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 王爷喜欢男人

汶滔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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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当归听后,却比常诺更恼火十倍,她咬牙冷笑:“皇后张嫣嫁给舅舅惠帝乃是吕后的谋权手段,被传为千古笑谈和丑闻,你们竟然拿来作为榜样?你们学的诗书礼义都喂狗了不成?我才不去顶替什么绍婵郡主梅玉婵,要嫁就让她自己嫁!”朱权竟要让她和谢巧凤并立,弄一个东西宫?他倒真瞧得起她。

    常诺手中的烤肉被火烧得滋滋作响,亦咬牙道:“若不是为了你,王爷又怎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娶他名义上的外甥女?本来我……的一个朋友说通了京城的常府,同意让你认常夫人为义母,从常府出嫁,可王爷认为如果外人都知道不是亲生,身份还是不够高贵,日后难免有人那这个话柄攻击你,另一方面,假如让你跟谢巧凤并立,王爷难以跟永平伯谢成和晋王朱棡交代。毕竟,你年纪比谢巧凤小将近十岁,只有郡主之尊才能让你名正言顺地做王爷的正妃,他如此安排全是为你着想,还跟宁国公主一家几度交涉,如今仍在交涉中,你怎么如此不识好歹?你不知道他在你身上耗费了多少心血吗?”

    何当归一手拿鸡翅膀一手拿肥兔腿,迅速解决掉后,她把骨头往火堆中一丢,感叹道:“他是幻想家,只靠着一点虚无缥缈的单相思,就编造出一个日夜等着盼着他去迎娶的情妹妹。而你是纵横家,把黑的说成白的,把被逼婚的可怜人说成是不知好歹的恶人,却把恶人说的又纯情又可怜,真是滑天下之大稽!难道有个你讨厌的人在背后处心积虑做一些事,你就要感激他,跟他做夫妻?那风公子你怎么不娶罗白芍,我听说她天天写你的名字,你有没有很感动?”

    常诺无言以对,他把最大的底牌翻出来,却换不来她的一丝感激和欣喜,不由得让他又恼火又泄气,大跨步到何当归面前,把串着烤鸡的竹竿往她面前的地上一插,他自己则抱着一整只烤兔猛吃,用牙齿撕咬兔肉泄愤。何当归也捧起烤鸡埋头苦吃,怎么才能打探到,朱权对上一世的事究竟知不知情?怎么才能摆脱朱权的纠缠?怎么才能让朱权吃不了兜着走,从此都绕着她走?怎么才能解决今晚柏炀柏留下的“面粉”和“风扬”的麻烦?

    两人默默吃完后,一同用眼去瞄最后半竹筒水,何当归率先拿起喝了几口,放回地上后常诺又拿起从筒缘另一边喝,两口解决了剩下的水。常诺把空竹筒丢在染血的蒲团上,长吐一口气,然后又开说了:“三年前我把王爷送到罗府疗伤,原本以为是个上上策,没想到等他离开罗府的时候伤势更严重了。何家妹妹,我真是嫉妒你,连着两回让王爷带伤给你传真气,他可从来没给我传过。”

    “是啊,知道他是宁王之后,我也受宠若惊呢。”何当归凉凉的笑了,上一世的朱权也从未给她传过真气,哪怕是她为他挡剑丢了两个孩子的那次。真稀奇哪,他给还是陌生人的她传真气,还从面具刺客手下救了她一回!莫非是命运大意洗错了牌,把衰事都洗到了上辈子,把好事都轮到了这辈子?

    何当归挑眉:“风公子你这是来讨人情,让我报恩的喽?”

    常诺拿竹竿拨弄着火堆,回忆道:“当时我在大宁假扮王爷,替他出了一个月的勤,等我收到传信赶去镇江的时候,王爷才刚刚出关,当时他面色煞白,正在为明日明月擅自给他与谢巧凤定亲的事而大发雷霆,还打断了明日的一条胳臂,明日跟了他十四年了。”

    明日?何当归怀抱小兔,抚摸了两下,微微笑了,也是个背后捅刀子的老熟人。她偏头好奇道:“怎么他们如此大胆,连他们主子的终身大事也敢擅做主张?万一那谢巧凤是个丑女,或者不合宁王的心意怎么办?”

    常诺犹豫一下,说:“之前王爷没遇见你,他有意跟晋王结盟,也见过晋王的小姨子谢巧凤,虽然她年长他四岁,却是秀外慧中大气温婉,身份和品貌都够格做他的王妃,所以对她不是太反感。”

    何当归笑得开怀,有点儿替谢巧凤感到悲哀,原来她当上了宁王妃,得到了天下间最尊贵的夫君,竟只是因为她不是他反感的人?那……自己呢?他疲于应付一众美艳姬妾的时候,总是去自己房里讨杯茶,然后累得倒头就睡——他肯睡她的床,是否只因为她床上的香味不会熏到他的鼻子呢?

    常诺双目死盯着那一团火,仿佛那里面住着一段往事,他用一种幽深而低沉的音调讲述着那段往事:“我第一遇见小渊的时候,他被人欺负得很惨,鼻青脸肿的样子一点都瞧不出他长得有多俊。等第二次见他的时候,他一身白衣,整个人焕然一新,脸长得比我见过的所有女孩子都俊,让我几乎看呆了。他对我也颇有好感,于是,我们就开始交往了……”

    “……交往?”常诺的那种语气和神情,不能不让何当归有点儿往歪处想。

    常诺略点一下头,轻声说:“我小时候非常讨厌母亲给我的那几个搽得喷香的通房丫头,反而,每次一看到……某位英武的军中上将军,我就会发自内心的开怀,后来听说他娶妻生子了,我就非常伤心……”道出了这些秘密,他抬眼去看何当归,她的表情波澜不惊,连一点些微的诧异都没有,他放下心来,于是继续说,“后来跟小渊不打不相识,等深入了解他之后,才发现他跟我一样,从来不碰皇贵妃给他娶的周菁兰等几个女人,甚至不愿让她们近身。于是,我们就在一起了,好的密不可分。”

    何当归说不出心中是什么滋味,原本连她都觉得有些荒诞的恶意揣测,竟然被证实是真的!那么,上一世的朱权也是喜欢男人的喽?那他装的可真好,他府中的那一群女人,都是摆设和传宗接代之用的喽?呵呵,一想到她曾经把他当成她的神,当成她的命,她就恨不得穿过时空隧道回到多年以前,把那个中邪中毒的何嫔推到水牢门前磕死。

    常诺看她的眼中爆出近乎实质状的针芒,怕她有所误会,连忙又解释说:“何家妹妹你不要多想,我们那时候年纪都小,连男女之事都不通,怎么会对男子的身体有什么绮念呢?我们只是同寝同眠,仅此而已。”

    “哦?”何当归看向常诺,讥讽地问,“那两位小公子是什么时候开的窍,懂得了男子之间是怎么回事的呢?”

    这丫头小小年纪,倒是一点都不害羞避讳,常诺蹙眉道:“在我们发展到那一步之前,我就已抽身而退了,有一天我告诉他说,我觉得伺候我笔墨的那个丫头挺清秀的,说话挺风趣的,而且觉得男子还是应该跟女子好,才能开源活流,绵延千代,否则,这世上为何有男人和女人这两种人呢?跟他说出这些话后,我的心中很忐忑,生怕他从此就跟我绝交了。可他还是跟从前一样同我交好,只是他仍然不喜欢女人,宁肯宠幸两三个涂脂抹粉的小太监,也不肯要周菁兰她们几个。”

    何当归笑得灿烂,除了眼睛,她的整张脸都在笑,她笑问:“这么说,风公子你对这位昔日‘恋人’仍不能从那种‘状况’中脱离出来而感到愧疚和担忧,所以,当他对我表现出兴趣之后,你就迫不及待地想把我送给他治病喽?”

    常诺细细端详着眼前的美貌少女,不明白那一副如花的面容下有着怎样的魂魄,遭遇过怎样的经历,才会让她毫无普通女子的温婉柔顺和同情心,全身都长满了尖锐冷酷的刺。他更不明白的是,小渊为何会对这样一个石头一般冷硬的女子用情至深。常诺叹气道:“当我听明日说,他主子爱上了一个名叫何当归的罗家小妖女,又听明月补充说,那小妖女就是在大街上被马蹄踩到却安然无恙的那个,我不但没有开心,反而更加担忧了。”

    何当归托腮听故事,兴味道:“为什么?莫非彼时,风公子已知道我是个恶女了?”

    常诺抬高了一条眉毛,低哼一声:“丫头你忘了,彼时你只有十岁,他喜欢上了一个小女孩,怎么能不让我担心?我怕他又产生什么不正常的爱恋取向,于是我在北方惹出了一点儿棘手的事,死拖活拽地把他从镇江拉走了,毕竟镇江离扬州只半天车程,谁知道他会不会哪天心血来潮去找你。后来,我又接连不断地制造了几个月的麻烦,让他忙得没想你,更没空去找你。半年之后,看到他终于不再动不动就掏出你的那缕头发亲,我才松了一口气。”

    何当归紧揪住怀中小兔的绒毛,听说朱权居然亲吻过她的头发,她的心中生出了由衷的厌恶,突然明白为什么对红尘感到绝望的女子都会削光头发做尼姑,原来长长的黑发有时候也成为一种身体的延伸,代替着她承受那个恶魔的羞辱。

    常诺长舒一口,微笑道:“后来,我才发现,之前那半年我都想岔了,小渊他喜欢的不是小女孩,而是正常的女人。有一天我去王府喝茶,发现半年之前那个幽怨憔悴的周侧妃,居然变得容光焕发,还在园子里放风筝,笑声像银铃一样好听,跟从前判若两人。我去问小渊,他平静地告诉我,他已经挨个儿翻牌子把所有姬妾宠幸了一遍,并开始觉得女子更适合他,而且已把几个小太监都打发走了。我听后很开心,为他和周菁兰开心,那周菁兰是一位好女子,为他空守了多年,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小兔突然剧烈地挣扎起来,抬爪在何当归的手腕上留下几道浅白的抓痕,何当归吓了一跳,才恍然发现是自己一时过于用力,揪掉了它的一小撮毛,连忙安抚地拍着它的头表示歉意。

    常诺望向何当归,忽而问:“何家妹妹,你的继父是叫何阜吧?好像在京卫指挥使司知事,对吧?”

    “何阜?”何当归扬眉,“突然提他干嘛?他的官职是什么我也没印象了,似乎是个八品的芝麻绿豆小官吧,早些年去京城赴任的,不知现在升官了没有。”

    常诺摇头道:“他为官四载,并未有任何升迁,如今更是获罪丢了官职呢,何家妹妹,你一定很厌恶此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