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5|装穷富二代前女友(16)

公子永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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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大绝美画室情侣#

    休息时间的唐朔翘着二郎腿玩手机, 很快刷出了一条高赞热搜。

    毒大?

    唐朔挑眉,稍微思考了一下, 才恍然大悟。

    毒大是度大声名在外的艺名。从诞生之时起, 一直是各界羡慕妒忌恨的“别人家的学校”,史上最开明的校董、史上最年轻的文学天才、史上最神仙的新生宿舍、史上最好吃的学校小吃街等等, 隔山差五上热搜, 连声招呼都不打, 网友都没心理准备就被秀了一脸, 可太气人了。

    网友们对比了自己凄凄惨惨冷冷清清的学校生涯, 愈发觉得这种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是不道德的, 他们纷纷谴责度大学生的良心是否被狗叼走了。

    度大学生贱贱地表示, 他们学校的狗都成双成对的, 比情侣主人还恩恩爱爱缠缠绵绵,平常根本没空叼人。更贱的还在后头,度大学生阴损完一波后, 又呼朋唤友, 二十四小时陆续贴出自己以及各系禽兽们年胖二十斤以及校道随时偶遇美女的铁证照片,全方位无死角证明自己吃好喝好还养眼的逍遥日子。

    因为嘚瑟太过,引起众多网友的不适观感, 盖起高楼讨伐他们全年放毒, 度大的“毒大”之名也不胫而走。

    唐朔还记得,“史上最神仙的新生宿舍”是度大前两年最红的热搜,红到什么程度呢?红到当天之内数百网友向史上最开明的校董发起观光申请邮件,组团参观度大美女军训, 琳琅所在的412宿舍都快成了“我就摸一摸沾沾仙气”的开光圣地,直接为度大下一学年的新生招收率做了伟大的贡献。

    唐朔更记得,他那个十六岁吊儿郎当的小堂弟一看见琳琅的照片,惊为天人,立刻回去勤学苦读,原本想当个三本小野鸡的他发誓要考上度大的一本专业,从Little  Chicken变Chinese Fenghuang,跟他的女神日日夜夜——堂弟还没说完就挨了堂哥黑脸的一顿揍。

    当时的他绝不会想到,自己会同堂弟一见钟情的女孩子成为男女朋友。

    唐朔并不是一见钟情的典型发烧患者,童年的遭遇让他的人生中总是充满了怀疑与不确定,就算现在他光鲜亮丽站在这栋唐家最繁华的大厦顶层,置身在唐家最核心的圈子中,以二十五岁的年龄掌握了三分话语权,他依然怀疑这一切是镜花水月。

    但身为唐家的太子爷,年少成名让唐朔性格极其骄傲自负,他相信自己的判断,并不择手段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因为一个意外的人工呼吸,多年的情感让他倾向于纯真懵懂的章明珠,她如同一只迷路的小鹿,平常是乖顺的,可也有自己倔强的一面。她会拼命躲开他的吻,可也会像小管家婆似的,絮絮叨叨让他不要抽烟喝酒早睡早起,虽然唐朔一条都没听进去,但在她面前会做个样子。

    见多了金镶玉的美人,章明珠这种小白菜反而让唐朔很受用,她不是冲自己的钱或者地位来的。

    唐朔以为自己的好印象起码会一直持续到他迎娶章明珠的那天。

    结果前几天,他就听见了章明珠想要变白天鹅的话。

    唐朔理解小女孩爱美的心思,一开始以为她可能想要发海外护肤品化妆品一类的礼物,谁知道章明珠竟是要靠后天的全身整容来逆袭先天原装美女!

    全身整容是什么概念?这可不是做一单双眼皮就能解决“丑小鸭”的美丑问题。

    纵然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唐朔也不能昧着良心说她好看。章明珠的面相瘦瘦的,颧骨高耸,鼻子嘴巴倒是小,可是小气感扑面而来,更别说她干豆芽似的身板。那天小湖庄上她穿了土黄色的短裙,让他清晰看见了对方的小腿上是刮了一半没刮干净的腿毛。

    如果她好好收拾一番,报个舞蹈班什么的,把气质提升起来,走路不缩头缩颈的,唐朔相信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

    但章明珠带着哭腔说,她坚持整容,否则一辈子也当不了白天鹅。

    唐朔对整容没什么感觉,适当的微调毕竟让人赏心悦目,但全身整容他就很反感了,又不是遭遇什么大面积的烧伤,非得折腾自己把身上所有的特色去掉,整成另一个陌生的人,有意思吗?按照章明珠的说法,她想要自己每一根头发丝都是美的,所以单单捏脸还不够,还得加上一些植发、隆胸、美白等全家桶套餐!

    想着她身上遍布假体和硅胶,唐朔就很难对她产生爱意了。

    唐朔给章明珠拨了五百万,走得是他私人的账。

    章明珠捏着卡,怯怯问他,这够吗?

    唐朔又没整过容,野生野长的大男人根本不关注这些事情,哪里知道这够不够?他对以往的女朋友大方,但也不会几百万地送出去,他还没爬上国际富豪榜,至多算是个小霸总,不到终极霸总呼风唤雨的程度,要知道他纪念日给琳琅送的12号香水也就六千块!

    他胸口闷着一团浊气,又给人追加了五百万,而章明珠依然是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担心钱不够。

    唐朔对她耐心告罄,温和又不失礼貌把人送出了公司,让身有巨款的章明珠一个人搭车回去。偏偏章明珠沉浸在整容动刀的忧虑上,没在意到唐朔让她一个人回家的细节。

    唐大少爷忽然觉得索然无味。

    他又想起了前女友蓝琳琅,她长相是人间富贵花标配的昳丽美艳,一旦出现必定是全场瞩目的焦点,这般过盛的容貌很容易给人留下轻浮不庄重的印象。对浪荡的豪门公子而言,她可以是猎物,也可以是宠物,或者是随手买下的花瓶,但绝不会是一件值得耗费心血与年月去妥帖珍藏的古董。

    唐朔也是这样想的,可这只狐狸过于招人,抓不住的感觉让他既挫败又兴奋。

    凭借着了解琳琅校园事情的兴趣,他点开了#毒大绝美画室情侣#的热搜,流量已经攀到第二了。

    照片是抓拍的,像素很高清,清晰到他能看到琳琅毛绒绒的额发,以及她的长睫毛被窗边阳光一照,在下眼脸留下淡淡的阴影。

    拍摄的角度偏向偶像剧风,照片的三分之二被一个高大帅气的男生占据,也许为了沟通方便,高个儿委屈弯下了两条长腿,突如其来秀翘臀的恶劣行为差点没掀飞隔壁的画板。

    画板的男主人吓得瞪直眼,像一只被偷了蛋的老母鸡,双手挥舞着,誓死保护自家的画作。

    这张唯美又喜感的抓拍瞬间火遍全网,人们纷纷回忆起自己曾经的校园初恋。

    唐朔看得很碍眼。

    她真跟辜家的太子爷好上了?

    他想想又不太可能,辜家是京城三绝世家之一,比起存在感十足的第一世家黎家和第二世家孔家,这个传承千年的大家族就像集体神隐去修仙了一样。如果唐朔不是有资格浏览内部的辜家子弟画像,他也认不出辜不负就是辜家当代嫡系长子,只把他当成普通的辜家子弟。

    不过,能冠以世家三姓的正统血脉,都不是普通人能够恋爱的对象。

    唐朔很笃定,就算琳琅再讨辜不负的欢心,也进不了辜家的门槛。

    大世家是不会接受平民主母的。

    至于黎漾,唐朔也不知道他为什么抽风了,一个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大世家贵公子干什么不行,非得跑到穷山沟里装品学兼优的穷小子,还跟琳琅谈了五年的白开水恋爱。假若不是他插手,这对也许还真的能成?唐朔想到这茬,心里又不痛快了。

    经过昨晚酒吧一事,唐朔坦然承认自己最庸俗的男人心理,他就爱又美又凶的坏女人,决定回头吃草,对章明珠的执念反而了消了不少。

    野心勃勃的大少爷对琳琅正感兴趣,自己的猎物怎么能容忍他人染指?他把不要紧的文件压下,签了一些重要的合约,快刀斩乱麻结束今日的工作,捞表一看,正好是下午四点,足够他接人吃个浪漫的中西合璧的烛光晚餐了。

    然而唐朔的好心情被一通电话破坏。

    是他家那个老不死。

    唐朔讽刺笑了。

    自从他十八岁跳级完成学业,接管家族企业后,唐老不死带着他妈去旅行,回来肚子又揣了个宝贝小子,也因此,十八岁的他又多了一个小弟弟。父子俩的感情十分冷淡,比陌生人还不如,他妈更把大部分注意力放在他两个弟弟身上,易碎品一样,生怕他们磕着碰着。

    有时候唐朔怀疑自己是捡来的,但亲子鉴定明明确确告诉他,他留着老不死的血液,是唐家的长子没错。

    唐朔并不想回没有他位置的唐宅,但老不死有一百种方法逼他回家。

    “御弟哥哥明天带你去神乐大道吃料理,什么时候下课?”烦躁的他给琳琅发了一条信息。

    “有多远滚多远,不然我料理你。”对方这样回他。

    唐朔低低笑了,将手机收回口袋,开车回家。

    “嗷!!!哥你终于回来了!!!”

    一道身影扑了上来,死死搂住他的腰,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控诉,“救救孩子吧,爸爸要我当公公!!!”

    唐朔冷静推开了人,“你今天吃药了吗?”

    十八岁的小堂弟雄壮得如同一头黑蛮牛,正揪着小袖子哭唧唧,“吃了,没管饱。”

    虽然小堂弟立下雄心壮志,为了他的琳琅女神要从Little  Chicken 变Chinese  Fenghuang,考上女神所在的度大美术系,但他实在不是学画画那块料,努力了几个月也还是Hello  Kitty的水平,最后反而靠他的天然肌肉考上了京城有名的体校。

    这家伙还死活要选离度大最近的一所体校,去了才知道,那是封闭式管理的学校,严格得跟军队培训似的。

    每天被教官虐菜的小堂弟只想着活命,倒是没空想他的女神了。

    “那变公公是怎么回事?”唐朔听小堂弟没有叽叽喳喳提起琳琅,神色缓和不少,稍微施舍他一些目光。

    小堂弟哭丧着脸,“就是我爸你爸还有太爷爷,神神叨叨说我们是唐刀转世,要担负起降妖除魔保家卫国的责任,不可沉溺于情情爱爱啥的,这不是要我当公公的意思吗?”他放声大哭,“我不要,我才十八岁啊,我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摸过啊!哥啊,救救孩子吧!”

    唐朔摸了摸他额头,问,“感冒了?发烧了?还是屁股了打针把你刺激到了?”

    小堂弟更加悲痛了,“那小护士一看就是新来的,把我当练手,扎了三回!!!整整三回啊!!!哥啊,救救孩子吧!”

    唐朔干脆扔下孩子,自己走进了大厅。

    果然太爷爷也来了。

    唐家主跟二伯坐在唐装老人的旁边,一左一右,倒像大户人家门前镇宅的两座玉狮子,唐朔看了就想笑。

    令他略感奇怪的是,作为待客的女主人,他妈破天荒没出现。

    唐朔朝着中间的太爷爷和二伯问了声好,冲着唐家主开门见山,“老不死你找我什么事?我很忙的,你要是想给弟弟留遗嘱,用不着找我,我有手有脚,没了唐家的家产也饿不死。再不济,凭着你跟妈遗传给我的脸,傍个富婆吃个软饭是小意思。”

    他的话里话外全是讽刺,唐家主只是眼神淡淡,“唐朔,今天是你二十五岁的生辰。”

    “哦,是吗?你不说我都忘了。”唐朔散漫打了个呵欠。

    所以呢,觉得亏欠他,要给他封个大红包吗?得了吧,他前二十四年从没有过一个像样的生日蛋糕,家人也习惯遗忘了他的成长,现在他腰包鼓了,腰杆子硬了,有钱有人,压根不稀罕这虚伪的温情脉脉。

    太爷爷年轻时候瞎了一只眼,戴着半边的黑色眼罩,九十高龄的老头精神矍铄,不见丝毫颓态,“朔仔,太爷爷这次来,是要带你和阿治回唐坞,挑选刀胚,锻造唐刀,你爸跟你妈想让你炼出仪刀,你怎么想?”

    唐刀四制,一曰仪刀,二曰障刀,三曰横刀,四曰陌刀。在四种规制中,仪刀为帝王仪仗所持执刀,纹以金银,施龙凤环,华美威仪,气象磅礴,震慑宵小,鼓舞军心。

    唐朔心里嗤笑,又来了。

    他们大豪门跟世家争锋相对,也学了世家那一套老奶奶裹脚布似的规矩,给后人立起一些奇奇怪怪的仪式。比如说他们唐家,祖上是打铁的,后来拜师学艺,成为稍微高级一点的打铁匠,专门为军队制造武器,百年一过,打铁家族开枝散叶,渐渐形成了规制唐刀的当家人。

    这些传闻是唐朔十八岁成年之后,听一些叔叔伯伯说的,只是他们不愿多说,他零零散散拼出个大概。

    为了感恩前辈不易,他们唐氏家族的男人一到成年,要回他们的祖屋唐坞一趟,取刀胚,淬刀钢,铸唐刀,以血浇灌,与刀同眠。

    唐朔心想,这听起来跟个邪教似的。

    一旦唐刀认主,唐氏子弟将成为“刀侍”,以身伺刀,不能沾染半点女色。

    唐朔一听,更邪门了。

    关键是,他那些铸成唐刀的长辈们越来越少露脸,到最后连消息也不曾听闻。

    他二十一世纪一个明明白白坏男人,浪里来浪里去,拈花惹草还没够本呢,怎么可能想不开要加入邪教发光发热?他亲爸亲妈从小把他扔在一边,专门培养自己的小儿子,对他不闻不问,他是傻子吗为他们抛头颅洒热血然后让弟弟过上他逍遥自在的生活?

    唐朔不傻,所以十八岁的他冷笑盯着他妈大起来的肚子,没答应太爷爷的请求,袖子一拢,自动自觉滚出了唐家家门。

    这次是堂弟到了年龄,要加入邪教了,捎带着他一块儿洗脑。

    二十五岁的唐朔的立场依旧很坚定。

    对三,要不起。

    唐父被他无所谓的态度气到咬牙,“我唐家怎么会养出你这样临阵脱逃的懦兵——”

    唐朔摆了摆手,“我真的很怕死啊,您不知道吗?我十岁捡回一条小命,现在珍惜着呢,还想着给您娶个漂漂亮亮的儿媳妇,为家族开枝散叶。说不定哪天妈又怀了,我的儿子还能跟弟弟同时出生,来个双喜临门!”

    “孽障!”唐父厉喝,“你这个不孝子,还编排你妈!”

    “但这的确是事实啊。”唐朔懒懒摊手,“妈不在,应该是接三儿弟弟放学去了吧?可把这小胖子看紧点,别丢了,像三儿弟弟这样白白胖胖的小金童,可是人贩子的头号目标对象。”

    “唐朔,你眼里还有没有——”

    唐朔抬了抬手表,“我约一个大客户吃饭,先走了,你们慢慢聊。”

    小堂弟一见主心骨要离开,大惊失色,扒着他的裤脚,“哥,你不跟我一起做公公吗?”他年纪太小,承受不起这样的沉重暴击啊!就算逃避不了这样的命运,也得找个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啊!

    唐朔摸了摸他脑袋,“节哀顺变,哥会把你喜欢的女孩子追到手,变成你嫂子,也算圆了你一家人的梦想,你就好好当公公吧。”

    魂飞魄散的小堂弟:“!!!”

    哥你是魔鬼转世吗?

    出了唐家,唐朔的心情糟糕透顶,他在车上拆了一包烟,抽了几下就没劲,于是又拿出手机,专门找虐。

    屏幕是这样的。

    唐朔赶了一把潮流,把自己白衣锁骨散着满满荷尔蒙的性感美照换成了一片绿油油的手绘风西瓜地,并且改名为“糖糖猹”,他自觉满意端详片刻。

    糖糖猹:你准备怎么料理我?可以多放点糖吗?我怕你吃起来苦。

    他的对话一发出去,便见对方也换了头像,从文艺的黄昏街道变成了一个项带银圈表情凶狠的少年,同时更名为“看到老娘手上那柄钢叉了吗”。

    看到老娘手上那柄钢叉了吗:再给我瞎逼逼,我把你做成人形糖葫芦。

    糖糖猹:行,两文钱一串,我把我卖给你。

    看到老娘手上那柄钢叉了吗:不卖,你这属于垃圾食品,有害健康,我试过了,上吐下泻。

    糖糖猹:你第一次吃的是过期的,当然会上吐下泻,第二次人家保证是新鲜的,吃了还想吃。

    看到老娘手上那柄钢叉了吗:今天仙女下凡画画,不想叉猹杀生,看到旁边的垃圾桶了吗,给我一边儿待着去。

    糖糖猹:我不想待垃圾桶,我想跟你待一块儿。

    对方沉默了一下,突然问他。

    胃疼了?吃药了吗?你车里前排有个收纳盒,装了胃药,应该没过期,你找找。

    这次的心动,比上次解锁她手机看到自己生日数字还来得波涛汹涌。

    唐朔的喉咙被胸口涌起的火星一烫,骤然失声。

    他突然很想再吻她一次。

    他吻过很多张唇,只有和她的吻,第一次是偷来的,趁着酒疯,偷偷揽上了她的肩。她从不主动吻他,就像她从不开口问他的过去和未来,她说唯有现在,每一束照进屋子的阳光是真实而灿烂的,没有人会被阳光辜负。

    那个时候,唐朔还笑着跟他的孤朋狗友勾肩搭背吐槽,说他女朋友也太文艺矫情了,难道学画画的都这样?

    满桌的酒友哄堂大笑,只有他心里清楚。不是她太矫情,而是他太阴暗,长在苔藓下,长在河床里,长在鲜为人知寸草不生的腐朽里。他心头生出腐烂的裂痕,四处漏风,便也自顾自地认为,没人会爱上这样糟糕至极的他。

    唐朔拉开车门,将烟盒嘭的一声踩在脚底。

    他拨通了那个第一次就记清楚的手机号码,在人来人往川流不息的街头。

    他不顾众人惊愕的目光,大声地吼。

    “琳琅,我,唐朔,二十五岁,四官周正五肢健全家底殷实——”

    在画室被吼了一脸的琳琅正在接受师长与同学目瞪口呆的旁观,她啪的一下利落挂了手机,因此也没听见他的下半句。

    “你能不能,能不能,再喜欢我一次……”

    他孩子气般呜咽着。

    你能不能,像你当初喜欢黎漾五年那样,再喜欢我久一点。

    久一点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