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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吕吕~”挥舞着马鞭,洛克骑着胯下的战马,在山间土路上奔腾。
与他一起的,还有近百人的骑兵,领头的正是凯多齐男爵。
他和威尔骑士一左一右仅落后男爵半个身位,一行骑兵‘奔奔踏踏’,横行无忌。
到一坡起地带时,凯多齐男爵拉起缰绳,率先停了下来,身后的众多骑兵也令行静止般,迅速停下。
“我们到哪了?”凯多齐男爵侧头问道。
洛克从铠甲内侧摸出一张羊皮卷,打开粗略看了一眼,收起后才说道“前面有一个‘艾莫’镇,距离抵达彼得斯领还有两天的路程。”
这地图是福斯坦的军用地图,记载相当详细。洛克认识的字不多,但几个地名,还是知道的。
“好。”凯多齐男爵点头表示知道了,随手指了一名士兵说道“你,去后面骑兵团里报告一切无恙。”
“是!”那士兵调转马头,向众人来时的方向跑去。
“我们接着走。”凯多齐男爵一踢马臀,带领骑兵中队继续出发。
离开联合军营已经过去超过一周了,洛克发现调回王国的部队,有雄鹰军团和雄狮军团的两支骑兵兵团以及下辖各一支步兵兵团。
骑兵兵团自不用说,步兵兵团竟然也是两大军团最为精锐的第一兵团。
这让洛克不由得生出一股怀疑,他们真的只是回乡吗。
这几乎将两大军团,最精锐的部队调派回去的举动,引起了许多像洛克这样有心人的注意。
当然,此时的洛克面对高层的命令,只能选择服从。
他们营目前骑兵中队跟着雄鹰军团的骑兵团一起行动,步兵中队则跟着第一兵团行动。
现在他们中队的任务,就是作为雄鹰军团回国部队的先锋队,走在了全军的前面。
一路走来,都是占领区的地盘,几乎每个有人居住的城镇,都有福斯坦的留守士兵招待,安全性和舒适性,不要太高。
反正洛克感觉,最近一个星期都在游山玩水。
以前打仗时没怎么注意,现在仔细看看,发现夏尔洛还是有不少比福斯坦国内也差不了多少的美景。
傍晚时,骑兵中队终于抵达了这个叫‘艾莫’的小镇,镇里留守的福斯坦驻军,对到来的骑兵中队表示热烈的欢迎。
他们事先收到了消息,知道回国的大部队,有一支会路过他们小镇。
为什么说一支,因为雄狮军团和雄鹰军团是分开走的,一支路线偏南,一支路线偏北,虽然他们的目的地都是彼得斯领的彼得斯城。
作为开路先锋的洛克他们中队,可不是到达这里后,仅仅接受留守士兵的款待就完事,凯多齐男爵已经和驻守在这里的将领,去镇子外找一片,足够安置雄鹰军团后续近万士兵的空地了。
大部队估计得天完全黑时,才能抵达。
“洛克大哥,去找点乐子怎么样?”骑兵中队的士兵已经和洛克混的很熟了,几个跳脱的家伙,上来直接邀请道。
所谓的‘乐子’,无非就是喝酒、找女人。
趁着男爵不在的这段时间,没人管他们,只要拉下洛克或者威尔骑士其中一人下水,就能随便玩。
“不了,你们去吧。”洛克摇头拒绝,这些天已经和这些士兵们喝过好几次酒了,今晚洛克不想碰酒。
至于女人,有了夏茜和格蕾丝甚至安吉丽娜,三位国色天香,对于一般的女人,洛克兴趣不大。
“哦。”没有请到洛克,这些士兵显然没那么激动了,三三两两招呼着向镇内走去。
请威尔骑士?别开玩笑了,骑兵中队的士兵大多都是被威尔骑士操练出来的,对士兵们的怠惰行为,威尔骑士能默许就不错了,别想着威尔骑士会和他们同流合污。
“别玩太久!”洛克冲着还没走远的士兵们提醒了一句。
最终这个叫‘艾莫镇’的小镇,足足将镇子外的一小片树林全锯掉,才安置下了后续到来的大部队。
修整一夜后,继续出发。
。。。
骑马行走在占领区彼得斯领的土地上,道路两侧的田地里,一个个农夫侍弄着田里的庄稼。
“这些冬小麦是去年10月份种下的,再过两个月就能收割了。”凯多齐男爵向周围他的士兵们卖弄自己的学识。
洛克一边听,一边看着农田里绿毯一般的麦田,虽然土壤上还覆盖着些许没化掉的雪迹,但一束束的麦子,如标兵般挺立。
洛克想起了村里属于他们家的那几亩地,因为地处福斯坦温热的南方,洛克他们那也是一年种两季庄稼,不过小麦只在春天种,冬天种的是产量更多的米薯和土豆。
面包虽然好吃,但那是在饿不死的前提下,大多数普通平民,为了填饱自己的肚皮,过一个不错的新年,都是选择种耐饱、量足的作物。
不知道家里的米薯收了没,洛克脑海里勾勒出小时候,和姐姐、父亲一起在田里干活的场景:天上还飘洒着雪花,小洛克搓着手,冻得在田里直跺脚,姐姐莉亚和老洛克则用自己冻红的手握着铁锹,从坚硬的土地里,刨出今天所用的食物。
想起姐姐的容颜和父亲的样子,洛克嘴角浮起一丝微笑。还有他的母亲,那个为家庭的用度,精打细算、任劳任怨一辈子的女人。
“驾!”挥舞马鞭,凯多齐男爵率领骑兵中队,加快前进的步伐。
不出意外的话,下午就能抵达彼得斯城。
两天前部队就已经抵达彼得斯领,不同于之前一路上都是山丘和树林,彼得斯领广袤的平原,就是它自身的名片。
而这些平原,现在也被福斯坦人,种上了无数的农作物,用以今年的用度。
接近三万人的福斯坦军队,于同一天抵达彼得斯城。
雄狮军团与雄鹰军团,这两支从不同路线行进的队伍,一前一后,相隔不到半日的时间,一齐进驻了彼得斯城,不得不说很凑巧。
骑着高头大马,洛克与汉斯和凯恩,并排走在彼得斯城的大道上。
进城之后,凯多齐男爵大致说了一些注意事项,就让解散了。
士兵们当然还是在军营里该训练训练,该值守值守。
他们这些个中队长都勾肩搭背的溜出了军营鬼混。
凯恩身下的战马,是洛克找的。骑兵中队的马比人还多,抽出一匹马很容易,当然最后得还回去。
“我们去哪逛?”汉斯问道。三人中,属他最没主见。
“当然是去最著名的风月区见见世面。”跳脱的凯恩说道。
因为战争的因素,有无数的夏尔洛平民背井离乡,加上彼得斯领充足的粮食产量,吸引了很多走投无路的难民来这里讨生活。
男人大多都去做力气活去了,战争造成的劳动力缺失,使得许多岗位缺人。只是工钱不会高,顶多刚好饿不死人。大多数的福斯坦人,对夏尔洛人抱有成见。
女人有家庭的还好,要是没有顶梁柱存在,只能做一些手工活,但这很难填饱肚皮,如果生活不下去,只能去卖肉。变相的刺激了彼得斯领风月产业的发展。
凯恩说的这里风月场所最著名,是听其他有经验的士兵说的。
数万福斯坦士兵的涌入,给彼得斯城,这座近几年刚刚兴起的城市,注入了新鲜的活力。
每个士兵此时都是腰囊鼓鼓,加上军队里大手大脚的习惯,不知能带动彼得斯领多少产业的发展。
还好有像凯多齐男爵这样的领导者约束了手下大部分士兵,士兵们最多偷跑出来玩一玩,不然铁定会出乱子。
“去什么风月场所!?”洛克瞪了一眼凯恩。
说起来,三人中最正直的也是凯恩,这家伙虽然满嘴花花肠子,但一到了实际情况,比谁都能忍得住。
“走!找个地方先吃饭。”洛克就这样定下了调子。
他们仨出来前,就打好招呼不回去吃饭了,现在逛了一圈下来,没什么事可做,不如去坐下来吃点东西。
走到一处较为繁华的路段,三个大汉陷入了踌躇。
左边是一排类似酒馆的场所,许许多多酒馆女郎直接站在马路边娇笑拉客,专拉像洛克他们这样的大头兵。
穿着暴露的女郎们,不经意间散发的香水味和不小心露出来的西洋景,让三个大汉集体耸动了一下喉咙,在这寒冷的冬天,三人竟然还感觉到了一股燥热。
另一边也是吃饭的地方,但没有直接出来拉客的情况,不管是装饰还是空间,都比右边酒馆明显上了一个档次,门口一座美丽吊灯下,仅仅俏生生的站着几名迎宾女侍从。
虽然这些迎宾女侍从比外面那些女郎的穿着更加保守,但就是这种端庄的样子,更令洛克这些大老粗们眼馋。
“去哪边?”问话的还是汉斯,这家伙此时目光死死地盯着左侧一位双手捧腹,仪态端庄的女侍从。
“当然是右边了,喝酒去啊!”凯恩则猛瞅那些路边的酒馆女郎,基本是谁穿的少,他瞅谁。
洛克权衡之下,带着两人去了左边一家叫“汇丰楼”的地方。
酒馆几人已经厮混过不知道多少次了,而这种高档场所则一次没来过,进来开开眼,长长见识也是不错的。
凯恩之所以提议去右边酒馆,也存在对这种没接触的事物,潜意识里有抵触的情绪。
“欢迎光临!”三个大老粗刚踏上‘汇丰楼’前的红毯,两侧的端庄侍女们就齐齐弯腰说道。
虽然心里被吓了一跳,但作为带头大哥的洛克,还是面无表情的带着两个兄弟从容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