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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5章 如果爱下去
某广场,聚集了一堆人,长长的队伍排列有序。周围还有一些围观的人群,远远可看到那队伍的尽头是一张长桌,上方挂了一条红色横幅,上面写着:秦轩签名会。
近前,一个背着挎包的女生激动地说:“轩大,请帮我在这里签名,谢谢!”刷刷几笔,两个小楷的名字写在了那本书的一角,然后下一位。
又是十来个人下来,秦轩抬起头看了看不见尾的长队伍,再看看头顶的日头,看来没两个小时还签售不玩啊。助理递过矿泉水道:“今天的签售情况似乎很不错。”秦轩抿唇笑了笑,暂停休息一会,等下再继续。
等待签售的队伍里,女生居多,少有几个是男生,毕竟自己写的是言情类的小说,读者群体还是偏向于女读者。但仔细看,并非全是学生,竟然有些而立之年的读者。秦轩不由心生一种满足,没想到自己写的第一本书出版后会这么火,是因为她的取材来自现实吗?
嘴角扬起笑意,目光转向桌上堆放了好几打的书,并不华丽的封面,以白色为主调,清新的添上一抹绿,书名刻在左侧的位置。
《如果爱下去》。
是一首歌名,也是书名。一开始秦轩觉得这书名不适合她写的故事,原名她命名为《童话》,她觉得找不到比这两个字更能诠释那段爱情了。在她看来,书里主人公的爱情,就是一段童话,像歌里唱的那样:我愿变成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使,张开双手变成翅膀守护你,你要相信,相信我们会象童话故事里,幸福和快乐是结局。
可是到出版时,忽然就改成了现在这个名字——《如果爱下去》。
是歌词中的某两句触动了她:如果我们爱下去,最后一次相信地久天长;如果我们爱下去,毫无疑问爱情当作信仰。
他们不就是坚持爱下去,才成就了爱情信仰,创造了地久天长吗?
想起动手执笔的初衷,不由陷入了回忆。很小的时候,就听妈妈谈起当年法国巴黎留学的事,那时她不太懂,等大一点后,就把这事给串联着深想。仍是不明白究竟是怎样一种深情,会让唐伯伯不惜花重金请妈妈留学去陪伴并且照顾静姨,自己却宁可隔着两岸,默默等待。妈妈说起这事的时候,非常快乐,因为在那个国度,她遇见了爸爸。妈妈又说,她出生的那一年,就是唐伯伯与静姨拥抱幸福的一年。
想到爸爸,不由唇角露出了笑,那是把她宠上了天去了,甚至跟妈妈说再丕弟弟或妹妹,让她做独一无二的小公主。可是她却是很羡慕静姨家里的,因为他们家有辰哥哥,真真姐,还有小恒恒,那真的是好热闹,不像她在家里一个人孤孤单单的。
幸亏爸妈带着她常往唐家跑,就像是个大家庭一样,偶尔她就挤在真真姐床上与她一起睡,那时觉得真是好开心。到长大一些的时候,从父母的言语中听出了一些话外音,原来早年爸爸是爱过静姨的,可妈妈似乎早已介怀。知道这个曲折后,她不由对他们之间曾经发生的事感到好奇。
妈妈那里听到的只是故事中很小的一个片段,她敢肯定,可能只是他们这些人故事中的一角,必定有更加精彩的没有说出来。也是静姨宠她,被她缠着讲故事后,一点一点吐露了当年的往事。点点滴滴中,她感受到唐伯伯对静姨的那种细水流长实则浓郁情深的爱恋。
有时候静下心来,她会觉得很羡慕,希望能有一个像唐伯伯那样的男人呵护自己。许是少女之心萌动,把第一目标就锁放在了离的最近的人身上。辰哥哥那时出落的与唐伯伯差不多高了,五官又极其神似,那么英俊,性格也相似的沉稳从容,虽然他们之间差了九岁。
可是在还没真正开窍前,唐伯伯却把辰哥哥送去了国外深造,为唐氏接班人做准备。那时她是扑在静姨的怀里大哭,连妈妈来拉都拉不动,她想祈求静姨不要送辰哥哥走,可却不晓得该如何开口。
静姨摸着她的头,柔声劝:“轩轩,别哭呢,辰辰只出去几年,很快就回来的。”她的声音里有着一种拂动人心的温暖,止了哭,泪眼朦胧中抬头去看,她的眼角已经有了鱼尾纹,两鬓也斑白了,可依旧无损她的美丽。她的美丽不是外在的虚有其表,是一种内在的沉静和安然,这是经历了许多事情后有的沧桑和娴雅。
其实唐伯伯也不再年轻,他的额头有了抬头纹,但他的眼里始终只有静姨一人,就算是真真姐和辰哥哥,还有恒恒,也不能那个夺走他多余的心思。
辰哥哥走的那天,她没有再哭,机场去送的时候,是带着微笑的。
那年,她十二岁,辰哥哥二十一岁。
她没有想到,本以为是需要好几年的等待,等待自己长大,等待辰哥哥回来,可是只不过是两年半,她又再次看到了他。只是,从他的眼里,她看到了满满的悲伤。
离别的时候,她没有哭,可是再见的时候,她却哭了。如果可以,她真的不想两年后就看到辰哥哥。记得很清楚,那天阴雨蒙蒙,似乎连老天都在哭泣,连一向开朗乐观的真真姐,和没有心事的恒恒,眼中也全是晶莹的泪水。
“轩大,轩大?”耳边传来粉丝的声音,把秦轩从回忆中唤醒,竟觉眼眶再次湿润了,每次想起往事,总还是抑制不住的难过。回到了签售现场,后面排队的队伍似乎越来越长,自己这一发呆,又落下了很多进程。
眼前是个年轻的女孩,她眼底漾着笑意,莹莹的像四月的阳光。她问:“轩大,这本书为什么会起这样一个名字?”秦轩扬起微笑,“因为如果爱下去,爱情才会天长地久。”只有一如既往的爱着,才能成就一世姻缘。
女孩眼中闪过了悟,眼里的笑温恬不减:“我和我的朋友都非常喜欢这本书,也非常喜欢你,所以想要买两本,可以帮我都签名吗?”
秦轩笑着拿过两本书,写下自己的名字。当初在想笔名的时候,花了一番脑筋,最终觉得还是以自己的名字来谱写这个故事。虚构也好,真实也好,撰写人是真的就行。
“轩大,男女主人公的故事是真实的吗?那个把妻子爱如生命的江然有没有原型?”
“他妻子颜希呢?是真人真事吗?写的感觉像现实生活里发生的事一样,他们婚后一定非常幸福吧,颜希的脑癌没有再复发了吧?”
“我喜欢凌熠辰,他也好爱颜希,他离开了还会再回来吗?”
居然队伍里的读者几人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询问书中的情节,一时,声音繁杂。
秦轩被问愣了,那些问题不好回答,也不能回答,在书里,主角是江然、颜希和凌熠辰三人,围绕他们的爱恨情仇展开,爸爸和妈妈只充当了配角,其实现实生活中,他们的确是唐伯伯和静姨爱情路上的配角。
粉丝们的问题,深刻又带着期许,希望江然与颜希可以永远的幸福下去。秦轩刚想给出肯定的答复,却挺拥挤的书迷群里,有道低沉俊朗的声音:“秦轩,我可以找你签名吗?”
惊喜的抬头,这声音太过熟悉,梦里不知想了念了多少遍的人。人群被拨开,那人慢慢走近,直到站在桌案前,俯视着她。阳光在他背后形成了光圈,把他刀刻般的五官衬的更加英俊,脸上的神情却淡漠沉稳,几年前那个悲伤到几乎失态的他,似乎从未出现过。
唐辰,他回来了!
“辰哥哥!”秦轩激动地站了起来,喊出声才发觉自己声音里有着一种习惯了的娇软和哭意,只只面对他而已。
周围的书迷开始交头接耳,注意力也都从书的剧情转到了突然出现的英俊男人身上,他是谁?他与轩大认识吗?会不会也有故事?人的八卦心态,到此时达到了最高点。
唐辰注视了好一会眼前的女孩,他心中的女孩,视线转移,低目看到了桌上的一打小说,被那个书名吸引了目光。“如果爱下去?”低喃着名字,翻开了第一页,那里写着:原名《童话》,一目十行读过文案简介,眼中就浮现了悲意,他已经知道这本书的内容。
收敛情绪,只让那悲伤抵达眼内两秒,就立即恢复了常态,抬起眼嘴角微弯,清俊的脸上因为难得的笑容,更添了一分俊逸神采。
他说:“轩轩,我回来了。”
她道:“辰哥哥,欢迎你回来。”
这是此刻秦轩仅能想到的话,她的辰哥哥放逐悲伤几年,终于学成归国了。唐辰不去管身边人群的议论声,抬手拿起了桌上的一本书,缓缓道:“我也买一本,请秦轩小姐帮我签名,好吗?”
被他话意中的调侃一下弄的满脸通红,低了头不敢去看他的眼睛,握了笔去写,这回却没有如之前那般飞火流星似得刷刷签名,而是像小时候练字一样,一笔一笔写上正楷:秦轩。
这字体是那时跟着辰哥哥学的,他说字是一个人的门面,一手好字拿出来,跟人的第一印象就不同,而女孩子就必须写字大方秀气。为他这句话,她可是专门报了毛笔字的班去练字,每次去唐家,只要他在家里,就会露上一两手给他看。
虽然他从不会口出赞美,但得他一个鼓励的眼神,她就可以开心很久了。
唐辰拿过书,微眯了眼说:“我去外面。”抛下这句话,转身往人群外而走。她知道,他这话的意思就是他会在外面等她。她有一种拨开云雾见晴天的感觉,不用等到什么天荒地老,只在此时,她就等来了他。
坐进车里,再看了看广场那边的人群,应该还要一会的。忍不住再次翻开书页,一个字一个字的读下去,这个故事他听了很多遍,也可算从头至尾经历了的,只是最初的最初,他还在妈妈的肚子里。
缘分真就那么奇妙,他是科学结晶,却从他开始,开启了爸爸和妈妈的爱情旅程。
看了一小半时,就再也翻不下去,不是轩轩写的不好,而是她笔下的每一个细节都那么生动,真的很符合她书名的主题,如果爱下去,才有了爸爸与妈妈的重逢,如果爱下去,才有了真真的出生,如果爱下去,才有了他们的一家团聚,如果爱下去,才有了他们举世无双的婚礼。
闭上眼,眼角有泪划过,那些没说出口的想念,都变成了泪。
天长地久啊,为何不能再长久一些?
余光里见那端有纤柔的身影往这走来,轻拭去眼角的泪,侧过头看她,灿烂的笑在她脸上浮现,他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几年里,除去悲伤,那么剩下的还有思念。
他会常常思念她,亲眼看着她从那么小的一个小不点长大成了大姑娘,不是那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喜悦,是一种自豪。
是哪首歌这样唱的: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如影随形,无声又无息出没在心底,转眼吞没我在寂默里,我无力抗拒,特别是夜里,想你到无法呼吸,恨不能立即,朝你狂奔去。
不知何时,这个小丫头已经占据了他的思维,即便在美国留学,也会时常想她。九年的时间,真的不是一个短的距离,但不是老话说了吗,时间不是距离,年龄不是距离。
所以,轩轩,我回来了。
离开,原本就是爱情与人生的常态。那些痛苦增加了你生命的厚度,有一天,当你也可以微笑地等待,你就会知道,你已经不一样了!如若相爱,便携手到老。
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