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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平静地点点头,接过笔,发现那一行的空间实在太小,于是把名字写在了标题和表格之间,一笔一画认真地写。
盛,淮,南。
没人告诉过她他的名字怎么写,但是她从小就知道。
他不是说过吗,淮南是南方的一个区域,虽然他是北方男孩子。
老师惊异地扬扬眉毛:“咦,你怎么知道是这么写啊?”
她笑,我也不知道,直觉吧。
低头看了看,这个人的名字孤零零又很突兀地站在远离大家的地方,安静而寂寞。带着骄傲的味道。
后来她回家的时候,不知为什么去买了一个厚厚的很贵的本子,有着做过泛黄处理的质感纸张和内敛的灰黑色磨砂封皮。她在橘色的台灯下写了高中的第一篇日记,用那种灰蓝色的水笔一次次地写这个名字,可是始终还原不了那种在办公室里握住笔杆故作镇定的姿态。
她不知为什么当时忍住了好奇没有问关于这个人的信息,也没有故意在老师面前表现出对他的成绩一丝一毫的赞言和惊讶,只是低下头去,没有表情地,认真努力地去写他的名字,力透纸背。
成绩单发下去的时候,大家在下面长叹哀号的样子在她意料之中,曾经各个初中的翘楚,收敛了自己的锋芒,装出一副自己很弱的样子猛夸别人,见到成绩也是做出天要塌了的悲壮模样,大都是伪装。
她坐回自己的座位,突然很想知道三班的同学看到了他的成绩会不会大声而夸张地拍着他的肩膀说“你小子太厉害了”?那么,他是会得意地抿住嘴巴故作谦虚严肃,还是会笑笑说“偶然,偶然”?
她五岁遇见他,然后跃跃欲试了十一年,把他当作假想敌,却在那一刻发现,距离好像真的是这样大。别人眼里无所不能的好学生洛枳,在第一次考试的时候意识到,优秀、卓越和完美并不是近义词。之前,她也一直略略注意着会不会有盛淮南这个人的消息,曾经以为会成为同班同学,可是他升学考试马失前蹄,成绩只是刚刚过了振华的录取线,并没有进入尖子班的资格。她曾经暗地里骄傲了好一阵子,甚至妈妈在别人面前夸口的时候也觉得她很争面子。
她比“他们家的孩子”要强,不是吗?
没想到,他的出场让她有种自打耳光的难堪,甚至不敢想象妈妈来开家长会的时候,看到那张单子上面的三个大字和触目惊心的成绩,会是什么想法。
但是,不这样出场,就不是那个让她执念十一年的人了。
洛枳的高中生活极其简单乏味,日子不咸不淡地过。上学,放学,永远人满为患的122路车,吃饭,学习,洗澡,继续学习到头发干透,然后睡觉。
但是从她写下他名字的那一刻起,生活开始变得极有目的性。
期中考试后,她的同班同学都对这个人议论纷纷,她的座位靠着窗,倚在窗台上发呆的时候能够清楚地听到后桌两个女孩子叽叽喳喳地谈论着他。现在洛枳已经想不起来那两个女生陶醉而略有羞涩的样子了,她仍然记得她们的声音,甜腻刺耳,发出“盛淮南”这三个音节的时候,把结尾的“南”念得骄傲明朗,又那么温柔暧昧。
一旦第一次听说了一个人的名字和事迹,他从此就会频繁地出现在你的生活中。对于洛枳来说,奇怪的是,他是她隔壁班的同学,她不停地听到他的传言,却从开学到现在一直都没有见过他。
她想,也许见过的,只是她不知道那是他,毕竟,谁会知道五岁的孩子长大了会是什么样子。然而那些女孩子都说,他很好看。如果她们没有撒谎的话,洛枳相信自己应该是没有见过他的,因为她在这所学校里看到的大多数男孩子,都不怎么样。
期中考试之后的几个星期,这个人的名字和消息都不再需要她刻意留心了,“盛淮南”三个字充斥于各种各样的谈话。
比如经过篮球场的时候听到别人大声喊“盯住盛淮南”,她却心一慌转过头去故意不看球场。
比如后桌的女生说,语文年级小测盛爷排他们班倒数第三,古诗词一个空都没填。代课的语文老师拎着卷子大声问:“谁是盛淮南,还想不想考大学了?”
比如她的同桌午休时看完篮球联赛决赛回来说,三班赢了,拿冠军了,他们班同学把盛淮南抛到空中,可是落下来的时候没接住。
比如新的一周她串组坐到门口附近,听到一群男生喧哗着路过。一个女孩子大声地喊着:“邹晋、盛淮南,你们俩这周值日还来这么晚!”
又比如她们班主任在提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总会叹一口气,好像自己班期中考试总成绩第一的风光都被三班那个学年第一给盖过去了。
不知道从哪一刻起,洛枳的脑海中有了一个清晰的愿望,或者说,短期理想。
她暂时不要见到这个人。
她很少走出教室,生怕一不小心就遇见了。期中考试一结束,她就开始疯狂地学习,把书桌收拾得整洁有序,书包挂在椅子背后,书桌里塞满了练习册,桌面上只有一个乌龟笔袋,善良无辜的眼睛亮亮的,看着她沉默地做题,刘海儿被她拨上去又垂下来,一遍又一遍。
高一的洛枳,在别人的眼里是一个一天说不过五句话的女生,如果要形容,只有四个字:简单干净。简单干净的衣服,简单干净的马尾辫,简单干净的表情,简单干净的语气。
一片空白。
然而,她的疯狂努力并不是出于和偶像剧中的现代灰姑娘一样的动机,为了和家世显赫的男主角平等相待而努力闭关修炼,一个月后一出场就艳惊四座……她还没有见过他,谈不上爱慕。
其实说到底,她是胆怯的。
那个美好的小男孩,一直是大方友好的,她清楚这一点。尽管漫长的时间里她追逐着这一点儿幻象,把他当成假想敌,用不平、愤恨来驱赶着自己,但仍然没有忘记那个无辜纯良的笑容。她把自己包裹在浓浓的恨意里面,因为仇恨比宽恕和爱要来得轻松直接,给她提供活下去的源源不断的动力,每天早晨醒来,都有重要的使命感。
然而终于雄赳赳气昂昂地考进了振华,跟这个人走在同一所校园里,每天都有遇见的可能,她竟然有种荒唐的近乡情怯的感觉。何况,这个人的名字风风光光地一出场,就把她这么多年自以为是的努力和骄傲贬得一钱不值。
很简单,她怕了。
她不是没有幻想的人。有的时候就是执着于某种场景和感觉,念念不忘。
所以她绝不会特意去探寻和遇见,她只是期盼,上天能再给她一个和五岁的时候一样美丽的并非人为的际遇。比如,某天在隔壁班,在她完全不知情的时候,爆发出一阵惊呼—快来看哪盛淮南,这次考试这个女生的分数比你高,你认识她吗?她是二班的。
然后在走廊里面,别人就会指着她说就是她,洛枳。她回头的时候,在一群男孩子中看见盛淮南,和她认识他的时候一样干净好看的盛淮南。她会朝他笑笑,用她最好看、最骄傲也最平静的笑容,然后转身回到班里面,把一颗心彻底地按到水底下去。算是一个告别,了结了一切。
这样的幻想比偶像剧桥段还要白痴,自己想想都羞耻,却的确是埋在她心底最炽烈的愿望。
人总是需要一些仪式的,仪式给人庄重感和宿命感,给人信心。
开始和结束同样要庄重而完美。
可是老天不会给她任何希望。
期中考试后的第三个星期,她就遇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