的诸多原因与考量难以细表,但也就是从那时开始,宁霄城渐渐变作了今日的模样。

    西城充斥着商贩集市,东城是州牧府以及驻扎此间的军伍以及各方政府官员所处之地,南北两城是百姓的居所,但不知是有心之人特意操纵还是物以类聚的结果,演变到了今日,北城区大抵都是诸如胡素白这般的平常百姓,而南边更多的却聚集着富人们以及那些寻常百姓看上一眼便难觉头皮发麻的酒楼饭庄。

    其中最负盛名就应当是那条名为宁安的长街。

    随着阿橙走入宁安街,一股醉人的酒香味便从那街头渗出,飘荡在整个街区,哪怕只是远远的嗅上一口,便觉浑身酥麻,如至仙境。

    街道两侧的楼台之中随处可见举杯豪饮的锦衣男子,亦不乏帛缕轻纱的妙龄女子在媚眼娇笑。这里仿佛与街道外是两个世界,外面是推推攘攘的红尘俗世,而这里是只有风月的人间仙境。当然,在这样的仙境中,你得准备好数量足够的钱财方才能真正融入,不然就会如……

    “滚!这里是你能待的地方吗!?”就如此刻不远处某座红砖绿瓦砌成的楼台之中忽的响起的怒吼。

    一道身影被人从那店门中狠狠的推攘了出来,那是位妇人年纪似乎颇大,在这样的推攘着,身形一个趔趄便栽倒在地,她手中所握的拐杖随即一阵滚动,恰恰落在了魏来的脚边方才停滞。

    魏来皱了皱眉头,但还不待他有所表示身旁的少女便淡淡言道:“宁安街聚集了整个宁霄城大半的有钱人,在这里你若是得了哪位大人物的欢心,赏下些钱财也罢,与你一份营生也好,都是机缘,乞儿盗贼都最喜此地,多的是来此碰运气的家伙。”

    “也是因为如此,要在这些店面内做小厮伙计,月钱自然不少,但也得认得这些个惯犯,不可让他们惊扰到客人。”

    魏来闻言,侧眸看了阿橙一眼。他大概也听明白了这少女的言外之意,但却没有如她所愿,在低头看着脚下那根拐杖沉默了数息之后,魏来还是佝下了身子,伸手将那根拐杖从地上拿了起来,然后在阿橙眉头微皱的注视下迈步走到了那倒地的老妇人身前,将之扶起。

    “谢谢公子……”妇人的年纪很大,从魏来手中接过拐杖后,杵杖于原地站了足足数息的光景方才缓过劲来朝着魏来道谢。而那店门中方才推攘妇人的小厮们见魏来到来,虽并不认识对方,但为了免去可能冲撞到某位世家公子的可能,那些小厮们纷纷收起了继续辱骂妇人的心思,退回店门中。

    “婆婆没事就好,这里不是婆婆该待的地方,还是莫要久留,快些离去吧。”魏来笑道,伸手将两枚铜板塞入了妇人手中,随即便要转身离去。

    一旁皱眉的阿橙见魏来并无与妇人多做纠缠的意思,眉头顿时舒展开来,她本以为以魏来在乌盘城做出那些事情的性子来看,魏来保不齐会不会一时善心大发非得为这妇人讨个公道。

    阿橙不是冷血,但却知如今大燕的世道,有的是流离失所之人,也有的是无处鸣怨之人,魏来管得了一时,却管不了一事,更何况不了解眼前之事的情形,只凭一眼便料定孰是孰非未免太过莽撞与自以为是。而魏来虽然给了老人些许钱财,但并无插手双方争斗的心思,单单这一点看来,魏来比起之前在乌盘城所见已经成熟许多。

    这样想着阿橙稍稍心安,可那老妇人却在那时伸出手拽住了魏来的衣袖,然后扑通一声跪在了魏来面前:“公子,我不要钱,求公子帮我做主!帮我做主!”

    阿橙方才舒展的眉头随即皱起,而魏来同样未有料到老妇人的这番举动,但饶是如此魏来还是再次伸手将妇人扶起,态度和蔼的言道:“老婆婆有什么麻烦说来即可,若是其中真有冤屈,小子愿意陪老婆婆走上一趟官府。”

    老妇人显然有些惊慌,她听闻魏来这话,又大大的喘了几口粗气方才从之前的慌乱中缓过劲来,然后她抬头看向魏来,声音有些颤抖的言道:“老身有一孙子,昨日言说要来这白鹤客栈寻一贵人,然后便……”

    “吵吵嚷嚷!难道你们北境的人都是如此不识礼数之人吗?”

    可就在这时,一道不耐烦地声音从店门中传来,魏来转头看去,一道熟悉的身影在那时满脸煞气的从店门中走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