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3章 夜色下的白狐

风中的阳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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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子停在了小桥的东面路边,格林德坐在车上看着陆宁缓步走了过去。

    他现在已经知道了,小桥那边就是老大的家,不过现在却有一个女孩子住在里面,听说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就很蛮横的大肆装修了一遍,以女主人自居了。

    那个女孩子就是宋楚词了,格林德知道,明里暗里的也见过她几次,更知道自己原先的主子花小妖,其实很羡慕她。

    原主子为什么会羡慕宋楚词,格林德一直都没搞明白,现在也不想知道跟原主子有关的一切信息了。

    他本以为,他一辈子就会呆在花小妖身边,为她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只是谁能想到,花小妖会逼着他自己去寻死,要不然就会把他妻儿给干掉。

    格林德有些茫然:他早就在上帝面前发誓,这辈子都效忠花小妖了,怎么还会落到这个下场?

    看来,任何年代,任何老大,也不会无条件相信心腹的,一旦觉得他的存在对自己形成了威胁,就会立马翻脸无情。

    无论给谁当小弟,都要尽可能的不去参与老大私事--这是格林德当初被花小妖逼着去自杀时,参悟出来的真理,所以他在换了东家后,就始终谨慎的远离这条红线。

    可有一点他很不明白:陆宁跟花小妖不怎么相似。

    高兴时,陆宁会踹他的屁股。

    烦躁时,也会拿脚踹他的屁股,还会点着他鼻子大骂他死老外--看上去,陆宁对他,就像对毛驴那样随便。

    千万不要以为,被陆宁当做毛驴就是尊严受到了伤害,其实格林德很清楚毛驴在老大心中,那是兄弟般的存在。

    老大会对对他忠心耿耿的兄弟翻脸吗?

    貌似不会。

    尤其是上个月,格林德接到妻子的电话后,才知道陆宁在点着他鼻子大骂他死老外时,就已经通过他不知道的途径,把他的妻儿从英国移民到瑞士了,还给了老大一笔钱,足够娘儿三人在那边幸福的生活了。

    “特么的,擦干你脸上的猫尿,收回你那些感谢的屁话,真要是觉得我这个老大还算称职的话,以后少跟秦大川这狗东西背后骂我没人性就好了。”

    这些话,是格林德扣掉妻子电话后,跑去陆宁面前,正要以欧洲最最崇敬的单膝跪地骑士礼,表示致谢时,陆宁点着他鼻子骂出来的。

    骂完后,陆宁又在他光脑门上抽了一巴掌,一脚踹在了他屁股上,让他下山挑水浇土豆,并威胁说如果渴死一棵土豆,就会把死老外倒栽种在地里当肥料。

    这样的老大,会因为小弟知道他太多的秘密,像花小妖那样在某个时间段就会翻脸逼着他自杀吗?

    还是那句话:貌似不会。

    并不是所有的老大,会像花小妖那样翻脸无情。

    也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有资格成为陆宁的小弟。

    我跟秦大川,只是在最恰当的时候,很凑巧的出现在了老大面前,命运才有了质的改变--望着陆宁消失的方向,格林德情不自禁的笑了笑,伸手从西服内里口袋中,拿出了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他贤惠美丽的妻子,跟他一双可爱的儿女,母子三人依偎在一起,脸上都带着幸福甜蜜的笑容。

    照片上母子三人的背后,是一栋崭新的小别墅。

    那是他们的家,也是格林德能够感觉到幸福的希望所在,更是陆宁一手安排的,没有‘征求’他的意见。

    “宝贝,记得每天要快乐,我会好好工作的。希望有一天,你们也能来这个充满了人情味的美丽国度。”

    格林德低头,在照片上轻吻了一下,才把照片装进口袋里,吹着口哨向外随便看去时,就从后视镜内看到有个人拖着拉杆箱,沿着路边袅袅婷婷的走了过来。

    陆宁右拐,走进了陆家胡同内。

    胡同还是那条胡同,狭窄,幽深,不过路面不再是以前半截拉块的红砖了,而是平整的水泥地,这样就算是下雨,也不会踩一脚的泥水。

    陆宁家前邻的屋山上,还安了路灯。

    以往那两扇‘古色古香’的门板大门,也已经换成了白铁皮的,上面还盘着两条张牙舞爪的龙,龙头冲着充当门环的吞金兽--猛地一看挺威风,多看几眼就会想到‘不伦不类’这个词了。

    谁家门板上有盘龙的大门前,不都会蹲放着两尊石狮啊,一雌一雄,雌狮脚踩自己孩子尽显它母性温柔,雄狮则是脚踏绣球,威风凛凛的二货样子。

    没有了两尊石狮后,大门上这两条龙就会显得很搞笑了。

    唯有会搞笑的女人,才会搞出这么搞笑的大门来。

    陆宁额头贴在门前,从门缝里往里瞅--他能看到,客厅、卧室里都亮着灯,由此就能判断出宋楚词在家,只不过还没有休息。

    陆宁还看到,卧室窗前原先空荡荡的地方,还多了一棵树。

    也看不出那是什么树,只能看出被一个大玻璃盒子罩着,搞得很像一个竖着的水晶棺那样,要多么的晦气,就有多么的晦气。

    反倒是西墙根下那棵小柳树,一年多不见,竟然长这么高了,随着徐徐的春风吹来,嫩嫩的枝条上已经泛起连黑夜都遮不住的绿色,轻轻摇摆时,特像女孩子的发丝。

    石桌没有动,依旧像一尊洪荒猛兽那样,默默蹲坐在黑夜里,葡萄架下。

    除了那棵被水晶棺罩着的不知道啥树外,庭院的布局没有丝毫改变,也就是门窗都换成了现代化的塑钢产品,屋子里也应该被装修了一遍--只有不到三十平米的客厅内,安装那么大一个吸顶灯,就不怕浪费电?

    既然都来我家住了,干嘛不把我的房子翻盖一下,顺便再养上一只小花狗,蹲在屋门口,爱吃肉骨头--陆宁笑着摇了摇头,在心里说:没有孩子跟毛驴的家,还真不像个家,死气沉沉的。

    吱呀一声响,就在陆宁笑了下转身要走时(他今晚只是来看看,还没有打算见小宋妹妹),他家客厅的房门开了。

    一个走路晃着膀子的人走了出来。

    走路晃膀子,是年轻男人的习惯,在雄性荷尔蒙分泌过量的刺激下,总觉得路不够宽--陆宁眉头皱了起来:这个男人是谁?

    小宋很蛮横的占据了陆宁家,宁哥在不能回来时才不会生气。

    但她搞个男人回来一起住……陆宁想不生气都不行。

    只是他眉头刚皱起,接着就松开了,再次摇头暗笑:才一年多不见,劳拉变得更加强壮了。

    这个走路好像男人一样的人影,正是宋楚词的绝对心腹,劳拉。

    对这个重情义的小黑妹,陆宁还是很有几分好感的,总觉得小宋运气比他要好许多:大家同样有个死老外跟随,格林德啥时候能像劳拉这样,成为老大在遭遇暴风雨时的避风港?

    当然了,就算陆宁在遭遇暴风雨时,格林德想把他揽在怀中,就像劳拉那样轻拍着宋楚词的后背安慰她时--陆宁敢肯定,他绝对会一拳把这死老外的满嘴牙打掉。

    看,这就是老大,想怎么对小弟,就怎么对小弟。

    “我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狐,千年修行,千年孤独,夜深人静时,可有人听见我在哭,灯火阑珊处,可有人看见我跳舞……”

    就在陆宁想到格林德满嘴牙都被打掉后,会是一副怎样的可怜样时,忽然有歌声从客厅门口传来。

    歌声响起后,劳拉就快步走进了西厢房,也就是林舞儿曾经住过的房间内,关上了门。

    歌曲还在响,是陆宁很喜欢的那首《白狐》。

    当一个男人喜欢《白狐》这种绵软且又哀伤忧郁的歌曲时,应该是在幻想他自己就是那个没良心的书生,偶尔救了一只白狐后,好运就大爆发了,最后娶了个公主做老婆。

    至于那只帮书生金榜题名的小狐狸--喏,野外旷阔无垠,清风徐徐,星光璀璨,你就去那儿跳一支舞吧,别来打搅我跟公主的洞房花烛夜。

    然后,男人想象中的白狐,就会穿上一身白色轻纱长裙,在夜空下随着曲调翩翩起舞,边舞边唱,抒发她心中的忧伤。

    尽情时,还会来几个胡旋。

    隋唐之前,西域胡人带来中原的舞蹈,主要动作有两个,一个是像吃错药那样总甩头发,大又不把自己脖子拧断不罢休的狠劲;另外一个动作就是胡旋了,就是原地转圈圈,让裙摆旋成伞的样子,露出一双白花花的腿子,还有一只--绣花鞋。

    陆宁想到胡人女儿在隋唐贵族前大跳胡旋时,真看到了一只绣花鞋。

    不是一双,就是一只。

    左脚的那一只。

    鞋面上绣着彼岸花的大红绣花鞋,就被宋楚词穿在左脚上,当白色轻纱睡袍伞一般的旋起时,就像一把带血的利刃,狠狠刺在了陆宁的眼珠子里。

    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陆宁在看到这只绣花鞋的一瞬间,就万分确定,这是他跟九幽王在北朝地下扶余古城王宫龙椅上看到的那只。

    这,才是梦魇一般把他紧紧缠绕的那双绣花鞋之一,本身具备让他万分忌惮的神奇魔力:女人在穿上这只鞋子后,就会让男人变为无法控制的精、虫,哪怕刀架在脖子上,也得不顾一切的把那个女人占有。

    陆宁记得很清楚,这只鞋子是被九幽王拿走的,现在怎么会出现在了宋楚词的脚上?

    很明显,宋楚词在穿上这只鞋子在黑夜中翩翩起舞后,她一下子就变了。

    不再是宋楚词,而是一只迷死人不偿命的白狐。

    白狐在跳,白狐在笑,白狐在向陆宁勾着小手指,媚媚的笑着说你来呀,来呀……

    白狐的每一个动作,都对陆宁造成了无法抗拒的诱惑,让他嗓子里猛地发出一声低低的咆哮,抬手刚要推开大门,扑进去把那个女人‘干掉’时,却听背后有个怯怯的女孩子声响起:“谁、你是干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