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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瑄大喜过望,单臂摇动着怀中人,连声问:“你要嫁给我?你还叫我沈适?你真的愿意嫁给我?你愿意马上做我的妻子?小逸!”
何当归慌忙按住他,低斥道:“已经伤成这样了,你好歹着紧一些罢,就算是不为自己想,也该为我想想吧!”
孟瑄猛力点头,眼睛笑眯成一条细缝,应道:“小逸你尽管放心,为夫身体康健,强壮有力,流点血也无甚大碍,绝对不会让你守寡的!咱们俩将来同一天死,好不好?”
何当归“啪嗒”拍一下他的脑门,羞恼纠正了他的歧异:“我说的是,你的伤口一直流血,我就不得不一直给你包扎,我很辛苦你知不知道!”想到孟瑄之前的话,她忽而抽着冷气说,“你是被锦衣卫伤到的?这伤口会不会有什么无色无味的毒,三年前你不就中过一回锦衣卫之毒么,又或者陆江北的剑气太厉害,才让你一直流血不止?”说着,她要为孟瑄重新诊视伤势。
孟瑄笑着拦道:“没毒没毒,刚才两次都是我故意扯动伤处,又把血逼出来一些,好让你心疼的。小逸,你心疼的表情真好看,我真想多看两次。”
何当归又惊又怒:“你疯了孟瑄!自己将血逼出来?你有很多血可以流么?”胸膛剧烈起伏着,陌生的情愫带来难以言喻的酸胀。
“只用一点血就骗得美人心,天底下没有比这更划算的买卖了,”孟瑄傻笑的脸凑近,与俊颜的清雅气质严重不符,又要求道,“吃糖,再来一次,小逸,咱们继续洞房吧。还有,你能不能继续叫我沈适,方才那一声‘沈适’真好听。”
何当归坚决摇头说:“你伤成这样,再折腾下去,你就要被折腾断气了!来日方长,你再这样我真的不理你了!”当真没见过如此急色的男人,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孟瑄从来没碰过女人呢。
孟瑄恹恹地倒回枕头上,凝望着长发滑满肩头的何当归,确认道:“你真的愿意嫁给我了,这一回?”仿佛不要点什么凭证什么留念,转头她就会反悔一般,要什么呢?孟瑄想了半晌,还是商量道,“小逸,等我伤养好了,咱们就先洞房吧?”
洞洞洞、洞他个头!何当归心中腾起火气,可看着几次失血后,唇色略显苍白的孟瑄,她亦不想再冲他发怒,于是敷衍着说:“到时候再说吧。”
“为什么到时候再说,”孟瑄觉得这样没有诚意,“现在就约好吧,咱们俩好都能准备准备。”
“准备什么?”何当归稀里糊涂地问。
孟瑄一脸的理所当然:“我准备一个让你不疼的法子,你就准备更好地伺候为夫呀,小逸,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的丈夫了。”他仿佛喝高了酒,想到一出是一出,双眼发亮地从床上弹坐起来,叫道,“对了,咱们拜天地!拜过天地之后,你我就是名副其实的夫妻了!”不顾何当归的阻拦,他蹬下床铺,在屋里没头苍蝇一样乱找着,“你屋里有红蜡烛吗?拜天地都要有那个才作数的对吧!”
何当归不知跟这个智力似乎大幅度退化的孟瑄如何沟通,顾及着他的伤,安抚道:“你在桌边等着,我去找蜡烛。”奇怪,她刚刚问的明明是,孟瑄什么时候来迎娶她——之前孟瑄不就说了么,写家书征得了父母同意,就来罗府下聘娶她为妾,怎么现在又像小孩子扮家家酒一样,闹腾起这套拜天地的把戏来。
心中如此嘀咕着,她在柜中找出一对粗长红烛,打火点着,立在角柜上之后,她回头招呼孟瑄过来:“喏,来拜堂吧。”感觉颇似第一次在罗府见孟瑄时的情形,哄小孩子一样同他下棋。
孟瑄笑嘻嘻地理一理身上皱皱巴巴的中衣,又问:“你有大红的衣裙和布匹吗,有那个才更像。”
何当归摇头:“没有,连偏红都没有。”她不喜欢穿那么浓烈颜色的布料。
“没有?!”孟瑄略有失望,咂嘴道,“一件红衣都没有吗?”
何当归不悦摇头:“我又不知道自己今天要拜堂成亲。”孟瑄也太儿戏了吧,就这样跟她拜过堂,再过两天伤愈之后就要洞房了?
“没有就算了吧,下次补上。”孟瑄不再计较此事,一把拉过何当归细细的手腕,先从窗台上的花盆中折走了两根细长的叶子,两根叶子对折打了个勾,示意她一人扯住一端,道,“我数一二三,然后一起拉!”
斗草?何当归捏着薄薄的草叶,心中疑惑,更像是那回在欣荣殿下棋的情形了,斗草定先出后手?然后轮流拜堂?诡异……她忍不住问出口:“拜堂怎么还要先斗草?斗出输赢要干嘛?”
孟瑄好心解释道:“我从前读过一本书,书上说,他们家乡有个风俗,新人拜过堂之后,新郎新娘要当着众人的面亲吻。我觉得这个风俗很不错,所以咱俩也来执行一回吧。”
“……”原来还是为这个,何当归哑然,愈发觉得孟瑄像八百年没亲吻搂抱过女人一样。
孟瑄继续说:“自从咱们上次斗草过后,我就喜欢上了斗草,每天都要左手跟右手斗上两把,所以我现在已经是一个斗草高手了,你小心点哦。来,我数一二三,然后一起拉!”
一二三,啪!何当归手中草叶未断,孟瑄手中的先断了。何当归嘲笑他:“这就是你练了三年练出来的水平?我看也不怎么样嘛。”见对方但笑不语,她才想起问,“你还是没说咱们斗草斗出输赢要做什么啊?跟你看的什么‘家乡风俗’有什么关系?”
孟瑄慢吞吞地说:“是这样,输的人要被惩罚,而赢的人就有特别奖励。”
“什么奖励?”何当归浑然不知踏入了陷阱。
“既然小逸你赢了,就由你来惩罚我,”孟瑄宣布游戏规则,同时摇头叹息,“谁让我输了呢,只好认栽了,你尽管来吧,我不会反抗的。”
“?”何当归扑闪一下睫毛。
孟瑄点一点自己的唇,道:“输的人要被赢的人肆意亲吻到……红烛烧完的时候,认赌服输,我只好任由你为所欲为了。”脸上也配合地露出一个将会被为所欲为的幽怨表情。
何当归闻言一思索,忍不住揭发道:“这算什么斗草,我赢是亲,不赢还是亲,稳赢不输的人是你才对吧。”
孟瑄不赞同地摇一摇头:“两者绝对不一样,待会儿你就明白了!”说着拉了她来到角柜边,两人面朝着红烛,孟瑄按住她的肩头,迫着她跪下,严肃地说,“这就是正式拜堂,小逸你认真点,我说一句,你说一句。”
何当归傻傻跪直了身子,仰望着高高在上的红烛,脑门上冒出了几条粗重的黑线,孟瑄他到底有没有参加过喜宴,看过人家拜天地的实况?哪有新人对着一双红烛跪拜的?不像是拜堂成亲,倒像是,呃,两人拜把子结为异姓兄妹……
她挥一挥脑袋,将这个不和谐的念头挥走,心道,孟瑄可能跟人结拜惯了吧,反正重意不重形,拜把子就拜把子罢。等做了他的妾,她就可以彻底跟前世的恩怨情仇作别,挥一挥衣袖,在过去和未来之间隔出一条长长银河的距离,安安心心地同孟瑄过日子。孟瑄会很开心,她也会很幸福。
原本想再在罗家多留些时日,是想等朱元璋病危急召老太爷入宫诊病,而老太爷又病重不能起程,罗家人一筹莫展,如临末日的时候,她就来一招惊现精妙无双针法,力挽狂澜,当仁不让,代替老太爷入宫,再在合适的时候,利用她所知的史实,从朱元璋手中弄走一个体面光鲜的身份,以后再论及婚嫁之事。
这就是三年前她在心中写好了的剧本,可是,在幻梦中看前世今生,她才得知了,自己不用刻意去扑腾,就已然有了一个“故十公主”的身份,而且那位十公主还是被其父皇朱元璋冷落之至,在宫里过得连普通宫女都不如的人。从那一个害死十公主的高君与十公主的对话中,又透露出十公主也有蒙古族的血统,恐怕跟朱权一样,其生母是蒙古贵族一类,才会被高君唤为“蒙古公主”。如此复杂的身世,是她前世又前世之时的牵扯,这个身世还害死了十公主,而自己贸然涉入,实属不智。
况且再一想,京城乃至皇宫中,肯定有人见过十公主的本貌,那些在十公主毁容前有机会出入皇宫的天子近臣、侍卫、锦衣卫,都有可能见过十公主本貌,而皇宫里面就更多了。因此,她这张与十公主一模一样的脸,实在是个麻烦。虽然可以易容和戴面纱行事,但也存在着一定风险。
其实,她想换一个好身份,无非是为了找一个如意郎君,能嫁得更好,而眼前,天底下同她最般配的男子已然在身侧了,何用再去向别处寻?孟瑄一定会好好待她,这一点她深信不疑,做他的妾也会照样很幸福,如此,她就大可不必去冒险求富贵了。富贵险中求,而且往往伴随着意外和隐患,万一身份求来了,又像仙草郡主一样被指婚出去怎么办?还是罢手吧,安安心心地做孟瑄的小女人,妾凭夫贵,这才是正途。
只是,与青儿的约定终究是不能达成了,想想也是,那样的好事只会出现在青儿的童话故事中,王子公主从此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实在太孩子气了。孟瑄身为一个杀神大将军,自然要多多娶妻生子,防止哪天在战场上有个三长两短,连香火都掐断了……唔,这样的想法是否太恶毒了,孟瑄若死了她可要跟着守寡呢……
如此胡思乱想着,孟瑄拍一下她的肩头,一脸郑重地说:“来,小逸,该磕头了,我数一二三,咱们一起磕头!”