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这是黄泉路?

江姝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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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远地有了光,雾茫茫的一片,他怔怔望去,只见烟雾袅娜,从四面八方朝他这里聚拢着,眼前渐渐映出一个轮廓来,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分明,一个女子曼妙而姣好的身段如出水芙蓉般显现了出来。她一身金色的丝衣,面上的泪痕还未干透,纤眉紧蹙,梨花带雨,一头乌发如瀑般一泻而下,柔柔地散到了腰际。她脂粉未施,全身上下透着清新淡雅,让人不由以为她是自水中走出的洛神来。

    “明月……”

    明月低声啜泣着,不敢抬头看他,只轻声说:“子峥哥哥,对不起,明月还是没有把你救回来。”

    乌子峥摇摇头,抬手抚上她柔嫩的面颊,叹道:“你哭起来的样子一点也不好看,我还是喜欢你开开心心,无忧无虑的模样。”

    明月亦伸手抚上他的脸,柔荑纤纤,逐一细细读过他面上的每一处纹路。利剑似的眉,总是会在无人的时候轻轻皱着,他的忧愁从不对人说起,却堪堪总被眉梢挑破。那双疏朗无波的眼,看着谁都是温暖的,不喜不嗔,却令人感到莫名的心安。他的嘴唇总是没有血色,但明月却极喜欢,因为这双唇总是会温柔地唤出她的名字来,他唤着“明月”的时候,两个音节在唇齿间轻轻的触碰,流转而出,却是一场好听,让她每每听了都会醉到心坎里。

    “从前住在画里,真羡慕人世间的美妙,我做梦也想不到,竟真的有一天,我也可以来这喧闹的人世间走上一遭,”明月轻笑道:“我仍记得从画儿上走下来的那天,这满园的桃花开得正好,我原本不喜欢桃花,总觉得它的花朵开多了便是艳俗,哪知看到这里的桃花,却是另一番景象,甚是雅致,倒像世外桃源一般。我极喜欢这里,比那冰冷窄小的画纸要有趣许多,但清桂却不喜欢,他自来了这里,便没和我再说过一句话……

    “但我却并不感到寂寞,因为你每天都会来陪我,只是我在水里,总能看到你眉梢眼角里藏着的寂寞,一日浓似一日,冰霜一般,没人帮你化开,有时真想伸手替你将那紧皱的眉头抚平,但我却不能。每日每日,只能隔着水望着你,看你的面容在水中变得模糊,水总会蒙了眼睛,看不真切,这样近距离清楚的看着你,还是第一次呢。”

    她开心地笑笑,继续说道:“那年除夕的雪下得真大,鹅毛似的,处处白茫茫一片。我在那精致的青花鱼缸里游着,赏着窗外的雪景,头一次觉得下雪真好。同一年的中秋,前厅设了酒宴,你没去,只独自一人在园子中赏月,月映在池子里,我恰好游过去,被你看到,笑说我这一身金色倒将天上的明月也比了下去,二者映衬,相得益彰,从此以后就许了我明月这个名字,从以前我就觉得人的名字倒真是好听,从没想到自己也会有这样好听悦耳的名字。你既许了我名,我便再不是从前画儿里的小鱼了,那天起,我便指月为誓,从今往后,我都只是乌子峥的明月……

    “从前呆在画儿上,以为天地就是那个样子,草木荣枯,处处皆是一样。和你在一起的这几年,看了四季,历了节气,在这座小小的院落,却领略了大千世界的美。春日好雨润物,夏日鸣蝉听荷,秋日霜叶红遍,冬日煮酒赏梅,年年岁岁地更替,才知道人世间的七情六欲竟是这样,因着自然而生,伴着岁月而长,浓浓地融入骨血,让人不忍割舍,一旦拥有了,便至死也不肯丢弃。”

    她复又抬眼看上他,一滴泪滑至他的手背:“你是如此重要的人,盛着我这些年来的回忆,所以,你必须活着……”

    他笑笑,抬手擦去她眼角的泪水:“你说的我都懂,但生死由命,富贵在天,上天要我的寿尽,不是你我可以左右的。只是委屈了你和清桂,从此要孤单了。”

    她眼中蓦地一冷,道:“谁说不可以左右,我要你活着。”

    他看着她眼中倔强,甚是惊奇,手上她皮肤的触感竟忽又变得不真实。乌子峥眨眨眼,却见明月的身子渐渐变得模糊,脚底忽然生出一阵白烟,如她初来一般雾气涟涟,而她就在这虚幻的雾气里缓缓地,缓缓地烟消云散……

    “等我……”这是她说的最后的话。

    黑暗,又是沉沉的黑暗,邬子峥什么也看不见,漫无目的地走着,路,遥遥无尽。方才看到的一切仿佛是梦境一般,他梦见明月变成了一个女孩子,如他所愿,她的确会是世界上最美的女子,但那皮肤的触感却又极为真实。他到底怎么了?他想知道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他看到明月成了人,再细细看去,她却又凭空消失了呢?若这不是做梦,那么,他又身在哪里?难道说这就是所谓的黄泉之路吗?

    耳边传来一声低低的叹息。

    是谁?明月么?

    “明月很喜欢你。”一个男子的声音,低沉而浑厚,不是他所熟识的。

    “我知道。”乌子峥回答道。

    “我们一起在画儿中呆了很久,日子一直过得很宁静,但她却执意要来人间看看,我虽不愿意,但既然是她想要做的事情,我便都会答应。”

    “你是……清桂?”乌子峥问。

    “是,明月不喜欢画中日复一日的寂寞,自从来到了这里,她每天都在笑。是有多久了,她只有在这里才露出了笑容。所以,尽管不愿,但我还是要谢谢你。”

    他顿了顿,又道:“我本想在她身边默默地陪着她的,但现在已是不可能了,我会让你活着,她太过顽皮,请你好好照顾她,一生一世……”

    “等等……”乌子峥刚张口,便觉有什么东西滑入了口中,嘴刚一动,那东西便顺着喉咙滑了下去,温温热热的,一股暖流自喉头顺着血液流遍了全身各处,每一处毛孔里都因温暖而扩张着,身上处处一片舒展。但胸口却更显气闷了,他只觉空气逐渐变得稀薄,心口一阵疼过一阵,他大口喘着气,却仍于事无补,像有谁掩了他的口鼻,身子死一般的难过。他只扎挣着,却再没了拼命的力气,不多时,便一动不再动了。

    乌天安清晨过来,原本是奉了老妇人的命令前来看看二公子的情况,可偌大的弄影轩空空荡荡,百灵儿和乌子峥俱没了踪影,他心中一惊,忙奔出去寻找,宽大的袖口恰恰滑过窗前的青花瓷缸,他没注意到,那尾银色的比目伸嘴噙了噙他的袖口,留下一串濡湿的痕迹……

    阳光恰到好处地照进来,初春的空气最是清新,弄影轩里四下一片寂静,偶尔有鸟儿落上窗前的桃树,叽叽喳喳喧闹了一番,复又飞走了去。空空的房间里,青花瓷缸还静静地躺在那里,此时此刻,忙忙碌碌的乌府上下,没有人会抽出闲工夫去照料它。不过,如果你停下来,低头看去,会看到那一对比目,一金一银,正肩并着肩游来游去,这是第一次,但不是最后一次。因为,它们被上天点了名姓,注定要一起游过漫长的一生一世……

    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

    比目鸳鸯真可羡,双去双来君不见。

    全春熙城的人都知道,罗家的女儿不见了。

    久儿爹娘清晨刚起来,便有丫环来报说小姐不见了,久儿爹起初不以为意,慢悠悠地喝了口茶嗔怪道:“猴儿急什么,许是去了绸缎庄上,这匹缎子不日便要进贡到宫里去,久儿定是怕耽误赶工去了。”

    他话音未落,庄上的管事已遣了人来问:“姑娘怎么还未到庄上来,那匹进贡的缎子还等着她来赶制呢,她的手艺全春熙城可再没有人能比得上了。”

    久儿爹这才急了,传了久儿房里的丫头云锦来细问,云锦说她早晨像往日一样去唤小姐起床,敲了半天门却无人答应,以为小姐这些日子太过操劳睡得熟了,便自己推了门进去,却见床上被褥都叠得好好的,不像有人睡过的痕迹,她把府院里都找了个遍,也不见小姐,这才急匆匆地来回了罗老爷。

    久儿娘听了,立时急得哭了起来,她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从小当心肝儿养着,十六年来从未离开过她半步,突然间人不见了,简直是要了她的命。

    久儿爹也急得不行,久儿失踪事小,可缎子赶不出来可是要掉脑袋的,偏偏久儿的织法再无人会,如果找不到久儿,祖上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基业便要毁在他的手里了。他仿佛看到一把银光锃亮的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寒气森然,凉透了他的心。

    久儿爹遣了全府的下人出去寻,又去报了官,官兵出动,再加上出事的是罗家,于是整个春熙城沸腾了。

    罗家在春熙城的地位无人能及,罗家的祖上本是养蚕缫丝的普通农户,自家养的蚕吐的丝纺成了布,再拿到集市上去卖。由于手艺好,生意渐渐做大,来到城里开了家铺子,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罗家凭借独特的纺织手艺在春熙城扎稳了脚跟,且声名远扬,连宫内御用的绸缎都交由罗家置办,其影响力可见一斑。这庞大的生意,到了罗老爷手里,已经是第五代了。罗老爷就罗久儿这么一颗掌上明珠,偏偏久儿天生一副纺织的巧手,罗家的纺织技法经她改良,已然登峰造极,就连罗老爷看了也赞不绝口,心中一直将久儿视为自己的骄傲。但久儿的纺织手法变化多端,复杂至极,总无人可以学会,因此罗老爷就早早的把罗锦记交于久儿打理,自己无事一身轻,每日喝茶下棋,安度晚年。

    前几日,朝廷下了令来,清河公主不日出嫁,着罗锦记赶制绸缎一批,用于缝制公主的嫁衣。清河公主是最疼爱的女儿,因此对这批绸缎的重视程度不言而喻,做得好,罗锦记的地位会愈发稳固,做不好,毁了罗锦记百年的声誉不说,就连罗家上上下下几十条人命都将不保。接旨的时候,罗老爷信誓旦旦,凭久儿的手艺,这批绸缎自然不在话下,可如今,久儿竟不见了,没了久儿的罗锦记在这道圣旨面前已岌岌可危了。

    问题是,久儿是如何不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