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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毫不手软
红榜通缉第一人,柳白书!
建国百余年的华国政府为了长久治安还民众安宁,今年就下令警察部重新梳理昔日通缉旧案,把还没有伏法认罪的凶徒全部揪出来,然后一个个扔上通缉榜追查,其中身负十四条命的柳白书被警察部放在首位。
排在第一,悬赏金额自然惊人:
一百万!
因为政府下了决心,通缉行动刚开始的时候每天都播报,事隔半年也每星期滚动图像,所以陆猛一听柳白书就想到红榜通缉的主,这半年来几乎每半月就有红榜通缉犯落网,截止到上个月,红榜犯人几乎被抓。
唯有柳白书杳无音信始终逍遥法外,百万悬赏让贪财之徒和警察揪心不已,不过深知内情者却明白,柳白书之所以还没有被钉死,除了草莽出身的他本身彪悍霸道外,更重要的是他还有拜把子兄弟关大王庇护。
所以面对追捕才能一逃再逃,不过谁都没想到他会跑到这小地方。
还劫持了一个人质!
“有一百万,老子就可以买车买枪买女人了。”
在陆猛天不怕地不怕的炽热目光中,赵恒没好气的踢了他一脚,他清楚弟弟那不要命的杀伐个性:“你不要想着一百万,有钱也要有命花才行,人家可是红榜第一人,手里还有枪,你想捡便宜只会丢了小命。”
“老子也有枪!”
陆猛踉跄着差点倒地却丝毫没有动怒,从小吃过豹子胆的他摸摸屁股道:“红缨枪!杀人不就跟杀猪一样吗?这几年我捅野猪捅黑熊的时候可皱过眉?抖过手?跑过路?风叔常常教导我们:男儿当杀人、、”
赵恒皱起眉头:“滚!风叔那是吹嘘。”
陆猛正要笑着回应什么时,不远处的光头男子已经劫持人质退到陆家村道,数十名武警随之扇形包围,有两名警察想要靠近却被柳白书厉声喝斥了回去,此时,带队警官再度握枪喝道:“柳白书!投降吧!”
光头男子冷冷一笑:“投降?幼稚!”
“老子身背十四条人命,不惧再杀一人。”
这番话立刻让警察迟缓脚步,枪口也微微低垂,这家伙从南到北四处作案,专门对地方权贵甚至过气大下手,先后有十四人被他杀掉劫财,让黑白两道都欲除之后快,所以这次红榜通缉就把他排在了第一位。
不是他杀人最多,而是杀的人最有份量。
在警官领队微微皱眉时,光头男子又凶猛卡住白衣女子,嘴角露出一抹讥嘲开口:“我认识这个女人!华国北家之女,常常亲身犯险收集各类犯罪题材播报著名,以前我也很喜欢看她节目,她实在太出色了。”
“不过,今天以后怕是不复存在了。”
他脸上露出狞笑:“我会终结她的人生。”
“放下武器!给你生路!”
带队警官脸色瞬间阴沉,握枪的手变紧,他没想到这光头佬还知道白衣女子底细,这下子营救就麻烦了,他只能一边示意亲信赶紧召集支援,一边向上峰汇报最新情况,说到白衣女子时他不忘记加重北家两字。
随后,他挥手让警察放缓步伐免得激怒对方。
赵恒眯起眼睛扫视渐渐挪移的光头男子,那是一个身材高大,双眉入鬓,面目表情平和的中年男子,看似很不起眼很不出色,但他站在那里,却给人一种很有力量很唯我独尊的感觉,让人无法轻易忽略他存在。
也让人无法轻视他所说的话!
只是柳白书眼里偶尔流露出来的凶残阴狠,又让赵恒止不住皱眉,那是一种杀伐痛快的反射,就如他在山里击杀大型野兽时的炽热,但他赵恒杀的是野兽,而柳白书杀的是人,传闻后者还曾经虐杀了不少妇孺。
接着赵恒又把目光落在带队警察身上,那是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裹着警服的身子有点精瘦,但给人感觉却仿佛是钢筋揉搓而成,深黑色的眼珠子闪烁着食肉动物般的幽幽磷光,清晰可见他的铁血和强硬。
相比柳白书来说,带队警官更像歹徒。
“司马清,你号称银衣捕快。”
柳白书望着不远处的带队警官,嘴角勾起一抹讥嘲:“把老子追了上千公里,结果怎样?你只是让我几天没睡觉,皮毛却是半点无损,我却撂倒你们不少人,司马清,今天之后你银衣捕快的牌子怕要摘掉了。”
“靠!今天还真热闹。”
陆猛微露兴奋:“屈手可指的银衣捕快也露面了。”
每一个行业都有一小撮人站在金字塔上面受人敬仰,银衣捕快就是华国警队中精英的精英,获得这个称号的人需要参考破案率,群众口碑和每年的比武成绩,还要连续参考五年再做出综合定夺,难度相当的高。
整个华国不过有十人享受这个荣耀,比他们更厉害的就是神龙不见尾的金衣捕快,那是华国的三大神捕,警界的不朽骄傲,不过他们只存在于传说中,现实并没有人知道他们身份,甚至连他们面貌都不知道。
传闻那是保护他们的需要,因此银衣捕快已算霸道。
赵恒闻言也是掠过一抹讶然,但很快又恢复如水平静,此时,司马清握着警枪踏前一步,脸上流露一抹决然气息:“柳白书,废话少说!你今天只有一条活路和一条死路,投降,活!顽抗,死!没第三条路!”
“我劝你最好投降!”
他厉声喝道:“负隅顽抗,脑袋不保!”
“砰!”
一记枪响!柳白书脚步错开转动着白衣女子时,抬手一枪就向带队警官轰去,毫无征兆,却更现杀意盎然,在全场身躯巨震时,司马清却一骨碌翻滚了出去,子弹落在他原先站立之处,石屑四溅却没伤到前者。
司马清半跪在地,枪口直指柳白书。
周围村民讶然不已,这司马清比豹子还敏捷。
他的躲避也让赵恒和陆猛眼睛微亮,倒不是两人感觉他身手精湛,而是对他的动作饶有兴趣,能够在开枪前躲开还攻守得当,这套动作相当实用,两人都是天赋极高且好学之徒,所以心领神会吸收对方的优点。
“有两下子!不愧是十大银衣之一。”
柳白书一枪没有击伤这个难缠对手,立刻把白衣女子转到自己身前做护盾,接着又是砰的一声,他把一名想要偷袭的警察打倒在地,子弹洞穿警察的小腿后钉入草地,伤口淌出血迹,随风飘洒,显得触目惊心。
在警察闷哼时,柳白书再度狰狞吼道:
“谁再玩阴的,老子一枪毙掉北家千金。”
他的威慑让警方彻底不敢乱动,随后歇斯底里的吼叫:“老子背负这么多人命,又劫持了北家千金,就是十条命十颗脑袋也不够你们肆虐,所以老子绝不会投降,要么放我走要么同归于尽,你们别无选择。”
他这番话很痛快地承认劫持北如烟的后果,谁都知道华国北家是何等厉害的家族,柳白书现在拿北如烟来保证自己安全,无论对峙最后是伤是活都难逃北家追杀,他的未来相当堪忧,但也点明他准备鱼死网破。
警察枪口低垂,脸上神情复杂。
司马清也是眉头紧皱:这红榜第一人实在疯狂。
枪声不仅让警察头皮发麻,也让陆庄的猎犬四处狂吼,一时之间颇有鸡飞狗跳态势,被赵恒拉住的陆猛嘴角望着柳白书勾起一抹淡淡讥嘲,不易察觉的冷笑一声:“妈的!就知道吹!剩下一发子弹还在吹。”
接着他向赵恒开口:“哥,他枪里就一发子弹了!”
从小自称军神的陆猛拍拍胸膛:
“咱们联手干他,那是分分钟的事。”
赵恒没有回应蠢蠢欲动的陆猛,只是眯起眼睛扫视不远处的光头男子,他看见柳白书的衣服已泛出白白盐渍,可见追击过程中耗损掉不少体力和水分,而且柳白书瞥过手中短枪时微微紧张,显然子弹只有一颗。
最后一颗子弹,那就等于没有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