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轮回不止

龙升云霄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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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本章是167章,章节名打错了,我没有修改权限。

    ...正文...

    死亡后是什么样,人死如灯灭,还是进入轮回转世再来?

    生与死,是否轮回不止?

    花旗国,蒙大拿州。

    1888年...

    散发着恶臭,霉味,肮脏又简陋的帐篷内,坐着一位犹如乞丐的年轻人。

    这个年轻人叫林耀,祖辈是唐国那边的沿海居民。

    1856年,科罗拉多州发现大型金矿,一个名叫霍格斯的商人,在唐国港口招募矿工,给出了一个月十两银子的天价,一名叫林志舟的年轻人,瞒着家里给自己报了名。

    摸爬滚打几年后,林志舟在花旗国安稳下来,成为了一名小牧场主,还娶了个金发碧眼的老婆。

    二人后来有了个孩子,并给孩子取名为林耀。

    “我又活了!”

    林耀坐在帐篷内,茫然的看着镜子中的自己。

    准去的说,这是他的第三世。

    第一世,他是个协警,死在了车祸中。

    第二世,他是破冰行动中的卧底,费尽心机夺去了东叔的信任,一举断掉了整个塔寨。

    最后,他功成名就,就当准备走向人生巅峰时,被车撞死在了上任的路上。

    这是一次有预谋的报复行动,动手的人是塔寨村村民,这个人林耀很熟悉,他叫林胜文。

    林胜文没死,被人救下之后藏了起来。

    他将一切的过错,归结到了林耀身上,认为如果不是林耀的出现,塔寨不会走动今天这一步。

    最终,他策划了这次袭击,用一辆砂土车,撞上了开车赴任的林耀。

    憎恨吗?

    没有,林耀此时回想起来,发现他一点不恨林胜文。

    不管怎么说,塔寨都是他的家,那里有他的族人,他姓林。

    因为他的卧底行动,上千人被逮捕,几十人被枪毙,站在塔寨的角度,他死不足惜。

    只是他没有想到,对他下手的人是林胜文,死后还会第二次复活。

    他依稀间记得,自己飘呀飘,好似没有重量的氢气球一样。

    很快,天空中闪过一道蓝光,再清醒过来,他就从塔寨林耀,变成了现在的林耀。

    一名出生在花旗国,因为在老家混不下去了,来到蒙大拿州讨生活的年轻人。

    “开工了,开工了,快点出来你们这群懒鬼!”

    正想着,外面传来喧杂声。

    说话的那人叫泰勒,是一个喜欢酗酒,管着制皮匠的工头。

    说起来,林耀也是制皮匠中的一员,他受雇于皮草商人亨利,以制皮匠学徒的身份,跟着大家来到了这片印第安保护区。

    他们的目的很简单,猎杀野兽,收集它们的皮毛,卖给法兰西那边的大商人。

    “林耀,你醒了没有?”

    帐篷被人掀开,一个身材高大,戴着皮帽子的中年人,拿着个酒壶闯了进来。

    看到林耀醒了,他脸上多了几分笑容,开口道:“谢天谢地,你可算是醒了,你都昏迷两天了,再这么昏迷下去,我们就只能放弃你了。”

    “早上好泰勒先生,我感觉好多了,就是有点头疼。”

    林耀从床上站起来,摸了摸脑袋上的纱布。

    泰勒灌了口酒,用独特的大嗓门说道:“你既然已经醒了,那就准备开工吧,看在上帝的份上,我今天会给你安排点轻松的活计。”

    听着泰勒一副我在照顾你的语气,林耀真想在他的鼻子上打一拳。

    如果没有他的转世,真正的林耀已经死了。

    这个可怜的孩子,两天前被命令去山上砍伐木头,用以搭建临时营地。

    拉木头回来的路上,脚下一滑滚下了山坡,一头撞在了石头上。

    这些人给他包扎一下,就把他丢在了帐篷内等死,要不是林耀鸠占鹊巢,估计前身也就凉了。

    “怎么不说话,你不会想再休息一天吧?”

    “我的上帝啊,你已经休息两天了,这两天大家都在干活,别忘了你是拿工钱的,想休息你该留在家里。”

    看到林耀不说话,泰勒的态度立刻变了。

    那副样子,像极了黑心工厂的老板,在跟员工讨论工资的时候。

    “谢谢您的好意,我会去干活的。”

    林耀整理着前身的记忆,漫不经心的回答道。

    “最好如此。”

    泰勒临走前深深的看了他一眼,在他的印象中,这个有一半唐国血统的小子,温顺的就像小绵羊一样。

    今天是怎么了,语气中居然带着敷衍,以前在他面前可是吓的大气都不敢出。

    “21岁,家住德克萨斯州,有个叫艾玛的青梅竹马的恋人,因为女方的母亲反对,发誓要出去闯荡,混出名堂来再回去。”

    “在外面混了三年,一事无成,现在是亨利皮草公司下的一名制皮匠学徒。”

    “性格方面,不爱说话,缺乏自信,没朋友,总是被人欺负。”

    “家里有个小牧场,只是牛羊不多,在当地比穷人好过些,又比不上中产家庭。”

    简单的整理一下前身的记忆,林耀发现他来到了一战前的花旗国。

    此时的花旗国,国力正从南北战争中复苏。

    石油大亨,约翰·洛克菲勒

    银行家,JP摩根。

    铁路大亨,科尼利尔斯·范德比尔特。

    钢铁大王,安德鲁·卡内基。

    汽车大王,亨利·福特。

    他们是改变时代的一批人,而现在,除了铁路大王下线以外,其他人还活跃在商业王国中。

    其中,卡内基钢铁公司还未达到鼎盛,JP摩根也未权倾白宫。

    洛克菲勒正准备进军海外,亨利·福特此时还是个工程师,一心想给爱迪生打工。

    而他,则是大时代浪潮下的一滴小水花,在外混了几年一事无成废材。

    “林耀,泰勒让我喊你去厨房帮忙。”

    一阵冷风吹进来,来的是泰勒的侄子威廉,一个十五岁,脸上有些雀斑,喜欢听别人讲故事,又分不清别人是在吹牛,还是确有其事的小伙子。

    “好,我们走。”

    林耀没有拒绝,因为他是拿工钱的。

    亨利皮草公司给他们开的价格很高,类似他这样的皮匠学徒,每个月也有30美元。

    不要小看这个数字,现在是1888年,花旗国的人均GDP才500美元。

    人均这种东西看看就行了,实际上月入30美元,一年360美元,在眼下的花旗国绝对是中等偏上的收入。

    不信可以算一下,1美元是100美分。30美元就是3000美分。

    一杯普通啤酒2美分,一斤面粉5美分,一斤蔬菜4一8美分,一个奶油蛋糕是5美分。

    普通的五口之家,以一天五斤面粉,三斤蔬菜来计算,五十美分足够了。

    林耀的收入,完全可以养活一家人,富余下来的钱,还可以让他晚上去酒吧喝一杯,或者攒点积蓄给家里添个桌椅。

    这还是学徒的工钱,师傅就更多了,一个月起码能有50美元。

    当然,最赚钱的其实不是这些工人,而是负责保护工人,猎杀野兽的狩猎队。

    那些拿枪吃饭的家伙,每月能有80美元,猎杀到灰熊,丛林狼,狐狸,豹子之类的动物还有奖金。

    前身刚加入亨利皮草公司时,就准备当一名猎人,可惜他的枪法实在不靠谱。

    没办法,只能当了制皮匠学徒,每天的任务就是帮着师傅们清理猎物的皮毛,再由师傅们将皮毛硝制,防止腐烂。

    五天前,他们来到了这一区域,准备大干一场。

    要是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将在这里待上三个月,直到冬季才会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