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程雨桐

芭芭拉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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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巴黎回来已经一个星期了,我的心情还是处于极度阴郁之中,没有丝毫转晴的迹象,我一直在想,到底有什么事能让他惊慌失措,能让他在异国他乡抛下我。

    “素素,该你上台了!”华姐出声提醒。

    “好!”不管怎么,工作还是要继续的。

    这是一个国际品牌的服装秀,很多都是外国面孔,只有我和几个国内的知名模特是东方面孔,这次的工作很重要,不能出一点差错,所以我必须打起全部的精神来。

    可是没想到,一个多星期没有见到的人竟然会在台下看秀,而我的问题也有了很好的答案,他的身边还有一个温柔大方的女子在和他愉快的交谈,这女子和上次的那个女孩有七八分相似,对于她的身份我想我已经猜到了,她,应该就是程雨桐吧!没想到,沉睡了那么久,她竟然醒了,呵呵,那齐镜的失常也就有了很好的解释!

    不敢再看他们,我把目光投向别处,努力忽视心里的酸涩,还有微微的揪痛。

    幸好,这场秀马上就要结束了,我迫不及待想要的离开这里,或者说是逃离。

    我已经没有了面对他们两个的勇气,面对心底的挚爱,我在他的心里又能有多少份量呢?

    “华姐,我们走吧!”下了台,我迅速的换完衣服就要离开。

    “您好,苏小姐,能帮我签个名吗?”温婉大方的女声在耳边响起,我抬头一看,是她,不,应该说是他们,齐镜也站在边上看着我,那眼睛里满是复杂。

    “好!”无法拒绝不是吗?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在她递过来的纸上写下自己的名字,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然后逃也是的躲到了卫生间。可是我却没想到程雨桐也会进来,她在打着电话。

    “见到了!”

    “长得挺漂亮的,不过一看就是少不经事,我和齐镜一起出现在她面前,她脸色立刻就变了。”

    “放心吧,对付这种小可怜,我有的是办法!”

    说完挂了电话,把什么扔进了垃圾桶,就摇曳多姿的走了出去。

    我出去一看,她扔的果然是我的签名,这个女人很不简单,刚一回来,应该是听说了我跟齐镜正在交往的消息,就立刻带着齐镜到我面前炫耀,刺激我,却还做的滴水不漏,如果不是看见听见这一幕,我也会以为她真的是我的粉丝吧。

    没想到,齐镜喜欢的,竟然是这样一个女人。

    程雨桐已经回来了,那么我和齐镜的契约婚约也不可能再继续下去,即使齐程两家仍是不同意他们的婚事,齐镜也不会放我这么一个情敌碍程雨桐的眼,那么,我即将解放了吗?可是心里为什么会这么痛。

    “华姐,送我回去吧!”

    “素素……”

    她想安慰一下我,却又不知道该说着什么。

    “没事的,送我回去吧!”我对她露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

    “嗯。”她点了点头,满是担心的神色。

    可是,我现在很乱,脑子里里乱糟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宽慰她,我从不知道齐镜对我的影响力已经如此之大,我真的还能全身而退吗?

    车到了。

    “素素,爱情不过是生活的调味品,如果你把它看的太重,那你的生活一定过的很艰涩。”他认真的看着我,然后说道。

    “华姐,你喜欢过一个人吗?”忍不住出声问道,很好奇她这般独立自强的女人有没有经过情爱的打磨。

    “有过的。”她轻声说道。

    “那你们在一起了吗?”我问道。

    “没有。”

    “他离开的时候你难过吗?”

    “是我先离开的,不过我一样难受的要命,感觉整个天都要塌了。”

    “为什么?”

    “因为我清楚的知道,即使我不先说他也会离开我,那么为什么不给自己留一点儿尊严,高傲的转身呢?”

    “我们不一样的!”我痛苦的说着。

    “素素,生活都是一样的。”她继续劝慰着我。

    是啊,生活都是一样的,一样的难,一样的无聊,一样的让人无奈!我即使不能先转身离去,也可以在他不需要我的时候,潇洒的放手,给自己留一点最后的尊严。

    我抱住了她,这个一开始和我并不对盘的女人,我失声痛哭,她同样泪流不止,也许,现在我们才回知道,在彼此的心里,我们早就变得那样的重要。

    爱情不是生活的唯一,齐镜也不会是我的唯一,苏以安也说过类似的话,每一个人都清楚的知道这个道理,并且劝慰过我,我为什么我要在齐镜的这个坑里一直陷下去?我难过了,关心我的人也会难过的,苏素,你不是我个人!

    “我没事了,华姐,你回去吧!”对她笑了笑,可能很丑,可是我知道她能明白。

    “好!”

    我下了车,转身向家里走去,也许明天这里就不是我的家了。

    看着熟悉的一切,还是会有落泪的冲动,可是我知道我不能,女人不可以太过软弱了!

    换了家居服,我走遍了房子的每个角落,原来,这里我都参与过,厨房里,我专用的水杯和他的放在一起,阳台上,有我们俩的衣服,餐桌上,我的椅子在离他不远的地方……最熟悉的是他的卧室,即使闭着眼睛,我也能找到每一个东西所在的地方,人最可怕的是习惯,会慢慢的深入骨骨髓,再也不能忘记。

    最后,打开冰箱,里面空荡荡的。

    这里是富人区,没人会在意你是什么人,所以不需要给自己武装了,拿起钥匙向超市走去,那样的熟悉,因为已经走过无数遍。

    细细的挑选每一样食物,有齐镜爱吃的,有我爱吃的,毫不意外的,又推了满满两大车,有了这些,即使我不在,他也不会饿肚子了吧。

    我没有回家,逛遍了整个别墅区,住在这里这么久了,这还是第一次去好好的逛一下,像一个即将远行的人,在努力的记着回家的路,那么幼稚却又那么让人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