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2:醉酒

龙升云霄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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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老板,我们这里的条件是简陋了一下,可这已经是我们最好的房子了。”

    晚上,林耀留在了小渔村中过宿。

    为了招待他,村长把村里一个准备结婚的小伙的新房都给他腾了出来。

    对小渔村的渔民们来说,林耀他们的到来改变了小渔村的现状。

    他们不管什么走私不走私的,只知道货船从这里卸货,撑船出去拉趟货,一趟能赚五六块钱,拉一趟,比在工厂里做三天工赚的还多。

    “村长,村长,鸡炖好了!”

    林耀刚在房间内安顿下来,村头的张寡妇就端着盆子来了。

    往桌子上一放,满满一大盆鸡肉。

    鸡这东西,不敢说乡下看不见,但是舍得吃的真没有几个。

    大家养鸡是为了鸡蛋,就算老母鸡岁数大了,不下蛋了,渔民们也舍不得自己吃,通常都是拿到镇上卖掉。

    林耀不用问也知道,这只鸡肯定是为他特意准备的。

    果不其然,张寡妇把鸡肉放下之后,外面很快又来了东家婶子,西家婆婆,端着炒鸡蛋,水煮鱼,青菜炒腊肉之类的走了进来。

    一会的功夫,桌子上就摆了七八道菜肴。

    这些饭菜对生活水准偏高的港岛人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在1984年的内地,恐怕这一桌菜得一个村的人来凑。

    你家一只鸭子,我家一只老母鸡,这家一串腊肉,那家一条鲜鱼。

    菜不多,也不豪华,心意却是看得到的。

    “林老板,我们这比不得你们港岛,小地方,穷,没啥好招待的。”

    村长拎着一坛没开泥封的老酒走上来,称赞道:“倒是这绍兴老酒肯定错不了,藏了三十多年了,还是我爷爷藏下的呢。”

    “三十多年的老绍兴,一九五几年藏的?”

    林耀来了精神,忙道:“这可难得了,快倒一杯尝尝。”

    酒封打开,香味扑鼻。

    酒往杯子里一倒,颜色不是黄色,而是琥珀色,给人一种粘稠之感。

    喝一口。

    酸、苦、辣、涩、最终化为甘甜。

    入口柔,回味浓,香味连绵。

    “好酒啊!”

    林耀由衷的感叹一声,随后吩咐道:“村长,把麦诚和村里的长辈叫来一些,这好酒得众人喝,不然喝不出味道来。”

    “行,我这就去叫。”

    村长也想和林耀搭上关系,闻声后乐呵呵的去了。

    片刻之后,村长带来了三位村老,都是那种拄着拐棍,一看就辈分极高的老爷子。

    麦诚倒是自己来的,可他从船上带来了卤好的叉烧,还有中午吃剩下的羊排。

    林耀,茶壶,刀仔,麦诚,村长,外加三位村老,七八个人围着一坐,老酒一喝,气氛立刻就有了。

    这一喝,喝到晚上十点多。

    酒是好酒,可它后劲大啊,藏了三十年了能不醉人么。

    林耀知道这里是老家,又是在小渔村内,心里也没什么戒备,晚上就多饮了几杯。

    一开始还不觉得有什么,后劲上来可就招架不住了。

    再清醒过来,已经是日上三竿之时。

    “林老板,睡得还好吧?”

    看到林耀出来,村长媳妇拎着一个暖壶,还有一个菜篮走了过来。

    林耀晃着脑袋,驱散着脑海中的醉意,回答道:“睡得不错,好久没睡得这么放松了。”

    在港岛那边,他要整天围着公司转,有时候做梦都在管理公司。

    回到老家这边,不想那些事了,自然无事一身轻。

    “这是早上煮的玉米粥,养胃,您快吃点吧。”

    村长媳妇将东西放下,暖壶里是早上煮好的玉米粥,用暖瓶装着保温。

    菜篮里则是几盘小菜,有腌黄瓜,咸鱼干,咸菜炒黄豆,还有两个大馒头。

    看着这些吃食,林耀就有些食指大动。

    昨天晚上主要是喝酒,饭菜没吃几口,再加上一觉睡了十个小时,一摸肚子还真有点饿。

    吃着馒头喝着粥,林耀想着北方之行的事。

    一顿饭吃完,麦诚带着人过来了,开口道:“耀哥,去北边的火车买好了,直达首府的,就是时间有点长,坐火车也要一天半。”

    这时的火车还没经历过提速,相比后世慢的不是一星半点。

    你还别挑,火车票很难买到。

    林耀拿的是港岛身份证,用的是港商的名义才能当天买票当天走,其他人就等着慢慢排队吧。

    “这次我去北方考察,南边的事就交给你了。

    现阶段我们要埋头苦干,生意规模暂时维持现状,等我看看上面是什么风声,在决定是否加大运输量。”

    林耀喜欢赚钱不假,可他也要规避风险,不能盲目扩张。

    九十年代的唐国胡润排行榜,又有个别称叫杀猪榜。

    只要你能排上去,一查一个准,就没有一个是干净的。

    林耀可不想经济稳定了,上面追查旧事的时候牵扯到他,所以每一步棋都要走的很稳。

    “刀仔,茶壶,你们保护好耀哥。

    严打的风声过去了,最近犯罪率有些抬头,该注意的一定要注意。”

    送林耀上车时,麦诚千叮咛万嘱咐。

    他和林耀是一根绳上的蚂蚱,林耀好他就能好,林耀倒台他也会跟着倒霉。

    如果说谁最不想看到林耀出事,刀仔可以排第一,傻强可以排第二,第三个就得是麦诚了。

    就连刘华他们比较起来都要差了一层。

    “放心吧诚哥,我们会保护好耀哥的。”

    刀仔和茶壶点头应下,陪着林耀上了借来的吉普车。

    吉普车从小渔村驶离,一路向着申震而去。

    两小时后,汽车抵达申震白云宾馆。

    在这里,林耀看到了阔别已久的毛向阳。

    几个月不见,毛向阳没多大变化,一身纯黑色中山装穿在身上,让他看起来干净利落。

    “向阳哥,好久不见啊,你这身衣服穿着真漂亮。”

    双方一见面,林耀就给了毛向阳一个拥抱。

    毛向阳脸上带着欢喜之色,用力勒了勒林耀的肩膀,大笑道:“我能穿这身衣服多亏了你的情报,现在上面将我当做知港人士,安排到了连港办担任副主任,专门处理涉港问题。”

    “不是文职吧?”林耀小声反问道。

    毛向阳也不瞒他,低语道:“不算是,保留军衔呢,现在是大校。”

    现在还没有大裁军,大校军衔的含金量比不得后世。

    但是不管怎么说,到了这个级别的军人,已经摸到一丝高级军官的门槛了。

    更主要的是毛向阳年轻啊,他还没有四十岁,起码还能奋斗二十年。

    现在就大校了,三五年后再往上升一级,迈过那道门槛,立刻就是军方的后起之秀。

    换成别人,林耀还要担心他能不能迈过去。

    毛向阳绝对没问题,只要他在未来几年中,不站在反对改革的保守派阵营中,公然和那位抽熊猫烟的老人唱反调,单单一个知港人士的头衔,就让他在九七之前滑着走。

    “阿耀,要不要留下住几天,让我带你四处转转?”

    申震是毛向阳的大本营,林耀到这来了,他觉得自己应该尽一尽地主之谊。

    听到这样的话,林耀为难的摇了摇头,回答道:“时间恐怕来不及,我这次过来主要是为了生意上的事,今晚就要坐火车前往首府。

    看情况吧,要是顺利的话我早点回来,让你这位东道主带我四处看看。”

    “行,没问题。”

    毛向阳一口答应下来,随后又道:“我在首府有些朋友,需要不要我为你引荐一二?”

    “这个...”

    林耀脸上带着贱笑,乐道:“求之不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