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陌上同归(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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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时雨听见动静,连忙回身。只见一名黑衣人闯了进来,玉手一扬,一枚簪子被当成暗器打了出去。

    来者身手显然不错,横刀一格,打掉簪子,直奔莲湄而去。

    “湄儿!”文时雨惊惧不已,连发好几枚簪子去救,可是她本就中毒,哪有什么力度。皆被人轻轻松松地打发了。

    这些日子以来,她和莲湄风雨同舟,感情早就质变,不再是当初的主仆之感。在她心中,莲湄便和自己同等重要。

    眼见救她不成,只觉心中一阵撕裂般的痛苦,血气翻涌之下,毒性也被激得越发狠烈。

    眼前蓦然一黑的她,并没有发现,那名黑衣人并没有攻击两人,只是扬起眉眼,深深地看了看莲湄,而后从怀里掏出解药,喂了下去。

    莲湄毫无反抗之力地,被迫服下药丸,却随之感觉到,身体里的疼痛渐缓。

    是解药!

    她心头一喜,随之扑向文时雨,抱起口吐鲜血的她:“时雨,我们有救了!”而后,将殷切地目光,转投向那名黑衣人,脸上充满了祈求。

    她看得出,这人不是巾帼社或是太子的人马,否则救了她之后,一定会立刻来救文时雨。

    黑衣人矗立在原地,并不肯动。

    良久,终是受不住她凄婉的目光,走上前去,递给了她一颗药。

    莲湄连忙给文时雨服下。

    看见文时雨有了明显的好转,这位巾帼社的当家人之一,才有了心情,好好地打量这位天降奇兵的“恩人”。

    “你,是谁?”

    莲湄风情万种地,抚了抚耳鬓的落发,媚眼如丝地看向来人。来人明显是冲着她来的,自然是认识她,只是却不知道是哪个痴情种,竟敢豁出性命来救她。

    可是,当眼前的人,拉下覆在面上的黑巾时,莲湄整个人都傻在了那里。

    据说已经死在西越战场上的umd,、双艳色逼人的桃花眼,深沉地看着莲湄:“是我。”

    月色如灯,透过破漏的车顶,落在男子的身上。一道狰狞的疤痕,从右眉骨直劈上左眼下方,毁了好好的半张脸。

    似是觉得自己丑陋,怕吓到了眼前的小女人,他又把面巾拉了上去:“我,我没死。”

    “你是回来抢皇位的?”

    莲湄沉声问道,媚眼里疾速地掠过一丝厌恶。他难道也和成毗天一样,想强娶她,好得到巾帼社的力量。

    成目天见她误会,心中一窒:“不是的!”

    言罢,看看转醒的文时雨,叹了口气:“湄儿,此地不宜久留,我带你们到个安全的地方再说吧。”

    有了成目天和其手下的加入,战局很快倒向文时雨他们这边。

    几人在成目天带领下,躲入了一处民宅。

    这才知道,原来二皇子在西越乃是诈死,潜回国后,他一面养伤,一面接收了原先李隆盛,收服的江湖势力。

    他深情款款地看向莲湄:“当日,我以为自己要死了的时候,脑子中,只有一个念头,这世间其实有许多事,远比皇位重要,如果能继续活下去,我最想做的,就是,好好的爱你。”、

    莲湄挑了挑眉。她并不信他。先前那么糟践她的人,突然跑来一往情深,会信的,才有鬼。

    “可是我不爱你。”

    “那我可以呆在你身边,等。”

    “我们家不养闲人。”

    “我是很好的保镖。”

    莲湄瞠目结舌,没想到他能做到如此地步。

    她忍不住看向文时雨,眼光里全是求助之意。

    少女莞尔,莲湄若是真相拒绝一个人,哪里需要她的帮助,恐怕也是动了心思吧,于是点点头,示意给他个机会看看。反正,就算他有歹心,巾帼社也不惧。

    像今晚被金浔暗算这种事,她们只是太相信,她那颗为人母虎毒不食子的心了,

    时雨转而看向成释天:“你打算如何?”

    成释天阴沉着脸。所谓皇族,实在是让他恶心透了。皇位,他不要,但是,他也不会便宜了金浔和成毗天。

    “明早,我们进宫!”

    天色微明,一抹月白色,横在阴暗的地平线上,似是要撕裂天空。

    文时雨,成释天,驾着车辇,赶往皇宫之中。

    而莲湄,则带着新晋的保镖成目天,驻守在巾帼社,调派人手布局。

    后宫之中,金浔一夜未睡。昨夜,等了一整夜,也未等到刺客的回报,以及任何文时雨和莲湄中毒身亡的信息。

    她伫立在寝宫之前的花海中,面前是一潭碧水。

    凛冽的冬日晨风吹过,吹皱一池寒水,搅动风云。

    金浔目色幽深的看向宫门的方向,沉声吩咐:“毗天,去准备吧。”

    寅时一刻,离早朝尚有两刻。

    宫门已开。

    只是今日不知为何,大臣们却迟迟不曾出现。

    成释天和文时雨仰面看着那巍峨的宫门,相视一笑,仅带着一名马车夫,就驶了进去。

    金浔带着李素素,在御书房中等待。

    成释天领着文时雨向她一拜,然后笑眯眯地说道:“儿臣此来,有两个好消息告诉母后。”

    “哦,皇儿请说。”

    “我昨夜向文掌印求亲。”

    “啪——”金浔手中的茶碗,摔落在地。她还在世,她的儿子怎能越过她去,直接求娶。

    成释天却无视她恼怒地神情,继续笑道:“还有一个好消息,我打算按照母后的意愿,将皇位让给成毗天。“

    这话一出,金浔大大地呼出口气。

    她虽然有伪造的遗旨,但是,成释天现在手握兵权,朝中大臣,表面上看起来臣服她与幼子,但是,其实都在作壁上观,不曾真正投靠。毕竟,他们的子侄,还在成释天的军中,他们的妻子,将大笔钱财投入了巾帼社。

    果然,自己昨晚的那步棋没有下错,这个儿子是怕了吧。

    金浔缓缓地露出笑脸,可是成释天紧接着的话,却如同一个巴掌,打在了她的脸上。

    “从今以后,我不再是你的儿子,而是巾帼社的三当家——李隆昌。”他风轻云淡地笑着。不等金浔开口,他紧接着又说:“我巾帼社此次为皇后殿下,让出一国皇位,也是有条件的。”

    “什么条件?”金浔心里又痛又乱,只能勉力思考。她终于是,失去了这个,好不容易夺了回来的儿子,要是条件不过份,答应他也未尝不可。

    “我们要,贵国二十年间的税赋。”

    什么?!

    金浔“唰”地一下站了起来,连侍立在她身后的李素素都按捺不住了。这二十年的赋税交出去,她们端漠的国力必然大减,而巾帼社,则可趁机崛起,成为无形的民间帝王。

    日后,若是成释天有什么不臣之心,他们便是案板上的鲜鱼,任人刀俎。

    “来人!”李素素喝道。

    一群早就潜伏在暗处的刀斧手,立刻冲了出来,明晃晃的刀剑,纷纷压在了成释天和文时雨的脖子上。

    成释天无所谓地笑笑:“素素你真是太着急了,你觉得,我们俩人,凭什么,只身就敢入宫?”

    “你做了什么?”金浔目光冰冷的看着两人,仿佛在看一对仇人,而不是自己的亲子。

    文时雨扬眉,巧笑倩兮:“也没什么,不过是,抓了几个刺客的活口。还拿到了,殿下弑夫的证据。

    素素,你觉得,如果天下人知道,三皇子为夺皇位,弑父杀兄,这皇位,他还坐得稳吗?”

    “你,你血口喷人!”金浔拒不承认,她打算立即派杀手,去巾帼社,毁尸灭迹。

    文时雨怎会不知她的盘算:“皇后不要想着灭口一事了,我们早就将人藏了起来。还有个消息,告诉皇后,如若皇后不答应我们,恐怕这次不是皇城断粮了,而是十余座城池了。”

    少女笑面如花。

    金浔却从她的笑意中,看出了,阵阵杀意。

    所有的布局,在这春风似的笑意里,都化作了乌有。金浔颓然坐下,挥挥手,令人退下。

    成释天冷嗤一声:“放心,我们无意端漠皇位,只是,也不能不妨皇后……不,未来的太后您和皇帝陛下,对时雨和我不利。”

    金浔注视着他。曾经,这个儿子在她面前,是何等温顺,永远拿着一双渴盼的眼睛,期盼着她的疼爱,为了她,忍气吞声,承受各种不公。是她,一步步,贪心地,把他逼迫到了,这个地步。

    “对不起,母后,母后……”金浔嗫嚅着,说不出来话。

    要说什么呢?本就是她偏心。

    成释天扭过脸,不想再理会于她。

    李素素还心有不甘,被金浔喝止:“素素,罢了。”

    不管她同意不同意,眼下已别无选择,更何况,她的确是对这个孩子有愧。帝王之位,就像是一口深渊,呆在上面的人,迟早会变,走向贪婪,走向霸道。

    到时候,她又如何能拦着毗天,不去伤害这个,已经饱经伤害的长子呢?

    她,已经够偏心了,总要,留下活路,给这个孩子。

    金浔闭上眼:“好,我签。府库内存银不够,我们一年年还。”

    从此以后,这世上便没有端漠长皇子成释天,只有一个巾帼社三当家——李隆昌。

    天,亮了。

    文武百官顺着宫门,依次而入。

    成毗天穿着明黄龙袍,牵着李素素的手,登上那把至尊之位,接受百官的山呼朝见。

    鲜红的地毯,犹如鲜血,从宝座下,一路蜿蜒至殿门。

    成释天和文时雨,站在门口,回首看了一眼,再不留恋地,并肩出了宫。

    皇宫这种,充满血腥、杀戮、罪恶,和黑暗的阴冷地方,他们此生,都不会再踏入。

    两人手牵着手,行走在闹市之中,看着红尘中熙熙攘攘地人群,头顶上暖融融的晨光,心情不由也跟着温暖明亮起来。

    “你不做皇帝,也不做王爷,接下来打算干嘛?真要留在巾帼社当三当家?你那求亲,我可没答应呢。”文时雨笑眼弯弯地问。利用她去诈金浔,胆子不小,不过,她喜欢。

    成释天,不,现在应该叫他李隆昌了。他摸摸鼻子,有点羞涩的笑道:“嗯,的确我钱少不够入股,你看,入赘到你们巾帼社,以身抵债可好?”

    “噗——”时雨喷了。

    少年顺手,从路过的卖花姑娘手里,买下一枝寒梅,递给了时雨:“时雨,你娶我吧。我会一辈子听你的话,照顾你,保护你,赚钱给你花,做饭给你吃,生娃也跟你姓。”

    大型忠犬甩着尾巴,一脸“快把我夹到你碗里来吧”的热忱期待,看得时雨,脸上禁不住一热。

    多少年了,她都没羞涩过。可是这一刻,她却无法抑制住自己腔子里狂热的心跳,于是,扭过脸去:“不行。”

    什么?!

    色诱失败了?!

    李隆昌眉眼立刻耷拉了下去。怎么会失效了呢?从遇见时雨开始,只要他一露出这种表情,少女就会立刻心软的啊。

    文时雨好笑地看着他沮丧的样子,轻轻咳了咳,盯着天上白云,说:“入赘这种事,我们,我们要先回大冶,禀报了父亲母亲……”

    “我的婚礼,必须要有父母在场。”

    成释天咂摸了咂摸,杏眼登时一亮,时雨这是同意了?

    某人立刻高兴地大声呼喊起来。提着袍子,就开始往巾帼社冲,满心想着早点收拾行装,早点娶文时雨到手,却把准新娘都丢在了街上。

    时雨看着他的背影,不由好笑,心里,却是融得,都要化成了一蜜水。

    他们都不在乎对方入赘还是迎娶,也不在乎对方的财力是否不如自己或是超过自己。他们只知道,有对方的地方,就是他们的归途,他们的家。

    他们追寻的那些,亲情,爱情,那些令人温暖的东西,就在彼此相依之间。

    陌途相遇,携手同归,此生此世,至死不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