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刀仔

龙升云霄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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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是被人出卖过,刀仔的戒备心理很强。

    他不相信陌生人,唯一跟他关系好一点的,是当天一同来的一个女孩...李美凤。

    李美凤长得很漂亮,看到她的第一眼,刀仔就有些失魂落魄。

    跟大多数的偷渡客一样,李美凤去港岛是为了赚钱。

    她有亲戚在港岛那边,准备过去当女工,多赚些钱,让家里过上好日子。

    这也是大多数人的想法,类似林耀和刀仔这种终究是少数。

    星期五,夜晚...

    林耀几人坐在餐桌上,啃着肉骨头,小声的交流着。

    不远处,十几名偷渡客蹲在地上,吃着没有油水的水煮菜叶+白米饭,死命的嗅着空气中的肉味。

    “阿耀,要是不出意外的话,明天晚上就能发车,你们会随着蔬菜车一起前往港岛,目的地是元朗。”

    “你没有身份证,到了那边要小心些。”

    “现在不是五六十年代,抓到偷渡客是要先蹲大狱然后遣返的,记住千万不能被抓住。”

    麦诚一边啃着骨头,一边告诫林耀要注意的事项。

    “诚哥,没有身份证很麻烦的,你有没有办法?”

    林耀将啃完的骨头丢在地上,引起了一帮人的哄抢。

    这群人也是偷渡客,可待遇就没法跟林耀比了。

    一连吃了几天的水煮白菜,肚子里一点油水没有,抢到个能敲开后吸隋的骨头别提多开心了。

    “办法是有,可你没钱啊!”

    “不是我唬你,现在的一张港岛身份证,已经被抄到两万块的天价了。”

    “好多偷渡过来的老家人,辛辛苦苦打工三五年,都凑不够弄一张身份证的钱。”

    麦诚说的是实话,偷渡过来的打工仔,往往是见不得光的。

    港岛人出来做工,工资一般在2000一3000块,没身份证的偷渡者,在黑餐馆或者其他地方打工,人家顶多给你1200一1500块。

    去吃去喝,一年剩下一万块顶天了。

    几年下来,尚在温饱线上挣扎,连身份证都没有的偷渡客大有人在。

    “看来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没有身份证寸步难行,想做什么都不方便!”林耀呸的一声,将一块骨头吐在桌子上,目光中有阴霾之色一闪而过。

    听到这话,蹲在墙角的一名年轻人,跃跃欲试的开口道:“阿耀,你要是没地方去,不如跟着我一起走吧。我们兄弟两个是去投奔大表哥的,大表哥很有实力,你敢打敢拼,他一定会收留你的。”

    说话的人叫鸡心,长得贼眉鼠眼,和他弟弟一起去港岛不是为了打工,而是想发大财。

    怎么发大财,当时是干偏门买卖。

    鸡心想要拉拢他不是一天两天了,甚至李长江也被他拉拢过,满嘴都是穿金戴银,发财后怎么怎么样。

    林耀比较烦他,因为这人嘴上没把门的,什么都往外说。

    他拉拢林耀是想林耀跟他混,给他当小弟。

    林耀脑子坏掉了,才会跟他掺和在一起,当小弟就更别提了。

    “鸡心的大表哥我听说过,是做明攻的,心狠手辣,为人比较刻薄,不是很好相处。”

    麦诚也是道上人,对道上的事情清楚一些。

    他口中的明攻,指的是一群无法无天的人,光天化日就敢打劫金店,珠宝行,银行。

    完全是一群亡命徒,发财快,栽跟头也快。

    “放心吧,我不是初出茅庐的愣头青,不会别人说什么我就信什么。”

    林耀一边回答,一边想着到了港岛那边该何去何从。

    想了想也没有头绪,他对1983年的港岛没什么印象。

    只知道这时候的港岛很乱,社团横行,各行各业都跟社团有关,在籍的帮会份子就有八十万。

    平均下来,十个人里就有一个是古惑仔,几百人的街头混战屡见不鲜。

    “阿耀,我在跟广哥之前,跟过洪兴社的大佬B,他现在是铜锣湾的堂主,而且不碰偏门生意,你要是有兴趣的话,我可以把你推荐给他,他现在正在招兵买马。”

    “大佬B这个人,人品没的说,对兄弟也够义气,他今年刚当上堂主,现在手下无人可用,你去了一定能出人头地。”

    看到林耀沉默不语,麦诚主动帮他出起了主意。

    “洪兴社,大佬B?”

    林耀被这话说的一愣,他不是没跟港岛社团打过交道,哪有什么洪兴啊。

    和联胜,号码帮,新记,这三个才是耸立百年的老字号。

    洪兴,你当拍电影啊?

    “不会吧,穿越到古惑仔系列中了?”

    想到洪兴跟大佬B的称呼,林耀有种不好的预感。

    随后,他又看了眼蹲在墙角扒饭的刀仔,这家伙跟刘德桦长得那么像,该不会也是某个电影人物吧?

    刘德桦演过的小混混可不少,难道李长江也是其中之一。

    “你听说过大佬B的名号?”面对林耀的惊异,麦诚也是奇怪不已,心想:“大佬B今年刚上位啊,名头就传到老家去了,有没有这么猛啊?”

    “听过一些,我有朋友在港岛那边,他们回来的时候提起过。”

    林耀笑着解释一下,没有让麦诚再想下去。

    麦诚听到这个说法也没在意,直言道:“你在港岛有朋友就再好不过了,要是有好去处,我不拦着你发财,如果没有,你回来找我,我把你推荐给大佬B。”

    啪嗒...

    没等林耀回答,刀仔的饭碗掉在了地上。

    众人抬头看去,发现刀仔的胸口上有血迹,纷纷发问道:“你怎么了?”

    “从法场逃出来的时候受了点伤,不碍事的。”

    刀仔挣扎着站起来,拿着饭碗往房间里走去。

    看到这一幕,李美凤也站了起来,开口道:“我带了草药,应付不时之需的,我去帮他看看吧。”

    众人没啥反应,只有林耀多看了两眼。

    如果刀仔真是某个剧情中的主角,李美凤恐怕就是女主角了吧?

    男女主角之间总是有很多互动,彼此的感情就是这样慢慢建立起来的。

    此时刀仔受了伤,李美凤又恰好带着草药,这不就给剧情发展带来了合理性了吗?

    果然,第二天起来的时候,林耀发现了异常。

    刀仔看李美凤的目光有些不对,这是看对眼了。

    李美凤好一些,明面上没什么表示,一些小动作却说明,她对英俊帅气的刀仔也是有好感的。

    “你对她做什么了?”

    林耀觉得很有意思,主动跟刀仔问道。

    经过几天的相处,刀仔跟他的关系还不错,笑着回答道:“她帮我治伤,我带她去房顶看星星,我们说了说彼此的梦想,然后就回去睡觉了。”

    “就这些?”

    “就这些!”

    林耀摸了摸下巴,八十年代的人果然单纯,爱恨也相对简单。

    照这个趋势,刀仔恐怕很快就要脱单了,毕竟长得帅肯定有人爱。

    换成鸡心受伤,恐怕李美凤就是另一个态度了,谁让他长得贼眉鼠眼呢。

    没看武侠小说里,遇到英俊潇洒的主角,被救的美人都是无以为报,愿意以身相许。

    遇到其他人,同样的无以为报,就只能来世再当牛做马了。

    长得帅,真的可以当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